浅析高校专职教师工作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9-01-13张大鹏金妍希葛玉丽
张大鹏 金妍希 葛玉丽
(大连科技学院,辽宁 大连 116000)
一、高校专职教师工作量存在问题
(一)专职教师基本工作量的标准制定不科学
有些高校对于专职教师基本工作量并没有按照职称和学科进行科学地设置,因而出现了职称较低的教师因为能力有限而无法完成课时要求而精力富余的教师无法得到足够的课时,从而影响了高校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同学科的教师可能会因为基本工作量相同而产生负面情绪,从而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高校的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二)专职教师只重课时数量,不重视教学质量
在现阶段,因为讲课费的多少只与实际讲课量相关,所以很多教师只关注自己的课时数量而不关心教学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这种乱象不仅使高校的教学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分配,更重要的是在这种前提下学生得到的课程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从而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三)专职教师超工作量激励机制效果不明显
各个高校对于专职教师的超课时都有一定的奖励机制,但是很多高校的超课时奖励机制因费用标准太低所以无法起到预期的激励作用。缺乏吸引力的超课时费,导致了很多教师不愿意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因而学校的个别教学任务经常出现无法完成的情况,从而造成高校的教学任务无法完成,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高校专职教师工作量标准的定制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高校专职教师工作量标准应该综合教师所在的学科、课程类型、职称、工作经验等多个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例如:工学专业课教师的基本工作量因为专业性更强,因而应该比工学基础课教师的基本工作量少;同学科的副教授的基本工作量应该比讲师多,讲师的基本工作量应该比助教多,教授虽然要承担许多科研任务,但是仍然要为其设置合理的基本工作量,如此一来可以保证学生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师资资源,从而保证教学质量。
(二)真实性原则
教师基本工作量要能够真实反映教师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果,教师的工作量考核制度要能够对教师提报的工作量进行多层校验,以达到工作量真实性的原则,实现按劳分配、按劳动成果分配的原则,高校也可以将教师的当期实际工作量来作为对教师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分配的依据,从而使教学单位的教务任务可以更合理的得到分配。
(三)全面性原则
教师工作量标准不能仅仅针对理论课,而是要针对理论课、实践课、公选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多种课程类型进行全面考量。针对教师的个人优势和实际精力来进行工作量分配。这样可以使教师能够在最适合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优势,以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四)公开性原则
教师工作量标准一经确定应该立即向校内所有教师公示,以达到公开性的原则,让所有教师熟悉了解工作量的标准和核算方式,让教师和各个教学单位能够在符合标准的范围内更加合理安排教学工作的分工,同时也让教师自己也能够核算的工作量,增加工作量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参与感。
三、针对高校专职教师工作量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根据教师的学科、职称制定工作量标准
首先,高校应该根据专职教师所在的专业对工作量标准进行设置,例如因为工学专业课的专业性要比社会科学专业课的专业技术性更强,所以工学专业课教师的基本工作量应该比社会科学专业课的基本工作量低一些,以此让教师可以更好地集中精力为学生讲授课程内容。其次,同一学科中的教师应该根据职称来制定工作量标准,助教职称的教师因为经验相对较少,所以不宜承担过多的工作量,而是应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授课能力的提升和向经验丰富的教师学习上。讲师职称的讲师因为已经具备3年以上的教学工作经验,所以可以承担比助教更多的工作量,是教学工作的主要力量。具备副教授职称的都是拥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教师,理论知识非常扎实且教学经验丰富,是教学活动的中坚力量,因而被赋予的教学工作量应该是所有职称中最多的。教授职称的教师一般都是致力于各种研究课题和科研项目中,但是尽管如此教授仍然应该承担足够的教学工作量,以保证教授的宝贵经验知识可以通过课堂传递给学生,让学生能够掌握到学科发展的最新知识和发展趋势。
(二)在工作量考核中增加教学质量评价环节
在目前高校教师工作量考核的指标中,并没有将教学质量纳入到工作量考核指标中,而只是作为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一个指标。因而应该将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加入到工作量考核的标准中,即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学生都会参与到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中,且这个评价结果将会影响教师的工作量最终结果,从而促使教师能够更加重视教学质量,从而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
(三)完善专职教师超工作量奖励机制
高校教师超工作量奖励机制应该是根据各学科教师人数和教学任务的多少来决定。例如某些学科的教师人数不足,需要教师更多地进行超工作量教学,那么超工作量奖励机制应该是在一定范围内教师超工作量讲课费应该是正比例增长,以激发教师承接更多的教学任务,以保证教学任务全部完成。如果某些学科的教师人数过剩,则需要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控制以免出现少数人承担了大量的教学任务而有些教师却无可课上的情况。那么超工作奖励机制应该是在一定范围内教师超工作量讲课费应该是反比例增长,以促进教学资源更合理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