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法学视角浅谈网络谣言的治理问题
2019-01-13樊星磊
樊星磊
(秦皇岛港公安局,河北 秦皇岛 066000)
在广义上分析,所有没有经过证实的言论都属于谣言,因此可以推算出网络谣言的含义,主要是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传播一些没有经过论证的言论,然而言论自由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在现如今的信息化发展背景下需要引起重视和保护,网络谣言在我国没有被规定为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所以理清楚网络谣言概念是完善我国网络谣言犯罪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也是对我国公民言论自由的一种保护。
一、我国网络谣言犯罪刑法治理中的问题分析
(一)由于刑法规制网络谣言犯罪罪名并不够严密
对于我国的刑法而言,在网络谣言规制的专属罪名上存在着缺失,现如今的刑法中,关于网络谣言的罪名技术都是从传统的罪名中衍生出来的,由于网络空间和传统空间是存在着一定的不同,因此导致其案件具体应用中会具有着一定的阻碍,虽然是待机网络犯罪看是可以通过传统的罪名进行实现,但是在网络空间中,和现实空间存在着比较大的区别,因此针对于网络谣言犯罪,必须要求我国刑法具有着专属的罪名对其进行规制。
(二)由于情节严重的界定并不够合理
现如今随着我国出台了《解释》之后,其中的具体数字阐明基本上都是可以确定出网络犯罪的危害后果,但是在实际上这个量化的标准并不是很合理,点击和浏览等将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如果仅仅凭借次数判断是不合理的,在现实生活中,网络上具有着很多的推手,称之为“网络水军”,他们是通过几个人以及几台电脑可以达到上述的量化标准,这种的情况下认定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合理的。
二、网络谣言犯罪刑法的完善措施分析
(一)需要对网络谣言刑法治理进行完善
现如今我国已经是出台了一些打击网络谣言犯罪的相关法律,并且总体上罪名体系得到了成立,但是并不够完善,同时很多罪名依然是存在应用范围不清晰,甚至是存在交叉的情况。现如今网络快速发展,法律存在的滞后性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比较突出,因此对立法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所以需要对网络谣言犯罪的罪名配置进行完善,应对现如今网络谣言犯罪的形式。一是对网络谣言犯罪的专属罪名范围进行扩大,采取传统法律实践过程中的传统罪名对谣言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已经是无法满足现实要求,因此需要对网络谣言犯罪的特点进行结合,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治理,结合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成立相应的网络谣言犯罪专属罪名。但是新生的专属罪名和传统的罪名衔接中是需要具有着法律过程。二是罪名体系在配置中,需要满足网络谣言犯罪空间多样性的特点,在犯罪的主体中,需要对网络上每个年龄段的群体数量进行结合,对不同主体的人群做出区别规定,不可以一概而论。然而在犯罪表现方面,需要对主体的主观真实意思进行表达,并且需要严厉的进行打击。三是网络上的一些谣言行为对于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程序进行考量,不仅要对刑法的谦抑性进行保持,同时要保证节约司法的成本。
(二)对清洁严重的界定标准进行完善
对于刑事法律规范而言,需要具有着合理性以及明确性,这样可以保证司法机关在适用的情况下具有着确定的标准,同时更好的打击犯罪。因为我国对于网络谣言犯罪行为的入罪并不够明确以及合理,因此需要进行完善,对情节严重的界定标准进行明确。此外网络谣言行为是否能够满足情节严重的标准,不仅需要对具体浏览和转发数量进行结合,同时需要对危害程度的影响进行结合。比如在一个大型工厂中,工友多数都是较为熟悉的,然而网络谣言的行为可能没有达到相应的点击和浏览次数,但是所有的工友全都知道,因此这种谣言行为的危害也是比较大的,同时可能会对受害人的声誉带来直接影响。因此需要根据我国刑法主客观相互一致的原则,在网络上的点击和转发谣言的人是否具有着主观恶意进行定罪并不合理,必须要对其进行完善。
(三)需要严格的界定公共秩序
当今在网络犯罪的过程中,主要是存在特定的空间中,网络犯罪的开始和传统犯罪特点方式并不相同,一些犯罪行为和网络是密不可分的,或者是因为在网络的空间之中,一些犯罪行为才会出现,例如网络谣言犯罪,然而其网络上的谣言犯罪在本质上和传统犯罪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但是因为网络的异化,要想进行制裁,必须要对其传统的刑法罪名体系进行扩大解释才可以。同时网络空间之中的“秩序”和现实社会秩序也是并存的,但是因为传统的犯罪标准并不能够有效的解决网络空间的犯罪,因此需要对其网络空间中的秩序进行严格的界定,如果单纯的认定网络空间上的秩序混乱是片面的,因此需要根据网络空间上的秩序混乱程度最为最基本的条件,通过对现实空间进行结合,主要是将网络空间之需认定为公共秩序,但是在这种被扰乱之后,并且对现实空间带来了影响,因此便认定为从严处罚的情节。
总结: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民主社会中最为显著的特点便是公民具有着言论自主,网络时代背景下,公民的言论表达得到了充分的夸张,但是网络谣言犯罪也给他人以及社会甚至是整个国家带来了一定的威胁,通过对网络谣言犯罪进行规范,我国刑法和立法必须要及时的跟上,在罪名体系上做到推陈出新,对其情节严重以及公共秩序进行标准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