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法不立
2019-01-13董俐言
董俐言
(华北理工大学,河北 唐山 063210)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
——列宁
有这样一个十年,它奉行“两个凡是”方针,“凡是毛主席做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的遵守”,将真理变成了个人主义;还是这个十年,红卫兵高喊“除四旧”的口号,无数优秀的文化典籍被付之一炬,许多文人志士遭受无妄之灾;这十年就是“文化大革命”,一段惨痛而动荡的黑暗岁月。究其根本,邓小平同志曾说:“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也就是说,依法治国,势在必行!
所谓“法”,即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那么法律对我们的国家而言有多重要呢?
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古有宋朝欧阳修:“法者,因此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外有伏尔泰:“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由此可见,依法治国不只是目前针对我国国情提出的基本方针,更是古今中外多少先人在实践中摸索出的真理。
在我国,我国的法律形式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规章等。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也有所影响。很多人都听说过宪法,却未必真正了解它。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现行宪法的修正。此处就只简单了解新中国成立来的宪法发展。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1949年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当时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是第二部宪法,1978年《宪法》是第三部宪法,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是第四部宪法。其中1975年《宪法》对1952年《宪法》做出了全面修改,1982年《宪法》对1978年《宪法》做出了全面修改。
现行宪法的修正:宪法修正案是对现行宪法个别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其确认和适应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一种修宪方式。目前为止,我国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修改。修改内容涉及序言、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国歌等内容。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在最近的一次宪法修正中,我印象最深的有三条,一是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二是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进一步凸显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三是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这些修正条例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目标也具有深远意义。
习近平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几千年来无数仁人志士不断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所在,更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法治是规则之治,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的行为准则,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依靠宪法,使国家不断发展,有力地推进和保障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维护了社会和平发展,保障人民的权益,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有利于真正发挥宪法的作用。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保证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坚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是我们每一个大学生最基本的素养和要求。通过这次对宪法的学习,我也深刻认识到宪法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保障人民的权利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正如列宁所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学习新宪法,自觉拥护宪法的权威。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