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匠师”制度 保护传承古建筑技艺
2019-01-13本刊编辑部
作为中华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传统建筑与罗马建筑、哥特式建筑,被并称为世界三大古代建筑体系。不同于西方建筑“石头史诗”般的表达,中国传统建筑多为木结构,精巧华美、自成体系,是人类建筑史的东方经典流派,比如故宫就是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经典表达。但是,木构建筑在使用过程中,易被自然腐蚀、虫害蛀蚀、水火损毁,因此需要相对频繁地维护修缮。与西方不同,中国传统建筑在建造时,主要依赖营造工匠依据师传口授的口诀等营造法则和多年练就的精湛技艺完成。因此中国传统建筑原汁原味保护的一个关键要素,就是掌握传统营造技艺的匠师。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现代建筑体系的发展,传统建筑营造技艺日渐式微,所剩不多的营造技艺传承人也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困境。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建议:
多部门联动,加快建立健全传统建筑营造匠师制度,切实保护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建筑文化。
一方面,建议将“传统建筑营造匠师”纳入个人职业资格管理,或建立“传统建筑营造匠师”认证制度,既规范传统建筑营造匠师的专业能力等级评价,又推动传统建筑营造的职业美誉度和社会认同度。
另一方面,将“传统建筑营造匠师领衔+专业工匠实施”作为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的刚性要求。
此外,还可以考虑建议将“传统建筑营造匠师支持制度”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文物保护的基础性制度,纳入相应的保护法规和规章之中。
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要确立名城“保护优先”的发展导向和评价体系。建议要将“保护优先”作为新时代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发展的统一要求,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和地方政府工作评价体系。
目前,不少历史城区还是百姓生活的重要空间。对此,要建立健全历史城区的有机更新和民生改善机制。历史城区对名城而言是最关键的,无疑要精心保护;但另一面是它现在还是百姓生活的重要空间。这就决定了历史城区的保护改善,不能用房地产开发式的一蹴而就、就地平衡的大规模拆建方式,而必须用小规模渐进改善的有机更新模式。建议国家设立名城保护的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历史城区的老房子修缮和基础设施更新,可以是各级政府财政共同投入,来引导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保护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