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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金融发展对增加农民财产收入的支持路径

2019-01-12李清娥

关键词:财产性农村金融四川省

李清娥

(西南科技大学 四川绵阳 621010)

“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国实现农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的要求,增速均至少达到6.5%,四川省也不能拖全国的后腿。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健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与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民财产权益是提高农民收入的一项重大的土地制度改革。[1]也是在面临农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增长乏力的情况下,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和新亮点的重要举措。所以,文章主要研究农村金融在服务三农,特别是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方面还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何通过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发展的支农效率,特别是对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支持路径。

一、四川省农民收入与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一)农村金融与农民财产性收入概念界定

农村金融一般是指金融货币资金在农村领域的筹集、分配和管理活动。[2]与金融相比,农村金融只是将资金的运作限定于农村这一环境,表现形态仍然是以信用为手段,以资金为实体,以货币资金融通为主的活动。[3]

农民财产性收入,指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也包括农民依靠农地、林地、宅基地租赁或转让所得的补偿收益,还包括利用农村金融投资经营所得的增值收益等。[4]

(二)四川省农民收入现状

四川省作为全国的农业大省,农民基数大,农民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四川的国民收入状况和经济发展状况。根据四川统计年鉴,近几年城镇居民的收入绝对增量远超农村居民,从图1和图2也可见,城镇居民收入不仅绝对量大大高于农村居民,而且增幅也高于农村居民,从2012-2017年,城镇居民收入环比增幅分别为9.08%、9.17%、9.25%、9.25%、9.22%。而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环比分别为8.87%、8.97%、9.12%、9.15%、9.16%。

在局部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持续拉大的趋势,尤其是财产性收入表现更为明显。近些年来,房地产业迅猛发展,城市居民依靠金融支持获得了财产性收入的大幅增长,但是农村居民却没能从农村金融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同步增长。如表1和表2所示。

图1 2012-2017年四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图2 2012-2017年四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表1 2013-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

年份财产性净收入(元)年增长率(%)2017262711.1201623639.02015216914.720148052.72013784———

数据来源:四川省统计年鉴(年度公告)表2图1图2数据来源相同。

表2 2013-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

年份财产性净收入(元)年增长率(%)201732320.1201626920.1201522421201425224.7201320221.4

由表1和表2可见,虽然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年增长率高于城镇居民,但其更多得益于国家最近几年农村扶贫力度的加大。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绝对数量远远高于农村居民,农村居民所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实在是少的可怜。

表3 四川省农民收入一览表

2012201320142015201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量(元)7430838193481024711203同比增幅(百分比)14.20%12.80%11.50%9.60%9.30%工资性收入(单位:元)绝对量(元)30893453401634633788同比增量(元)436454348307274经营性收入绝对量(元)30053321357141974525同比增量(元)243316342319328财产性收入绝对量(元)167202252224269同比增量(元)2636483945转移性收入绝对量(元)74182996423632672同比增量(元)1678827223430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6.80%43.50%43.20%39.10%38.10%城乡居民收入比———2.83∶12.77∶12.56∶12.55∶1

数据来源: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2-2016年四川省农业农村经济基本情况》。

由上表可知,从2012年至2016年,四川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增长趋势,但增速逐年放缓。城乡居民收入比在考察年份内逐年下降,说明四川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总体而言在缩小,但是绝对差距依然较大。另外,根据年鉴,四川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2-2016年全国排位均居第21位,排名较为靠后。

(三)四川省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四川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也逐渐多元化,从起初的以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力军,到如今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民间金融等各类金融机构共同服务于“三农”。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也取得突破性进展,改制成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立足“三农”,在支农投入和支农服务方面均有显著改善,从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支持。[5]

表4 四川省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表

年份20162015201420132012全省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绝对量13830.313793.612379.1910759.481501.01同比增量/幅36.6712.05%1672.411753.82217.51全省县及以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绝对量8273.329092.136498.213158.321417.79同比增量/幅12.13%14.48%17.96%25.42%15.91%全省县及以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绝对量4461.375134.473613.81886.516555.61同比增量/幅11.92%12.33%13.97%17.54%19.31%

数据来源: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2-2016年四川省农业农村经济基本情况》。

根据表4可知,2016年,四川省全省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13830.3亿元,较上年增长0.27%,增幅较小,2013-2015三年增幅相对较大;其次,全省县及县以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波动较大,2012年最高,随后减少,之后再降再升,全省县及县以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呈递减的速度增加;根据四川省年鉴,全省银行业县域存贷比为47.09%。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投放信贷支农资金775亿元,投放的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土地整治、农村交通、托市收购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项目。

表5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表

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绝对量(亿元)同比增幅绝对量(亿元)同比增幅20165115.613.56%4224.8610.65%20156157.9412.29%5036.8910.65%20145484.2916.74%4552.0717.49%20134697.7318.10%3874.3719.33%20123977.6717.91%3283.7721.27%

数据来源: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2-2016年四川省农业农村经济基本情况》。

根据表5,2012-2014年全面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和占比均高于上年目标。2015——2016年绝对增量依然可观,同比增幅略有下降。

表6 四川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一览表

村镇银行(家)贷款公司(家)资金互助社(家)存款余额(亿元)贷款余额(亿元)绝对量同比增幅绝对量同比增幅20165321505.9718.91%349.7312.37%20155021425.5125.44%311.2213.04%20144821339.29.50%275.3133.20%20134521309.7545.72%206.6254.98%20123721212.5681.91%133.3173.31%

数据来源: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2-2016年四川省农业农村经济基本情况》。

随着一些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推进,四川省村镇银行数量增幅较快,尤其是2013年,增幅21.6%。以这三类为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较为迅速,不论是存款量还是贷款量均在增长,但在2012-2016年这5个考察年份内,总体而言,增速放缓,存款余额在2014年增速最低,之后先升再降。贷款余额增速连年放缓。

表7 四川省农业保险一览表(2016-2012年)

保费收入(亿元)具农业保险经营资格单位数农险服务机构覆盖率2016年绝对量同比增幅158598%2015年31.25.90%93998&2014年29.496.60%108198%2013年27.42%//2012年////

数据来源: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2-2016年四川省农业农村经济基本情况》。

根据表7,四川省农业保费收入持续增加,且增速加快,全部保费收入中,财政补贴保费达23.9亿元,保险品种由2014年的11个增至12个主要粮食作物和畜牧产品。持续达到98%的乡(镇)农险服务机构覆盖率。

然而,四川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体系逐步完善的同时,仍然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解决,譬如农村金融结构失衡;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尚未完全形成等问题。[6]根据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和希克斯等的理论研究成果,一国或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7]

二、四川农民财产性收入低的原因的实证分析

(一)农民土地拥有量少且土地流转补贴少

课题组的调研地区主要包括四川泸州、德阳、自贡、绵阳等具有地域差异和经济差异的城市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共收集包括以上地区及成都、内江、巴中、宜宾、攀枝花、阿坝等地的1296份有效问卷。调查对象主要是年龄在46岁及其以上的农村人口。其中有46.88%的家庭拥有土地0-1亩,39.58%的家庭拥有土地1-3亩。即86.46%的家庭拥有土地不及三亩,如图1所示。而造成农民家庭土地拥有量较少的客观原因主要是四川山丘多耕地少,再加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造成土地被国家征收或者企业占用。

图3 四川农村土地拥有量

同时对土地征用或者流转补贴的调查结果显示,每亩补贴价格低于400元的竟然高达84.38%,只有10.42%的农民领取的土地补贴在400-600元之间,600-800元的仅占1.56%。通过对农民调研显示,其原因为:第一,企业占地补贴较低;第二,通过中间环节回扣,造成农民土地流转补助实际领取情况低于应该领取标准;第三,由于很多地方土地规模小,无法进行成片开发,所以承包地流转不力,所能获取的流转收益也很少。

(二)农民纯收入低且来源单一

在农民收入方面,绝大多数农村家庭月收入不足1000元,其收入来源主要是家庭经营性、转移性和少量财产性收入。而月收入在1000-3000的家庭主要靠非农业经营收入,如图2所示。

图4 四川省农村家庭收入来源

本项调查反映了虽然政府土地补贴数量少但也构成农民土地经营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从侧面也反映了农民经营性收入的有限;通过土地流转、工资为主要收入的家庭较少;而以储蓄、股票、有价证券、贷款贴息为主要收入家庭的仅占6.25%,金融性资产很少。而劳动力不足或成导致以上结果的最大因素;另外对家庭收入影响较大的因素为国家政策和农产品销售,如图5所示。这表明农民除了依靠劳动力获得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外,国家政策对于提高农民收入也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图5说明:

由于多选题选项百分比=该选项被选择次数÷有效答卷份数,所以百分比的含义为选择该选项的人次在所有填写人数中所占的比例,那么对于多选题百分比相加就可能超过百分之一百。下文的饼状图均属于此种情况,就不再一一说明。

图5 影响四川省农村家庭收入的因素

(三)农民购买家庭保险和获取保险赔偿的意识不强

调查发现,农村家庭支出方面主要在家庭日常开销和购买生产资料上,也有少部分开销会用在子女教育与医疗上,其中各类保险的购买率较低,仅为32.20%,这表明农村商业保险普及率低,农民够买商业保险意识不足,政府部门推行各类保险力度不够。一方面,对于所购买保险了解不多,对于保费价格、费率、作用以及如何获得理赔等非常陌生。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相较于城市的特殊性,农民生活与工作聚集性较高,村民中有购买保险但保险公司拒赔而遭受损失者,就会使其他村民加强对保险的戒备心理。具体如图 6示。

图6 四川农村家庭支出去向

(四)农户家庭理财投资方式单一

在存款方面,农村家庭目前大多选择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进行存款,分别为72.03%和49.15%,其他金融机构涉及较少,甚至没有涉及。这主要由于乡镇一般仅仅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两家金融机构网点,其他银行的网点在一般乡镇并没有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与民间信贷在调查中并无数据表明出现于农村乡镇。调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农民家庭存款不多,并没有存入银行,仅仅维持正常开销,或存于家中预防紧急使用。在贷款方面,贷款过的家庭占比42.37%,而在贷款家庭中,64%的家庭选择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由于农业生产周期的固定性,贷款以1-2年期贷款和1年以下短期贷款为主。也有少部分是5年期及以上贷款。

图7 四川省农村家庭银行贷款状况

图8 四川省农村家庭贷款比例

图9 四川省农村家庭存款状况

农村家庭贷款用途方面,其中14.06%的家庭用于住房,成为调查人群中贷款用途最集中的用途。对其他金融理财产品极为陌生,一方面是由于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少,农民接受金融知识教育难度大。另一方面,从农民自身角度来说,银行存款是最安全保险的理财方式,所以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是农村家庭理财首选。

(五)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少且担保品要求高使农民办理贷款难

受访者中,大部分认为在现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并不方便,其原因主要是服务网点太少、担保品要求过高、审批速度太慢、贷款利率或费率过高、手续太复杂。其中担保品要求过高以占比50.85%成为主要原因。调查表明,现阶段金融机构对农民贷款要求较高,部分农民因担保品、年龄等限制无法进行贷款来解决现实问题。

首先,对于以营利为目的商业银行而言,农民不是优质的贷款对象。农业天然的高风险和农民的低承受力以及低还款能力导致商业银行“嫌贫爱富”,导致农民很难获得银行贷款。

其次,在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少,农民享受金融服务难度大。

其三是贷款利率或费率过高,农业的天然高风险和农民低还款能力导致商业银行对涉农贷款利率有较高要求,导致农民贷款成本高,获贷难度大。

其四是审批速度太慢,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每一笔贷款都会进行相应的定价,对涉农贷款同样也是,贷款的定价需要贷款人的信用记录、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还款能力等信息,而当前我国对农民的征信记录较少,因此,商业银行需要花较多时间和成本去搜寻农民贷款人相关信息,导致审批流程复杂,审批速度慢。

最后是网上银行等工具在农村普及度不高,大部分农民对网上银行的认识和使用非常陌生,以及偏远山区网络普及率低,也导致了农民享受金融服务难和办理贷款难的问题。

图10 四川省贷款难的主要表现

(六)农户对多样化金融业务需求较高但无法得到满足

受访者表示目前迫切需要存贷款、农业保险、人寿保险等适宜农村家庭的金融综合服务,41.15%的受访者迫切需要简化和增加存贷款服务,希望可以降低存贷款门槛。47.4%的受访者需要购买农业保险,认为农业保险可以降低他们的种植风险,以保障基本家庭生活和农产品的种植与销售等问题。

图11 农户对多样化金融业务的需求

对于农民而言,普遍存在着土地拥有量少、土地流转补贴少、贷款难、保险理财少等问题,他们渴望获得土地流转的高额补贴,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增加财产性收入、简化存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设立更多基层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组(社)等,加强政策性银行服务;获得持续增收的资金来源;同时,也对保险产品有部分需求。

三、农村金融对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支持路径的建议

(一)培育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实地调研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四川省农村金融发展相对落后,农民可享受的金融服务少,导致农民财产性收入也较少。因此,要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就要盘活农民家庭的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财产。土地深度开发需要资金支持,这就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培育和完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让农民享受到更丰富更便捷的金融服务。[8]

首先,要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农村金融机构要按照农民具体特点(包括收入、职业、家庭等情况)和需求(长期或短期,金额大小等)研发与之相适应的金融理财产品。如低门槛、低风险和灵活性强的金融产品。

其次,在四川省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金融机构服务网点较稀少的现象,农民多样化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因此有必要在农村地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户提供多样化的理财服务购买渠道和工具。

再次,由于农民对金融市场认识较少,所以需要加强对农民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包括对金融常识与技能的教育、金融产品与业务教育、金融法律知识教育等。[9]

最后,对于农民从传统金融渠道获得贷款难(如担保品要求高)和成本高的问题,一方面政府和监管层应当制定相关政策,鉴于农民还款能力较低和担保品缺失以及涉农项目持续还款能力面临较大风险等问题,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农村金融发展经验,对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给予一定优惠和补偿。

(二)加快农村土地产权确权,激活土地等财产权能

对于农民而言,最重要的资产和收入来源就是土地,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受限,很大程度上是由不健全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所致。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四川省农民土地拥有量少,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农村土地流转是必然趋势。因此,需要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在赋予农民各项资产产权之后,农民能否增加财产性收入,关键还在于土地等财产能否盘活和流动起来实现增值。[10]因此,要通过建立健全产权上市交易体系,激活农村土地、房屋产权权能,充分提高农村资源利用效率,帮助农民从更多渠道获取资金和收入来源。

(三)提高金融支农效率

良好的经济环境才有利于金融配置效率的提高,但从金融外部环境来看,四川省农村经济欠发达与需求不足是金融支农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要全力提高金融支农效率。

首先,财政部门应积极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为金融支农提供相匹配的财政补贴。允许涉农贷款旺季临时性突破存贷比指标,对因灾导致农业生产受影响的,允许贷款合理展期,不降低信用评级,下调涉农业务风险资产权重等。[6]

其次,在鼓励农村居民进行储蓄的同时,应当采取适当措施,提高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使储蓄更好地转化为支农贷款。根据调查结果,四川省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农户理财方式单一的问题。因此,对于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而言,有必要采取措施将这部分储蓄存款转化为涉农贷款,对信用记录良好或持续还款能力较好的农户进行放贷,投资于有前景的涉农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完善农村金融保险政策

农业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对于农民而言,面临着较大的天气等灾害酿成巨大损失的风险。要降低风险、减少损失,从而帮助农民恢复生产、改善生活,就离不开保险。而现阶段四川省广大农村地区对保险认知度不高,农民购买保险的意识不强,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造成的损失,农民只能束手无策地静观其变。面对上述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当前亟需建立健全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研发适应地方特色的农业险种,有效降低农民和农业面临损失的风险,也为农民理财开辟保险理赔通道,多渠道增加其财产性收入。[11]

对于政府和监管层而言,应从“与农民利好”的角度出发,加大农业保险工作力度,在制度层面上不断完善农业保险相关政策,扩大“三农”保险范围、降低保费费率、提高赔付金融、缩短赔付时间、简化赔付程序,实现农民财富保值增值的目的。[12]

四、结论

通过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四川省作为全国的农业大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次却排在全国后列。主要是因为山丘多,而且城镇化进程对土地的征用使农民土地拥有量少且征地补贴和流转补贴少,农民纯收入低且来源单一,特别是农民财产性收入总量和占比都比较低。

2.由于四川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农民可享受的金融网点和金融服务少,农民对金融多样化业务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担保品要求高使农民贷款难,农民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且用于盘活土地资源以及其他投资,从而获取投资收益。

3.由于四川农民家庭购买保险的意识不强,家庭理财与投资方式单一,使农民获得的财产性收入还很少。

4.可通过培育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确权来激活土地等财产权能、提高金融支农效率、完善农村金融保险政策等路径,为农村金融助推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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