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及启示①
2019-01-11唐爱民
◎王 浩 唐爱民
芬兰一直以其卓有成效的教育成就和稳定高效的教育体制闻名遐迩,芬兰教育成功的原因很多,但其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无疑是推动芬兰教育道路的重要因素。然而,芬兰教师培训体系中并未出现专门的教师职业道德培训课程,也没有具体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究其原委,是因为“他们对教师职业有自己的认识……芬兰的教师不用讲师德问题,教师都非常热爱学生,非常热爱自己的职业”[1]。在芬兰教师的选拨和培养过程中,诸如公正、合作、自信、责任等品质已经习以为常地融入其中,并成为无需强化的教师日常生活的基本操守。本文的旨趣在于,对芬兰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予以系统梳理,并对其赖以产生的社会文化基础作出阐述,力求在比较研究的视域中思考芬兰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之于我国的某些启示。
一、芬兰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
任何国家的教师职业发展都需要处理教师与学生、集体、自身和教育事业的关系。通过这些维度透视芬兰教师的职业道德,可将其归结为四个主要方面,它们构成了芬兰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
(一)善待学生
芬兰教育体制的构建始终紧紧围绕着学生进行。事实上,不仅仅是教师,整个社会都将培养青年人成才视作关乎国家和社会存续的关键。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一位芬兰教师在整个教育过程中,“所想的都是如何善待学生,怎样教导才对学生最有益处,从来不是为了要让学生或自己的教学成果拿第一”[2]。
同理心是芬兰教师必备的素质。在芬兰,教师基本都具备理解学生处境的能力,都会将儿童和青年人当作独特的个体对待,进而善待学生并能够帮助和引导其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每一位芬兰教师对待每一个学生都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努力发现学生身上独特而出众的一面,精英化与标准化被排除在教育活动之外,“而将人人视为有着喜怒哀乐的平凡人性,然后从人性的根本上,去寻思如何陪着他们健康、正常地走完成长中的教育。如此而已”[3]。
芬兰教师还通过极具包容性的教育理念来善待每一位学生。芬兰教育在对待任何民族和国家的学生时,都努力保证教育的公平。教师在对待学生时所关心的不是民族和文化的问题而仅仅是每个个体独特的学习需求问题,“在芬兰,包容性教育通常被视为一个教育学问题,而不是一种意识形态问题,它仅指在主流教育环境中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4]在教育体系的各个阶段,芬兰教师都潜心关注着那些不能应付主流教育的学生,并及时为他们提供广泛而系统的帮助。
(二)善于合作
在最初的教师教育计划中,合作能力是芬兰教师培养的重要部分,此项能力是指“合作、省思与脉络化的专业发展技能,是在与其他伙伴共同合作的基础上发展而成”[5]。师范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会以积极学习者的身份加入某一讨论或工作小组,“强调分享知识作为积极学习的一部分”[6]。在芬兰教育与文化部发行的《教师教育发展计划》中,也强调通过对教师进行同伴支持与协作能力、网络沟通能力、管理与领导能力的培养,使教师的专业得到发展的同时加强教师工作的公共性、道德性。“改变的关键是教师共同做事的意愿、人际网络、不断发展的能力和学习。”[7]
合作被要求建立在共同的教育文化中,以开放的态度和辩论沟通能力建立不同的工作方式,因而,合作并不会逐渐演变为统一的教育标准甚至强迫的教学方式。这是一种建立在充分自主和自由基础上的合作,通过对话与讨论来寻求其他力量的协助与支持,以此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
(三)善立自信
芬兰教师普遍具有很强的自我效能感,表现在其对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自信中。这种自信感既来源于芬兰教师教育的培养和教育体制的促发,又是芬兰社会对教师群体提出的要求。
首先,严格的教师选拔培训体制吸引了最有才华和天赋的年轻人。在充满竞争力的教职竞聘中,芬兰所考察的并非仅仅是教师的学历和专业知识,还在行政管理、教育学、心理学等更加宽厚的领域中,综合检视师范生对教师职业的认同、自身的教育信念、从教动机和与学生相处经验等素质。这样,从残酷的教师选聘中脱颖而出,本身就可以帮助教师建立起专业自信。
其次,芬兰教育体系给予教师最大信任和自主权。在芬兰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教学大纲中,“教师有教学自主权,他们可以自己决定教学方法。”[8]同时,还可以决定教学内容和教科书等事项,甚至参与学校预算管理、收购和招聘。充分的自主和信任是教师专业自信建立的保障,也增加和强化了教师对自身工作的自信与热情。
最后,芬兰社会同样存在着尊师重道的传统观念。在芬兰的传统中,获得成人权利的前提并不仅仅是年龄,还需以接受一定教育为基础,承载这一使命的教师由此获得了崇高的地位。“芬兰人一直认为教育是一份高贵且极具威望的工作——如同医生、律师或经济学家——但不是因为物质利益、职业前途或者奖励,而是因为教职的道德意义。”[9]身处芬兰社会尊师观念中的芬兰教师同样对自己充满自信,认为自身的工作对推动学生、学校和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弥漫于芬兰教师群体中对教师职业的自信也造就了芬兰教师独特的师德气质。
(四)善担责任
芬兰教师的从业动机奠基于强烈的教育信念,因此,大部分教师将教职作为一生的志业。同时,芬兰社会和教育政策成功地赋予了教师职业极强的成就感与归属感,这些都塑造了芬兰教师的职业责任感。作为世界上廉洁指数最高的国家,芬兰教师在从事教育时也较少存在功利思维。对教师离职原因的一项调查显示,由于薪酬不足导致的离职在芬兰低于平均水平。芬兰有些学校甚至只有一名教师,萨尔伯格将芬兰教师这一责任感的来源称之为需要在“工作场所实现的道德使命”[10]。同时,芬兰教师认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责任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所应有的道德承诺,教师职业责任天然地包括保持求知的态度、不断反思和自我更新、了解每位学生的个性,这些都是教师为了完成学生发展所应承担的责任。芬兰社会赋予教师的自主权与信任也是芬兰教师责任感的重要来源,芬兰人认为,维持教师职业的较高的能力和道德标准是促进教育公平进而实现社会正义的有效途径。
二、芬兰教师职业道德形成的社会文化基础
芬兰教师职业道德的形成受许多共同的社会文化因素,诸如诚实、公正、信任、自由、自主等的影响。这些因素正是芬兰教师职业道德由以产生的土壤。若要厘清芬兰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必须从其自身的社会文化基础的剖析入手,以揭示影响芬兰教师职业道德形成的深层次原因。
(一)历史与宗教传统
芬兰因地处俄罗斯和瑞典之间而饱受战争蹂躏,直到1917年才正式独立成为一个永久中立国。长期的殖民地统治和战争造就了芬兰人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合作意识,使得“芬兰国民充满了忧患意识、务实精神,也使得他们更珍惜和平年代的发展以及国民教育”[11]。与其他欧洲国家相似,教会在最初的教育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芬兰历史上,新教教义要求人们都能阅读《圣经》等宗教书籍,于是宗教改革者积极推动以芬兰语和瑞典语出版书籍,指导儿童提高读写能力,并“建造特别的教室,在这样的教室里神甫教授当地孩子基本的读、写”[12]。其时,芬兰颁布法律,规定识字是结婚的先决条件,这一法令既增强了芬兰人民的学习动机又奠定了教师在芬兰社会中的崇高地位。同时,大部分芬兰人所信奉的路德教派主张“勤奋工作之德性与自我约束……此种宗教价值,联结家庭与社区,使芬兰人守法、诚实、务实”[13],这些即可视为芬兰教师职业道德的历史文化成因。
(二)福利社会制度
芬兰在2018年被评为“全球最幸福”的国家,支撑芬兰国民幸福感的保障就是其所建立的高福利社会,其拥有“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保障体制。平等是芬兰人重要的社会共识与价值追求。在独立之初,芬兰国民希望构建一个面向所有人开放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可以照顾到所有需要被协助的人。因而教育平等被视作社会公正的应有之义,也是促使和维持社会公正的重要推动力,“如果有人尝试解释芬兰教育系统的成功,就应该把这件事情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之下,并且将其视为民主公民社会整体中的一部分”[14]。“城乡无差距的教育资源平等,绝不强调精英的受教权平等”以及对特殊需求和弱势群体学生的特别关心等等,体现着芬兰教育及教师拥有的共同教育信念。正是这些普遍推行的稳定的社会观念与教育理念塑造了芬兰独有的教师职业道德体系。
(三)对教师职业的社会信任
芬兰社会对整个教育事业都充满信任,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教师对教育教学拥有极高的自主权。从数据上看,芬兰教师的课堂教学时间低于大部分西方国家,这意味着教师有更多的可支配时间去从事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科学研究和个别辅导等活动。有学者指出,芬兰在课程开发中采用的政策可以称之为“国家监督模式”,这与大部分国家采用的“国家指导模式”存在很大不同,体现出芬兰社会给予教师的信任与自主。现在看来芬兰这种以教师的高素质和高度自主为基础构建的教育体系对学生和教师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另外,芬兰教育系统“不给教师做无谓的评比与比分,不给老师打考核,没有督察,也没有评鉴报告”[15],也为教师创造了宽松宁静的工作环境,有利于教师自信心与责任感的养成。
芬兰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尊重和信任感是教师群体职业自信心与责任感的源泉,同时,教师以极高的责任感与自信心推动着教育与社会的发展,两者相得益彰的良性循环是芬兰创建和维持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因素。
三、芬兰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之于我国的启示
芬兰的教师职业道德体系、内容及实践对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异域的有益借鉴与启示。
首先,应凝练行之有效的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体系。我国对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权威阐释来自于教育部颁布实施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主旨在于以基本行为规范的形式对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作出调节。但法规层面规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过于抽象与宽广,在具体的教师职业道德培养中面临实践下沉与操作兑现的挑战。相较于我国系统复杂繁琐的教师职业道德内容体系,芬兰的“四善”教师职业道德体系内容简练、主题鲜明、易于操作。其明确而具体的教师职业道德内容扎根于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文化背景中,同时与本国的教育体制和教师教育体系紧密耦合。浓郁的本土特质和简明扼要的呈现方式是芬兰教师职业道德内容体系富有可行性与操作性的先决条件。因此,凝练行之有效的教师职业道德内容体系应是当前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首要任务。
其次,应彰显尊师重道的真正意涵。在对师道尊严的维护与敬重上,我国存在着与芬兰相似的文化传统,然而,两国尊师重道观念中的精神内蕴并不完全一致。我国对教师的尊敬来源于严格伦理秩序和读书与入仕的紧密结合,即教师充当了统治者工具的角色,所以社会成员对教师的尊敬掺杂着敬畏与猜忌。芬兰教师最初则以教会福音的散播者和引导者出现,因而有着深厚宗教基础的芬兰社会给予教师的是毫不保留的信任与责任,同时,高福利社会制度与高居前列的国民廉洁与幸福指数也使芬兰社会更容易建立信任关系。时至今日,芬兰教育也证明了社会信任与职业自主对于教师的责任感、归属感与自信心的重要作用。所以,尊师重道的首要之意应是政府、社会和家庭信任和协助教师,给予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的专业话语权,配合教师形成教育合力,而不是一旦出现了社会问题之时都将原委归咎于教育和教师。
第三,应严格教师职业的选拔培养过程。芬兰严格的教师选聘制度可以视作芬兰教师职业道德养成的制度源头。芬兰教师被要求最低拥有硕士学位,并且会严格审查其毕业设计的价值与适切性。同时,芬兰的师范生入学考试十分严格。各学校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设置笔试、群体面试、单独面试和心理测试等环节。而师范生在读期间需完成本专业学科、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信息技术、项目合作、实习等众多课程后才可毕业。正是如此严苛的教师选拔培养过程塑造出芬兰高水平的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相比而言,我国教师入职途径比较宽阔、多元,但也使教师职业成为许多人功利性的选择。因看重良好的福利与薪酬,许多人通过突击式的资格证和教师招聘培训成为教师,而这些短期培训不考虑职业道德的养成与培养。近年我国师德师风问题频出,证明教师群体中依然存在不符合师德要求的害群之马,只有严格把关教师选拔和培养,逐步净化教师队伍,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
“非新无以为进,非旧无以为守。”芬兰教师职业道德源发于其独具的文化与社会基因。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之进程也应当立足优秀传统文化观念与当前社会发展现状,创造和开辟出有中国特色的师德建设理论与道路,缔造一支优秀的教师人才队伍,使教师真正成为“立教”与“兴教”的“本”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