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利行为、市场外部性与社会困局
——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及其问题
2019-01-11朱富强
朱富强
(1.河南大学 经济学院,河南开封475004;2.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广东 广州510275)
一、前 言
现代主流的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强调,市场主体是追求私利最大化的理性人,同时,“无形的手”的预定协调机制可以使得私恶通达公益,从而促进社会分工和合作的不断深化;相应地,现代主流经济学就为自发市场秩序和帕累托改进辩护,认为自生自发的市场秩序具有持续的扩展性。然而,大量的社会实践却表明,基于个体理性的社会互动往往会陷入囚徒困境,这就引发了对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反思。那么,为何会出现这种悖论呢?这涉及了现代主流经济学在不同情境下所使用的理性内涵问题。事实上,现代主流经济学论证一般均衡时运用的是完全理性,但在对具体行为做静态分析时所使用的却是近视理性,这导致了囚徒困境并使得自发市场秩序的扩展中断。因此,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信条相反,现实世界中理性经济人的逐利行为往往潜含着严重的困境,并会对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危害。为了使读者有直观而系统的认识,本文通过剖析真实世界的理性内涵来揭示真实市场的运行机制,并基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来审视个体的理性行为及其后果。
二、经济人的理性涵义审视
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推崇市场机制,认为个人逐利行为在 “无形之手”的引导下可以且必然会导向社会福利最大化,这就是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不过,现代主流经济学所持的这种市场信念是建立在完全理性之上,这种完全理性能够考虑所有的信息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形;同时,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又强调,由理性个体互动所形成的市场具有信息披露功能,能够使得个体信息向共同信息的转化,从而导致市场日趋完全和完美。这样,完全理性的个体在完全信息下的互动就产生出完美的一般均衡。相应地,现代主流经济学就认为市场秩序能够实现竞争和合作的统一:市场竞争的个体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不仅可以且必然会充分利用各种市场信息,可以且必然会在陌生人之间形成互惠合作关系,从而会促进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最终实现社会发展的帕累托优化和社会福利的提高。但是,这种分析逻辑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首先,所谓的完全理性只不过是一种虚构,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个体都不是完全理性的。一般的,任何市场主体都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从而具有某种程度的社会性。很大程度上,离开社会性,就没有个体间的交换,从而也就无法产生市场。但是,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却基于自然主义思维把市场主体抽象为没有社会性而只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这种经济人的根本特点就是:①它为了获得自身的利益而展开竞争,甚至会为了一点小利而不顾其他人的更大损失;②它的行为遵循行为功利主义原则,会充分利用基于特定时间和地点的个人信息以追求个人的最大利益。显然,按照这种理解,每个市场主体在社会互动中都会采取基于最大最小化原则的可理性化策略,从而实现一种具有内固力的市场纳什均衡。
其次,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所定义的经济人又是一种近似理性,甚至是一种极端有限理性。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认为,经济人的每次行为都实现了利益最大化,都是理性的;但实际上,基于这种理性的个体互动往往却是导致集体非理性的后果,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囚徒困境。显然,囚徒困境表明,现代主流经济学所引以为傲的理性行为,实际上潜含了 “致命的自负”。事实上,社会经济中的囚徒困境和混沌现象比比皆是,如金融泡沫、各种经济风潮都是这种预期效应强化的结果。而且,正是囚徒困境造成了当前市场秩序中的规则扭曲、竞争失度,乃至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等诸多问题。
正是由于现代主流经济学内含着深刻的逻辑悖论,激发我们重新审视广受推崇的自发市场秩序:它果真具有持久的扩展性吗?正是对自发而扩展的市场秩序的坚定信念,现代主流经济学极力反对政府干预,甚至将那些现实中的市场失灵都视为是由政府干预造成的。例如,巴斯夏认为,建立在人类普遍规律基础上的社会秩序之所以与建立在想象或虚构基础上的人为秩序相去甚远,就在于后者否定、无视或不考虑普遍规律。相反,社会主义学派之所以力图探索一种人为的社会制度,则在于他们认为自然的社会秩序是有缺陷的;进而,社会主义者之所以认为自然的社会秩序是有缺陷的,则又在于他们认定个体的利益是彼此对抗的。[1]问题是,现实生活中的个体利益即使不是必然冲突的,难道就是天然和谐一致的吗?
一般地,只要个体利益间存在内在的冲突性,至少在并非无限长的可见时期内都是如此;那么,纯粹自发性的社会合作就难以达致,自生自发的市场秩序也难以获得持续的扩展。关于这一点,大量的文献已经做了理论的分析,其主要论断典型地表现在:团队生产中的激励不相容、产权交易中的无核困境以及由报酬递增带来的主流化趋势诸方面。因此,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推崇自由市场、信奉个人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但这根本上不是基于严格的逻辑基础,而是基于某种信仰,是基于特定的政治哲学和价值立场。罗斯巴德就承认,“我从来未曾相信缺乏价值取向的分析或经济学或功利主义(经济学的标准的社会哲学)的分析可以足够建立自由主义理论。经济学有助于为自由主义者立场提供很多的数据,但经济学本身并不能建立政治哲学。政治上的判断必然是价值判断,政治哲学因而也必然是伦理的,从而为了建立关于个人自由的理论必须建立一个实证的伦理系统。”[2]
三、逐利行为导向的恶性竞争和困境
现代主流经济学宣称,作为其理论基石的经济人之重要特征就是理性,这种理性又根植于仅仅关注短期功利总量的行为功利主义之中;因此,在为那些逐利行为辩护时,现代主流经济学所使用的理性也就是仅仅体现为追求动物性本能的工具理性,而不是具有追求长期利益的社会理性或交往理性。事实上,经济人本身就是将具有丰富社会性的人类个体者还原为只有本能的动物,而动物则不会为长远着想,也不会为他人和共同利益着想,其每一行为都是依据个体的势力,实现的是 “弱肉强食”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每一当事人采取主流博弈论所推崇的 “可理性化策略”时所形成的结局就不是合作均衡,而往往是囚徒困境。显然,这种囚徒困境的一个直接特征就是:每个人都没有实现其可以更好的结果,社会整体福利也处于低水平状态。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举下述博弈矩阵加以说明:基于主流博弈论思维,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个体A、B为了获得0.5(10.5-10)这样微小的利益,往往会不惜让对方遭受20(-10-10)这样巨大的利益损失;但最终的结果就是,谁也无法获得利益增进(见表1)。
表1 博弈矩阵
显然,这个博弈体现出:基于个体理性的行为在社会互动中往往会呈现出恶性竞争特征。在很大程度上,这也是现代主流经济学所刻画的经济人行为之必然结果。反映这一困局更为经典的例子是Rosenthal在1981年提出的蜈蚣博弈模型(见图1)。[3]基于可理性化策略,我们采取后退归纳推理:从最后一阶段博弈方2开始,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个人理性支配下,将选择d策略;而博弈方1由于了解到这一点,因此,它在前一阶段将采取D策略;……这样类推,两者的策略必然会收敛到最初的博弈方采取D策略的接点上,从而两者得到的收益为(1,1)。在此过程中,尽管似乎每一方的行动都是理性的,但所得到的结果却几乎是所有的可能结果中最差的一种。
图1 蜈蚣博弈模型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恶性竞争也时有展现,并导致社会大众的福利损失。关于这一点,这里借鉴霍特林提出的空间分布定理加以说明。[4]现在假设,一条大街上开设了麦当劳和肯德基两个快餐公司,并且该街上均匀分布着一群消费者;同时,消费者对这两种快餐的口味是无差异的,他们对就餐公司的选择取决于他们的交通成本,这里假设交通成本与到达公司的路程成比例。显然,如果两家公司分别在大街的1/4的A处和3/4的B处,快餐店布局是最合理的;因为消费者所花的成本最小,并且,两个公司各自可以分享一半的客户。然而,如果两个厂商都是根据个人理性行事,并只关心自身生意的最大化,那么就会造成恶性竞争:两个公司就会拥挤在整条街道的中间;结果,不但自己的收益没有获得提高,也导致了消费者的福利遭受损失。基本逻辑如下:假设原先A、B公司分别设在大街的1/4的A处和3/4的B处,那么,此时麦当劳只要稍微向右移动一下,譬如从A到A’,那么它左边的消费者并没有丧失,而增加了右边的生意,因为AB的中间点不再是O点,而是向右移动,这部分生意是从肯德基中夺取的;基于同样的逻辑,肯德基出于个人理性的考虑,也会向左移动;这样相互的博弈,最后就都会到达了中间点O(见图2)。
图2 霍特林空间分布定理
显然,在当前商业主义社会中,由于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偏盛,导致恶性竞争充斥在整个社会的各个角落。事实上,经济领域,相互竞争的两个厂商总是设在一起,如麦当劳和肯德基、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华联超市与联华超市等等。同样,社会生活中也存在大量的类似现象,如同一城市的两家航空公司开辟同一航线的航班时,往往将起飞时刻安排在一起;电视中不同电台的类似节目也往往安排同一时间等等。这一社会现象也意味着,基于个体理性的纯粹市场竞争往往是无效的,这也是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困境的反映。正如霍特林感叹的,“我们的城市大得毫无经济效益,其中的商业区也太集中。卫理公会和基督教长老的教堂剪纸一模一样;苹果酒也是一个味道。”[4]显然,所有这些理论和现实都表明,单纯地基于工具理性来追求个体最大化往往并不能获得理想的结果,反而往往会导致整个社会福利的下降。
四、逐利行为导向的资源开发和枯竭
在现代工业化社会中,由个体理性引发的囚徒困境所衍生出的一个重要现实后果就是:造成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乃至日渐枯竭。哈丁以“公地悲剧”作为形象而深刻的概括,[5]它说明当每个个体基于利益最大化而使用公共资源时,必然会导致资源被过度使用,最终损害了所有人的利益。更甚者,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因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却感到无能为力;究其原因,每个个体都是行为功利主义的,只关注短期的个人利益,从而无法形成有效的协调合作。这也就是 “悲剧”的含义所在。譬如,在公共鱼塘的使用中,如果每个成员基于个体理性进行捕捞决策,就会对渔资源产生过度捕捞行为。
事实上,正是由于过度竞争所引发的资源掠夺性开发,仅在20世纪,全世界鱼的捕捞量就增加了20倍,而且,过度的捕捞量已经造成了许多不祥的征兆。自从1988年以来,世界的鱼产量就没有任何增加,而且在许多著名的渔场鱼的产量在大幅度下降。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资料,世界上每15个海洋渔场就有一个渔场的捕捞已经达到或超过其可持续发展的限度,15个渔场中有13个渔场鱼的产量在下降,而且2/3的鱼种由于大量捕捞而面临绝种。大西洋蓝色金枪鱼的储量减少了94%,在北海,每年捕捞了大量大量的鳕鱼或黑线鳕,其中3/4是在还没长大成熟的时候捕捞起来的。加拿大纽芬兰的外海是最丰富的渔区,现在由于产卵雌鱼的急剧减少而造成了鱼的数量灾难性的锐减;以致1992年纽芬兰岛约有3.5万人因为渔业的倒闭而失业。[6]可见,正是由于每个人基于个体理性不断地增加对免费的公共品的使用,最终导致了公共资源的耗尽,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因为鲸鱼等都是不可再生的资源。
同时,随着资源的日益耗竭,环境也造成了极大破坏。譬如,工业生产的废气造成了愈来愈严重的酸雨现象,不仅毁掉了大片的森林,并对原始山野的植被和草原造成了愈来愈严重的危害,而且,也污染了众多的湖泊和河流,甚至连人类的饮用水也越来越成问题。事实上,在1950年到1990年期间地球上有一半的森林消失了,其中美国(不包括阿拉斯加)失去了1/3的森林和85%的原始森林,欧洲基本上已经没有原始森林而只剩下一些被管理起来的商业树种植园,中国3/4的森林已经消失了。[7]同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1996年的 《人类发展报告》也估计,酸雨正在影响欧洲60%的经济林,每年造成大约35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特别是,工业废气中的二氧化碳以及甲烷等对大气层的破坏导致了全球变暖,这小小的敏感性条件改变对地球的生态系统产生了巨大的蝴蝶效应,导致海洋潮流不稳定、冰山融解。例如,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奥登冰山的融解就极大地减少大西洋北部深海的范围。
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的困境之所以出现,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它们属于公共资源。这样,在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而采取行动时,个体就会将这些公共资源当成一种免费的投入品,而这种行动显然与集体利益是冲突的。事实上,在纯粹自由市场条件下,当一个企业主采用污染严重的生产方式时,其产品的价格往往要比采用较少污染的生产方式所需的成本为低。污染并不反映在市场上,其真正的价格也无从计算。同时,由于污染造成的损失往往也不是落在污染的制造者和顾客身上,因而他们也没有积极性去抵制污染企业。自由市场并没有为减少污染提供一个激励机制。[6]卢兹和勒克斯就曾指出,人类可利用的资本(财富)有两种:自然赋予的资本和人类创造的资本;但是,在个体理性的驱动下,这些资源所提供的服务存量的消耗却仅仅被看成是一种收入,而忽视了这个存量本身也在被损耗。[8]我们从两方面加以理解。①由于资源开发中的利益主要为现世人所享有,而环境恶化的成本则主要由子孙后代所承担;因此,基于私利的考虑,现世人就会把自然赐予的资源以及业已存在的社会资源当成了免费的投入品,而不会考虑环境恶化造成的长期后果。②基于个体理性的市场竞争,每个国家、企业乃至个体为了私人利益也会对公共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而将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的后果让其他国家、企业乃至个体去承担或者共同承担。
尤其是,一个社会或国家的社会制度越是不健全,越是片面关注经济的增长和GDP数字,从而导致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也变得越严重。譬如,为了支持GDP增长,中国重点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比国际水平高40%,电力行业火电煤耗比国际水平高30%,万元GDP耗水量比国际水平高5倍,万元GDP总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而且,目前全球10大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中国占8个:中国城市河段70%受到污染,2/3城市居民生活在噪音超标的环境中。[9]正是由于这种非理性的市场化发展,很多过去从不缺水的中国城市开始普遍缺水,不得不使用无法恢复的、且只能供8到10年使用的深层岩水,众多农村人群不得不饮用已被污染的地表和浅层水源;与此同时,中国的国土荒漠化以每年2 600多平方公里的速度自西向东推进,各种灾害爆发的频度和烈度越来越高。显然,没有考虑到那些对自然资源造成损耗的劳动必将在长远上制约人类社会的发展,对此,100多年前恩格斯就提出了警告:“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10]正因如此,越来越多的生态经济学家呼吁,为了更好地衡量GDP,应该考虑自然成本的价值跌落,考虑对环境资源的可行性的替换或维护所付出的未来成本。实际上,如果石油和森林资源的损耗从印尼的GDP中给予扣除,并对土壤流失的成本作出估计,那么1971~1984年印尼经济年增长率就不是官方所说的7%,而只有4%。[6]
正是由于当前的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私人之间的恶性竞争的结果,它是忽视社会外部性的必然后果。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通过社会规范来进行限制。比如,1988年欧共体就制定了 《大内燃机工厂指南》,规定了减少二氧化硫和氧化氮溢出的目标来减少酸雨现象。再如,1987年国际社会达成了 《蒙特利尔协议》以减少含氯氟烃来防止臭氧层的恶化;而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的更大范围的协议则是全球149个国家和地区于1997年在日本京都通过了 《京都议定书》。然而,愈是坚持市场经济的国家,愈是坚守自由市场的团体,往往就愈不愿接受国际社会的限制。事实上,日本、瑞士和法国的人均收入都比美国高,但这些国家燃料的使用效率更高,所以人均的废弃排放量还不到美国的一半;并且,这些国家都希望达成国际性协议来减少环境污染,但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排放量25%的美国却最不愿意接受减少碳化物排放的强制性限制。而且,美国克林顿政府于1998年11月签署了该议定书,承诺在2008~2012年间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削减7%;此后,克林顿总统每年都通过“行政命令”拨款10亿美元,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排温室气体。然而,在2001年3月,布什政府却以 “美国经济优先,美国人民优先”的名义宣布退出《京都协议书》,并于2002年2月14日提出 《京都协议书》的替代方案——《晴空与气候变化行动》;其退出 《京都协议书》的一个根本性理由竟是,如果美国实现 《京都协议书》减排目标,将会给美国造成4 00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减少490万个就业岗位。
五、逐利行为导向的寻租和租金耗散
在市场经济中,基于短视理性追逐私利最大化的另一个重要后果还表现为:不断升级的过度竞争导致寻租的盛行以及相应的租金耗散,最终浪费了大量的生产性社会资源。这里,我们需要辨析两个基本概念:寻租(rent-seeking)和寻利(profit-seeking)。它们是一个相对应的概念,两类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是迥然不同的。一般地,寻利是指当一个企业家成功地开发一项新技术或新产品,从而能享受超额利润,这个过程也可称作创租活动;相反,当人们不是创造出更大的 “租”,而是从事维护既得利益或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时,就是寻租活动。相应地,寻利过程往往也可称作创租活动;而当人们不是创造出更大的 “租”,而是从事维护既得利益或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时,就是寻租活动。
当然,如果赋予 “租”以不同于 “利”的特定含义,用来指涉及转移分配的特定利益,那么创租就具有截然不同的含义。在公共选择中,通常将创租 (rent creation)视为人为增大租金额的活动;与之相对的是抽租 (rent extraction),是指对固定租金的占有活动。如所谓的政治创租,就是指官僚体系中官僚阶层人为地设计竞争障碍,以吸引人们的寻租行为。显然,在这种意义上,创租的存在是寻租活动的根源,也是抽租的根源。与寻租相对应的另一个概念是避租,因为寻租是一些集团为获取收入转移的活动,这必然会对另一些集团的利益造成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损失,这些集团也需要展开一些活动来防止这种不利的结果;可见,避租是寻租活动引起的,都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此外,当为了维持已经获得的垄断租金,防止因他人的加入而导致已获租金的侵蚀而寻求政府庇护的活动就称为护租。
一般认为,寻租的主要原因首先在于存在管制。例如,克鲁格教授的论文 《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了发展中国家因限制进口而出现大量的寻租活动,根据她的粗略估算,1964年印度由于进口而形成的租金数约占国民收入的7.3%,1968年土耳其仅进口准许一项产生的租金占国民收入的15%。同样,罗斯估计,肯尼亚与贸易相关的寻租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8%。波斯纳1975年在一篇有影响的文章中试图计算在管制的工业领域内寻租所造成的损失:他假定,租金由塔洛克四边形给定,并且这些租金全部消失了;结果发现,在美国寻租的成本在管制的部门如航空、医疗服务、石油部门是确实存在的,美国垄断的社会成本为3.4%,这还忽略了美国经济中被管制的部门。此外,拉邦德把锁、保险箱、警察等方面的支出都看成是寻租浪费,他这种估算认为,1985年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50%都浪费在寻租上。[11]显然,寻租活动常常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造成整个社会经济效益的下降。
当然,需要指出,仅仅因有管制而创设了租金,还不必然会产生寻租的现实,寻租的直接动机是存在基于个体理性的逐利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那些希望抽租的政府或其代理者的逐利动机才产生这样的行为:一方面通过管制来创租,另一方面又通过鼓动人的自利行为来寻租。从下面的博弈模型也可以看出,在制度不完善而具有租金存在的情况下,基于个体理性的行为,每一方的最佳策略都是寻租,最终产生的负和博弈(见表 2)。
表2 寻租博弈
同时,需要指出,寻租本身只是资源的转移而不是浪费,只有那些为寻租而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才构成真正的浪费,这也就是租金耗散问题。一般地,随着对寻租的竞争越激烈,这种租金耗散程度越高,从而浪费也就越严重。为了方便,这里以所有的寻租者都是中性风险的情况进行分析,假设:初始收入Y,潜在的租金为R,寻租者人数为N;寻租行列的进出完全自由,并且每个人选择相同的投资额,赢得该租金的概率相同。因此,代表性的寻租者投资的数额为I将持续到一点,在该点上,使得每一个寻租者的预期收入等于一个非寻租者的预期收入,即:。 也就是: R=NI。 显然, 均衡时,寻租者投入的租金总额将完全耗尽可得到的租金;此时,寻租者人数等也确定了。
一般地,租金的耗散程度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这包括:为决定寻租胜利者所定规则的性质,竞争者风险转移的程度,那些竞争者是异质性的程度,以及彼此信息知晓的程度。事实上,如果放松下面任一个假设:①寻租者是风险中性的;②他们处于对称的状态;③可以自由进入寻租者行列;那么就有可能,所投资的总金额或者大于或者小于潜在的租金。
首先,放弃风险中性假设。希尔曼和凯茨的研究就表明:①租金相对于初始财富的比例越低,租金的耗散比例就越高,当所获得的租金相对于寻租者的初始财富在20%以下时,90%以上的租金值将被消耗掉;②租金相对于初始财富的比例增大时,寻租者的人数越多,租金耗散也越严重。这两条实际上也正反映了社会的现实,因此,可以预料竞争性寻租行为导致的租金耗散程度是严重的。[12]特别是,在广泛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往往不是风险厌恶者,代理人寻租的资源出自公司的股东,那么,这就会诱使代理人采取更加冒险的策略,从而可能导致租金被过度消耗。
其次,放弃自由进入和对称性假设,往往会导致租金不被完全消耗。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有利于少数几个博弈者对博弈过程进行操纵,从而引起其他人的退出。再次,所发生的租金耗散额也取决于单个寻租者投资的数额和赢得这种租金的概率之间的关系。在线性关系下,如赢的概率等于寻租总投资的比率,如果寻租者是风险中性的,那么他投资于寻租的总额一直会扩大到等于租金的总额。但是,如果赢的概率随着所投资的数额而成比例提高,情形就发生变化。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竞争性寻租除了造成资源浪费外,更严重的是造成了社会协调的混乱,对经济产生了严重的恶果。主要表现为:①经济资源配置的扭曲,阻止了更有效的生产方式的实施;②他们本身白白浪费了社会经济资源,使本来可以用于生产性活动的资源浪费在这些社会无益的活动上;③这些活动还会引起寻租的连锁反应,导致其他层次的寻租或避租活动。[13]而且,正如寻租理论的开创者克鲁格指出的,寻租活动的蔓延,具有恶性循环的趋势:因为寻租的存在,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被破坏,使人们对市场机制的合理性和效率产生了根本性的怀疑;于是人们更多地要求政府干预来弥补收入分配不均的现象,这样,反而提供了更多的寻租机会,产生了更多不公平的竞争。[14]总之,寻租活动最终导致的是“租的耗散”,所以塔洛克说,“在我看来,零租金耗散的结局是新古典理论家虚构的事实。”[11]
六、逐利行为导向的市场普遍外部性
上面从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间的悖论中剖析了现实世界中大量存在的囚徒困境,而这些囚徒困境实质上揭示了广泛存在的市场外部性问题。事实上,现实市场中的个体行为是相互影响的,从而必然具有或多或少的外部性。譬如,每增加一辆私家车,就为社会带来了明显的外部性:道路的磨损、交通的拥挤、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毒污染物的释放、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及噪音等,而且,交通事故的发生还会衍生出进一步的外部性,如医院的拥挤、保险成本的提高等。例如,在加利福尼亚,每增加一辆行驶车辆,每年增加的国家范围保险的额外成本在2 000美元到3 000美元之间,而这些额外增加的成本都是由所有其他驾驶员分摊(2006年)。[15]尤其是,“外部性”在真实世界上还具有明显的不对称性,这体现为:①强势者可以将大量的负外部性转移给弱势者。②现代人也可以将大量的负外部性转移给后来人。正因如此,基于对个人利益的追逐,过度竞争就会使得公共资源得到大肆开发和掠夺性使用,从而导致了公共资源的枯竭和自然环境的破坏。
然而,崇尚个人自由的新古典经济学人却宣称,针对外部性的 “庇古税”是对特定人士尤其是富人的抢劫,是不公正的,也是无效率的。譬如,很多经济学人就反对征收汽车拥堵费与污染费,更反对路桥费。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加以审视。①在公正方面。人类资源本身是供所有人共享的,但少数有车族却占用了有限的路桥资源,严重损害了行人或无车族的权利;同时,少数有车族在享有方便的同时所排出的汽车尾气严重污染社会环境,使得其他人大受其害。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这些成本由其他人承担了,因而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使用个人汽车,结果就导向了道路越来越拥挤、环境越来越恶劣的囚徒困境。就此而言,对汽车征收路桥费、拥堵费与污染费等显然是公正的。②在效率方面。由于征收了路桥费、拥堵费与污染费,个人汽车的使用成本增加,从而就会减少车辆的使用频率,而那些收入不丰或者时间成本不大的人也就不倾向于使用个人汽车;这样,道路就会更通畅,社会环境也更清洁。显然,无论是对有车族还是无车族,这都是有效率的。这里的关键是,如何使用这些路桥费、拥堵费与污染费。如果被挪用或贪污,当然是坏的;但如果能够专款专用,全部用来改善道路与公共交通,显然就是好的。
事实上,基于经济人分析框架,一些经济学人鼓吹,人们可以且应该按照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而采取理性行为,而不需要关注这种行为带来的外部性。果真如此吗?何宗武就写道:“现代经济理论所处理的商品是根据其市场价值,而不是根据商品的真正内涵。市场只能体现社会的表层,其重要性只和货币有关,完全不能深入谈论事情的内在本质,直接指出于其后的大自然或社会现况。在竞价过程,促多对人类社会至关重要的质量差异,全都被隐匿起来。”[16]显然,正是对纯粹市场机制的过分鼓噪,造成了社会福利的普遍下降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这已经为大量的经验事实所证明。布罗姆利就写道:“市场有其自身的机理,它会产生一些有 ‘效率’的后果,这些后果对社会来说是有害的和可怕的——饥馑、流离失所、绝望、失业、吸毒和无以言表的犯罪,……不受限制的市场可以低成本生产一定的物品和服务,但市场在完成这种任务的同时并不考虑某些真实的成本,这种成本不反映在价格计算上——环境污染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7]
更甚者,尽管过度市场竞争已经造成了当前世界日益严重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危机,但基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荒谬逻辑,一些主流经济学家依然坚持提出,“如果人们热爱森林,就要多多浪费纸张;因为对纸张的需求会诱使厂商种更多的树。”[16]果真如此吗?迄今为止的社会实践都已经表明,这种把生态经济问题推由价格机能下的市场供求来调节的观点是荒谬无比的。同时,市场中的外部性如此明显,甚至也已经得到古典经济学以及新古典经济学普遍承认。但是,更为激进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者却还在极力加以否定。例如,科斯定理就指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私人成本将等于社会成本。这也意味,在交易成本为零时,就可以通过明确界定的产权之间的交易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此时外部效应自动消失了。相应地,科斯以后的很多新制度主义者尤其是张五常都认为,外部性实际上是一个错误的、混淆视听的概念,任何外部性都可以通过契约而内部化。
问题是,科斯定理依赖于交易成本为零这一条件,而这一条件在现实世界是不可能满足的。其实,任何诚实的经济学家都会承认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依赖于一系列不现实的条件,但是,新古典经济学教材总体上还是选择性地提供为市场辩护和解释的观点,尤其是致力于阐释那些为构建逻辑化市场的数理模型。受此熏陶,就产生了一些市场原教旨主义者,他们宣称,这些数理模型最接近真实市场中的市场运行方式,从而致力于阐释教科书中的那些逻辑化市场定律;为此,他们更乐于为市场失灵辩护,乃至努力寻找各种理由来否定外部性的存在。普拉什写道:“最低工资法、高利贷法、诚实广告法、欺诈管制法、健康保险条例、反歧视法、建造检查条例、环境保护法、投资者保护法以及其他种种法律和规章,实际上无一幸免地受到市场原教旨主义或轻率或粗鲁的摒弃,许多专事煽风点火、挑动纷争的专栏作家和政客更是不管那一套。”[15]
在当前中国经济学界,市场原教旨主义尤其盛行,他们往往依据教材上的逻辑化市场为现实市场辩护。这里以张维迎为例作一说明。张维迎力图论证 “传统经济学有关市场失灵的理论都是错误的”,主要包括这样三点:① “外部性并不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正当理由,没有外部性就没有社会”;② “传统的反垄断理论是完全错误的,反垄断法反的是真正的竞争”;③ “没有非对称信息,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的有效性,也不会给我们人类带来什么进步。”张维迎的分析逻辑是:“假如我开一间饭馆,我比竞争对手做得好,我把他挤垮了,这是不是外部性?这也是外部性。那我应不应该赔偿他?经济学家不会认为要赔偿他。那么为什么前一种情形 ‘指环境污染’要赔偿,后一种情形不用?外部性理论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 ”[18]
确实,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现实世界中人的行为几乎都存在外部性。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共享单车的发展就带来了广泛的外部性,单车到处乱停乱放,阻塞交通,破坏绿地,炮制垃圾。进一步地,几乎所有的创新都会带来外部性,都会对他人带来影响。譬如,A因发明某物而取得专利权,结果,B仅仅晚了一段时间发明出来或者说晚了几个小时申请,他就再也无法使用该发明物,而之前他却为之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精力。显然,B遭受到A创新活动的负外部性。当然,在这个创新活动中,发明物对社会发展整体是有利的,只是像B这样的少数人因此而受损。因此,为了缓解这种负外部性所造成的影响,我们往往对专利权设定一个期限,这个期限需要综合考虑对创新发明的激励以及专利权带来的负外部性。更为严重的是,受逐利心的驱使,大量市场主体仅仅关注个人利益,甚至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而采取某些行动;而且,这些行动的外部性非常大,乃至它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净收益是负的。针对这种市场行为或创新活动,国家甚至就需要通过法律加以禁止。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应该否定市场(创新)活动的外部性,而且要具体考察不同市场活动的外部性程度,看它的净收益大小,并采用有针对性的引导政策。
由此,我们就可以对一些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人的观点进行审视。例如,奥地利学派学者布洛克(W.Block)就挑战了公共品和私人品的传统区分:针对道路、学校、公园、机场、图书馆等公共品因 “具有正外部性而需要政府提供或公共供给”的传统观点,布洛克指出,这种分析存在严重,因为几乎所有的物品都会对第三方产生某种好处。譬如,因为其他人都穿了短袜,因而我就不必整天都闻脚臭味,那么,我需要为别人穿短袜付费吗?如果收费困难,是否应该由政府提供短袜呢?[19]显然,这里的分析存在严重的逻辑缺陷。事实上,人类在互通有无的交换和交往过程中本身就是促使正外部性的过程,但是,只有当正外部性足够大,以致物品的提供者无法在赢利的价格上生产和使用进而致使该物品无法提供时,才需要借助集体的力量。譬如,当我个人建一个花园时,其他周边或路过的人也会从花园的芬芳中获得效用。但是,只要我个人从花园中获得的效用大于为之付出的成本,那么,我就会独立筹建,这也是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人大量的家庭花园的原因;但是,如果我筹建的是可以长跑和健身的花园,不仅其健身花费不是我个人力所能及,而且其他人都可以来此地锻炼而获得益处,那么,这就可以并且更应该由公共资金来建设。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也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张维迎的分析明显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究其原因,经济学所讲的外部性并不是有利于社会福利提升的正当竞争,而是指这样两类情况。①主要是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的非正当竞争行为。譬如,我们不会因为电灯的发明淘汰了原有的油灯,就批判电灯所带来的外部性。②主要是指损害他人基本自由和权利的行为。譬如,生产更好的产品会伤害竞争者,这是允许的;但是,以低于下限的价格出售产品。则是不允许的。为此,黄有光就指出,张维迎的问题在于混淆金钱与实质外部效应:前者是通过对市场价格的影响而导致;后者是直接产生影响,而不包括通过价格变化起作用的 “金钱的”外部效应。黄有光认为,尽管某些人大量增加对某一商品的需求会推动该商品的价格上升,从而使其他的消费者受损,但至少在没有扭曲的完全竞争经济中,消费者剩余的减少可以完全被生产者剩余的相应增加所抵消,因而这种金钱外部效应并未降低效率。譬如,在张维迎举的例子中,尽管张维迎的饭馆对其竞争者造成损失,却给消费者带来利益,因而不必要求张维迎补偿其竞争者。[20]
此外,除了经济学传统上关注的生产外部性外,消费外部性也越来越凸显,并越来越受到经济学的关注。消费外部性体现为,人们对自己物质境遇的评价明显地取决于其他人所拥有的物质水平,因而消费之间就会相互影响。譬如,如果很少人有私家车,你们有就不会感到有什么缺憾;如果社会普遍到40岁左右才开始购房置业,你结婚时就不会为没有买房而犯愁。相应地,A一直使用普通手机也没有感到什么不妥,但有一天他的同事B购买了一部最新的iphone6,A突然就会感到自己使用的手机档次逊色了;显然,正是同事B的铺张消费创造了一个负的外部性,使得A的消费水平相对于B发生了下降,心理效用也遭到了贬值,这就是消费的外部性。显然,为了抵消这种负外部性对自身效用的冲击,A可能不得不增加开支也购买一部最新的iphone6,或者购买更新的iphone6s,这样的相互强化就带来了过度竞争和攀比消费效应,从而也就会造成需求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扭曲,最终将会造成经济增长的中断。
凯恩斯还提出了另一种消费外部性:如果你不花钱消费,我也就没钱消费;而你花了钱消费,就会有更多人花钱消费。投资行为也是如此:一个投资行为将为其他生产和投资提供便利,进而也就会刺激进一步的生产和投资,这就是宏观经济中的乘数效应,它也就体现了外部性。Floey认为,外部性均衡是 《通论》的核心和微观基础,它对预期产生了重要影响。正是外部性的存在,导致了市场往往会存在多个均衡,而多数均衡都不是帕累托的结果;这意味着,即使经济处于均衡之中,但并不意味着处于出清状态,如自愿性失业的存在。正因如此,凯恩斯主张,需要通过刺激总需求的政策可以促进就业和收入的变化,而不是像古典主义那样将货币视为中性的。[21]根本上,这些政策都根植于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外部性,体现为对正外部性的利用和对负外部性的规避。
正是由于外部性的无处不在,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和一切物品也就都具有公共性;只不过,不同行为或物品在公共性的大小上存在差异,由此也就要求有不同的社会政策。譬如,在当前土地供应相对紧缺的情形下,少数富人大肆购买和炒作房地产就会导致房价飙涨,就会严重影响房屋资源的社会分配,严重影响其他人士的福利水平,因而政府就需要采取某些措施来抑制房地产的炒作和囤积。相反,由于现代社会已经可以随时增减面包、粮食、衣服等日常生活品的供应,一些人对这些基本生活品的需求变化(如购买大量面包)也就不会对他人造成明显影响,因而也就不需要对这些物品进行明显的政策管制。但是,一旦遇到天灾或战争,这些基本社会品的供应也出现了明显短缺,那么,政府也会且需要采取某些管制措施。例如,现代芯片的研发、生产和使用本身就体现了国际分工和合作,并且充分体现了市场协调的有效性;但是,一旦特朗普政府认定中国在自由贸易中占了更大好处时,它就以不卖芯片给中国作为要挟了,此时芯片的非私人品属性也就凸显了。
显然,这个例子充分说明,人类社会和市场经济中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纯粹私人行为或者私人品,当然也没有所谓的纯粹公共行为或者公共品,而只有具有不同公共性程度的行为和产品,并且,即使同一行为和产品在不同时空中所呈现的公共性程度也不同。正因如此,对不同行为和物品往往就会采取不同的管制措施,或者对不同行为和物品的管制程度往往存在差异。不幸的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人往往却只是看到并强调没有纯粹的公共品,任何物品都存在某种排他性,都存在某种价格机制来显示其需求,从而也就片面地强调可以且应该以市场机制来实现这些产品的供求。正是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撒切尔和里根之后,欧美国家中连道路交通、教育卫生乃至警察监狱等都大量地承包给私人并通过市场来解决。但殊不知,这种认知严重忽视了嵌入在这些产品中的公共性,从而也就必然会滋生出各种看不见的困境。
最后,需要指出,只要市场主体是自私的,市场信息又是不完全的,那么,市场外部性就是无法消除的,市场也就不可能完全有效。波兰尼在 《巨变》一书中就指出,“自律性市场的信念蕴涵着一个全然空想的社会体制。假如不放弃社会之人性的本质及自然的本质,像这样的一种制度将无法存在于任何时期,它会摧毁人类,并将其环境变成荒野”;当然,“无可避免的,社会将采取手段来保护它自己”,从而自律性市场概念从来没有被真正实行过。[22]事实上,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倾向于把个人的理性行为视为研究的基本对象,并基于帕累托效率概念来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但显然,基于这种个体理性而展开的社会互动往往会导向集体的无理性,从而导致基于个人效率最大化的帕累托原则这一方法来评估公共政策的失败。布罗姆利就写道:“公共政策问题或集体行动问题的产生,正是由于原子式的个人最大化行为所产生的加总结果和社会拥有的结果是不一致的。如果将这种业已发现会产生不能接受的结果的方法视作集体行动借以纠正现有问题的真实法则,这不是很奇怪的吗?”[17]
七、结 语
无论是理论逻辑还是实践现状都促使我们,应该反思为现代主流经济学所神话的市场和个人逐利行,进而审视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整个理论思维。
一般地,现代主流经济学对自由市场的推崇主要基于两个层次的逻辑:①个体是社会行为的主体,社会只是组成它的个体之和,因而除个人意愿外,不应该对决策外加任何道德规范;②社会主体是理性的,不仅清楚自己的偏好,而且会有效地实现这一偏好。正是由于市场主体是理性个体,因而,他不仅能够根据个人偏好进行合理的选择,并且会有意识地追求长期利益并使得市场达致一种和谐状态。果真如此吗?其实,现代主流经济学主张,每个人按照自己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并为自己所掌握的特定信息采取行动,这样通过互动就可以推动社会秩序的扩展,但是,它却没有告诉我们 “无形的手”的运行机制如何。相反,囚徒困境却表明,每个人的个人理性行为并不一定会产生了帕雷托有效的结果。究其原因,要使每个人选择的是可理性化策略,需要有非常强的条件假设:理性和其他信息都是共同知识;但是,在分立的自由市场中,每个人仅仅按照自己的特有信息行事,并不满足这个要求。
事实上,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市场竞争可以将一切供求信息都转化成价格信号,而利用价格信号就可以将各种知识转化为共同知识;但是,价格信号本身就是一个二律背反,它不可能包含所有私人的信息,否则就没有人会去搜寻信息。因此,我们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知道的知识并不必然是共同的知识,因为它不表明每个人都知道他人也知道这个知识。同时,即使 “都具有的知识”为每个人所有,也不能保证会实现结果理性,这里存在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悖论。寓言 《皇帝的新装》就作了充分的说明:每个人都看到了皇帝实际上什么都没穿,但是又不知道其他人是否也看到这一点,结果每个人都对皇帝的新衣进行赞美。正因如此,纯粹市场机制根本无法解决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悖论问题,基于私利的个体理性行为必然会导向囚徒困境,不完全性的市场也不能解决社会外部性问题。为此,斯蒂格利茨就呼吁要打破流行的各种神话,要解决这些问题也必须考虑其他的途径。[23]甚至哈耶克也指出,“19世纪的许多自由主义者所犯下的最为致命的策略性错误,很可能就是他们给人们留下了这样一种印象:第一,舍弃一切有害的或不必要的国家获得乃是所有政治智慧的极致;第二,有关国家应当如何使用任何人都不会拒绝赋予它的那些权力的问题,并不会致使明晓事理的人们发生严重的分歧”,[24]而且强调 “那种把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解释成彻底否弃国家获得的做法(而不是将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解释成一种按照精心的方式把竞争、市场和价格作为指导原则接受下来并且通过运用国家强制实施的法律框架而使竞争尽可能的高效和有助益——惟有在竞争效率低下的场合才以法律作为它的救济手段——的政策),与政府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主动支持垄断势力的做法一样,都会导致竞争的式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