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分区制定方法探讨
——基于景观性格评价的方法论思考
2019-01-10石鼎
石 鼎
(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上海 200433)
1 研究背景
“文化景观”是“人与自然的共同作品”[1],是由特定的文化族群在自然景观中创建的样式,其中,文化是动因,自然地域是载体,文化景观则是呈现的结果[2]。自1992年文化景观成为世界遗产的申报类别之后,与乡村地域相关的文化景观类型在各国得到了遗产学界的普遍重视。乡村文化景观是在特殊的地理与气候条件下,依托当地族群特有的、与农耕相关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形成的活态遗产,它具有明显的物质与非物质属性,也是理解该族群存续历史的必要物证[3]。
从保护规划的角度来看,乡村地带不是白纸一张,而是具有丰富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的广大地域。因此,针对面状的文化景观地域制定保护规划的基础在于分区(zoning)。而分区的依据是什么,如何进行分区,是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
作为尝试,本研究试图借用“景观性格评价”理论,提出针对乡村文化景观的评价模式——在识别景观类型与区域的基础上,归纳不同层级的景观性格,指出脆弱易变的区域,从而划定保护管理分区并提出可接受的变化范围。
2 景观性格评价理论
“景观性格(landscape character)”①在国内也有学者将其翻译为“景观特征”。
这一概念最早由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景观学系Carys Swanwick教授于2002年提出,之后便得到了《欧洲风景公约(Europe Landscape Convention)》的大力推动。拥有广阔乡村景观的英格兰是首个应用景观性格评价(landscape character assessment)的国家。在由英格兰乡村署(Countryside Agency)和苏格兰自然遗产部(Scottish Natural Heritage)共同编制的《景观性格评价——英格兰和苏格兰地区操作手册(landscape character assessment: guidance for England and Scotland)》中,景观性格评价被认为是可以为“环境保护”与“谨慎使用资源”做出重要贡献的工具,而这两大目标都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4]。目前,景观性格这一概念已被国际文化景观研究领域广泛关注,并成为世界遗产文化景观提名评估导则中提出的核心内容之一[5]。
景观性格评价理论认为,“景观”是人与场所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的复合形态——包括了自然、文化与社会、知觉与审美3个组成部分。其中“自然”可细分为地质情况、地貌类型、空气和气候、土壤、植物和动物等要素;“文化与社会”包含土地利用、聚居地、围场等要素;“知觉与审美”则由视觉(颜色、质地、样式、形式)、声音、气味、触摸/感觉、偏好、联想、记忆等要素共同构成。
Carys Swanwick认为,人类的感知能力将土地变成了景观的概念,这不仅与人的视觉感受以及看待土地的方式有关,还与我们如何听、闻、感受周围的事物,以及由此唤起的感觉、记忆或联想有关;景观性格因不同景观要素的特殊组合方式形成,是产生“场所感”的来源。因此,该理论强调了景观的物质(可视)与非物质(不可视)的特性,与文化景观理论中对于景观的理解具有一致性——均强调了人对景观的主观感受,并透过表面现象看到了景观背后的本质。
景观性格评价方法是有助于保护管理决策的工具。通过景观性格评价可以让人理解景观的现状——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状态,未来可能发生何种改变,从而保证改变与发展不会削弱景观中有特色或有价值的事物,同时也能给出改进的建议[4]。同时,景观性格评价并不是判断景观品质的高下优劣,而是用来区分相邻景观区域中景观类型的差异——这也是景观性格评价的核心内容,并与国内现有的风景资源评估理论有很大差别②根据风景资源的珍贵性与独特性,《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将景源分为五级,分别对应世界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的吸引力范围,这是从主观出发判断景观品质的高下优劣的做法。。
在景观性格评价方法中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景观性格类型(landscape charactertypes),是指具有同一性格的景观,虽分布在不同的地区,但拥有相似的地质、地形、植被、土地利用历史或居住模式;另一个是景观性格区域(landscape character areas),是指同一景观性格类型中的特殊区域——同一个景观性格类型中通常包含几个区域,它们具有同样的性格类型,却有不同的区域名称[5]。值得注意的是,很少有景观性格类型/区域与现有行政边界一致,它们经常会被行政边界分割开来(图1)。因此采用景观性格评价方法需要打破行政边界的限制,按照景观的特性来重新界定景观单元与分区。
图1 景观性格区域、类型与行政边界的关系(来源:基于《Landscape Character Assessment Guidance for England and Scotland》P9Figure 2.1,作者自绘)
基于《景观性格评价——英格兰和苏格兰地区操作手册》中所示的景观性格评价步骤,笔者尝试提出适用于乡村文化景观的评价模式如下。
3 适合乡村文化景观的评价模式
乡村文化景观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从物质要素的角度看,主要包含地理载体、生物圈层、建筑与构筑物3个类别;从非物质要素的角度看,主要包含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两个方面[6]。物质要素与非物质要素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乡村文化景观(表1)。
表1 乡村文化景观的主要包含内容与表现形式举例
3.1 确定评价的尺度与范围
对于考察以村落为尺度的景观性格来说,从乡村文化景观的整体性出发,有两个层级的评价不可或缺(图2)③在《Landscape Character Assessment Guidance for England and Scotland》中将景观性格评价层级分为国家与省域、城乡县域、本地3个层次。在本研究中笔者根据保护规划编制需要对乡村聚落的评价层级进行了调整,设定了两个必要的评价层级。。
首先是村落周边环境层级,它可以是一个小流域,一个景观单元,内容包括对象村落周围的山、水、田、林以及周边聚落等要素,划定范围主要涵盖与对象村落相关联的生产、生活、信仰空间等用地。
图2 两个层级的景观性格评价范围举例(来源:作者自绘)
其次是村落建成区层级,涵盖了公共建筑、民居建筑及各类构筑物所在的用地范围,选择该层级是因为考虑到在乡村文化景观中,建筑是影响景观性格、塑造景观意象的重要因素。建筑材质、色彩、造型的改变会直接影响到视觉感受,而建筑空间特征的改变也会对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重要影响。
3.2 文献回顾与案头研究
作为案头研究,首先需要取得对象地域的卫星图片作为制图的基础。其次,需要在进入现场调研之前对村落周边环境层级、村落建成区域层级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目的是对文化景观的物质要素与非物质要素的特征有基本认识。如有可能,则可继续深入挖掘各项要素在历史时期的状态与演变过程,将重要的区域初步落实到图纸上。此外,有必要基于案头研究提出问题与假设,然后带着问题有意识地进行下一步现场调研。
3.3 现场调研各类景观要素的现状
首先,需根据卫星图片或已有的测绘数据绘制实地调研所需的图纸,做出土地利用情况的大致划分——可大致确定建成区、林地、耕地、水体等用地范围④由于已有的图纸或数据会有滞后,因此需要基于现场调研的结果进行修正。。其次,需要识别哪些景观区域是极具生命力的——只要不进行有意破坏,即使长时间无人维护都能保持恒定不变的状态;更需要认识到哪些景观区域是脆弱的——如果没有特定人群的维系,是极易改变的。同时,对可视的、脆弱的景观要素进行保护,关键是要能识别出它背后非物质的生产生活方式中,哪些是导致它变脆弱的因子,对于这些因子是否能够进行调节或管控。
3.4 划分景观性格类型与景观性格区域
第一,在村落周边环境层级,首先可以区分景观性格类型——将虽分布在不同的地区,但拥有相似的地质、地形、植被、土地利用历史或居住模式进行分类,并在图纸上划出具体范围。举例来说,如图3所示,一般可以区分出:建筑群(A)、耕地(B)、林地(C)、河道(D)等主要景观性格类型。其次可以划定景观性格区域——将同一景观性格类型中的特殊区域划分出来。比如可将建筑群细分为传统村落(A1)、周边自然村(A2~A6)、学校建筑(A7)、宗祠与家庙建筑(A8);将耕地细分为水田(B1)、旱地(B2);将林地细分为杂木林(C1)、风水林(C2)、用材林(C3);将河道细分为水体(D1)、河滩(D2)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象地域中有脆弱的、正在衰退的景观区域,则需要进行重点识别,如将被抛荒的水田(B1.1)与旱地(B2.1)区域进行单独划分。
图3 村落周边环境层级景观性格类型与区域的划分(来源:作者自绘)
第二,在村落建成区层级。举例来说,如图4所示,首先可以将需要制定保护规划的传统村落(A1)建成区划分3种景观性格类型:①传统建筑群(民居)(A1.1),是指传统建筑集中连片、最能体现传统聚落空间特征的区域;②新建建筑群(民居)(A1.2),是指因人口增加与村落发展的需要而分批新建的建筑群;传统建筑群(公共建筑)(A1.3),是指基于村民的信仰而修建的、与宗教与祭祀等相关的公共建筑群。其次,可以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或特征,在每一类景观性格类型中划分出相应的景观性格区域,比如在传统建筑群(民居)(A1.1)中可以将列入文保单位的建筑区域(A1.1.1)划分出来,同时低密度林间建筑群(A1.1.5)也可以成为一个区域;在新建建筑群(民居)(A1.2)中可以将以传统营造方法新建(A1.2.1)与用新型建材(A1.2.2)新建群区分开来;在公共建筑群(A1.3)中可以将传统祭祀与宗教建筑群(A1.3.1、A1.3.2)与村委会等一般公共建筑群(A1.3.3)进行区分。
图4 村落建成区层级景观性格类型与区域的划分举例(来源:作者自绘)
3.5 归纳研究对象的景观性格
基于两个层级的景观性格类型与区域的划分,可以分别从景观要素的特征、意境、场所感等方面来综合描述对象地域的景观性格。
3.5.1 村落周边环境层级
第一,从景观空间的构成来看,大面积耕地(B)与林木景观(C)结合散居村落(A),形成了和谐的田园风光;第二,多层次的曲线美是产生和谐感的重要原因;第三,景观环境的色彩与质地对于和谐感有重要影响;第四,由于河流的阻隔,该区域处在一个内向、半封闭的环境中,宁静悠远;第五,充满东方美学审美意趣的景观意象。因此,可以尝试将该层级的景观性格概括为:田园诗般的意境;丰富的曲线形态;多层次的韵律感;对立统一、和而不同的色彩与质地;内向、宁静、悠远的场所感。
3.5.2 村落建成区层级
第一,从生活空间上看,村落的公共空间与私密空间形成对比,喧闹与宁静产生反差,在空间上形成了公私分明,疏密有致的特征;第二,现有的村落格局反映了建筑空间的生长过程;第三,由原木色木构、深灰色坡屋顶,院落空间共同构成了传统建筑群的景观意象;第四,受风水学的影响,形成了致密、错落、有序的建筑形态,其特征符合审美的规律;第五,宗教建筑群位于风水林旁,清幽寂静,气氛肃穆。因此该层级的景观性格可以被概括为:公私分明、疏密有致;不断生长的生命力;水墨画一般的建筑群像;多层次的院落空间与水平屋脊线形成丰富的韵律感;质朴的乡村氛围;内向、宁静、平和、悠然的场所感。
最后,需要基于现场调研的结果,确认哪些景观性格区域是相对脆弱的,如果得不到有效维护,很容易丧失原有特征甚至退化,从而对整体的景观性格造成重大影响;同时,确认哪些区域的自我修复能力是比较强的,只要减轻或停止人为扰动,休养生息过后,便可恢复原有特征(表2)。
表2 基于景观性格评价的保护管理目标与方法举例
3.6 设定保护利用的目标与改变的底线
基于以上景观性格评价的结果,可以针对每一个景观性格区域设定保护与利用的最终目标,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方法与建议。乡村文化景观是由人与自然在千百年的互动中形成的,因此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形成的景观性格应当成为保护对象。进一步说,也就是要保护好该地域固有的“场所感”——它是与人类的感觉或感知紧密相连的,尤其表达一种对于场所中的特殊品质的感知,也是构成环境审美体验的必要条件与重要组成部分[7]。
举例来说,如表2所示,在村落周边环境层级,基于景观性格的具体描述,如果要维持“宁静、悠远”的场所感,则需要针对已划分的景观性格区域提出保护利用的目标。比如,某些区域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可以合理发展旅游产业,有些区域需要保持新建建筑与传统风貌的协调。最后则要在目标设定的基础上制定各类景观要素变化的可接受范围。比如,在保护利用的既定目标下,为了村民自身的生存发展、为了外来者更优质的体验,某些景观要素的变化方向、倾向、方针、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另外,还必须划定变化的底线——什么样的变化是不可接受的,比如耕地的抛荒、风水林的砍伐等。
又比如在村落建成区层级,建筑的格局、造型、体量、色彩、材质等是影响景观性格,尤其是场所感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延续“和谐、悠然”的场所感,除了各级文保建筑需要严格按照传统工艺、利用传统材料进行修缮外,其他各类建筑应被允许根据生活需求进行改造,但需要在建筑意匠方面体现传统建筑的特质,在外观上寻求与周边景观的和谐、与传统的融合。因此需要划定的底线是建筑要素西化、色彩突兀、造型与体量照搬城市建筑等做法。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表2中所显示的保护利用目标与变化的底线只是举例,在具体的保护规划中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或细化⑤对于物质景观背后的非物质要素来说,虽然比较难以管控,但也可以在保护规划中提出目标和方法,限于篇幅,不在此赘述。。
4 结束语
基于对文化景观理论与景观性格理论的解读可知,景观的变迁是必然的,不变是暂时的。因此如何管控变化,引导变化的方向,划定变化的底线,或在无法改变最终结果的情况下尽量延缓变化的发生,是在制定保护规划时需要回答的问题。
“景观性格”是一个拟人化的学术用语,简单来说,好比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一样,景观也有自己固有的特性与场所感。笔者认为,一个人最大的改变莫过于性情大变,而景观亦是如此。
从遗产保护的角度来说,景观性格的变化关系到场所感的真实性。某一关键性景观要素的改变——无论是可视的物质要素与不可视的非物质要素的改变,都有可能导致场所感受到不可逆的破坏。这也是为何很多文化遗产地虽然可以成功保持建筑群等物质要素的躯壳,但无法阻止原有场所感发生变化,使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受到损害。因此必须从文化景观的整体性出发,综合平衡各项要素的保护与管理。
对于活态的乡村文化景观来说,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与外界的联系愈发紧密,在整个社会快速工业化、现代化、信息化的背景之下,这个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因此村民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化需求应当被正视。在保护规划中应基于景观性格评价结果,来设定各利益相关方都能接受的规划目标与保护利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