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法口诀中的“尴尬”
2019-01-10◇王鹄
◇王 鹄
前几天, 办公室的同事突然发来求助信息,“姐姐,( )四十六,这个空怎么填?”我一愣,有几分蒙:这个研究生毕业的小妹正在辅导二年级的儿子做作业,怎么会被一句简单的乘法口诀难倒?迷惑之余,我以最快的速度回复:“四四十六,乘法口诀。”“明白了,刚刚我和儿子都陷在得数四十六上了,前后几道题都要求填得数,只有这道题……简直成脑筋急转弯了。” 正是她的这番解释与吐槽,触动了我的记忆:在把“乘法口诀”补充完整的题目中,面对 “( )四十二”这个填空时, 学生总会出现 “(六七) 四十二”和“(三)四十二”两种答案,让老师们很无奈。
那么简单的乘法口诀的补充题,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尴尬”?分析梳理,原因如下:
小学二年级教材中朗朗上口的“乘法口诀”,受到约定俗成的影响,在得数是十几的口诀中,省略了读数时有排序和定位作用的“一”,因此就出现了“二六十二、三四十二、二七十四、三五十五、四四十六、二八十六、三六十八、二九十八”这八句缺“一”的乘法口诀。
如何化解前面所说的“尴尬”呢?作为命制检测题的教研员和教师,应有以下意识:
一是明确要求。题目直接说明“写出乘法口诀的前半部分或后半部分”, 比如把口诀分成因数和积两部分考查,形如“( )十六、三五( )”等,避免出现填写两个因数和填写一个因数混编的现象,例如“( )二十七、( )八十六”,让学生模糊不清。而对于“( )十六”和“( )十二”等有不同答案的乘法口诀,可以鼓励或提醒学生写出不同的乘法口诀。
二是规范格式。对于八句缺“一”的乘法口诀,如果想考查其中的一个因数,为避免出现混淆不清, 可以有意识地把后面的因数设为未知项,例如“三( )十二、四( )十六”。
三是细化规则。利用括号的数量暗示所填因数的个数,比如“( )( )四十二 、( )( )十六”等。
总之,数学知识的考查也需要站在儿童的视角,考虑学生的认知水平,避免出现人为的“障碍”,让学生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