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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川渝地区的宋代火葬墓
——兼谈南方地区宋代火葬墓的地域差异

2019-01-09葛林杰

关键词:随葬品火葬墓主

葛林杰

(重庆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重庆 401331)

众所周知,两宋时期火葬盛行。许多学者已从历史文献入手对这一现象及其原因进行了论述,其中上世纪60年代徐苹芳先生的《宋元时代的火葬》[1]227,以文献为主,较详细地阐述了宋元时期火葬风行的情况。近年来,考古材料日益丰富,川渝地区出土的宋代火葬墓数量最多,出土随葬品最为丰富,且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近几十年的考古出土材料与文献相结合,重点讨论川渝地区宋代火葬墓的特点及成因,同时分析南方地区宋代火葬墓的地域差异。

一、川渝地区宋代火葬墓的类型与分期

川渝地区考古出土的宋代火葬墓主要集中在成都及周边的蒲江、新津、青白江、什邡、仪陇、重庆的奉节地区,现分别对墓葬类型、随葬品进行介绍。

(一)墓葬形制

1.砖室墓

墓室主体以砖构筑,根据墓葬形制可分为三型。

A型:长方形,根据墓室多寡分为三亚型。

Aa型:单室,券顶或平顶,大多带有封门、壁龛及棺床,骨灰(渣)多置于棺床上,如成都金牛区欢乐谷M1、M2[2]580-588,M1墓葬总长2.26米、宽1.25米。墓门宽0.5米、残高0.65米。墓道为锅底状,长0.77米、宽1.3米、深0.85米。封门砖砌法为顺砖平铺而砌。甬道长0.5米、宽0.26米、深0.17米。墓室内长1.5米、宽0.86米、残高0.83米 。壁龛设于直墙,各设1个,呈凸字形,顶部不存,宽0.25米、高0.28米、进深0.17米。壁砖砌法为一竖两顺交替砌成。墓底部正中的棺用横砖平铺而成,床长0.91米、 宽0.37米。两侧各有一条排水沟,宽0.09米、深0.08米(图一,1)。

Ab型:双室并列,券顶或平顶,两室之间以砖墙相隔,骨灰(渣)多置于墓室内,如四川蒲江五显坡M11[3]529-547、成都高新区石墙村M5[4]252(图一,2)、成都金鱼村M2[5]、新津县方兴宋墓M25[6]476-513,其中成都高新区石墙村M5保存较好,该墓墓坑长2米、宽1.3米。左室封门墙长0.66米、高0.75米。墓室呈长方形,长0.9米、宽0.5米、高0.45米。墓底斜铺一层素砖。两侧壁的形制相同,均是顺砌而成。两侧壁的中部在距墓底0.3米处各有一壁龛。壁龛宽0.1米、高0.07米、进深0.19米。隔墙中的壁龛与右室隔墙中的壁龛相通。右室形制与左室基本相同,仅是在墓底平铺一层素砖作棺台,棺台宽0.33米。部分墓葬使用骨灰罐、陶棺为葬具,如成都梁家巷M6[7]、什邡市星星村M7[8],其中什邡星星村M7保存稍好,其墓圹呈凸字形,长1米、宽0.6~0.9米、深0.2米。墓圹内用砖构筑墓室,墓室平面呈凸字形,残损严重,四壁砖从下至上一横一丁相间而砌,墓室中部用立砖将墓室分隔成两个小墓室。北侧墓室较大,呈横长方形,底部平铺三块铺地砖,长0.32米、宽0.5米。南侧墓室近正方形,铺地砖不存,长0.4米、宽0.36米。北侧墓室铺地砖下有一腰坑,坑平面呈横长方形,长0.12米、宽0.14米、深0.06米。

Ac型:三室并列,三室之间以砖墙相隔,券顶,有封门、棺台,如成都信息产业部三十研究所M1、M2[9]433-451(图一,3),其中M2保存较好,该墓由左、中、右三室组成。三个墓室均为长方形。三室共用一道封门,总宽2.74米、厚0.18米、残高1.1米。左室长1米、宽0.5米、高1.06米。墓壁砌于底砖之上,由两组一丁一平和一组一丁三平的砖构成,砌至距墓底0.64米后开始起券。券肋拱为单层,肋拱与肋拱之间留0.16米的间隙,外侧用砖包裹两层至墓顶。棺台长0.82米、宽0.34米、高0.04米,砌在铺底砖上,西与后壁相连,左右两侧及墓门留有0.06~0.08米的凹槽。中室、右室形制及砌筑方式与左室基本一致。

B型:方形,墓室结构简单,墓室较小,可分为两亚型。

Ba型:单室,多以陶罐为葬具,如官渠埝M23[10]、新津县方兴宋墓M24[6](图一,4)、成都青白江M20[11]489-519,其中成都青白江M20较为典型,该墓墓圹长0.67米、宽0.53米、深0.47米。墓室长0.59米、宽0.5米、高0.4米。墓顶用平砖铺成,四壁由两层竖砖砌成,结构简单。

Bb型:双室,以陶罐为葬具,如成都包家梁子M108[12]618-641、成都高新区M6[13]563-579(图一,5)。其中成都包家梁子M108较为典型,其墓圹平面形制近方形,长1.4米、宽1.36米。墓室为并列双室墓,均用汉代残砖和宋代残砖错缝平铺砌成。东室长0.65米、宽0.35米、残深0.06米。西室长0.76米、宽0.35米、残深0.13米。

C型:梯形,按照墓室多寡可分为两式。

Ⅰ式:单室,券顶或叠涩顶,大多有封门、棺床,墓室内或棺床上散置骨灰(渣),如四川浦江五显坡M12[3]529-547(图一,6)、成都金鱼村M11[5]。其中五显坡M12保存较好,其墓圹平面为长方形,长约1.72米、宽约1.16米、深0.5~0.55米。墓顶为叠涩顶,至0.39米高处开始叠涩内收。墓室长1.49米、宽0.54~0.86米、高约0.6米。

Ⅱ式:双室并列,券顶,两室结构形制大小一致,与Ⅰ式基本相同,如成都金鱼村M5、M9[5]。

2.石室墓

墓室主体以石构筑,根据墓室形制可分为两型。

A型:墓室呈椭圆形或形制不规则,以瓮棺或瓷罐为葬具,如奉节宝塔坪2004ⅣM2001[14]296(图一,7),该墓呈锅底形,直径0.7米,结构、形制简单。

B型:墓室呈长方形或梯形,以石板或石块砌筑,可根据是否有仿木建筑结构分为两个亚型。

Ba型:在地面上掏挖土坑、土洞,以石板砌筑四壁和底部,或构筑成连体石箱,有的以瓮棺为葬具,有的未见葬具,如东山灌溉渠石板墓[15]、奉节宝塔坪2001M4001(图一,8)、奉节宝塔坪2001M4008[14]296。其中奉节宝塔坪2001M4001保存较好,其墓圹为长1.1米、宽0.6米、深0.6米的土坑,坑内用石块和石板构筑联体双箱墓。每个石箱内长34厘米、内宽40厘米、高40厘米。每个石箱放一个瓮棺,棺内有骨灰,瓮棺上还压一块石板。

Bb型:墓室带有仿木结构建筑,仅见四川仪陇县新政镇宋代石室墓[16](图一,9),该墓由主室和东、西侧室构成。主室分前、后室。前室平面呈长方形,长2.8米、宽1米、高2.2米。前室有双开石门,门高1.22米、宽0.93米、厚约0.1米。前室西壁有4个小龛。前、后室之间设双开石门。石门表面刻有斜向弦纹和水波纹,中部有铁制衔环铺首。门高1.12米、宽0.42米、厚约0.1米。后室平面呈六边形,边长0.5~1米。后室近门处左右两侧各有一龛,龛高0.98米、宽0.47米、进深0.15米。龛下部剔地起突有牡丹图案。北壁有仿木构壁龛。龛为方形,高 0.98米、宽 0.67米、进深 0.14米。龛内雕高僧坐像,像高0.32米、肩宽0.14米、座高0.11米。龛下方雕祥云、鹿。东、西侧室的形制基本相同,平面均为长方形,长3.2米、宽0.97米、高1.91米。室门均为双开门。东侧室的东、西两壁均有龛,而西侧室仅西壁有龛。

图一 川渝地区宋代火葬墓形制

(二)随葬品

本地区宋代火葬墓的随葬品以陶、瓷、釉陶器为主。陶器以罐、双耳杯、俑为主,另有少量的碟、盆、炉等(图二)。瓷器皆为本地生产的青白瓷器、青瓷器,主要有碗、罐,另有少量的盏、碟、炉等(图三)。此外,个别墓葬还出土有墓券、铁构件、铁钱币等。

图二 川渝地区火葬墓出土陶器

1.双耳罐(成都青白江M20:2) 2.四系罐(什邡M7:1) 3、9.双耳杯(成都青白江M20:4、成都方兴M23:6)4.盆(成都青白江M20:2)5~7 双耳罐(成都金鱼村M2:5、成都金鱼村M11:11、成都石墙M5右:10) 8.提梁小罐(成都金鱼村M2:6) 10、11碟(成都金鱼村M2:8、成都高新区M7:1) 12、13、30.炉(成都金鱼村M2:7、成都石墙M5右:9、四川仪陇M1:8) 14、33.鸡(成都金鱼村M5:7、成都金鱼村M5:7) 15.匍匐俑(成都石墙M5右:11) 16、32.武士俑(成都石墙M5右:15、成都金鱼村M5:13) 17、31.文俑(成都石墙M5右:16、成都金鱼村M5:8) 18蒿里老人俑(成都信息产业部M1:6) 19.生肖俑(成都信息产业部M1:10) 20.人首蛇身俑(成都信息产业部M1:12) 21.人首鸟身俑(成都信息产业部M1:18) 22.狗(成都信息产业部M2:10) 23.鼓(成都信息产业部M2:24) 24、25.女侍俑(成都信息产业部M2:6、M2:15) 26~29 四系罐、双耳罐、无耳罐(四川仪陇M1:1、6、10、12)

(三)分期

本地区的宋代火葬墓大致可分为纪年墓(表一)和无纪年墓(表二)两类,纪年墓的断代,主要依据墓葬自身的纪年铭文砖、墓券等;无纪年墓的断代,则主要将墓葬形制、随葬品与纪年墓材料进行比对。本文以纪年火葬墓为标尺,结合无纪年火葬墓的形制与随葬品,将其分为三期。

第一期为北宋时期。墓葬形制为Aa型、Ab型、C型Ⅰ式砖室墓。随葬品以陶、瓷双耳罐、四系罐为主,另有少量的陶双耳杯、陶盆、瓷碗、瓷盏等。

第二期为南宋早中期。墓葬形制主要延续了前期的特点,新出现了Ac型、C型Ⅱ式砖室墓。随葬品数量和种类增多,陶器以双耳罐、双耳杯为主,新出现了陶提梁小罐、碟、炉,并大量流行釉陶的神怪俑、动物俑。瓷器仍流行双耳罐、四系罐,碗、炉、碟增多,并带有花卉装饰。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阶段火葬墓还出土一定数量的买地券或华盖宫文券、敕告宫文券。

1、3、8.四系罐(成都青白江M20:3、成都五显坡M12:2、成都方兴M23:5) 2、7、9、11.双耳罐(什邡M7:3、成都方兴M23:2、成都金牛区欢乐谷M2:2、成都信息产业部M2:8) 4、12、13、14、15、16、22、23、24、25.碗(什邡M7:2、成都金牛区欢乐谷M1:1、M2:1、成都信息产业部M1:1、M2:18、M2:20、成都包家梁子M108:1、2、成都方兴M1:2、M2:1) 10.罐(成都信息产业部M1:13) 19、20、27(方兴M23:3、M25:2、M24:1) 5、6.盏(成都五显坡M11:1、M12:1) 17、18、26 碟(成都方兴M23:1、成都石墙M5右:8、M24出土瓷碟) 21.壶(成都石墙M5右:7)

第三期为南宋晚期。墓葬形制以Ba、Bb型砖室墓、Ba型石室墓为主,C型Ⅱ式砖室墓、Bb型石室墓数量较少。随葬品数量与种类较前期大大减少,陶器可见少量的无耳、双耳、四耳陶罐及釉陶炉、神怪俑、动物俑。瓷器主要以瓷碗为主,个别墓葬还出有炉、盏。

综上所述,可知火葬墓在南宋早中期最流行,此阶段墓葬规模较大,形制较复杂,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较多,以陶、瓷生活用器及神怪俑为主,纪年墓集中在这一时期,墓主皆为居住在成都的富裕平民。由早及晚,火葬墓逐渐从川西向川东地区扩散,数量逐渐减少,墓葬规模逐渐变小,形制逐渐趋于简化,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亦不断减少。

表一 川渝地区出土宋代纪年火葬墓一览表

表二 川渝地区出土宋代非纪年火葬墓一览表

二、川渝地区火葬墓流行的原因

过去学界从历史文献的角度将宋代火葬流行归结于七方面的原因,一是宗教信仰,二是土地兼并,三是节约,四是卫生,五是重丧而简葬,六是客死异乡,七是贫穷,并大多认为人地矛盾是最主要的因素。本文所研究的火葬墓,并不包括由当时政府建立的漏泽园等义冢,也不包括多载于文献的寺观收瘗,而是为个人或家族营建的私人性质的墓葬。这些墓葬皆占有一定面积的土地,且墓葬大多形制规整,带有葬具或随葬品,因此,土地兼并、节约、卫生、重丧简葬、客死异乡等可以解释宋代火葬的流行,但似乎难以解释火葬墓的流行。上文所述川渝地区火葬墓的形制及随葬品特征十分明显,其数量和类型在年代上有所变化,故笔者认为该地区火葬墓流行的原因应该结合年代进行分析。

过去许多学者往往将成都平原流行火葬简单地归咎于地狭人多,贫民无钱置办丧葬。那么事实如何呢?的确,两宋时期成都平原人口众多,当时成都府路人口密度达到了每平方公里22.5户,为全国最高[17]503。但从考古材料观察,北宋至南宋早中期的火葬墓主要集中在成都地区,且墓葬形制包括了Aa型、Ab型、C型Ⅰ式、Ac型、C型Ⅱ式砖室墓,规模往往较大,形制较复杂,这不仅需要占有一定面积的土地,且需要一定费用和人力、时间进行营造,许多墓室内还放置有日用陶瓷器及带有道教或堪舆风水色彩的神怪俑、镇墓券,这些器物的制作或购买也需要一定的费用。

此外,根据《四川通史》的记载,成都府路在川陕四路中所占人口比例分别为:北宋早期45.9%、北宋中期39.1%、南宋早期62.2%、南宋中期44.0%[18]174,是川陕地区人口最稠密的核心区域,且南宋早期、中期的比例较高,但结合出土的墓葬材料来看,从北宋中晚期开始一直到南宋中期,火葬墓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南宋早中期的火葬墓数量最多,这与当时人口比例的情况存在矛盾。因此,北宋至南宋早中期,火葬墓的墓主并非无地贫民,也非匆忙焚尸以防疾病。

笔者认为北宋时期川渝地区火葬墓主要是受到晚唐五代以来火葬风俗的影响,从墓葬形制与随葬品组合看,这阶段流行的Aa型、Ab型、C型Ⅰ式砖室墓及双耳罐、四系罐皆保留了唐末五代时期的风格。又宋太祖曾云:“近代以来,率多火葬。”[19]65且上至官员如韩琦[20]898,下至游学士子[21]53,皆有倡导火葬之例,官方对火葬的态度也由最初的严厉禁止逐渐向“姑从其便”[22]2919转变。

南宋早中期,火葬墓的流行则主要与道教火尸解信仰及佛教信仰有关。从纪年墓的材料来看,墓主均是居住在成都城内信奉道教和堪舆风水的富裕平民,如成都金鱼村M9墓主吕忠庆在买地券中自称“奉道弟子”[5]。其他墓葬也有类似的铭刻材料或多在墓室内放置神怪俑。非纪年墓在墓葬形制与随葬品方面也多与纪年墓的情况一致,尽管未见文字材料,但据此可推测其墓主与吕忠庆有相似的信仰。此外,历史文献中亦记载有此时期学佛、道之人对火葬的态度,如《夷坚甲志》卷六:

周史卿,建州浦城人。元祜初,如京师赴省试,中途遇道者云云 ……在山二十年,丹垂成……谓妻曰:“我当略往,七日且复回,未死也,切勿焚我。”妻如其言。周平生与一僧善……闻周死来吊,力劝其妻曰:“学道之人,祝形骸如粪土,既去矣,安足惜。”妻信僧言,泣而焚之。[21]52-53

南宋晚期,除Bb型石室墓为埋藏僧人的仿木结构石室墓,主要流行的Ba、Bb型砖室墓、Ba型石室墓的形制均较小,随葬品简陋或未见随葬品,其中较为典型的是Ba型石室墓,其构筑材料主要是碎石板或石块以及早期墓葬的石碑,这与三峡地区流行“借墓为坟”的习俗有关[23],且大多未见随葬品。同时,这些墓葬均位于靠近长江北岸的山坡上,地理环境较差[24]437。可见,这一时期火葬墓流行更多是受经济的影响,使用者可能多为当地贫民。

三、川渝地区与东南、湘粤桂地区火葬墓的差异及原因

如前文所述,川渝地区是宋代火葬墓最为集中的区域,但东南、湘粤桂地区(表三)亦发现有不少宋代火葬墓,三个地区火葬墓的形制、随葬品组合有较大差异,其形成的原因亦不相同。

表三 东南、湘粤桂地区出土宋代火葬墓一览表

如表三所示,东南地区宋代火葬墓以砖室墓为主,另有少数的石室墓和土坑墓,且多为纪年墓。墓葬形制多与川渝地区相似,不同的是前者的墓主身份等级较高,如吕处淑墓的墓主为孺人,周必强家族墓的墓主均为中下层的官吏及被敕封的家属,南安火葬墓的墓主则是和义郡王赵士珸的侍妾,其余墓主从墓葬的规格和随葬品来看,身份等级也较高。

又据随葬品的情况来看,墓主使用火葬的原因可能与佛教的信仰及相吉地而葬的风俗有关,《宋会要辑稿》中就有“平诸国后,籍数(僧尼)弥广,江浙、福建尤多”[25]7875之语,吕厝乡宋墓和浙江安吉中放置骨灰的陶罈和堆塑罐应该就是受佛教影响的反映。相地而葬的风俗在上述墓葬中也有体现,如南安火葬墓墓主卒于绍兴三十一年(1161),卜葬于归化里西峰院后山之原,至淳熙十三年(1186),相地袭吉,于归化里西峰龙安禅院之后山安厝,前后卜葬两次,相隔二十五年。同样,吕处淑墓墓主也是在死后七年埋葬的,而文献中关于宋代卜葬的记载也比比皆是,如《宋史》卷一百七十三《食货志》:

公卿以下毋过三十顷,牙前将吏应复役者毋过十五顷,止一州之内,过是者论如违制律,以田赏告者。既而三司言,限田一州,而卜葬者牵于阴阳之说,至不敢举事,又听数外置墓田五顷。而任事者终以限田不便,未几即废。[22]4163

卜葬不仅影响国家行政执法,民间更是形成一时风气,闽赣一带尤盛,《夷坚志》壬卷载:

临川罗彦章,酷信风水,有闽中赖先知山人者,长于水城之学,漂泊无家,一意嗜酒,罗敬爱而延馆之。会妻丧,命卜地,得一处,其穴前小涧水三道平流,唯第三道不过身而径入田。赖咤曰:“佳哉!此三级状元城也,恨第三不长,若子孙它年策试,正可殿前榜眼耳。”[21]1470

可见,卜葬风俗流行使得墓主的葬期往往较长或者需要在多年后进行改葬。为此,先行火葬安置便很有必要。

湘粤桂地区出土火葬墓与川渝地区的形制、随葬品差异较大,前者均为土坑墓,早期形制简单,晚期地面设置有建筑和石碑等,多以陶镡为葬具,墓葬多未见随葬品。从墓葬的规格和形制看,墓主既非无钱埋葬的贫民,也非外乡旅客。根据梁方仲先生研究,两宋时期荆湖路地区尤其是两广路地区是全国人口密度较低的地区[26]164,因此,人地矛盾也非该地使用火葬墓的原因。

该地区火葬墓的葬具主要以陶罈为主,而陶罈作为该地火葬墓流行的葬具,其又称“魂坛”或“魂瓶”,陶罈在两广地区作为火葬的葬具可追溯至唐代,广东潮安、阳江、佛山、南海、增城、合浦等地皆有出土类似的唐代陶罈[27],可知该地区使用火葬墓可能更多的是受到唐代遗留下来火葬传统的影响。

川渝地区宋代火葬墓主要以砖室墓、石室墓为主,年代越晚,墓葬规模、形制趋于简化,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上亦有相同的趋势。结合考古材料与历史文献分析,可知北宋至南宋早中期,川渝地区火葬墓的流行与传统的火葬风俗及佛、道信仰有直接的关系,南宋晚期则更多在贫民阶层流行[28]。川渝地区与东南、湘粤桂地区火葬墓在形制、随葬品方面差异较大,其使用的人群、原因亦有所不同,三地火葬墓的流行存在较强的地域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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