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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 基于天长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调研

2019-01-09房华玄魏玉军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9年12期
关键词:天长市芡实社会化

■ 文 / 房华玄 魏玉军

(作者单位:安徽省天长市农业农村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19年8月初,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基于全市15个镇(街)开展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调研的15个镇(街)中,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主体有1061个,其中农业企业38个,家庭农场及大户618个,农民合作社405家,带动和辐射9.6万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服务,服务作业面积118万亩,较好解决了农村“谁来种地,如何种地”问题,2018年实现销售农产品总值11.2亿元,经营收入8.7亿元。天长市通过不断提升机械化服务能力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目前全市服务机耕率100%,植保机械化率100%,2019年春季植保合作社服务面积占全市耕地总面积90%以上。截至2018年底,全市拥有各类插秧机9000多台,其中高速乘坐式插秧机近500台,年完成机插秧面积65万亩以上;拥有育秧流水线60套,建有2000亩以上服务能力育秧工厂30座,机械化育插秧水平在全省名列前茅;拥有各类拖拉机6.2万台,其中轮式拖拉机2355台,80马力以上拖拉机704台,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达100%;拥有联合收割机4833台,所有收割机安装秸秆粉碎装置,实现小麦秸秆100%机械化还田,水稻秸秆70%以上机械化还田;拥有各类植保机械1.8万台,其中自走式喷杆式喷雾器32台,无人植保飞机68台,机械化植保水平100%;拥有谷物烘干机362组,日机械烘干粮食1.45万吨。天长市对社会化服务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2016年—2017年,全市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10万元,重点扶持5家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22家单项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近20万亩,目前27家服务组织已全部完成服务能力建设,同时完成前期水稻耕整地、代育代插的相关订单服务面积近8万亩;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资金800万元,择优选择54家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服务,完成全程社会化服务7.85万亩。这些服务组织在规范组织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成为全市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典范。

二、服务模式和成效

1.“托管服务”模式。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通过签订明确服务价格、标准、时间、效果等的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全市服务组织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95万亩,其中全程社会化服务3万余亩。以天长市丰源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代表的180家合作社,服务面积19.3万亩,涉及农户2.1万户。合作社根据协议开展全程作业服务,获得以粮食或现金结算的托管费,收获的粮食作物等收益归农户所有。如天长市芦龙农事服务专业合作社2017年成立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全程服务,注重解决农民的两大难题:一是机械插秧。合作社先后购置乘坐式插秧机12台、手扶式插秧机10台,每年机插秧作业面积达8000亩,每亩平均节约成本120元,增产50公斤,直接为成员节本增收220万元以上。二是粮食晒干。合作社建设烘干设施4组,为农民提供粮食烘干、收购服务,解决粮食晾晒难、卖价低的问题。合作社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高效率、低成本原则,通过托管式的社会化服务,农民亩均纯收入1000元以上,远超流转收益,还转移出劳动力从事其他工作。

2.“订单服务”模式。龙头企业依托自身资金、技术、市场、品牌等优势,与农户签订订单:农户使用企业提供或指定品种,按企业标准种植、管理;企业提供生产社会化服务,收获后按协议价统一收购。以安徽牧马湖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例,通过“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经营模式,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公司充分发挥联合体组织化程度高、生产标准化的优点,流转农户土地5000余亩,建设优质品种试验示范基地,用于优质品种试种,以更好地推广订单种植。对符合条件的成员,公司统一提供种子、农药、化肥采购,签订合同,自建原料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量的72.46%以上。公司通过订单、土地流转与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建立了紧密利益联结。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企业增收、农业提质增效,公司对联合体成员登记造册,对于贫困或困难成员给予先垫付资金、提供农资支持优惠,缓解其压力;设立专家服务热线,定期邀请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天长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及国家级示范社理事长为订单农户答疑解惑;为联合体内成员提供无偿技术培训,每年举办培训班10次以上,每年培训农户2万多户,订单农户基本掌握水稻高产栽培及绿色种植技术。2017年,该联合体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18年,公司与联合体成员及周边农户签订订单39万余亩,辐射带动耕地面积15万余亩,订单价格高于市场价格10%。

3.以财务为抓手的“平台服务”模式。截至2019年7月底,天长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1396家,农民合作社893家,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造成债权债务不清,部分农场主甚至因亏损较多或超前消费出现破产、跑路现象。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在充分调研、讨论基础上,于2018年4月成立天长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服务平台,通过招标、购买服务方式,与专业的第三方代理记账公司签订代理记账协议,由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财务服务。代理记账人员工资采取“上级补一点、财政拿一点、服务对象出一点”的方式发放,收取服务对象费用比从社会上聘请会计要少很多,为农民减轻了负担。农民赚多少亏多少一目了然,再也不用担心因不懂财务出现糊涂账,怎么调怎么补心中有数。为提高服务质量,平台采取按季记账、按季反馈的形式,经常上门了解经营状况,开展报账业务培训。天长市还发挥基层站所作用,建立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制度,让辅导员帮助经营主体与平台对接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并纳入考核内容。目前,天长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服务平台已与218家家庭农场及农民合作社签订了财务代理记账服务协议,预计2019年底将达320家。

4.“特色产业服务”模式。芡实是天长市特色农产品,有享誉全国的“芡实大市场”“千秋剥菓节”。芡实生产加工主要集中在铜城镇和杨村镇。铜城镇有从事芡实生产加工的农民合作社11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种植大户及加工户80家以上,“天长龙岗芡实”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铜城镇在龙岗社区建有占地近100亩的芡实大市场,拥有农产品检测站,还成立了天长市铜城龙岗芡实协会,对芡实的种植生产进行统一培训,对芡实的加工、销售进行统一管理。杨村镇从事芡实生产加工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共26家,另外还有50多户芡实种植大户,芡实社会化服务成为一个新兴服务行业,全镇从业人数约有1000人,都是季节性务工,为芡实种植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主要工种有:播种、薅草、施肥、移栽(补植)、塘口管理、场地管理、芡实苞采割、运输、加工口籽、包装、打捞水下老籽、场地翻晒、场地分拣、装车下货等。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存在的问题

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了不流转土地也能规模经营,是大势所趋,但目前粗放的发展方式也凸显不少问题。

1.龙头带动不强。截至2018年底,天长市农业企业达92家,但整体规模不大,年产值过亿元的仅8家,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能力较弱,缺少从事产加销全程服务、带动全市整个产业的龙头。全市合作社虽有893家,但整体质量不高,覆盖范围窄,带动农户效果不明显。基层服务组织数量虽多,但规模都不大,自立山头的小品牌多,市场竞争力不强,效益不突出。

2.服务内容不新。从事生产环节简单服务的多,从事产前、加工、销售等服务的少。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的环节如育插秧、烘干等服务覆盖面不广,服务不到位。另外,服务产品附加值不高且同质化现象严重,恶性竞争时有发生。

3.利益联结不紧。不少服务组织运作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合作意识淡薄,没有与农户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对小农户的服务多停留在口头协议上。部分服务组织与农户没有形成紧密的联结和利益分配机制,不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产前信息、产后加工及销售等服务不够。

4.管理水平不高。大部分服务组织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兼业化多;缺乏相应的规范制度,管理松散,章程制度虚设;缺乏专业管理人员,责任分工不明确;专技人才缺乏,人才吸引力不够,“有机无人”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策建议

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必然出路,需要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多层级重视支持。

1.培强一类主体。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成长和发展,对开展社会化服务较好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重点扶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技术等专业人才建设,将其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通过脱产、考察等多种方式加强培训,提高服务组织负责人的管理水平;鼓励大学毕业生、军转干部、科研推广人员到合作社任职创业;制订奖扶措施,引导服务组织加快发展、联合发展,提高带动能力;实施“扶强扶特”战略,对服务规模大、模式有特色、带动能力强的服务组织重点扶持,打造区域性服务龙头。

2.强化一个体系。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安排专人,加强管理服务和发展指导,引导服务组织做大做强,引导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强化乡镇农技农机推广体系,完善机构,配强人员,通过培训和指导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提升农业发展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发挥联络协调作用,既当好“管家”,做好农户及耕地的托管、流转、社会化服务等管理工作;又当好“中介”,联系服务组织和农户,协调处理相关矛盾和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集中发布服务供需等内容,指导服务开展。

3.夯实一线基础。进一步重视农村与生产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一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基础设施,对烘干、仓储、机库棚、育秧棚等服务性基础设施,加大投入等支持力度,提高开展服务的积极性。二要地方统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兴建上规模的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开展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的育插秧、烘干仓储等环节服务,辐射带动一方农业发展。三要加大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机制。加大农村公路和乡间机耕道路建设力度,解决农业机械行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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