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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归国侨生社团之运作与实践*
——以旅京华侨学会为例

2019-01-09

华侨华人历史研究 2019年2期
关键词:华侨社团杂志

路 阳

(华侨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福建 厦门 361021)

近代以来,随着华侨教育的不断发展,海外侨胞纷纷呼吁国内开办各类学校,接收华侨子女回国升学。民国初年,在民国政府教育政策引导下,以及华侨自身回归故土、求学深造愿望强烈的双重影响下,一部分华侨子弟得以回国前往上海、北京、广州等地各大专院校就读,继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归侨学生群体。而随着在京侨生日益增多,现实需要呼唤着侨生团体的建立。1919年4月,在蔡元培等人的支持下,萨君陆①萨君陆,字幼实,1901年考入南洋公学特班,蔡元培任总教习,萨与邵力子、李叔同和黄炎培等人同窗就读。1903年南洋公学特班裁撤,萨君陆赴日留学入读日本高等师范学校,在日参加同盟会从事革命活动后归国。萨君陆回国后在福建提学使衙门任职,致力于为家乡兴办新式学校。1909年,萨君陆赴荷属东印度考察教育,回国时带回南洋侨生在福州创办补习学校取名福建华侨公学,是近代福建第一所华侨子弟学校。民国成立后,萨君陆在北京政府教育部附设观象台任职,作为缅甸华侨学务总会代表,始终热心南洋华侨教育及归国侨生之联络。参见石慧霞:《萨本栋传:民国危机中的大学校长》,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8~10页。等在京侨生发起成立了旅京华侨学会。该会成为近代中国专以各高校侨生为基础的归侨团体,也是国内最早一批的华侨教育和学术团体。不同于一般以地缘、血缘和业缘为纽带的归侨社团,学会会员以“学缘”为联系的归国高校侨生为主体;不同于传统以单一学校或侨居地为基础组建的同学会、校友会,学会定位为联络和服务在京各高校侨生的社团组织;不同于传统以教育、联谊为宗旨的教育或学术团体,学会也将倡办实业、维护侨益作为重要宗旨,致力发挥沟通中外的桥梁纽带作用。

华人社团研究向来是华侨华人研究的重要内容。相比于海外华人社团研究的日渐兴盛,学术界对于归侨社团,尤其是归国侨生社团的研究却关注不多。②目前,学术界有关民国时期国内华侨社团研究代表性成果有:夏斯云:《民初华侨联合会述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9年第2期;杜裕根:《论华侨联合会的创建及其历史作用》,《苏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徐建国:《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述论》,《八桂侨刊》2012年第3期;上官小红:《民国福建归侨团体研究》,《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7年第3期;路阳:《日伪时期北京“华侨协会”之探讨》,《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7年第4期;等等。近年来,许多学者从不同的学科视角出发,将“社会资本”概念与研究范式应用到华人社团研究当中,大都注意到社会资本对于社团组织的影响和作用,发表了多篇相当有价值的研究成果。③代表性成果有:刘宏:《社会资本与商业网络的建构:当代华人跨国主义的个案研究》,《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0年第1期;李明欢:《群体效应、社会资本与跨国网络——“欧华联会”的运作与功能》,《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2期;丁丽兴:《社会资本视野中的华人社团研究》,载庄国土等著:《近30年来东亚华人社团的新变化》,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张华:《华人新移民社会资本构建与基督教会——美国P州P市本土教会与华人教育的比较分析》,《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6年第1期;等等。布迪厄认为,社会资本是指“某个个人或是群体,凭借拥有一个比较稳定,又在一定程度上制度化的相互交往、彼此熟识的关系网,从而积累起来的资源总和,不管这种资源是实际存在的还是虚有其表的”。[1]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 皆可通过占有某种持久不衰的关系网络而获得社会资本。

笔者试图将社会资本与关系网络的研究路径引入国内归侨社团的研究,进而考察归侨社团在维系与凝聚群体成员、建立和拓展社会网络、沟通国内与华侨社会、维护与反映侨胞权益等方面的作用与机制。本文以旅京华侨学会所办《侨学杂志》及《申报》所载文献资料为基础,借助社会资本与关系网络的研究视角,重点考察旅京华侨学会的产生缘起、组织运作、会员结构、经费来源与宗旨职能,通过个案研究深入剖析民国时期归国侨生社团组织运作的真实面貌。

一、南洋侨生归国潮与旅京华侨学会的建立

(一)民国初年侨生回国升学概述

随着华侨教育的发展,海外华侨纷纷希望国内开办学校,接收华侨子女回国就读。当时东南亚各地,特别是新加坡、马来亚华社自20世纪之初蓬勃发展的华文教育,自小学而中学,又自男校而女校,并包括一些实用性的职业学校,逐渐趋于完整;但其最大的缺陷,即无高等教育学府的建立。[2]1906年,两江总督、南洋通商大臣端方上奏清政府设立暨南学堂,这是我国创办的第一所华侨子弟学校。暨南学堂创办之初消息传至南洋,华侨奔走相告,当地中华会馆积极选派优秀的学子到暨南学堂求学。[3]1907年3月,南洋总视学员、清政府学部专门司行走董鸿祎和爪哇岛中华会馆董事张硕龙,专门护送爪哇侨生20余名,经上海抵达江宁,此为侨生回国求学的开端。[4]

1915年,海外各地侨校达253所,在校学生2万余人。[5]有调查显示,1915年回国升学的华侨学生达300余人,侨生分散在上海、北京、福建、广东等地就读。[6]1917年11月,北洋政府批准复办暨南学堂,这为华侨子弟回国求学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后,有部分侨生转入北京、上海等地各大学就读。“乃第三次侨生回沪回宁回京求学之风复劲,近则唱和渐高,大有再接再厉之势。”至1919年初,暨南学校的南洋侨生达300人。[7]1920年,教育部指示北京大学设立侨生班,同时每年分发侨生进入中山大学、中央大学、厦门大学及广东大学等校就读。[8]

(二)北京各校侨生概况与旅京华侨学会之筹建

晚清民初以来,陆续有侨生赴北京各大专院校就读。1911年1月,暨南学堂中学部甲班学生毕业,有10名学生获保送升入清华高等学堂就读。李光前、李应徽两名侨生因成绩优秀入读本科,其余录入专科。[9]至旅京华侨学会成立前夕,海外侨生“先后负笈入京求学者数十人,或从事法律,或从事于军学,或从事于警政,或从事于事业,济济雍雍聚集都下”。[10]

1918年11月22日,萨君陆等人向京师警察厅、教育部和侨工事务局呈请成立旅京华侨学会。呈文提出,“同人等归自海外,以为有集合之机关,乃可备推广将来教育之用。”该会成立的目的,“一则劝导海外未回各生使其早就归国之途,一则绍介海外初归各生使其得入相当之校,一则将国内教育、实业之现况及政府方面关于侨商注意之事项随时报告以固父老内向之忧,一则课余之暇各尽所学,编辑关于南洋有益各书籍以为社会进化之助。”[11]同年11月27日,该会经国务院侨工事务局准予立案,并咨请教育部查照。[12]12月7日,学会经教育部准予立案,并于次年2月5日咨告内务部立案事宜。[13]

从1918年11月至次年3月,萨君陆等人先后召开六次临时干事会,负责学会筹备、组织等项工作。1919年4月7日下午2时,旅京华侨学会在北京中央公园来今雨轩正式成立。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教育部次长代表覃寿堃、侨工事务局局长张弧、议员何海鸣、内务部秘书林彦京、中央观象台台长高鲁、北京大学学生储蓄银行经理吴宗焘等嘉宾出席。自成立之初,学会通过合法程序取得中国政府、国内社会各界的认可与支持,有利于自身职能履行与社团运作。

二、旅京华侨学会的组织与运作

社团的组织结构作为社团内部的构造,是使各组成部分相互协调、产生作用后实现特定组织目标的途径。旅京华侨学会建立起合理的组织结构、规范的会员产生程序、规范的规章制度设计,有助于运作效率提升和宗旨职能的达成。

(一)旅京华侨学会的宗旨与组织结构

社团是按照一定宗旨自愿结合起来的组织形态,而宗旨是社团的灵魂所在。组织宗旨是社团概括性、观念化的目标,体现社团的性质和奋斗方向。[14]《旅京华侨学会暂行简章》指出,该会以“交换智识、联络感情、促进教育、提倡实业、灌输祖国文化、宣扬政府德意”为宗旨。[15]主要创办人萨君陆也指出,“会中宗旨以研究学术为体,以振兴实业为用,谊资联络,意主招怀。”[16]《本会宣言书》提出,该会在教育、实业、外交和地方行政四方面负有责任,“以上四端为设立本会之大旨”。[17]学会所办事业主要包括调查海外教育及归国学生状况、学术研究与书报编辑、介绍侨生回国升学及辅助侨商兴办实业等。此外,该会曾筹划待时机成熟时设立补习学校及俱乐部。[18]

组织机构是社团内部治理架构与运行机制的客观反映。有学者指出,“建立一个正常、合理、有效的内部组织机构,对于协调好与其他社团及周围大环境的种种关系,增强社团组织凝聚力,提高组织运作效能都具有重要意义。”[19]旅京华侨学会建立起议事与治事两者分工协作、彼此制衡的组织架构,并围绕自身运转、职能履行及对外关系等方面设置各部门及专任干事。学会主要分为议事和治事两部。议事部职权为选举本会各职员、审核预算决算、议决办事方针。治事部设主任一人,文牍干事、庶务干事、会计干事、交际干事、编辑干事各若干人,其他各项筹备员视事业繁简再定。[20]根据《旅京华侨学会暂行简章》及《议事部办事规则》规定,本会议决事件交治事部执行。议事部议员、正副主任及书记均由投票选举产生。[21]1919年3月30日,该会议事部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萨君陆为主任,林庆年为副主任,杨剑光为书记员。[22]从实践来看,学会吸收借鉴了其他社团的经验,体现出一定民主性原则,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为自身运作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旅京华侨学会的会员构成

除了议事部、治事部职员作为学会管理运作的骨干外,会员群体构成了学会联络服务与职能行使的目标群体。

学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与特别会员两类。普通会员的资格是:(甲)办理南洋学务五年以上经各校董事绍介者;(乙)南洋各埠教育机关之代表者;(丙)侨寓各埠在东西洋及本国各校毕业或在北京充当教育职务者;(丁)回国留学侨生在中等学校以上者;(戊)热心华侨教育者。[23]普通会员的募集,主要是由学会在北京大学、清华学校、中国大学、民国大学、汇文大学及高等工业学校各校的发起会员分任调查。高等师范学校、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及其他私立法政学校,另行委托妥人调查。[24]学会成立之初,“(会员)皆系南洋各埠侨商子弟来京就学者,人数有四五十人之多。”[25]

除普通会员外,“各埠侨商及国内主持教育之人,对于华侨教育提倡不遗余力或研究确有心得者得为本会特别会员。”[26]1918年11月,萨君陆等9人联名致信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邀请其担任特别会员,蔡元培后复信欣然应允。①信中指出,“本会草创伊始,生等望轻力微,欲谋将来发达,非得夫子出为提倡,不克获收效果。兹经同人议决,公推夫子为特别会员,想夫子素扶掖侨民子弟为念,谅能曲允所请,而加以训示也。”参见高平叔、王世儒编注:《蔡元培书信集》,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365~366页。除蔡元培外,侨工事务局局长张弧、李石曾、张謇等人亦为特别会员。在海外各埠,小吕宋工会会长陈文忠、新加坡道南学校监督土会疑、泗水学务总会干事潘炼精、把东商会总理吴淑达、孟加锡中华学校校长王荫翘、仰光商会总理杨子贞等人被推为特别会员。[27]该会“外埠特别会员多系南洋各埠社会领袖,而海内名流如蔡孑民、张季直诸公均在提倡之列,其组织之分子以纯粹侨民子弟为主脑”。[28]学会强调,“学会组织毫无政党意味,其居于特别会员之列者,类皆名公耆德,更无一般政客掺杂其间而假以利用。”[29]

由前可知,学会借助地缘、侨缘及学缘关系组建和发展会务,重视吸纳包括侨生在内的海内外会员,有助于获取社会资源,以推动侨生社会网络向外拓展。

(三)旅京华侨学会的制度与经费

自成立之初,学会就视规章制度为会务运作之根基所在。会内规章就有《旅京华侨学会暂行简章》《治事部会议暂行规则》《治事部办事暂行规则》《议事部办事规则》《杂志编辑处办事细则》《本会附设实业访问处暂行规则》《实业访问处分股办事细则》《收付款项暂行规则》《基金管理规则》《本会经费种类及用途分配规则》等10余种。

经费问题是会务发展的关键。在经费来源方面,学会筹备期间主要由各发起人量力分担相关款项。[30]学会日常经费除侨胞捐赠外,主要来源于会费收入。学会章程规定,普通会员月纳常费五角,特别会员不在此限。本会经费以会员常费、特别费充之。[31]在经费用途方面,学会经费分常费和基金两种。前者用途以本会杂费为限,杂费开销不得超过常年费收入之额数。后者之用途除建筑会所、创办补习学校及事业访问处外,须将余额储蓄银行生息作为永久基金,如杂志刊行经费缺乏时得先有基金借用之。[32]在经费管理方面,学会设基金管理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33]该会专门制定《收付款项暂行细则》对会务经费使用流程加以规范。[34]

(四)《侨学杂志》的宗旨与内容

学会出版发行《侨学杂志》,在宣导中国政府方针政策、介绍海外华侨社会状况的同时,注意反映和维护华侨正当诉求和权益,同时增进海外侨胞对中国的认知和了解。据笔者所见,《侨学杂志》分别于1919年和1920年各出版一期,分别由郭则沄和蔡元培题写杂志名。①杂志名称最初有《旅京华侨学会会报》或《侨学汇报》等议,后经蔡元培提议改为《旅京华侨学会杂志》或简称《侨学杂志》,后定此名。参见《附编篡大纲》,《教育杂志》1919年第6卷第2期,第29页。杂志编辑部设在北京东单三条太平红楼二号,分设编辑和发行两所,杂志分销至各省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南洋各埠教育会、中华学校和中华商会。[35]

《侨学杂志》以“发挥国民教育精神,推广内地实业计划,详陈世界殖民状况”为宗旨。[36]如萨君陆所指,“凡我侨民对于政府,对于社会有所建白均可一一为之披露。一方俾吾国一般阶级周知侨民旅居异地之实况。各就能力所及以相维护,以图增展。”[37]《编辑大纲》指出,“读此则知海内外教育现行之状况,俾有所依据以定与学求学之方针;读此则知国内可以兴举之实业及其种类,得免调查不周之弊;读此则知各国属地政府所有殖民之政策,而筹所以维护及经营之方;读此则知战后经济竞争之趋势及列强与南洋之贸易关系益加猛省以振作商业上之精神。”[38]

杂志内容分为图画、论著、法令、实业调查、物产志略、经济界、译丛、神州大事记、侨界名人传、炎黄闻见录、艺文、公牍、本会纪事和附录等。编辑方针尤重于教育和实业,对内侧重中国政府侨民法规政令、教育、社会、事业等社会热点,对外关注于各侨居地当局政策及侨胞经营事业及生活概况。

三、旅京华侨学会的功能与实践

(一)联络侨生:旅京华侨学会的社会功能

华侨归国后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内的社会环境、加强自身的团结互助,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参与祖国的政治、经济建设,便有了各类社团组织乃至政党组织的出现。有学者指出,我国归侨团体大致发端于清末民初,它是随着归国华侨的不断增多及其与祖国政治、经济联系的日益加强而创建起来的。[39]归侨社团以自身为中介,从情感维系、利益互助等方面帮助归侨适应国内的文化、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通过社会关系网络集聚社会资本,以促进成员间的交流与联系,培养团体成员的身份认同与凝聚力。

作为学缘性社团的旅京华侨学会,学会发起人多为在京各校就读的归国侨生,生活和成长环境接近,具有“原生性”的侨缘和地缘纽带。从侨居地来看,在京侨生群体全部来自南洋各地,其中以缅甸、新加坡、爪哇、安班澜、小吕宋为多。从社团类型来看,学会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地缘性、血缘性和业缘性社团,属于具有一定地缘、侨缘基础的学缘性团体。

社会关系是指人们基于社会交往而形成的各种联系及关系的总和。面对中国与侨居地在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侨生大多在国内举目无亲,且缺乏有效的关系网络,面临各种困难和问题。《本会宣言书》指出,“吾辈睠怀祖国,归自炎黄,敬业乐群不可无一适当之集合机关,以相策励。此同人等所以有旅京华侨学会之设立也。”[40]侨生杨允修指出,“华侨子弟之归国就学者接踵而来,所惜在外者既无联络之机关,归来者乃散而杂聚,群治不重,精神日涣,此进步所以迟缓也。”[41]由此,通过社团推动侨生之间“交换智识”“联络感情”,便成为学会成立的宗旨。

联系联络在京侨生群体及海内外会员,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职能。笔者认为,学会的成立有助于在京侨生基于各种纽带关系的集合(如地缘、学缘、侨缘及由此建立起来的种种联系),并通过联系、信任与合作,建立起以归国侨生为主,不断向外扩展的关系网络。学会通过为在京侨生、海内外会员搭建起交流、联络与互助的平台,有助于侨生群体融入国内社会,也为扩大侨生群体规模影响、沟通联系中外奠定基础。

(二)助力侨教:旅京华侨学会的文化功能

作为近代中国成立较早的华侨教育团体,学会一方面积极联络海外侨校、社团,吸引华侨子弟回国就学,一方面向中国政府协调呼吁,争取其对侨生、侨教的理解支持。学会注意发挥中介和纽带作用,在弘扬中华文化、推动华侨教育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吸引侨生回国就学。《本会宣言书》指出,“吾侨子弟自应以回国就学为第一要务。同人等留学都门,愿举所心得以备采取。如果父老不以同人之言为迂,则各埠莘莘学子联袂言旋,侨民教育自逐渐以普及,所益讵可限量。此本会对于教育方面而有应负之责任一也。”[42]学会以“欲使海外父老有爱国之思想,必先使其子弟联袂回国乃可奏效”,常具函劝导各埠学校随时派遣子弟回国就学。[43]《侨学杂志》刊载《清华学校中等科招考南洋学生规约》《清华学校中等科南洋侨生入学试验规程》《国立北京大学特订华侨学生入学通融办法》等规章,使侨生了解归国就学备考之规定。学会向教育会征求南洋侨学名称地址以利南洋华侨教育推进和吸引侨生回国,获得该部支持。[44]

二是呼吁增加侨生学额。王赓武指出,民国成立以后“相较于来自中国的直接的政治影响,在它长时期的影响中,更重要的是对于南洋华人新式教育的传播”。[45]1916年4月,北洋政府教育部令驻新加坡领事馆每年选派荷属及英属南洋侨生两名入读清华学校。鉴于学额短缺,学会积极奔走并呈文呼吁增加侨生学额,以满足南洋现实需要。[46]经多方争取,外交部回函指示,南洋侨生可参加清华大学于广州招考处所设高等科插班生,并可由教育部推惠南洋英荷两属侨生与美日侨生同等考取留美留日官费生。[47]

三是呼吁完善侨生升学办法。民国初年的华侨教育规章主要是《领事管理华侨学务章程》(1913)和《侨民子弟回国就学规程》(1914)。1919年2月,学会专门就侨生回国升学问题向教育部呈文呼吁变通解决。[48]北洋政府最初对此未予采纳调整,学会再向教育部侨民调查会呈送请愿书,建议各校考虑海外特别情形而加以变通。[49]1920年初,荷属华侨代表黄宣猷在京期间,与学会成员共同商讨荷属华侨子弟回国就读事宜并形成意见书,后由萨君陆呈请教育部采择施行。《意见书》主张要点有:(1)国立大学宜附设高等国文补习科,以招收留学和兰(今荷兰——笔者注)大学之毕业生;(2)国立大学宜附设普通国文补习科,以招收和属中学之毕业生。1920年11月,教育部据情训令国立北京大学按照原呈各节,妥筹办法,呈复核夺。时任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提交教育会议,并议决交付中文及史学两系教授会议拟定两种补习科草案及课程。1921年2月,两系所拟草案及课程提交教务会议获完全通过,再呈复教育部。[50]

四是支持华侨兴办教育事业。晚清民初之际,中国教育经历了从传统教育到现代教育的转型,也获得先进分子和社会大众的支持。南洋华侨领袖陈嘉庚素来热心教育事业,创设集美学校之后就师资问题致信学会主任萨君陆请代为招揽推荐师资。萨氏与北京高等师范学校主任李翼庭相商,代为延聘该校福建籍毕业生陈椿及吴肇歧二人。此外,萨君陆也与北洋政府教育部视学林芷馨专门商讨集美学校办学事宜,积极争取教育部对陈嘉庚兴办教育给予支持。[51]学会曾向北洋政府呈请对于陈嘉庚捐资兴学事迹加以褒奖,以助华侨教育发展。

通常来看,社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部成员对于该群体和社团的认同水平。学会通过助力华侨教育、吸引华侨回国就学,不断吸纳侨生、海外会员,扩展社会关系网络,有利于增强凝聚力和认同感。

(三)倡办实业:旅京华侨学会的经济功能

有学者指出,华人社团本身即为社会资本的一种特殊形态,社会成员个体的交往活动建构了其错综复杂的社会资本网络。而社团组织只有不断进行交往活动才能把自己置身于更深更广的社会关系中,从而获取更深厚的社会资源,增强自身的社会资本。[52]在北洋政府重视发挥侨胞作用、招徕回国兴业之际,学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学会实业访问处等平台,吸引侨胞回国投资兴办实业,推动侨商与中国的经济往来。

一战结束后,各国努力发展实业,南洋与东亚成为商战集中地,北洋政府也制定鼓励华侨回国投资和保护华侨的政策措施。1919年2月,徐世昌下令内务、农商部通力保护各省回籍侨商,晓谕海外各中华商会,切实招徕、优惠和鼓励华侨回国投资。萨君陆致信北洋政府侨工事务局局长张弧指出,“查海外侨商与内地扞格之原因,虽出于政府保护之未周,抑由无适当机关以为联络之具。君陆周历南洋,略知症结,近与旅京各埠侨生接晤,佥议组织华侨学会以为敬业乐群之助。”[53]由上可知,提倡实业是学会的重要职能所在。

学会通过基于个人、组织或社会等不同层面的互动与联系,注意与华侨社团、侨商侨生及中国政府的联系与往来,搭建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推动侨胞与中国之间建立更为密切的联系。1921年7月,萨君陆呈请北洋政府大力招徕毕业于世界各国的华侨人才,此议为代理国务总理颜惠庆所采纳。据《申报》报载,“华侨代表萨君陆呈请罗致华侨毕业于各国大学者任用,颜允将政法科交外交官领事官甄用会审查备用,工商科咨农部任用。”[54]

为此,学会创设实业访问处,辅助侨商回国兴业。《申报》报道称,“华侨在外洋各埠经营事业颇著成效,近有华侨代表在京组织机关一所名曰华侨学会附设工商访问处(应为“实业访问处”——笔者注),专为调查国内产业情形详悉报告各埠以便酌量投资兴办各项实业,并拟编辑月报记载一切。”[55]学会向侨工事务局及农商部的呈文指出,“佥以为此项机关,乃内辅实业行政之所不及,外补侨民社会耳目之所未周。欲谋战后经济之发展,洵不可视为缓图。”[56]此后,实业访问处经侨工局及农商部核准,并呈文内政部咨行福建行政长官,并转饬暨南局查照办理。[57]

实业访问处分为总务、审覆、调查和绍介四股。主要经办事项如下:一是各项实业现行法规之解释,二是各项技师之绍介,三是各项设立公司对于政府请求之手续,四是国内实业状况之考查,五是国货出品样本之说明。[58]小吕宋(菲律宾)侨商叶永黎等人组织苧索公司,并呈请福建思明县转呈农商部请予立案。该会专门呈文农商总长迅速核办并予以保护,“伏乞大部迅赐核夺,并请咨行福建民政长官,勘该县格外保护,以维商业并固侨忱。”[59]萨君陆同时上书农商部工商司呈请迅速批示办理。[60]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罗伯特·帕特南(Robert Putnam)将社会资本分为黏合性社会资本和连接性社会资本。前者有助于加强特定的互惠原则和成员间的团结,后者可以产生出更加广泛的互惠规则。[61]社团建立的社会网络,有助于促进信任和互惠合作的文化,即社会资本的积累。相较个人,旅京华侨学会具有较强的社会资源与关系渠道,更易于与中国政府及国内社会进行沟通协调,为华侨在国内投资兴业等提供有力支持,也为自身发展增强了社会资本。

(四)维护权益:旅京华侨学会的政治功能

李明欢教授指出,社团作为人际关系结合的实体,并且总是运行于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其社会功能的基本点,应是在某一特定群体与相对于该群体之整体社会之间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62]作为侨胞群体利益的代表者,学会通过与中国政府及华侨社会的沟通、协调,反映海外侨胞愿望和诉求,维护侨胞各种权益。

一是肯定华侨贡献,声援海外侨胞。作为协调侨胞与中国关系的一个纽带,学会多次呈文北洋政府褒扬侨胞所作贡献,以提升华侨地位。1919年1月,学会呈文北洋政府国务院铨叙局,希图通过《侨学杂志》刊载政府有关侨民褒奖文献以作宣扬。“查海外侨民素与内地不甚联络,民国政府成立以后,奖励侨民备极周至。侨民以此亦有眷念祖国之诚意。”[63]学会先后呈请内务部对荷属侨商杨光仪、黄光和等人倡办教育、义冢等公益事业、调停械斗纠纷等事迹加以褒奖。[64]作为反映侨胞诉求的代言人,学会对于华侨在侨居地所受虐待等情形,或由《侨学杂志》刊登侨情信息及中外法令规则以为宣导,或通过呈文政府反映侨情侨意以为后援。《本会宣言书》指出,“今同人组成此种团体,愿为诸君后盾,且设立在吾国政治集中之地,遇有特别事情发生,自可据情上达政府,灼知底蕴,亦不难按约与之抗议。俾此后各国属地不敢施我以不平等之待遇。”[65]学会曾呈文侨工事务局提出,“将现在侨工状况以及贵局关于保护经营之种种法令随时集送本会归入杂志按期刊登,俾海外父老周知贵局恤侨殖民之善政。”[66]1920年3月,学会向北洋政府总理及外交部长呈文提请修正《中荷条约》,“实行保护侨民生命财产以显国权而慰侨望”。[67]同时,《侨学杂志》也专门刊登中外条约及荷属华侨代表意见书,对于侨胞行动予以支持。

二是维护归国侨胞及侨生各种权益。民国初年,各埠华商回国日益增加,尤以原籍福建者为多,学会呼吁北洋政府内政部并咨行福建各级地方政府加以保护。呈文指出,“查南洋侨民以闽粤籍为多,侨民爱国心之强弱率以乡土感情之厚薄为根据,而乡土感情之厚薄,则又视地方行政长官之待遇为差。敢请大部俯察种情,咨行闽省行政长官,通勘各属对于回国侨民特加注意,并将所有待遇侨民之单行法或指令随时邮寄本会,用便篆辑,并广播扬。”[68]该会也向福建厦门地方当局呈文要求保护归国华侨,“查厦门为侨商来往南洋之孔道,地方长官对于侨民略加注意,则回国侨商方感乐业安居之便。况目今兵氛未几,风鹤之惊时所恒有,尤望地方长官有所镇压,而安辑之。”[69]五四运动期间,北京大学学生、华侨青年杨振声被捕入狱,上海华侨学生会会长谢碧田得悉后,与萨君陆等人联系救援。学会为此积极奔走,后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杨振声得以释放。[70]学会借助自身资源渠道与社会关系网络,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国政府反映侨胞诉求,为侨胞排忧解难,以引起官方关注与社会支持。

四、结语

旅京华侨学会是近代以高等学校华侨学生为主的归侨社团,是民国时期具有华侨特色的教育团体,作为国内沟通中国政府与海外侨胞的中间组织,尽管存续时间不长,但在近代华侨史上却具有一定意义。学会建立起合理的组织结构、规范的会员产生程序、规范的规章制度设计,对于该组织发挥自身功能、提高运作效率和实现各项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旅京华侨学会的运作实践,有助于实现侨生群体内部、海内外会员及学会与其他社团组织成员之间的交往、互动与凝聚,建立起不断拓展的人际关系网络,其作为社会资本为侨生在国内求学、生活与发展提供各种形式的可能支持和帮助,也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侨生的身份认同与意识。

旅京华侨学会的建立有助于在京侨生基于各种纽带关系的集合(如地缘、学缘、侨缘及由此建立起来的种种联系),并通过群体内部彼此的联系、信任与合作,建立起以归国侨生为主、不断向外扩展的关系网络。学会通过助力华侨教育、吸引华侨回国就学,不断吸纳新的归国侨生、海外会员,扩展社会关系网络,有利于增强侨生群体的凝聚力和认同感。学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借助学会实业访问处等平台,积极吸引侨胞回国投资兴办实业,推动海外侨商与中国的经济往来。作为侨胞群体的利益代表者,学会通过与中国政府及华侨社会的沟通、协调,反映海外侨胞的愿望和诉求,维护侨胞各项权益。

[注释]

[1] [法]皮埃乐·布迪厄、华康德著,李猛、李康译:《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61~162页。

[2] 李恩涵:《东南亚华人史》,北京;东方出版社,2015年,第437页。

[3] 张晓辉主编:《百年暨南史》,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序”第1页。

[4] [6][9]王本尊:《中国华侨教育概论》,《华侨华人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编:《华侨华人百科全书·总论卷》,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02年,第592、596、594页。

[5] 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62年,第846页。

[7] 吴世晋:《南洋侨生回国略史暨其将来》,《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第11~13页。

[8] 张赛群:《南京国民政府侨务政策研究》,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8年,第44页。

[10] 《本会致各埠学校宣布设立本会宗旨并全派学生回国文》,《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公牍”第1页。

[11] 《本会呈京师警察厅、教育部、侨工事务局请予存案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公牍”第4页。

[12] 《本会呈请京师警察厅饬区查照文》(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侨学杂志》1920年第1卷第2期,“公牍”第1页。

[13] 《资内务部旅京华侨学会业经本部立案文》(第二百四十八号,八年二月五日),《教育公报》1919年第6卷第4期,第48页。

[14] [62]李明欢:《当代海外华人社团研究》,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21、332页。

[15] [18][20][23][26]《旅京华侨学会暂行简章(民国七年十一月呈报各部存案)》,《侨学杂志》1919年第1 卷第 1 期,“本会纪事”第 13、14、15~16、13~14、15 页。

[16] 《本会发起人萨君陆上南通先生书》,《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本会纪事”第27页。

[17] 《本会宣言书》,《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第2~5页。

[19][52]庄国土、清水纯、潘宏立等:《近30年来东亚华人社团的新变化》,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51、18页。

[21] 《议事部办事规则(八年三月三十日议事部改订)》,《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本会纪事”第23页。

[22] 《第一 会议录·议事部第二次会议》,《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本会纪事”第12页。

[24] [30]《第一 会议录·第一次临时干事会》,《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本会纪事”第4页。

[25] 吴宗焘:《华侨之海外事业》,《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第13页。

[27][46]《第一 会议录·成立大会》,《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本会纪事”第2页。

[28] 《旅京华侨学会之成立会》,《申报》(上海版)1919年4月11日,第16573号,第6、7版。

[29] 《本会致各埠学校宣布设立本会宗旨并劝派学生回国文》,《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公牍”第2页。

[31] 《旅京华侨学会暂行简章(民国七年十一月呈报各部存案)》,《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本会纪事”第 15~16页。

[32] 《本会经费种类及其用途分配规则(八年四月三十日议事部议决)》,《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本会纪事”第24页。

[33] 《管理基金规则(八年四月三十日议事部议决)》,《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本会纪事”第23~24页。

[34] 《收付款项暂行细则》,《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本会纪事”第19页。

[35] [36]《本杂志简章》,《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

[37] 萨君陆:《序言一》,《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序言第1页。

[38] 《本会杂志编辑大纲呈请教育部备案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文牍”第11页。

[39] 卢海云、权好胜主编:《归侨侨眷概述》,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01年,第248页。

[40] [42][65]《本会宣言书》,《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第2、3、5页。

[41] 杨允修:《序言三》,《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序言第3页。

[43] 《第一 会议录·成立大会》,《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本会纪事”第2页。

[44] 《批旅京华侨学会主任萨君陆准钞发南洋侨学名称地址等表》,《教育公报》1919年第6卷第3期,第27页。

[45] 王赓武:《南洋华人简史》,张奕善译注,台北:水牛出版社,1969年,第165页。

[47] 《附外交部咨复文》(八年四月十五日),《教育公报》1919年第6卷第5期,第37~38页。

[48] 《本会呈请教育部变通侨生就学办法文》,《侨学杂志》1920年第1卷第2期,“公牍”第7~10页。

[49] 《本会关于侨民教育应行特别规定上教育调查会请愿书》(八年三月),《侨学杂志》1920年第1卷第2期,“公牍”第13~15页。

[50] 《北大与华侨教育》,《申报》(上海版)1921年2月21日,第17239号,第7版。

[51] 《部视学林芷馨先生视察集美学校致本会主任书》,《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公牍”第25~26页。

[53] 《本会发起人萨君陆上侨工事务局张局长书》,《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本会纪事”第25~26页。

[54] 《北京电》,《申报》(上海版),1921年7月11日,第17379号,第7版。

[55] 《申报》(上海版)1919年2月18日,第16521号,第6版。

[56] 《本会附设实业访问处呈报侨工事务局农商部准予备案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公牍”第13~14页。

[57] 《本会附设实业访问处呈请内务部准予备案并咨行闽省行政长官转勘查照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侨学杂志》1912年第1卷第2期,“文牍”第6页。

[58] 《本会附设实业访问处暂行规则(民国八年一月呈报各部存案)》,《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本会纪事”第16~18页。

[59] 《本会为小吕宋侨商叶永黎等组织苧索公司呈请农商部迅速核办并饬属保护文》(八年四月二是六日),《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公牍”第17页。

[60] 《本会主任萨君陆为小吕宋侨商叶永黎组织公司事上农商部工商司陈司长书》(民国八年四月二十六日),《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公牍”第18页。

[61] [美]罗伯特·帕特南:《独自打保龄:美国社区的衰落与复兴》,刘波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2页。

[63] 《本会呈请铨叙局查检奖励侨商案牍以备彚编杂志文》(八年一月十七日),《侨学杂志》1920年第1卷第2期,“公牍”第3~4页。

[64] 参见《本会呈请褒扬现存侨商杨光仪上内务部文》、《本会呈请褒扬已故侨绅黄光和上文内务部》等文,《侨学杂志》1920年第1卷第2期,“文牍”第21~26页。

[66] 《本会杂志编辑大纲呈报侨工事务局并请发交各种法令文》(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侨学杂志》1920年第1卷第2期,“文牍”第2~3页。

[67] 《本会呈请修正中荷条约上院部文》(九年三月),《侨学杂志》1920年第1卷第2期,“公牍”第16~17页。

[68]《本会呈请内务部准予存案并咨行闽省行政长官保护回国侨民文》(八年二月十日),《侨学杂志》1920年第1卷第2期,“公牍”第4~5页。

[69] 《本会呈请福建厦门道尹对于回国侨民特加保护文》,《侨学杂志》1919年第1卷第1期,“公牍” 第27页。

[70] 《拯救华侨学生之复电》,《申报》(上海版)1919年5月14日,第16606号,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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