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胜任特质与队伍建设探析
2019-01-08韩玉洁徐旭初
■ 文 / 韩玉洁 徐旭初
乡村振兴关键是人才振兴,乡村产业要靠人才来干,文化要靠人才来兴,生态要靠人才来美,组织要靠人才来强。当前农村存量劳动力素质低,人才留不住,引不进,致使农村呈现“人才荒芜化”现象。而未来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亟需培养具有在地域性、亲农性、现代性特征的带头人和具有创新力、带动性、公益心的农村人才队伍。
农民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载体,担负着乡村人才振兴的时代使命。合作社带头人在合作社中居于领导地位,带领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和带领成员发展生产经营,合作社带头人的合作意识、素质技能、号召能力等不仅关系到农村各类人才储备,更关系着农村的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实现。人才兴,则社兴,人才是合作社兴办的源头。合作社从诞生之初就与带头人的命运紧密联结在一起,带头人必然要勇于担当,发挥能人效应,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合作社、发展合作社,结成利益共同体,抱团闯市场。我国合作社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组织规模小、内部机制不规范、市场竞争力弱,合作社带头人或者核心骨干必须具备经营管理的综合性素质,才能克服发展困难,带领合作社走得更远。
一、合作社带头人的胜任特质
农民合作社是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组织,其带头人既要具备一般企业的才能,又要具有合作社带头人特定素养,如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和共同致富情怀等。
(一)经营管理素能
经济属性是合作社最显著的组织特性,合作社带头人首先要具备经营管理素能。从管理学角度看,能够妥善处置不确定性、时刻追求组织利益的最大化和实现管理创新等是带头人最基本的素能要求;从实用主义出发,市场开拓能力、规范化管理能力、协调外部关系能力、行业发展把控能力、农业生产技能则是合作社带头人带领合作社发展的关键;从合作社绩效角度来看,合作社带头人拥有较好的管理胜任力、特殊沟通能力、企业家精神和丰厚的外部社会资本有利于合作社提质增效。总之,合作社带头人必须具备经营管理方面的核心禀赋或者竞争力要素。
(二)合作文化情怀
合作社意识、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基本原则和价值等皆带有文化属性。无论是罗虚戴尔消费合作社的最初兴起,还是当下农民合作社的蓬勃发展都是为了实现“弱者的联合”,增强其“讨价还价”的能力。相应地,合作社带头人作为合作社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领办者,最重要的是把“成员”放在心头,把“服务成员”作为最大初衷,合作社带头人要不忘合作社发展初心,才能走得更远。就内部管理而言,民主管理、“一人一票”等是合作社组织建设的基本准则,合作社带头人应始终怀揣民主意识,履行合作社原则,尊重成员意愿,让每一位成员在合作社发展中实现自我发展与提升。同时,合作社带头人要始终做合作意识的传播者、合作理念的继承者和舆论带头人,把合作社思想传播到大街小巷和田间地头。因此,懂农业、爱农民、做好传播者和继承者亦是合作社带头人需具备的素质。
(三)社会公共意识
合作社作为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其公共性充分体现在社会价值和服务功能上。关注成员利益,重视社区社群的生产生活发展。一般来讲合作社发展比较好的地方,也是农业农村发展比较好的地方;农业农村发展比较好的地方,也是合作社兴起发展的地方。合作社与乡村发展之间的互构关系,充分体现了合作社为农村社区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公共性。公共性对于合作社带头人既可以是先验性意志初心,也可以是生成性理念升华,具体来说,合作社带头人所具有的社会价值引导性和农业社会服务性可能是在成为合作社带头人之前就已经形成,或者正是这种理念促使其领办创办合作社,如村“两委”书记、离退休干部或返乡大学生等合作社带头人;还有可能是合作社带头人在带领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公共服务意识,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和个体经营户带头人。正是这些复杂的属性使合作社带头人的个体天然禀赋、后天所得技能向合作社的组织禀赋或者资源优势转变,也正应了管理学的一句名言“一头狼领导的一群羊可以打败一头羊领导的一群狼”。
二、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与发展
理论上讲,合作社带头人的来源可以有两个途径,一是外部引进,二是内部培养。事实上,从外部引进带头人还不现实,而合作社内部产生的带头人胜任能力又普遍较弱,不能很好地引导合作社的发展。所以,内部带头人的培养提升就显得格外重要。返乡农民、大学生村官以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等各类城归人员,也是合作社人才的储备力量,应当积极引导和培育,使其成为合作社可依赖和可塑造的优质带头人。
1.立足本土,孵化带头人队伍。农民合作社长期扎根农村、亲近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最有亲和力的组织形式,合作社带头人培养必须符合当地政治经济发展要求。从农民合作社的现状看,合作社带头人大多是从农村各类实用型人才中成长起来,要及时发现和确认农村劳动技能强、专业素质高或者经济资本丰富的人才,积极引导和培养,储备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同时,针对一些对合作社感兴趣或者有意成立领办合作社的农户个体、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等,做好教育培训和孵化,为合作社带头人积蓄力量。此外,在农村形成创办合作社的良好氛围,人人入社当成员,人人争当带头人,强调合作社带头人的更新换代或者代际延续,使合作社永葆活力。
2.政策倾斜,壮大带头人队伍。目前,在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背景下,人才紧缺是农村发展的薄弱环节。有数据显示,2016年农民工总量达28171万人,并且以青壮年为主,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49.7%。农民工的进城不可逆,农二代、大学生、技能型人才都不愿意留在农村,即使是在农村成长起来的优秀青年才干也一心想跃出“农门”,留在农村的基本上是“389961”部队(妇女、老人、儿童)。面对这种情况,国家应该制定倾斜农村的人才政策,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合作社也要创新经营管理模式、绩效考核办法,争取留得住本地能人,吸引得来外部人才。如果农村一直是人才空缺或者流失的重灾区,即使合作社依靠政府扶持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发展,其发展的可持续性也值得怀疑。
3.培训交流,提升带头人队伍。留住人才是一方面,但是怎么培养却是另一个难题。当前,合作社带头人几乎都是成长于田间地头,或是农技能手、经营能手或村“两委”,而大学生、城退干部或者企业家领办合作社的情况还不是很普遍。因此,针对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提升格外重要。培训范围不仅包括市场意识、科学管理、法律知识和现代化流通手段,还要进行现代化电商等数据化教育;培训内容主要以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所需的实用知识为主;在培训模式上,可与高校、科研机构等结合,摸索便于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参加的方式;有条件的合作社,可以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现场指导与教学,让带头人和成员都能接受知识熏陶与专业训练。
4.完善机制,稳定带头人队伍。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探讨带头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既要防止内部人控制,又要使带头人能力得到发挥,尽量减少带头人退社,稳定带头人队伍。要在不违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按交易量(额)分配为主的原则基础上,探索建立与人才贡献、绩效挂钩的分配制度,允许和鼓励技术、信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以鼓励对农民合作社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带头人。
总之,加强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将有利于解决农民合作社人才匮乏和不稳定现象,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未来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也必然离不开合作社带头人领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