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证可灸的渊源探析※
2019-01-07孟令艳靳欣悦高银丹
孟令艳,谢 瑾,靳欣悦,高银丹,温 婧
(河南中医药大学,河南 郑州450046)
灸法起于远古,形成于秦汉时期。马王堆出土的《古灸经》中最早记载灸法治疗热证,而《黄帝内经》为热证可灸提供了理论基础,至东汉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中提出“火逆”“火劫”的危害,进而得出“热证慎灸”,使后世医家形成热证可灸与热证禁灸两大学派。现通过研究历代医家对热证可灸的认识,探讨热证可灸与否。
1 秦汉代以前
灸法治疗热证最早见于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足臂十一脉灸经》和《阴阳十一脉灸经》,“口热舌柝(坼),嗌干……久(灸)则强食产肉”。并且提出“久(灸)几息则病已矣”。《黄帝内经》奠定了“热证可灸”的理论基础。《素问·六元正纪大论》[1]提到“火郁发之”,即当热邪伏于体内,可因势利导将热邪向外透散。灸法性属阳,具有升散开泻的特点,可以热引热,开散腠理,引邪外发。《素问·骨空论》提出“热病二十九灸”,即“灸寒热之法,先灸项大椎,以年为壮数……凡当灸二十九处”。《灵枢·痈疽》中提到痈证“热盛则肉腐,肉腐则为脓”,并提出“发于肩及臑,名曰疵痈……痈发四五日,逞炳之”。《灵枢·背腧》提到关于灸法补泻的操作,即“以火补者,毋吹其火,须自灭也;以火泻者,疾吹其火,传其艾,须其火灭也”。说明灸不仅可补虚,还可泻实,热邪为病自然在泻法之内。
东汉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中首次提出“热证忌灸”的理论,他认为刺法能泄实热,灸法能补虚寒,强调阳证用针,阴证用灸,并确立“三阳用针,三阴用灸”的原则。如“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脉浮热甚,而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2],认为灸可致火邪上越,热伤阳络,“因火而动,必咽燥吐血”。但这种说法忽视了《黄帝内经》中提到的灸有补泻之说,并与“热病二十九灸”相违背。有学者认为,《伤寒杂病论》是一部热病专属,注重顾护津液,阳证不主张用灸,恐伤及津液,但并不是反对热证灸[3]。张仲景提出的“热证忌灸”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灸法对热证的治疗,后代医家对此思想也存有分歧。
2 魏晋隋唐时期
魏晋隋唐时期出现了重灸轻针的现象,尤其是唐·王焘认为“针能杀人,不能起死人”,大力提倡“不录针经,唯取灸法”,使得灸法得到飞速发展,涌现诸多针灸著作。灸法治疗热证的范围也更加广泛,涉及内、外、妇、儿等诸科。
晋·皇普谧撰写的《针灸甲乙经》是我国现存最早的针灸学著作,书中对灸法治疗热病做了大量记载,如“狂而新发,未应如此者……灸骶骨二十壮”[4]。
东晋·葛洪善用灸法治疗疾病,认为灸法虚实寒热无所不宜,首次提出“隔物灸”疗法,用于治疗热毒炽盛引起的痈疮肿毒等外科疾病。如《肘后备急方》[5]中记载:“一切毒肿,疼痛不可忍者,搜面团肿头如钱大,满中安椒,以面饼子盖头上,灸令彻痛,即立止。”此法就是利用灸法拔毒外出,透散热邪。又如“诸痈疽发背及乳方,比灸其上百壮”“石痈,当上灸百壮”,都说明葛洪注重用灸法治疗热证,并取得较好的疗效。《刘涓子鬼遗方》[6]是现存最早的外科专书,书中记载可用灸法治疗痈疽。
唐·孙思邈认为“热证可灸”,他提出的“生熟灸”更是对灸法补泻、热证可灸思想的补充。灸法治疗热证在《备急千金要方》《千金翼方》中屡见不鲜,两书共提及热证灸法67首,其中《备急千金要方》52首,《千金翼方》15首,认为灸法具有宣泄实热、清化湿热、发散郁火的功效。《千金翼方》载:“疗热迫血下行之妇人下血,泄痢赤白,漏血,灸足太阴五十壮。”“凡卒患腰肿附骨肿痈疽节肿风游毒热肿,此等诸疾,但初觉有异,即急灸之立愈。”[7]《备急千金要方·卷十四》中记载治小肠热满“灸阴都,随年壮”;治心实热“灸心俞,二七壮,小儿减之”。[8]孙思邈不仅用灸法治疗实热证、湿热证,还用于治疗虚热证,他认为用灸法治疗阴虚内热证可获得“阳生阴长”之效。如《备急千金要方·卷十》中记载治“虚热闭塞,灸第二十一椎,两边相去各一寸五分”。《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一》中记载治阴虚燥热之消渴“口干不可忍者,灸小肠俞百壮”。唐·崔知悌用灸法治疗阴虚火旺痨瘵,他在《骨蒸病灸方》写道:“尝三十日灸活一十三人,前后瘥者,数过二百。”
唐·王焘重视灸疗,在《外台秘要》中详细记载了灸法的应用,认为灸法治疗小儿高热效果最佳。如“又直视瞳子动,腹满转鸣,下血身热,口噤不得乳,反张脊强,汗出身热……如此非复汤瓜所不能救,便当时灸之妙”[9]。
3 宋金元时期
宋朝时期灸法发展迅速,达到一个新的高峰。针灸学家闻人耆年在《备急灸法》中记载了灸法治疗肠痈、疔疮、附骨疽、风火牙疼等病证[10]。《圣济总录》记载:“凡灸后却似火焮痛,经一宿乃定,即火气下彻。肿内热气被火夺之,随火而出也。”[11]《黄帝明堂灸经》明确提出热证可灸,如“小儿二三岁,忽发两眼大小俱赤,灸手大指次指间后一寸五分口陷者中,各三壮,炷如小麦大”“小儿口有疮蚀,龈烂臭,秽气冲人,灸劳宫二穴”“小儿热毒风盛,眼睛疼痛,灸手中指本节头,三壮,名拳尖也”。[12]
宋·窦材提出“保命之法,艾灼第一”,重视热证可灸,对张仲景的“热证忌灸”提出明确质疑。如《扁鹊心书》中记载:“仲景毁灸法云: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余观亘古迄今,何尝有灸伤筋骨而死者! 彼盖不知灸法之妙故尔。”[13]同时他还用灸法治疗妇人产后热、下焦积热的石淋等,“妇人产后热不退,恐渐成痨瘵,急灸脐下三百壮”“诸药不效,乃肾家虚火所凝也,灸关元三百壮”。窦氏还擅用灸法以保扶阳气,尤其重视扶助肾阳。
金元时期“热证可灸”理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这一时期以“金元四大家”最具有代表性。刘完素主张热证可灸,认为灸法治疗热证可引火邪外出,以热引热。如《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载:“骨热不可治,前板齿干燥,当灸百会、大椎。”“泄者……假令渴引饮者,是热在膈上,此证当灸大椎五七壮立已。”[14]朱震亨提出热证可灸的机制为“火以畅达,拔引热毒,此从治之意”,认为灸有补阳之功效,“阳生则阴长”。《丹溪心法》提出:“大病虚脱,本是阴虚,用艾灸丹田者,所以补阳,阳生阴长故也。”[15]
4 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针灸学发展达到鼎盛时期,热证可灸得到继承和发展。如龚居中将灸法治疗热病广泛应用于临床,《红炉点雪》记载:“凡痰火骨蒸痨瘵,梦遗盗汗传尸等症,宜灸四花六穴,膏肓二穴,肾俞二穴,肺俞二穴,足三里二穴,手合谷二穴,或膻中穴,但得穴真,无所不验。”[16]杨继洲在《针灸大成》中提到灸膏肓和灸劳宫可引热下行,除热护津[17]。
明·汪机在提倡热证用灸的同时,又提出热证慎灸。他提出“热者灸之,引郁热之气外发,火就燥之义也”,并认为疮未溃时,灸能“拔引郁毒”。如《外科理例》载:“一人发背焮痛如灼,隔蒜灸三十余壮,肿痛悉退。”[18]汪机在《针灸问对》[19]中言:“若身热恶寒,时见躁作,或面赤面黄,噫干,口干。舌上黄赤,时渴,咽噫痛,皆在外也,但有一二症皆不宜灸。其脉必数,或但数,亦不可灸,灸之患立至。”
清·吴亦鼎认为热证可灸,热证慎灸。如《神灸经纶》:“伤寒头痛身热,可灸二间、合谷、神道、风池、期门、间使、足三里;伤寒遍身发热可灸百劳;伤寒余热可灸曲池、间使、后溪。”“脉得数实,症见躁烦,口干咽痛,面赤火盛,新得汗后,以及阴虚内热等症俱不宜灸。”[20]可见吴亦鼎用灸法治疗热证时,不是一味用灸法治疗所有疾病,也不是反对热证用灸法,而是倡导辨证施治,因病而异,灵活使用。
5 近现代
新中国成立后,灸疗得到迅速发展,治疗的病种大而广泛。针灸大师魏稼用灸法治疗热证屡获奇效[21],随后针灸学界对热证可灸进行深入探讨。针灸学家周楣声提出“热证贵灸”,力在扭转热证忌灸、禁灸的错误观念,其用灸法治疗流行性出血热作为“热证贵灸”的突破口,并引起了针灸学界的重视[22]。瘳方正教授治疗热证多选督脉,认为实热证灸督脉能引热从背部发出,虚热证能从阳引阴,扶阳济阴[23]。
6 小结
热证可灸最早出现在《古灸经》中,《黄帝内经》为其提供了理论基础,历代医家对其均有独到的见解。本文通过整理历代医家的学术思想,规范灸法治疗热证的临床应用,以充分发挥其独特的治疗优势。探究热证可灸的理论发展,可对灸法治疗热证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丰富灸法在临床中的治病方法,有助于提高临床疗效。但热证可灸也不是完全排斥热证忌灸,对阴虚阳亢病证要区别对待,应用灸法治疗热病时要辨证论治,手法得当,才能取得满意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