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是关键,取舍是智慧
2019-01-06李维明
李维明
主持人语:继教育部正式颁布《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及《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之后,目前已完成新教材的编写修订工作。更为可喜的是国务院办公厅新近颁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优化课程实施的新举措——结合推进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前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也就是在2022年之前新课程、新教材得到全面实施。为此,不少省区已经制订了全面推进新课程的实施方案,新的教学时代即将展开。为配合即将到来的新课程、新教材的教学,“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实施”专栏应运而生。目前已先后讨论了“如何实施“三新一旧”的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共5期)、“信息技术学科课程教学条件的创设的基本策略”(共4期)及“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新课标实施之教学专题一:必修模块1的教学”(共5期)等话题,得到了广大信息技术教师和教研人员的支持和认可。本期开始将针对“必修模块2的教学”展开“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新课标实施之教学专题二”的研讨,内容包括“必修模块2的教学概述”“必修模块2的教学建议—单元1:信息社会特征”“必修模块2的教学建议—单元2:信息系统组成与应用”“必修模块2的教学建议—单元3:信息安全与信息社会责任”及“必修模块1、2的综合复习”等专题,以飨读者。同时,也希望广大信息技术教师、教研人员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共同促进学科课程的顺利实施、健康发展。欢迎大家不吝赐稿(358211798@qq.com)。
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简称《标准》)必修模块有两个:“必修模块1:数据与计算”“必修模块2:信息系统与社会”。这两个模块是整个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学习的基础,是每个高中学生必须学习的内容。两个模块在内容安排上有明确的分工,模块1偏重“数据”“计算”两个大概念的学习和理解,模块2则偏重“信息系统”“信息社会”的认识与理解。
对于模块2的教学地位,《标准》中有清晰的描述:在信息社会中,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相互交织,形成了一个全新的社会环境,在改变人们生活、工作与学习的同时,也塑造出一种全新的生存与发展方式。本模塊针对信息社会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强调利用信息系统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本模块是学习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的基础。
● 模块内容脉络
《标准》中“必修模块2:信息系统与社会”共包括“信息社会特征”“信息系统组成与应用”及“信息安全与信息社会责任”三部分内容。
在本模块内容中,信息社会、信息系统以及与人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其中信息系统的组成及应用是连接人、社会的重要线索,信息社会的特征是判断信息社会是否到来的重要依据,而信息安全则是关乎社会及人的重要因素。
对于“信息社会的特征”,《标准》中并未提及具体的要素,而在教育部已核准的新课标的教材中给出了反映信息社会特征的几个要素。其依据是国家信息中心信息社会研究课题组发布的《全球和中国信息社会发展报告》中的“信息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其中所涉及的4个方面包括信息经济、网络社会、在线政府、数字生活成为描述信息社会特征的基本要素。
对于“信息系统”,《标准》用到了“典型的信息系统”“日常生活中的信息系统”“常见的信息系统”“小型信息系统”等说法。“典型的信息系统”是从其原理角度出发进行描述的,强调计算机、移动终端在信息系统中的作用,甚至需要深入了解计算机和移动终端的基本工作原理;“日常生活中的信息系统”就是常见的信息系统,其侧重于应用,强调信息的存储、加工及呈现,更为重视人的参与与交互;“小型信息系统”是为学生实验可操作而提出的一种实验性质的简单系统,便于学生动手搭建并通过实际操作了解信息系统的原理及应用方法。
“信息安全与信息社会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责任,二是技术。所谓责任就是负责任地发布、使用与传播信息,自觉遵守信息社会中的道德准则和法律法规;技术则是熟悉信息系统安全防范的常用技术方法,养成规范的信息系统操作习惯,树立信息安全意识。
由此可见,必修模块2的内容中,“信息系统”是串联“信息社会”“信息安全”“物联网”“传感器”等内容的关键,而“人”是“信息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要素。
● 模块教学策略
《标准》在“教学提示”中建议:“在本模块教学中,教师可通过对典型信息系统的案例分析与实际体验等方式,引导学生学习信息系统知识,合理使用信息系统解决生活、学习中的问题,理解信息社会的特征,具备信息社会责任意识。”同时建议:“结合实际生活中的信息系统应用实例,引导学生思考信息系统的组成要素,认识信息系统对人们日常生活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建议中还提到了“电子商务系统”“网络订票系统”等信息系统应用实例,依托二维码的“物联网系统”“远程控制系统”等操作实验,“网络购物”“公共场所Wi-Fi使用”等典型案例。其目的就是要让学生通过分析常见的信息系统,体验信息系统的应用,理解其硬件、软件、通信网络、数据和人员在系统中的作用。所以,在教学中如何创造条件开展有关信息系统的教学实验,让学生得到信息系统、物联网等系统搭建、操作与应用的真实体验,是值得认真考虑的问题。
虽然《标准》中具体的教学建议及方法说得不是很多,但新教材却已经将《标准》的建议具体化,使之变得更加明确,更便于教学实施。
例如,某出版社出版的《信息技术必修2——信息系统与信息社会》教材中有个案例就是通过探究智能花卉养护系统来了解物联网。教材设计了相应活动:①市场调查:了解现有的智能花卉系统;②系统搭建:软、硬件选用与调试,包括控制模块及传感器的选择、APP的下载等;③观测记录数据:使用智能花草环境传感器观测、记录和比较花卉的环境数据,使花卉生长湿度科学合理;④拓展应用:设计物联网智能家居系统,模拟构建一个家庭远程监控系统。这些活动的设计,使得教学有了具体的抓手,使教师的教学组织变得简单明了,同时也使学生的学习变得生动有趣,提高了学习效率。
從这个例子可以看到,本模块的教学策略应该是:遵循《标准》,尊重教材,通过项目活动的方式,驱动本学科知识技能的学习,从而达到提升学科核心素养的目的。
● 学业评价建议
针对必修模块2的学习,《标准》中仍然有单独的学业要求,学生须用36个学时才能完成模块内容学习,取得2个学分,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
这里有两个问题必须明确:一是必修模块1与必修模块2的关系问题,谁高谁低;二是《标准》要求的高中毕业学分是3学分,而必修模块1与必修模块2的学分是多少并不明确。
对于第一个问题,《标准》明确指出:“高中信息技术必修课程是全面提升高中学生信息素养的基础,强调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渗透学科基础知识与技能,是每位高中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是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学习的基础。”这里应该理解为:必修模块1和必修模块2是两个平行的模块,不存在谁高谁低,也就是说模块2并不一定是模块1的后续课程。这里表述的“不一定”的意思是,《标准》原本并未明确模块2是模块1的后续,所以先学习模块2,再学习模块1也是可行的;但是先学了模块1,再学模块2时,将模块的2内容作为模块1的应用,并将“数据与计算”方法应用于其中,此时模块2就不再与模块1平行了。
对于第二个问题,《标准》要求:“高中信息技术必修课程的学分为3学分,每学分18课时,共54课时。必修课程是本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依据,学生学完必修课程后,可参加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必修模块每个模块的学分具体是多少,可以参照《标准》中的表示:“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中,每个模块为2学分,每学分18课时,需36课时。”由此可以推测必修模块每个模块也应该是2学分的学习内容,这就出现了学业评价如何选择与取舍的问题。
由于每个学分对应的是18个学时,建议在必修模块1的教学时,设计学时为36学时,这是因为“数据与计算”在整个信息技术课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一定要保证其教学的完整实施;对于必修模块2的教学,在18个学时的学时安排下,可以通过内容整合、项目精选等手段,在不影响学生对“信息系统”及“信息社会”基本了解的前提下,适当缩减一些学习内容,以适应学业水平合格考试的要求。当然,这个问题由省(市、区)主持学业水平统一考试的机构统一设计、解决,才是最有实效的。
总而言之,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学生能了解人、信息技术与社会的关系,认识信息系统在社会中的作用,合理使用信息系统解决生活、学习中的问题,理解信息安全对当今社会的影响,能安全、守法地应用信息系统。要达到此目标,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智慧地调整教学内容,让每一个学生都能顺利通过学业合格考试,达到高中毕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