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视阈下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生态适应性研究
2019-01-06谢青玉
谢青玉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1450
一、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生态适应性和现状
(一)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生态适应性
生态适应性本属于生物学研究的范畴,其主要内涵是生物在不断成长的过程中会随着环境因子的变化而改变自身形态、结构和生理生化特性,以便更好地与环境相适应。在“美丽乡村”建设视阈下我们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具体实践,就是要遵循自然、社会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努力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在传统村落的规划布局实践方面,我们在对区位方向的选择上首先要充分考虑到原有的情况并及时进行修改,其次在建筑设计和具体施工方面考虑到当地的自然和社会因素,再次在相关的实践中要利用好社会人的作用,因为人力才是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生态适应性控制的关键因素。
1.河南省自然与人文环境概述。从地理位置来看,河南省位于中国的中东部,黄河的中下游,南北跨越纬度5°,处于亚热带到北温带的过渡地带,气候温和湿润,是华夏文明和“三农”文明的重要发源地,有“记忆中原,老家河南”的美誉;东西跨越经度大约6°,地势总体呈西高东低,北、西、南三面被千里太行山脉、伏牛山脉、桐柏山脉、大别山脉环绕,除了丰富的山地资源,河南的中部和东部均为华北平原,西南部为南阳盆地;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四大水系都在河南有较大的流域面积,丰富的水利资源和气候环境的适宜使得河南省绝大部分地区都适宜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也使得河南省的传统村落资源明显高于其他省份。
河南作为传统的农耕大省,在一定历史时期从这里起步的华夏文明得以发展和进步,一方面我们现在提倡的道家、墨家、法家、名家、纵横家等思想均发源于河南,这些思想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我们继承和创新;另一方面河南作为中国姓氏的主要发源地,在我国传统的300个大姓中根在河南的有171个,依人口数量多少而排列的100个大姓中有78个姓氏的源头或部分源头在河南;更重要的是在数千年的历史中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中原文化,在丰富的河南文化中,依据影响力的大小和内容特色,主要包括河洛文化、汉字文化等18种文化,丰富的河南文化已经成为新时期河南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名片。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我省拥有各类博物馆268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8处,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13个,各类传统村落名录达到590余个,正是这些不同形式的保护与发展使得河南的传统文化得以可持续发展。
2.河南省传统村落宏观上生态适应性。传统村落宏观上的生态适应性重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传统村落对地形地貌的生态适应性,这主要表现在传统村落在一个时期内能够存在,主要是传统村落所在的地理环境能够满足当地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也能够为当地的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机遇和条件。我们调查的鹤壁市山城区的鹿楼乡肥泉村,这个村的张家大院倚坡、望岭和面水,是中国古代村落布局最明显的特征,适合人类居住;此外这里三面环山,气候温和,植被丰富,是天然的动物养殖场所,所以这里传说为殷纣王的狩猎之地就不足为怪了。二是传统村落对水与植物的生态适应性,这主要表现在传统村落存在必须有宽裕和可以利用的水文,水文的存在和利用是传统村落植被得以存在和成长的前提,并且成为传统村落存在的重要自然环境。我们调查的洛宁县上戈镇上戈村,这里虽然所处我省西部深山区,但当地居民却巧用溪水进行农业生产,这里出产的苹果可以与灵宝苹果媲美,这里适合人群居住,这里的乔家大院五处紧密相连,处处弥漫着封建庄园的文化气息。三是传统村落对气候的生态适应性,作为传统村落在聚落构建之前必须充分考虑到日照、气温、降水和风向等气候因素多村落的影响,我们调查的内乡县吴垭石头村,这里属于长江流域上游的白河水系,处于我国气候南北分界线秦岭—淮河线上,气候温和而湿润,据当地居民讲自己的祖辈正是看上了该地独特的气候条件,并充分利用所在地的建筑材料,吴垭这个传统村落的建筑材料主要源于石头,并把石头这种传统的建筑材料运用到了极致,整个村落依势而建,错落有致,民俗独特,是我省乃至我国传统村落的代表。
3.河南省传统村落的微观层面的生态适应性。我们从微观层面来研究河南省传统村落对生态的适应性,主要研究传统村落中的传统建筑及设施从建造到使用维护的各个过程以及当地居民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具体细节。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生态适应性。一是传统村落的方位朝向及平面布局的生态适应性,这是我们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和发展的前提,比较典型的是洛宁县上戈镇上戈村的乔家大院,从方向朝向来看,该院临街起楼房,靠山打窑洞,门前有炮楼,墙上有神龛;从院落布局上来看,乔家大院与其他传统村落相比又有着明显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乔家大院的所有院落都是“院宽不过一丈”,充分显示了乔家大院不追求阔大。二是传统村落建筑对地形的生态的适应性,调查显示所有的传统村落的建筑对地形的要求近乎苛刻,正是这种苛刻的要求才使得传统村落的大部分古建筑能够完整的保存下来,我们去过的陕县地坑院是最典型的模式。三是传统村落对建筑材料的生态适应性,因为在传统村落建造初期,可以使用的建筑材料比较有限,在这样的条件下,传统村落就必须处理好村庄建设和当地可用建筑材料的关系,吴垭石头村就充分利用了所在区域的大青石坚硬又不易风化的特征,使得该村落的主体建筑除了木材之外就是石材。传统村落除了主体建筑对生态的适应性,在传统村落建筑的取暖方式、零碎空间利用、屋面与排水、通风方式和装饰构建与美观的结合等多个居民的最基本生活方面也要充分考虑到对生态的适应性,我们今天正处在对传统保护与发展的关键时候,在具体的实践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各种因素的具体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与发展。
(二)河南省传统保护与发展的现状
传统村落作为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特殊遗产,有其特殊性,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自2012年12月第一批传统村落名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公布后,国家、省、市、县相继出台的各种政策和规定,目的都是推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而同期河南省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事业经历了新农村建设、“三化”协调、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等不同主体背景,其传统村落的保护理念也不尽相同。值得肯定的是《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颁布后,我们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是在“历史文化名村”的基础上增加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的保护和传承,并将村民的民生问题作为村落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通过资源的整合利用,培育村落和村民的独立生存、自我更新的能力。相对以往对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区域的控制性保护,这种“积极保护”则更符合现实需要,传统村落不再依附于古民居的保护,而是作为历史环境,将传统村落本身作为一个文化遗产整体进行规划和保护。
截至2016年年底,我省先后四次公布各类传统村落430余个,虽然各级政府组织和各地居民已经加入到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工作中去,但通过课题组成员对8个不同的传统村落实地调研发现,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因缺乏科学性的保护意识和理念而出现许多不协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作为传统村落外在的物质形成—传统建筑现状堪忧,主要表现在传统建筑长时期得不到保护人为破坏比较多,再加上修复的费用比较高,保护和发展的难度大;二是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整体比较低,低水平的基础设施导致传统村落的村容风貌,严重影响了人居环境的体验,制约着传统村落的发展;三是随着新型城镇化速度和农村老龄化程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传统村落到城市发展,人口的流失和专业保护人才的匮乏使得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受到限制;四是在传统的保护与发展过程中,受资金、技术水平限制,以及没有历史格局历史环境保护理念等因素的影响,一些传统村落正遭受着保护性的破坏;五是多数传统村落受房屋产权分散的限制,无法得到统一的保护,这将影响到整个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进程,让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更难;六是农村地区的经济转型严重影响到了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经济转型使得一部分小工业进入到农村地区,这些小工业已经对传统村落造成了较大的破坏,而且这些小工业的布局与传统村落的布局严重的不协调;最关键的是大部分传统村落在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缺少资金、政策和指导,再加上部分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保护意识和专业训练,不懂得如何正确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美丽乡村”视阈下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依据课题组成员对“美丽乡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实地调查情况来看,影响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村空间的解构和重构
资料显示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平均每天约有20个自然村在消失,如何正确面对那些即将消失的村落成为我们“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实践表明在“美丽乡村”视阈下我们将传统的乡村空间实践与制度化的乡村规划有机统一结合有利于农村地区的整体建设。调查显示在“三化”协调、新型城镇化进程快速的推进的一段时间里,传统村落所在区域内的乡村空间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一些地方政府对新农村内涵的误读误解使得传统村落的生存空间正在遭受着建设性的破坏,乡村旅游活动的开展使得一些地方重发展轻保护,传统村落的生存空间正遭受着旅游性的破坏。种种不协调现象使得传统村落的生存空间急剧减小,这就要求我们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中必须重视乡村空间的重构。
传统的乡村空间包括制度、文化、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等要素。乡村空间不仅仅是农村地区居民日常生活的载体,更是农村地区居民情感和社会公共关系的桥梁。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正是这种传统的乡村空间使得农村地区自然生态保存较好,经济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相对比较稳定。调查显示在新的经济形态下,传统村落的乡村空间正从根本上被解构和重构,一些传统村落的乡村空间随着“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推进脱离了传统的“三农”经济发展,空间建筑形态重塑被任意的复制拼贴等一些不和谐现象时有发生。建筑色彩和文化符号从某种意义上代表着一定乡村空间村民习俗和观念,这样的错用和随意使用必然导致传统民俗文化多元性的减弱。
(二)资金供给方式单一
调查显示,“美丽乡村”视阈下几乎所有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资金都依赖于政府,国家层面的每个传统村落补助资金有300万元,而河南省层面的传统村落的补助资金只有在2016年对45个传统村落进行了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也就是有一个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最高可以获得800万元的补助资金,对于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修复和房屋修缮等系统性修缮所需要的费用而言存在着很大的资金量差距,不难看出河南省共有四批430个传统村落,有相当部分的传统村落补助资金可能为零。一方面是政府的财政补助相对比较有限,另一方面则是社会民间资本的“趋利慎投”,这主要表现在传统村落的原居民和民间资本对传统保护与发展有较强的趋利性,出于对利润、收益和产权等方面的综合考虑,他们的态度目前为止十分谨慎。资金供给方式的单一严重制约着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
(三)乡村环境的整治与优化
传统村落的乡村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建筑格局和支柱产业等要素,任何一个要素的改变都会对传统村落的乡村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对传统村落乡村环境影响比较突出的有,一是部分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的改变,从而使乡村的居住空间和整体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变;二是乡村的建筑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建筑空间布局作为传统村落乡村环境深层地域文化的体现,其空间布局、居住模式、建筑结构、围合关系,都表达着宗族的结构和伦理。调查显示,个别地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虽然改善了农村地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但建筑型制的严重同质化致使乡土气息不复存在。传统村落乡村环境人为的改变,使得长期生活在这里的居民思想上难以接受,由此引起的心理问题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通过近几年的具体实践和工作,传统村落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保护和发展,值得肯定的是一些传统村落的传统建筑风貌明显提升,传统产业和民俗文化得到了继承和发展,但是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公用设施严重缺乏。不健全的基础设施,造成了传统村落的污染问题,也给传统村落开展乡村旅游活动带来了诸多困难,特别传统村落举办节事活动时带来的困难更大,最典型的是每年正月十三的“马街书会”的参与人员数万人,交通和基础设施的不健全给该项节事活动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传统村落内内公共卫生设施的缺少,使得村民无法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违背了新型城镇化规划中统筹城乡发展的愿景。我们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传统村落具有良好的生态优势,努力构造传统村落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结构安定,努力使传统村落成为真正的宜居之地。
(四)利益相关者群体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构建利益相关者是指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过程中,任何影响到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或者受到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决策而影响的群体或个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背景下影响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的问题是多方面的,造成问题的主体也是多方面的,根据本文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在充分调查与访谈的基础上,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利益相关者主要有开发公司、旅游者、旅行社、旅游经营者、政府部门、当地居民、当地村委会、专家学者和媒体等。
一方面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起着具体操作规划和统筹协调的关键作用,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他们既是传统村落保护的主体,也是传统村落发展主体的监督者,调查显示市县两级政府并不能够处理好这个关系,使得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并没有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建设性破坏、保护性破坏和自主自建性破坏时有发生。另一方面随着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多的旅游企业介入到其中,他们成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重要利益主体,以投资的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旅游企业在掌握了传统村落的旅游经营权后容易造成过度开发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直接后果是传统村落的保护遭受旅游性的破坏。第三个利益群体是当地社区,社区作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基层自治组织,受传统村落居民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认识偏低和意识不强,再加上村民的文化教育水平有限,一些传统村落并没有得到相关保护与发展,正遭受着自然性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