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调查研究
2019-01-06郭成
郭 成
甘肃省秦安县农业农村局,甘肃 秦安 741600
秦安县是农业大县,土地支离破碎,农业生产方式主要以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为主。随着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的加快,传统分散经营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农业发展形势。而农民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正是适应当前农业发展形势的需要,近年来,秦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壮大,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研究当前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总结其在促进现代农业经营中的作用,探讨今后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路子,笔者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深入调查思考。
一、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依托秦安县林果产业大县、林果面积已达90多万亩的优势,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成为组织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一)合作社队伍迅速发展
“十三五”以来,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2018年总数达到了1 152家,比2015年的301家净增851家,增长了近三倍。其中种植业789家,畜牧业286家,林业54家,服务业14家,手工业3家,其他6家。合作社拥有社员4.15万户,出资总额93 487.65万元,累计带动农户8.5万户,助农增收户均450元。
(二)合作社实力不断增强
与“十二五”末合作社数量少、经营不规范、入社社员不足等情况相比,当前合作社的经营能力和规范化运营程度大幅度提高。当前运行规范的各级重点示范社总数达到了17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2家,市级31家,县级示111家。总资产超过100万元的达到了531家,占总数的50%。
(三)对贫困村覆盖程度高
全县193个贫困村已建立了505个农民合作社,创建合作社的贫困村占全县193个贫困村的100%,每个贫困村最少有两个以上合作社。贫困村的贫困户入社19 812户,占贫困村贫困户总数21 660户的91.5%。尤其是自2018年开始,所有未脱贫的贫困户均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对产业实现了全覆盖
全县合作社集中分布在果品、花椒、蔬菜、养殖、中药材几大产业中,尤其集中在优势主导产业林果中,总数达到了689家,成为林果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19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则实现了“六大产业”中,每个产业均有合作社,且相当一部分合作社达到了“十有”的规范化标准,真正在富民产业培育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合作社对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
(一)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
在秦安县这样梁峁沟壑纵横的浅山干旱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走适度规模的路子。而合作社的发展有效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全县流转土地近20万亩,其中:流转入合作社的面积达4.5万亩,涉及合作社207家,流转土地均采取了规模种植果蔬、中药材等产业,经营面积最小的100亩,最多的近2 000亩,有效改变了传统分散的经营模式。
(二)延长了农业产业链条
现代农业发展必须有加工业的有力支撑,必须走一二三产融合的路子。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41家农民合作社紧密结合秦安县果品资源丰富的实际,建设了果蔬冷藏保鲜库,贮藏能力最小的500t,最大的3 000t以上,总贮藏能力达到了13.2万t,大幅度提升了全县果品初加工水平,延长了农业产业链条。
(三)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现代农业发展要使生产经营者和市场之间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而千家万户分散式经营与大市场之间具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组织生产、收购、销售,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实现了有效对接,架起了农户生产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为加快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组织载体。
(四)提升了农业科技水平
农民合作社根据不同要求和市场需求,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成为农业标准化建设和科技推广的重要推动力量。如郑川娲乡果品专业合作社通过项目示范,引进了优质无病毒新品种果品6个,推广面积500亩,制定了统一的“优质红富士苹果生产技术规程”,提高了果品质量和果农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五)推动了主导产业发展
大多数农民专业社是围绕秦安林果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开发建立起来的,合作社通过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有效地把分散经营联合起来,促进了林果主导产业的发展,带动全县林果总面积达到了90万亩以上,为现代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生产基地。
三、存在的问题
(一)带头人能力亟待提高
秦安县由于合作社发展起步晚,都是近几年迅速发展起来的,而且合作社理事长既有返乡农民工、种养大户户主,也有村干部、个体经营户负责人,也有工商企业老板,层次各不相同,相当一部分理事长的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管理能力、社会责任心等等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合作社运营不够规范
有相当一部分合作社成立之后没有发挥带动社员的作用,没有组织统一进行农资购销、技术服务、产品销售。尤其是流转土地规模的一些合作社,局限于经营好自己的一亩三分田,没有组织社员统一应对市场风险,相互抱团闯市场。而且在制度建设、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均需提高。
(三)资金短缺问题难解决
主要是开展果品初加工经营的一部分农民合作社,在果品收购季节缺乏大量的收购资金,导致相当一部分果蔬保鲜库闲置不用,影响了正常运营和带动作用的发挥。一部分规模经营的合作社,在连续三四年资本投入后,资金后继无力,导致产业基地的管理水平大幅下降,留下隐患。
(四)服务型合作社数量少
全县1 152家合作社,绝大部分都是生产经营性合作社,而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服务专业合作社、代种代收合作社等服务型合作社总数严重偏少,仅有农机专业合作社14家,占比不到2%。因此合作社的发展严重不平衡,服务行业缺位,制约了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五)物资装备水平还不高
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机械化,机械化水平的高低决定了现代农业发展程度的高低。虽然全县合作社对产业的覆盖度极高,但受土地条件差的限制,绝大部分合作社的农机装备水平不高,机械化作业水平不高,和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极不适应。
四、对策措施
(一)服务主导产业开发
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紧紧围绕林果主导产业开发,进行全方位提升。要以产业基地建设、农产品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组织培育为努力方向,加强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产业化技术水平。要实行订单式生产,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积极性,形成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格局。
(二)加大项目支持力度
要整合各类强农惠农富民项目,优先给实施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安排一些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农技推广、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项目,支持其进行贮藏加工设施建设、产业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品牌建设。
(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根据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资金短缺、资产实力不够雄厚等实际,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允许通过资产抵押、自存资金抵押、订单抵押、土地流转合同抵押、成员联保等多种抵押方式进行抵押贷款,降低信贷门槛,拓宽投融资渠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能够出台一些明确具体的政策,将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的农产品按照农户自产自销对待,并对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农业技术培训、畜禽疫病防治等项目的农民合作社在税收方面给予减免。
(五)加大培训提升力度
要下大力气加强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财务人员以及合作社辅导员等的业务能力、政策水平、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等全方位的培训。同时健全合作社章程,实现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以“双赢”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合同契约、内部利益分配关系,从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