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眼科杂志》关于数字用法的要求
2019-01-06《中国中医眼科杂志》编辑部
中国中医眼科杂志 2019年5期
本刊数字用法执行GB/T 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除了请作者撰文投稿前查阅了解该规定的具体要求之外,现将常见的一些数字用法要求公示如下,请投稿时注意。
(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
(2)小数点前或后≥5 位数字时,每三位一组,组间空1/4 个汉字空,如:“71,329.476,56”应写成“71 329.476 56”,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
(3)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能写成5~95%,(50.2±0.6)%不能写成50.2±0.6%;
(4)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应写成:4 cm×3 cm×5 cm,不能写成4×3×5 cm3;
(5)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如0.46 不能写为“.46”;
(6)表示数字范围的前后2 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相同时,在不造成歧义的情况下,前一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可以省略,若省略后引起歧义的则不能省略。如18~60 岁;100~200 kg;9 亿~16 亿(不能写为9~16 亿);15°~20°(不能写为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