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个渔业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基地揭牌启用
2019-01-06
为更好地守护绿水青山,保护渔业生态健康发展,12月19日,重庆首个集渔业生态修复保护、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渔业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基地在合川区正式揭牌启用。
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合川设立渔业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将依托其对渔业生态保护法制教育与鱼苗增殖放流的区域功能,以及进行法治警示教育和渔业科普知识培训与实施渔业生态修复工作的基地职能,进一步促进长江生态环境修复的发展。基地将通过敦促被告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或采取增殖放流、治理污染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将生态赔偿和增殖放流等情况作为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和酌定量刑依据,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保护一片水域,恢复一片生态。
当前,重庆市检察机关已建立起“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联合公安、渔政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并将通过增殖放流来修复渔业生态环境,聘请渔业专家对增殖放流进行技术指导。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及严重破坏水生生态和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严格执法、有案必查,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保护长江母亲河,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2018年以来,重庆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渔业资源犯罪402件683人,督促农牧管理部门移送破坏渔业资源等犯罪线索41件65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切实维护长江母亲河的生态安全和自然资源。
此外,为加强三峡库区生态治理和资源保护,重庆市检察院在库区9个基层检察院均成立了公益诉讼部门,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采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等手段,对三峡腹地生态进行综合立体的系统性司法监督和保护。
据悉,近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督促400余名嫌疑人投放鱼苗193.48余万尾,160余名犯罪嫌疑人共计缴纳生态修复费用289.73万元,向农委、渔政等部门提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的工作建议21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重庆市规定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长江流域的禁渔期,在此期间禁止各种形式的捕捞。实施禁渔期的规定,是增殖渔业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利于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增加渔业产值”,合川区渔政渔港监督站站长、渔业专家唐柯表示,他们将协同司法机关,尽力修复鱼类种群、改善水域质量,共同补偿水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