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溶性肥料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9-01-05
水溶性肥料,是一种可以完全溶于水的多元复合肥料,它能迅速地溶解于水中,更容易被作物吸收,而且其吸收利用率相对较高,更为关键的是它可以应用于喷滴灌等设施农业,实现水肥一体化,达到省水、省肥、省工的效能。
一、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企业区域分布不均衡
调查发现,郑州市水溶性肥料生产企业分布最为密集,有173家,占全省水溶性肥料生产企业的42.40%,漯河市和周口市分别占10.78%和10.54%。三市企业共占63%以上,其余各市的总和占不到全省水溶性肥料生产企业的37%。调查发现,水溶性肥料区域分布与原材料产地,甚至与耕地面积均无明显关联,除了郑州市集中分布尚可理解外,这种区域分布的不平衡,势必造成原料、产品双重运输成本的增加,既影响企业利润,又抬高了肥料价格,最终影响农民的效益。
(二)农民对水溶性肥料的认识不到位
在走访中发现,从学术界到生产厂家,对水溶性肥料均缺乏全面、科学的了解,广大农民更是对水溶性肥料的概念、成分认识不全面,对水溶性肥料施用方法及作用了解不够。
(三)水溶性肥料价格偏高
资料显示,水溶性肥料原料价格高昂,推广费用较高。行业内进口水溶性肥料进价2.5万~3万元/t,国产优质品牌进价1.1万~1.5万元/t。目前,市场上水溶性肥料价格约2万元/t,而普通复合肥价格约3000元/t,水溶性肥料价格是普通复合肥价格的7倍。
(四)监管难度大
由于水溶性肥料生产企业众多,但是产量又很少,区域分布复杂,每一地区的产品零星分布,给质量监管造成很大难度。加上水溶性肥料市场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多,导致企业生产的肥料质量参差不齐。
(五)施肥技术落后
目前,河南省主要粮食作物与之配套的水肥一体化等施肥技术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适合水溶性肥料的施用技术与方法不完善。
(六)水溶性肥料合格率低,生产量不足,质量有待提高
从水溶性肥料生产总量上看,河南省产量很低,所占比重很少,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多数企业产量规模太小,增加了运行成本。企业送检样品合格率较高,只说明企业重视登记管理等环节,但从抽检样品看,企业并非足够重视产品的质量。
二、对策
(一)加强政策引导,实行科学规划
水溶性肥料作为一种新型肥料,有一定的作用和效果,也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在水溶性肥料的发展上要加强政策引导。河南省在岗岭旱作区、经济园林果树作物、水肥一体化栽培管理模式上应重点发展使用水溶性肥料,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在产品种类、区域分布、产品产量等方面作出较为科学的规划,促进水溶性肥料企业有序发展。
(二)加强科学研究,提供配套技术
首先,从各种元素和成分的数量和比例上,切实研究不同土壤、不同作物的需求规律,将研究成果尽快应用于配方设计,切实提升产品内在质量。其次,要加强现有农业生产方式下水溶性肥料施用技术研究,使水溶性肥料的施用简便有效,加强农田水利设施与新型节水灌溉技术与栽培模式的创新研究,建立适合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生产的模式,促进水溶性肥料的发展。
(三)做好试验示范,加强宣传推广
农技推广部门要有计划地扩大水溶性肥料示范推广力度,各生产企业也应在产品宣传推广方面增加投入,切实提高农化服务质量,使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者真正认识到水溶性肥料在提高作物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肥料利用率与改善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降低产品价格,增加农民效益
生产企业要树立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理念,深刻认识到肥料产品的商品特性,尽量压低利润空间。肥料主管部门和工商部门要加强水溶性肥料的定价指导,防止部分企业过度追求利润,片面抬高产品价格。
(五)增加抽查频次,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肥料产品监管的机构机制,重视肥料产品的质量监管。肥料主管部门和工商、质检等部门也要提高肥料产品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抽查次数,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加强水溶性肥料市场的整顿,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肥料产品的质量监管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自律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生产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