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全球环境治理观
2019-01-04
2018年5月18日到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主席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再次作了深入而系统的阐述,并提出了诸多重要原则。他特别指出要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改革开放所积累的物质基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这次讲话同时再度突出了中国参与全球环境事务的治理观,再次强调“要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和引导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彰显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可以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简称生态文明思想)中的全球理念,将对中国参与国际环境治理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环境治理架构进行重要的支撑,特别是将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可持续发展领域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1](P389-393)
一、当前全球环境治理的趋势与困境
近几年,联合国体制的进展已经为环境治理确立了新的方向与议程。在此背景下,全球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围绕治理所建立的相关国际制度、规则和倡议将不断丰富与完善。建立多种伙伴关系、改革国际发展机构、健全指标体系和提升议题关联已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
当然,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是全球层面的长期战略性任务,能否实现主要在于国际行动的意愿。由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张力增大、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难度不断上升,加之逆全球化事件增加了环境与气候治理的不确定性,国际环境制度进展缓慢的同时,也面临诸多外部冲击。
(一)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的趋势
国际上,环境与气候治理的主要进展建立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简称《2030年议程》)和《巴黎气候协定》(简称《巴黎协定》)两个集体政治共识的基础上。对于全球环境治理而言,实现《2030年议程》的环境目标以及落实《巴黎协定》将是新的重点与难点。
第一,《2030年议程》涉及大量的环境目标,体现了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5年9 月,联合国在可持续发展峰会上通过的《2030 年议程》确立了在五个领域采取行动的集体决定,包括保护整个地球系统,阻止环境与生态退化,管理自然资源,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风险,以满足全球发展的需求。自此,保护全球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正式成为全球议程的重要组成部分。[2](P2206-2211)而涉及上述内容的大目标具体包括水及环境卫生、应对气候变化、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保护等四个部分(见表1),此外,在其他目标中包含的相关子目标是,消除贫困(目标1)、健康与福祉(目标3)、可负担的清洁能源(目标7)、可持续城市和社区(目标11)、全球伙伴关系(目标17)。可见,议程实际囊括了整个地球环境与生态体系,并将气候变化列为应对的首要问题之一,有效推动了《巴黎协定》的达成和落实工作。从趋势上看,议程涉及全球环境治理的议题、制度、规范及行为体构成。在议题的关联性上,政策整合受到重视,比如水、能源与食物之间的协同治理等重要领域。[3]在此基础上,各国将在高级别政治论坛上进行有关可持续发展目标进展情况的交流,促进落实议程的政治意愿。
表1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主要环境目标
来源:《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第二,《巴黎协定》已将全球气候治理进一步锁定在低碳绿色发展路径上。《巴黎协定》的达成标志着2020年后的全球气候治理将进入一个全新阶段,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4](P9-15)《巴黎协定》体现了极大的包容性,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所设定的“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国际社会已承诺将全球平均气温增幅控制在低于2℃的水平,并向1.5℃温控目标努力。在实现路径上,全球发展将从过去依赖化石能源的经济形态向去碳化的低碳绿色经济模式转变,这也充分展示了各国对发展低碳绿色经济的深度确认。
第三,《2030年议程》和《巴黎协定》需要在国际制度的建构和后续的不断细化中逐渐完善。由于《2030年议程》和《巴黎协定》是普遍性、综合性的协议,它的执行需要与联合国内外的国际环境制度整合、互动和持续协调;不仅要求所有国家行为体共同努力,也需要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市民社会、私营部门、学术团体及媒体的广泛参与。在国际规范上,有关可持续性的、低碳生活方式的认知将进一步加快扩散,全球环境保护观念将得到更大的勃兴。可以说,环境保护和低碳理念已经在国际合作中深入人心。
第四,联合国系统的引领作用可能进一步强化。联合国系统在设定通用规范、引领议程和制定国际标准上具有巨大影响力。因此,联合国在引领这一转变的过程中依旧将扮演核心的角色。《2030年议程》和《巴黎协定》生效后,联合国环境署(UNEP)的作用在全球治理中不断强化,并通过多种国际倡议在理念上推动可持续性观念的扩散。同时,环境署也注重与其他联合国部门进行合作,如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应对空气污染、气候变化和抗菌素耐药性等挑战,加强在废物和化学品管理、水质以及粮食和营养问题上的政策协调。
(二)逆全球化与全球环境治理的困境
全球环境形势日趋严峻,加之全球环境治理的复杂性、碎片化与紧迫性加剧,其前景仍不乐观。[5](P14-40)同时,《2030年议程》也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之处,如目标过多且模糊不清,实现难度大。当前所罗列的一些目标间可能包含潜在的冲突(如气候与能源目标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与论证,其中环境目标缺乏量化标准的问题也尤为突出。虽然在落实《2030年议程》和《巴黎协定》的背景下,全球环境治理拥有获得更大的发展动力和制度创新的机遇,然而,全球环境治理也受到逆全球化事件的波及,其不确定性日益增加。[6](P305-307)
第一,一些逆全球化事件标志着右翼国家主义重新强势登场,不利于全球环境治理取得进展。这种逆全球化正在成为全球政治的新潮流,其后果导致国际治理制度出现危机,尤以美国特朗普政府摆向政治孤立主义为甚,其逃避国际责任,并不断在国际上采取单边主义行动,引起国际社会广泛批评。这其中就包括宣布退出《巴黎协定》,破坏了国际气候进程。
第二,虽然欧盟仍试图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但其支撑已显乏力态势。在气候领域,欧洲主要大国均采取了比较积极的立场,以推动全球多边进程。法国在2017年12月,为庆祝《巴黎协定》诞生两周年举办了主题为“一个星球”的气候行动融资峰会,试图增加新的政治动力。在法国力推世界环境组织未能成功之后,法国在2017年7月又提出了《世界环境公约》草案,希望能整合国际环境条约并在环境领域形成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文本,但未来可能面临无果而终的结局。同时,德国是欧盟中最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7](P219-220)2017年,德国主办了汉堡G20峰会和当年年底的波恩气候大会。期间,默克尔不断强调《巴黎协定》是不可逆转的,并提醒发达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承诺。[8](P141-145)然而,欧盟在支撑力度上越发因经济衰退、英国“退欧”等原因无法充当单一领导角色。[9](P3-5)
第三,中国在不同国际会议上表达了低碳发展的决心,成为全球环境治理中日益重要的力量,受到全球各类行为体的广泛期待。特别是,中国国内进程不断取得重要进展,例如外交部发布了《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方立场文件》,国务院发布了《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以及《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7年8月,中国还发布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施进展报告》。[10](P3-5)此外,中国还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不断突出绿色理念,与《2030年议程》进行持续地倡议互动,并在不同场合重申落实《巴黎协定》的决心,同时实施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在全球环境事务方面,中国已经成为重要的多边主义力量。
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全球治理理念
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这次大会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明确提出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环境事务,形成世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等指导理念。为此,中国将不断积极实施国家气候战略,推动和引导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彰显负责任大国形象,并将其纳入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要内容。
(一)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与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密切关系
2016年生效的联合国《2030年议程》和《巴黎协定》为全球环境和气候治理设定了时间与指标框架,[11](P3-5)同时,也为各国指明了低碳的发展方向。作为全球各国领导人达成的政治承诺,《2030年议程》与《巴黎协定》对于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国际社会也对此表达了强烈的政治意愿。在2017年举办的联合国第72届大会一般性辩论期间,世界各国就强化多边主义和落实《2030年议程》,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再一次达成了广泛的政治共识。
同时,积极参与《巴黎协定》和《2030年议程》对中国也有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巴黎协定》将成为对中国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使相关规制在中国不断内化,并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另一方面,《巴黎协定》和《2030年议程》将成为全球环境治理的新制度平台,中国的作用将对中国的大国形象起到重要建构功能。因此,中国也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全球环境治理,提升中国的大国形象。
生态文明思想提出的全球理念充分表明了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对于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价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全球环境治理的核心一脉相承,具有强共通性。
第一,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核为可持续发展理念。习近平在201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上指出,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两大主题。要解决好各种全球性挑战的根本出路在于谋求和平、实现发展。发展是消除冲突根源、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及满足其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根本途径。[12](P1-2)2017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以推进南南合作与全球的可持续发展。中国认为发展中国家代表着全球的未来,促进国际发展合作成为中国开展“一带一路”倡议的目的,推动可持续发展议题同本国发展战略的有效对接。[13]中国发布的《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提高区域及全球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促进沿线各国共同实现《2030年议程》。同时,“一带一路”建设将突出绿色理念,推进绿色化的投资、贸易和金融体系发展,取得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第二,生态文明思想中的全球理念体现了奉行多边主义的主张。落实《巴黎协定》和《2030年议程》是全球治理的重要举措,与中国生态文明理念相通。生态文明思想秉承《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倡导国际多边主义推动下的全球环境治理进程。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南南环境合作所建构的治理系统就是这种开放包容与共享的典型案例。多边主义有助于应对全球挑战,广泛建构多种伙伴关系,倡导多边合作,是一种开放的治理系统。落实绿色“一带一路”倡议,将加快区域合作和一体化进程,为落实议程目标积累有利条件。沿线各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理念和方向体现了多层次的沟通机制,包括政策上的沟通、基础设施的联通、贸易领域的畅通、资金上的融通、民心交往上的相通,同《2030年议程》和《巴黎协定》的精髓高度契合。
第三,生态文明思想中的全球理念以共享性和包容性发展促进全球环境治理。《巴黎协定》体现了多种主体“共同领导”的治理模式,需要国家和政府、城市和企业在低碳发展进程中发挥突出作用。《2030年议程》目标17提出建构广泛的国际伙伴关系。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提出实现共商、共建、共享发展理念。中国在开展倡议时,强调动员公私各种资源推动国际合作项目的落实。中国将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置于国际合作优先位置,实现协同发展。2016年G20杭州峰会期间,中国明确提出愿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公共产品,推动《巴黎协定》生效以及各国与《2030年议程》的对接,突出“一带一路”倡议在沿线国家的治理功能,致力于缩小地区发展的差距,带动与实现共同发展,充分体现了共享性理念。
第四,生态文明思想强调多元治理、公平合理国际治理机制的重要性。中国认为在参与全球治理的过程中要争取公平的发展,促进发展机会的均等化。全球各国都应成为可持续发展中的参与者、贡献者与受益者。目前,各国在能力和水平上存在差异。世界各国应该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促进环境治理进程中的合理性。因此,中国提出促进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的提高,给予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规则制定的权利等重要主张。此外,发达国家应该及时兑现承诺、履行国际义务,并为私营部门、非国家行为体等利益攸关方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平台。然而,《巴黎协定》下的气候治理存在诸多挑战,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原则(CDBR)被进一步弱化及发达国家有意逃避历史责任应格外引起发展中国家重视。[14](P1107-1125)这充分说明未来如何建立更加公平合理有效的国际气候制度仍是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诉求之一。
总之,理念的相通有助于中国更为深入地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并进行战略上的对接与协调。在这一背景下,中国积极与联合国发展系统加强政策协调互动、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实现《2030年议程》目标提供匹配性高的公共产品,增强其对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预防能力。
(二)中国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进程与实践
中国认真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积极参与联合国多边环境公约,已经成为《巴黎协定》的坚定支持者和捍卫者,并不断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及促进南南环境合作,体现了维护多边主义和建立新型国际关系的总体战略,而以绿色低碳理念指导发展,表明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方面的决心。
第一,中国不仅高度重视全球环境治理,还建立了国家级协调机制,通过制定国家规划巩固“自下而上”模式的治理效果。中国将可持续发展目标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之中,同时积极推动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2016年在中国的推动下,G20中国杭州峰会公报提出要结合《2030年议程》《巴黎协定》和《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开创全球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时代”。
第二,气候、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政策的深度融合成为全球治理的趋势。[15](P17-33)中国的气候行动表明国内的低碳转型的环境协同效应已经显现,2013年国家“大气十条”确定的各项指标均已实现。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第一大国,清洁能源投资连续9年位列全球第一,2017年投资总额达到1 300多亿美元。中国不断团结其他缔约方,坚持《巴黎协定》的基本原则,并推动国际多边合作进程。[16](P3-11)在这一过程中,全球政治意愿没有受到逆全球化思潮的过多冲击。特朗普政府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及英国“脱欧”事件对全球治理产生的干扰有限,并未对《巴黎协定》产生特别具有破坏性的影响。在这其中,法国、中国和德国等国家坚定的立场和行动,不断动员推动全球环境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意愿,扮演了中坚力量。这说明中国对《巴黎协定》确立的全球绿色低碳发展潮流是高度认可的。
第三,随着经济实力不断发展,中国更愿意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和发展支持。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亚投行、丝路基金等一系列倡议与措施,体现了中国的全球治理观,对实现《2030年议程》和应对气候变化也将起到重要的积极影响。“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与沿线各国分享发展机遇的重要多边举措,被学界广泛认为体现了新时期中国“奋发有为”的外交理念。中国积极与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进行协调,增进了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能力与决心。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倡议落实的关键内容。2017年4月,多部委联合发布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指导意见,顺应了国际合作的潮流,表明了推动《2030年议程》环境目标落实的担当。这对中国落实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中国分享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17](P61-67)
第四,中国与联合国在可持续发展问题上已经形成高度共识。中国所提出的绿色化的国际合作理念对加快形成倡导绿色合作机制和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绿色“一带一路”倡议有助于创立一个促进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的经济发展平台。[18](P213-226)对此,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认为“一带一路”倡议和联合国《2030年议程》方向一致,有助于推动经济全球化更加平衡、包容的发展,对于通过国际合作解决全球挑战意义重大。习近平也在多个重要场合指出“一带一路”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高度契合的特点。为深入理解两者的关系,联合国还特别举办了“一带一路”倡议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高级别讨论会,也表明了其对中国全球方案的重视程度。
第五,中国也在其他国际场合突出“一带一路”和《2030年议程》的关联性。在2017年肯尼亚举办的第三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上,中国再次明确表示将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合作,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南方国家在环境与气候领域的深入合作,促进《2030年议程》目标的落实。同时,中国提出支持联合国环境署的工作,促进环境署提高行政效率和执行力,并支持其发挥更大作用。可以说,中国也向联合国系统表达了明确的立场,推动中国与《2030年议程》倡议间的互动,并将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重大支持。
总之,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可能成为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加速器和应对气候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中国所呼吁的建立开放型经济和多边全球经济治理架构,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潮流。生态文明思想的国际实践过程将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卫生、能源安全等问题,也有助于重塑多边环境机制。
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的国际实践进程
治理机制是全球环境治理的基础。它是一个由不同层次的行为体和国际合作构成的复杂结构,具有行为体多元化和模式的多样性。[19]对于治理有效性而言,整合多个国际制度以实现共同的全球治理目标是一种重要的政策创新。[20](P911-919)
这种国际倡议互动在核心理念融通、议题交叉及机制交往等方面所产生的关系是框架间互动的基础条件。一是理念融通。所谓理念就是机制所秉承的价值观,体现国际关系的核心价值。二是议题交叉。议题是双边、多边国际合作中的中心内容,是围绕制度核心理念所开展的相关活动或是项目。议题是国际政策的主要形式,其变化就是围绕国际实践、价值观、政策,通常涉及多种行为体的参与。[1](P527-531)三是机制互动。全球治理是由各种行为体通过管理国际事务而构成的综合性政治系统。治理通过机制的运作形成一个持续的进程。
对此,中国希望国际社会应该坚持南北合作为主,深化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促进权力的扩散。
(一)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内容,包括推进绿色发展;努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国际气候谈判中捍卫“共同但有区别原则”。中国积极参与相关国际合作,加大对南南环境与气候合作的投入,分享发展经验和发展机遇,建构环境可持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从合作项目的设计上看,中国提出的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表明中国在议程上围绕2030年目标展开,突出了可持续性理念和应对气候风险等特点。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及环境保护、绿色援助成为建设的重点。可以看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比较充分地体现了《2030年议程》目标和《巴黎协定》的低碳发展理念。中国已提出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沿线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制定基础设施建设的环保标准和规范,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生态环保服务与支持,并加大对外援助支持力度,推动绿色项目实施,及对沿线国家的环境管理和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能力建设。
(二)积极建构国际环境制度
全球治理制度不断演变,制度互动的视角认为制度互动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全球治理系统,因此,主要行为体的积极施动有助于提升治理效果。[21](P7-23)中国积极而深度地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已经成为建构国际环境制度的重要力量。
第一,生态文明思想的提出有助于解决全球环境治理的赤字。[22](P1-15)为此,中国将日益发挥引领作用。这些全球理念与主张也有助于为南南环境合作建设打好坚实基础,并在沿线国家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环保项目,促进2030年环境目标落实和推动《巴黎协定》细化规则。中国在积极落实《巴黎协定》和《2030年议程》上,推动了“一带一路”倡议不断外化,使其迅速融入联合国框架之中,并已经完成理念上的融通;两者在治理机制上持续互动,使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主要基于合作需求和政治动力,具有高度的灵活性。
第二,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和沿线国家可持续发展要求,构建互利环境合作网络、新型环境合作模式及多元环境合作平台。倡议的重点方向是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沿线国家互联互通与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沟通的路径表明中国构建的国际合作治理模式,是一种政府间多层次宏观政策沟通机制,有利于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同各国政府政策相关部门的有效对接,体现了《2030年议程》国际伙伴关系(目标17)的精神,形成了广泛国际合作共识。
第三,国际环境合作是中国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领域。目前,通过倡议等举措,中国可以与其他国家共建合作项目与经验共享,特别是在减贫、绿色增长及环境保护等领域。南南合作是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载体,在《2030年议程》的背景下,南南合作的重要性愈加突出。南南环境气候合作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拓展了广泛伙伴关系的深度和广度。中国一直是南南合作的积极支持者,在合作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近期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包括财政支持、人力资源建设、知识分享、合作研究等方面,促进了全球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事务的关键问题
与此同时,中国在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中一些问题也无法回避,处理好这些问题有助于提升广义上的全球治理并改善狭义的周边关系。
一是协调中国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各个层次。中国参与的国际环保合作机制和平台众多,协调这些机制之间的关系是完善国际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目前来看,中国应以联合国统领的全球环境气候机制为主要平台,统筹并充分发挥现有双边、多边环保国际合作机制,特别是中国—东盟、上海合作组织、亚信机制、“澜湄”合作机制、欧亚、中非合作论坛、中国—阿拉伯等合作机制的作用,扩大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合作。特别是,处理好周边机制间的关系,突出绿色理念是下一步建设绿色“一带一路”和深入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课题。
二是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国际话语体系建设问题。中国应该从统一国际交往话语入手,将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话语体系(如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美丽中国等中国本土环境话语)和传统经典(如“天人合一”等)融入国际话语体系之中,讲好中国环保故事。随着中国环境治理的力度加大和有效性提升,应加强环境宣传,让世界各国更加容易了解中国倡议的全球环境意义。这种技术性的工作,将推动中国与《巴黎协定》《2030年议程》及其他环境多边公约在理念上的进一步的融合,从而有助于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和制度建设。
三是提升国际合作中环境信息公开问题。缺乏有效监管一直是影响国际合作的重要原因,核查是评估履约情况的一项程序,它与国际环境机制的关系相当密切。其中,核查过程包括监督、数据收集和信息分享等内容。[23](P7-15)规范信息披露无疑有助于提升中国参与国际项目的执行和沿线国家的信任。在全球环境治理中,信息公开机制及相关条款常见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生物技术、自然资源开发以及化学品管理等领域。特别是2015年至2016年,信息公开(透明度原则)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30年议程》于2015年9月明确了对数据、指标及透明度的制度要求。未来,在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中,中国提供相关准确数据的机制需要不断进行能力建设与指标上的完善。
四是建构合理有效的国际合作资金机制。中国一直是南南环境、气候合作和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坚定支持者。中国首先在201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上宣布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随后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宣布将向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20亿元人民币紧急粮食援助,并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资10亿美元。2017年9月,中国又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上,宣布将在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项目下提供5亿美元援助。此外,中国还在不同场合承诺通过现有国际多边合作机构和基金对绿色合作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这些资金计划包括丝路基金、中国—东盟合作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专项基金等渠道。中国的上述努力表明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贫困、难民、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挑战的决心与实际行动。从目前来看,中国已经在不同场合和机制下承诺了一些资金支持计划,整体来看,这些机制呈现一种碎片化发展趋势。因此,如何设计资金机制,从而确保良好效果,仍需进一步研究与论证。
五是引导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问题。中国严格约束企业行为,并积极落实《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特别是,中国应推动大型企业遵守对象国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和规范,履行在其投资地区的环境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环境保护形象。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政府不断鼓励企业积极采用节能、低碳、环保的材料与技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引导科学研发,为生态文明思想的落地积极努力。在这种背景下,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应该设置制度性环境检查与审查机制,以规范和指导相关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行环境与社会责任。
总之,当代国际社会正处在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持续推进,同时,全球挑战不断、风险日益增多。《2030年议程》和《巴黎协定》作为纲领性文件有助于保护地球系统、遏制气候变化。落实两者是中国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实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际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事务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对此,中国仍需在国内积极解决本土环境问题的同时,继续发挥大国作用,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与规则的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环境议程的发展与落实。中国应不断采取具体行动,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不断坚定维护多边主义,提升全球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并促进建构公平合理的国际环境制度,以发挥中国在全球环境事务中的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