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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Ⅱ 牛顿论货币重铸(1695年)①

2019-01-04

关键词:铸币便士面额

①译自Li M.H.,″Isaac Newton Concerning the Amendment of English Coins,″ inTheGreatRecoinageof1696to1699, London: Weidenfeld and Nicolson, 1963, pp.217-223。因17世纪末的英文语句冗长费解,牛顿的货币学理不易用现代逻辑明确掌握,笔者用[]号插入简要解说。以今日的眼光来看,牛顿的论点以常识居多,并无特殊之处,同时代的人也未必认为他的货币学理具有独特洞识。

国会应制订法案,规定1盎司[英两]的白银该铸造成等值的Crown银币。任何人用这些钱币来换取更高价的东西,或以更高的价值出售钱币时,都应受法律的约束。我认为只有在这样的法律下,才能使每个铸出来的钱币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恒等。这样才能避免钱币被熔成银块或流到国外,也才能使银块在铸成钱币时不会产生损失。

让每个钱币的价值均一,更应该让铸造的钱币的外在价值高于内在价值。也就是说,应该使Crown币[5先令]的面额等于1盎司银块的价格(目前的行情是6先令3便士),而不应把银块的价格压低到目前钱币的面额,理由有四。(1)如果基本货币[Crown币]的面额和银价都高涨,铸币者的利润就会被压缩,其铸币意愿也会降低。(2)[币值高于银价]会让国内的货币供应量增加,而目前的状况是货币短缺。(3)这会降低全国应铸而尚未铸的钱币的成本。例如,如果3个“半Crown币”共含1盎司白银,以现今的银价,铸这3个“半Crown币”,铸币厂就会亏损2先令6便士[原因不明]。但如果把Crown币的价值提升到6先令3便士,那就只亏损1先令3便士[原因不明],因为3个“半Crown银币”的面额和6先令3便士只相差1先令3便士[原因不明]。(4)若白银的价格低廉,就会吸引外国人来购买,这对我们有利;若白银的价格高昂,我们就会去国外购买,这对外国人有利。

描述金银的价值时,应注意本国与外国的金银比价其实几乎相同。这是把钱币的面额提到比白银含量价值更高的另一个理由。因为,如果本国黄金与白银的比价高于外国[表示国内金贵银贱],那么铸出的钱币就会流到外国去购买黄金;如果把钱币面额和白银价格拉得太高,而没有适当比例地提高黄金的价格,那就会发生相反的情况[表示本国金贱银贵,外国的钱就会流入来购买黄金]。

有人说,如果提高钱币的面额,君主在收取各种税费时,以及个人在收取地租及各种欠债时,就比较愿意收取Crown币,而非6先令3便士,因而损失1先令3便士,等于损失了五分之一的收入。我的回答是:如果用钱币的面额来计算,表面上看会造成亏损,但其实并没有实质性的亏损,因为如果提高Crown币的面额,就可以让它的面额等于现在的6先令3便士,可用于市场交易或购买土地。但如果用内在价值[即金银含量的价值]来计算,也不会有新的损失,因为法律允许税收、地租、年金以及各种债务用非铸造的货币[即手工打造的旧钱币]来支付或偿还。这些旧币由于被剪损或掺假,其内在价值减少了五分之二以上。

这些手工打造的旧币无法立即全数回收,但必须逐步召回重铸,同时,国家也要发行应急的现金和市场所需的钱币。可以将钱币区分成几大类,分组召回;也可依钱币的重量或种类来区分,逐步铸造。若依重量区分,可能会比较烦琐,若依种类区分则较简便。半Crown币、先令、6便士币这三种钱币容易判别分类,以不同国王头像为标志的半Crown币尤其容易区分,所以建议先召回半Crown币(因为最常造假),让先令和6便士币在市面流通。在各种半Crown币中,手工打造的查理国王二世钱币应先召回,之后才是查理一世,以此类推。如果要加快速度,这两位国王(查理一世与查理二世)的半Crown币可一并召回,之后再召回其他钱币。这样国家就可以在铸币期间有现钱可用。然后召回各式各样的钱币,停用各种剪损的钱币与伪币。用这种方法可以在短时间内重铸各种钱币,因为铸币厂的速度能应付需求,剪损的旧钱与伪币问题可以迅速得到解决。

有一种较简易的方法(虽然速度不够快)就是让国王召回旧币。这个做法并不麻烦,只要国王不再用手工打造的钱币支付各种开销,同时也要补偿国王因重铸新币而造成的损失。由于半Crown币最易造假,百姓最喜用手工打造的半Crown币。当这些手工打造的半Crown币数量减少时,就宣告其价值缩减,不能再用于各种买卖,只能支付给国库或送入铸币厂重铸。之后再处理先令与6便士钱币,当它们的数量减少时,就公告其价值缩减。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民间把窖藏的钱币拿到铸币厂换新铸的钱币。鼓励重铸货币时,国家会蒙受损失,但这只限于短时间,之后就不会亏损了。

铸新币的同时,防止钱币被剪损和伪造的最好的办法,我认为莫过于加速铸币,把新钱送到各地,直到所有旧的半Crown币都已重铸。对检举剪损钱币与铸造伪币者,应给予重赏。伪造Crown币的诱因很大,而且这些钱币在市场上流通快、使用量大,所以就算有新铸币也很容易仿造,或铸造小额金币,所以应该先不要铸面额大于半Crown的钱币。之后再把旧先令铸成新先令,先令的总铸币额和半Crown币相似。铸币厂派送Crown币的速度会比其他钱币快。

把面额较小的劣币转铸成新币,如果国家能承受损失,之后就有条件重铸面额较高的钱币。但我还不知道要用什么方法来同时铸造低面额与高面额的钱币。

虽然手工打造的劣币有时会引起黄金和白银的价格上涨,但应不至于引起任何其他商品的价格上涨。这是目前的状况,因为这些商品的买卖并非依照金银的重量与内在价值来决定,而是:(1)使用银币交易,依照银币的面额和外在价值;(2)使用黄金,而黄金价格是用银币来表示的[即商品交易与黄金的价格皆由银币的面额来定价]。商品价格的高涨,表示钱币的价值降低。若能减少国内的现金数量,对国王、贵族、百姓都有共同的益处,因为他们都有税收、关税、地租、年金、债权、债务等金钱往来,如果今年商品货物价格上涨的幅度不高于去年冬季,也不要让黄金、白银涨价,这样对他们会比较有利。他们比较喜欢物价下跌而非上涨,因为他们希望能和外国的商品价格保持一定的比例[如果英国物价涨幅高于外国,就会影响其出口竞争力]。现在国内的货币数量短缺,铸币厂如果多铸低面额的钱币,那么货币总额还会更少。货币数量如果充裕,物价就会上涨,导致外国[相对廉价]的商品流入,阻碍本国产品出口[因为相对昂贵],造成对商人有利而对国家不利的局面。

若铸币厂铸造低面额的钱币,减少货币总额,或是因钱币外流而造成国内可用货币数量减少,对现金的需求大于供给,就会引入金银来弥补。我知道有两项对策,一是提高金银的价值,二是降低商品的价格。第二个方法不易施行,第一个方法只要国会通过法案即可。金银价格如果提升过高,必然会产生恶果,所以只能在短期内运用。当币值高升[即面额大于金银含量的价值]时,商人与贸易业从业者必然会按比例提高商品价格。要想个方法来降低商品的价格,使商店里的[工商业产品]价值和田地[农]产品的价值维持适当的比例关系。此外,农业和工业产品的价值与全国金银数量的价值如何维持适当比例,那是个不易解决的问题。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一些合适的人组成委员会,来掌管城市的交易(也主管全国的交易)。这个委员会有权依照过去几年间(假设3—5年)的最低价格,对各种产品的物价设限;若有正当理由,也可以提升物价。通过这个[物价管理]委员会,让各行各业的商品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就可以避免物价上涨,避免由国会对某些商品的管制导致物价失控,或因海难造成商品损失而引起物价上涨。商品的价格可迅速回到之前的价位,不会因管制而中止,或因大批商船抵达而引发物价波动。我提议这个委员会无须常设,只在英法战争期间运行即可,主因在于目前的贸易状况不稳。协议商品价格的权力并非新鲜事,目的在于预防商人与贸易业从业者作乱,这或许会有些好效果。

如果把新铸银币的价值从5先令提高到6先令3便士,这或许会引发错综复杂的麻烦。应该通过法律,把新铸币改用镑、先令、便士来表示面额,对旧币也改用这种方式,例如新铸的Crown币的面额就标示为5先令。新币以及6先令3便士的旧币都改用新面额。同时也通过立法,规定所有买卖档案和公文在铸币之后都改用新币值表示,除非原有的交易在计算时已用旧币值来表示。

铸币厂加速铸钱,是终止剪损钱币和伪造的最好方法。如果一座铸币厂不够,还可以在伦敦塔或他处多设几座,不论是固定的还是可移动的铸币厂,均应在指定时间内加速铸币。例如半Crown币在1年或1年内先铸完,之后铸面额较小的钱币,这可能需要更多时间。我提议先铸半Crown币,不只是因为这是状况最糟的钱币,也最容易伪造,同时也是因为铸半Crown币的速度会比铸小钱快[因为半Crown币的面额较高,较能迅速满足市场的通货需求]。要民间把他们的[旧币、劣币]送回铸币厂重铸,只需立法规定即可。国家要在既定的时期内承担铸币成本,过期之后,那些手工打造的旧币、劣币就打上印记不得流通,它们只有金属价值[即只有内含金银数量的价值,而无法定的面额价值]。回收旧币、劣币的方法可以仿效过去回收Harp & Cross Money[这是1661—1662年间作废的钱币,背面有英国的十字架Cross,和爱尔兰的竖琴Harp]的方式,或通过税捐处和缴费处回收。每个城镇的税捐处要把钱剪开,以免收到含铜的劣币。此外要登记在两套账簿上,记载收到的钱币总面额和总重量[因为钱币常被剪损,所以重量不足],还有缴钱者的姓名。税捐处在其中一套账簿上签名负责,上封条之后由当地政府保管。另一套账簿由当地居民签名,交由税捐处保管。这些钱币运抵铸币厂之后,因重铸而造成的损失就由国家承担。每个缴回钱币的人会尽快收到全新铸造的等值钱币,其间可能产生的利息由国家在日后有能力时立即支付。有一位或两位国王头像的钱币应迅速送到铸币厂,民众领回新币时,会多领一个或两个。拥有大量钱币者,如果愿意的话,可以通过自己的代理人转送铸币厂。

当商人率先把白银的价格提高到超过钱币的价值时,虽然每盎司的价差不过1便士或2便士(也就是说,可以轻微地减少白银含量),但很快就会停止铸造,众人群起反对犹太人出口(我认为是在1689年)大约2000—3000英镑的钱币。但在那之后就会引发严重的缺钱问题,流通中的钱币被动手脚。当时白银的买卖价格不只高于已铸钱币的价值,还有人在中间套利。这些事日后都要用有效的法律来禁止,违法者甚至要关入监牢,直到赔偿完毕。

针对提高新铸钱币的价值[面额]问题,我只知道有一种真实的反对意见。也就是说,银价上涨与我们的钱币劣质化其实互为因果。这两个因素合在一起,造成各种商品价格上涨。所以提高钱币面额会助长物价,使实质资产缩水,包括年金、租金、金钱。财富的多寡并非以拥有的金银或钱币数量来界定,而是要看这些金银或钱币能买到多少东西。[提高面额导致物价上涨后]受损最严重的是年金,因为股票和土地的价格都会上涨(虽然涨幅比其他东西少);地租也会上涨,因为租约会变短,国王的收入必须由国会立法增额。有钱人会因币值上涨而受益,但年金的数额却维持不变。当其他资产的价值上升时,年金的价值反而降低了。这很快就会打垮公共信用基金,国王能收到的钱就没那么多了,除非有办法能止住商品价值的攀升。国会或许会考虑,提高钱币的价值[面额]虽然能提升商品价格,但后果却是给自己的资金与信用带来损害。这种币值面额的增加其实等于是对其他资产课税,受益者是制造业从业者与商人,这会让全国厌恶战争,对政府不满。本国商人在对外做生意时,外国也会对本国的出口品设下新规定[因为英国物价高涨后,对出口不利,对进口有利],这等于是对本国提高税收。大家都观察到,对贸易所课的税最终都会由本国承担,因为贸易商提高商品的价格就等于把税转嫁到了其他人身上。但贸易商本人不必承担税负,而是由其他人承担。这种随意把税负转嫁他人而不受管控的作为并不合理,犹如国会在战争期间,对所有东西加税(但土地例外)一样,会引发反感。由于不易掌控贸易流量,所以如果突然这么做或做过了头,都会引发危险。或许有个较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一个规范良好的协调委员会把商品价格降回去年冬季的水平,或至少防止其再度上涨。这个委员会只需要通过法律,邀集城内几家大的贸易公司,立下规范约束各自行业内的厂商,规定若不愿遵从约束,则逐出行业公会。我这样建议,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有必要这么做。因为这事关提高钱币价值(面额),我不能忽略这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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