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幸福感职称改革不能缺位
2019-01-03李军斌李新世
李军斌 李新世
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表示,“将专门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政策,把为教师减负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确实,减轻中小学教师工作负担,是提高教师幸福感的重要举措,但在当下“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的现实语境下,教师幸福感的获得,职称改革不能缺位。
毋庸置疑,职称评定能促进整个教师队伍业务能力和素养的提高,但其评定门槛高、难度大、竞争性强,弄得教师们苦不堪言、怨声载道,甚至深恶痛绝,鲜有幸福可言,呼吁取消之。笔者认为,职称作为“教师价值和尊严的标志”, 是一种荣誉,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人生境界,无视之、取缔之皆是不可取的,唯有改革之,才能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幸福指数!
首先,实行教师职称自然晋升制度。以教龄的长短作为晋升標准,教龄到一定年限自然晋升。教育工作是“慢工活”, 教师劳动见效缓慢,具有“迟效性和长效性”的特点,教师大半生的工作优劣很难对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和准确的评价,若安教龄自然晋升,教师职业才有奔头,教师职业必招人羡慕,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必“爆棚”。
其次,缩小职称工资差距。目下现实状况是职称高的,工资高,“挑小梁”;职称低的、工资低,“挑大梁”。职称工资比例太大,多干的不如少干的。缩小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教师的工资待遇差距,平衡教师心理,提高幸福指数。
另外,增加中高级职称配额。职称评聘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是配额太少,中高级职称配额有限,“僧多粥少”一直是制约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指数的最大瓶颈,解决该矛盾的关键是增加中高级职称配额。
最后,制订科学合理的评审方案。职称评定备受诟病,不是职称本身,主要是因为评审“不公正、不科学和缺乏权威性”,因此必须创新和改革考核评价方式,制定“科学性、公正性、独立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考核评价方案。例如,推行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四方互动评价”模式,使“被评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反馈信息”, 有利于教师“更好地反思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教师也要积极参与考核评定,认识到自己的弱点和不足,以积极的态度接纳他人的评价,来改进和发展自己。
唯如此,才能让更多的教师享受到职称红利,发挥出职称在激发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上的积极作用,教师职业必受人尊敬,教师必倍感幸福。
作者简介:
李军斌,生于1971年9月,男,汉族,甘肃庄浪人,中学英语高级教师,本科学历,专研中小学基础教育教学,县高级教研员,曾发表各类文章32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