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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9-01-03刘冰倩杨海芬曹立祺剧上铭张佳豪

时代金融 2018年33期
关键词:新型农村小额贷款村镇

刘冰倩 杨海芬 曹立祺 剧上铭 张佳豪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0)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四类金融机构。截止2017年12月底,由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贷款公司在全国只有14家,对于全国范围内的研究意义不大。农村资金互助社有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和民间组织发起两种形式,前者在2012年之后不再批准,后者在发展的过程中没有统一的规划和规范,无法获得准确的数据统计。因此本文涉及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概念只包括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两类金融机构。[1]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

(一)村镇银行的现状分析

1.村镇银行数量迅速增长。

2007年2月,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四川省设立,到2007年底,首批试点名单中的7省(自治区)设立了17家村镇银行。2007年10月中国银监会将试点扩大到31个地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村镇银行发展。到2008年底全国除海南、上海、青海、西藏之外的地区先后设立村镇银行94家;到2015年12月底,我国已设立各种类型的村镇银行3947家,到2017年底,我国村镇银行的数量已达到5287家。

从图上分析来看,2007-2017年间,我国村镇银行数量持续上升,2007年增速最快,增速高达447.06%,在后续发展过程中,虽然整体上看增长速度在下降,但机构的数量仍在不断上升。

2.村镇银行的地域分布不平衡。从省区分布上看,机构的省区分布不平衡。其中河南、山东的村镇银行均超过400家,浙江、辽宁、安徽、河北、四川等十个地区超过200家,而西藏和青海的村镇银行数量则分别为1,4;北京、福建、甘肃、广西等10个省份村镇银行数量不足100。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国共设立村镇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5287家,分布在中国大陆区域的所有省级行政单位区域。

从行政等级分布上来看,机构多设立在市县地区。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应重点设立在县和县级以下地区,但从2017年12月底的数据来看,有1566家村镇银行设立在市级地区,888家设立在县域城区,乡镇和村级分别有机构2327家和506家。村级、乡镇、县级、市级的机构数量占比分别为9%、44%、17%、30%,应重点设在村镇的机构设立在县级及以上地区的数量占比为47%,这十分不利于村镇银行服务农民的发展。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

1.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上升。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2006年五个地区首先进行了试点,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的指导下,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开始迅速增长:2008年12月不到500家,发展到2010年2614家,截止2017年12月,我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551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我国农村的贷款需求。

2010—2017年间,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取得巨大提升,其中2011、2012年增长速度较快,达到40%以上,2013年以后进入低速增长。虽然增速趋于下降,在2016和2017年出现了小幅度的负增长情况,但相比2010年整体还是有了较大增长。

2.地区分布不均衡。

截至2017年12月,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最多的五个地区分别是江苏、辽宁、吉林、广东、安徽;其中,江苏630家、辽宁547家、吉林532家广东461家、安徽437家。最少的五个地区分别是西藏、海南、青海天津和北京;其中西藏18家、海南56家、青海77家、天津95家,北京99家。各地小额贷款机构的数量多少各有其影响因素,如青藏地区数量少很多是因为地区偏远,从业专业人才不足,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而北京、天津地区机构数量少更多是因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业发展占当地产业的比例低,对农业贷款的需求少。

3.从业人员数量增加。伴随着机构数量的巨大增长,从业人员的队伍也不断扩大。2010—2017年间,各年年底小额贷款公司的从业人员队伍迅速扩大。其中2010至2015年不断上升,上升速度逐渐放慢,2015年人数达到最多。2016和2017年数量出现负增长,负增长幅度较小。

4.实收资本逐年提高。

2010—2017年,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实收资本(单位:亿元)发展情况如图。其中,2010-2011年间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实收资本量增长速度最快,高达85.73%,2014年后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已经超过8000家。其中2010年增长最快,2016年增长最慢,2015-2016年间呈小幅度负增长,但对整体影响较小,我给过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已具有一定规模。由数据可见2010年以来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实收资本整体上升,上升速度逐渐减慢,体现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实收资本总额正在向稳定发展。

5.贷款余额稳定增长。2010—2017年,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余额(单位:亿元)数据如图所示,自2011年起的增长速度放慢,其中增长最快的是2010年,2014和2015年出现的小幅的负增长,基本和小额贷款工资的数量和实收资本量呈相似的趋势,表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余额比较稳定。

二、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来源不足,融资渠道狭窄

受经营环境、制度安排以及社会认知度较低等因素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2]首先,从经营环境上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置主要针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乡镇、农村地区,在这些地区,农民收入水平普遍不高、闲置资金不足、收入增长缓慢,这些原因共同作用造成资金来源不足的情况。其次,从制度安排上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受到了种种制度的制约,比如,村镇银行不得跨县(市)吸收存款,小额贷款机构不得吸收存款,农村资金互助社不得向非社员吸收存款,再加上监管部门对其增资扩股及对外融资有着诸多限制,直接导致其后续发展资金严重不足。最后,从社会认知度来看,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较晚、知名度远低于商业银行,缺乏品牌效应,因此客户往往更偏好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竞争对手。

(二)利率高,金融产品单一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客户主要是农户,具有偏、散、远的特点,导致其运营成本高于其他金融机构,所以不得不在高利率和低盈利之间抉择。对绝大多数农户来说,利率的高低是选择金融机构的决定性因素,利率较高,农民负担加重,不利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而如果利率较低,金融机构收益低,难以维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和发展,更加大了经营风险。

除此之外,运营过程当中还存在金融产品单一的现象。很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仍旧以传统的信贷产品为主,其他产品的推广十分缓慢,难以为客户提供符合现实需求的金融产品,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三)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时间较短,虽然在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从业人员的队伍不断扩大,已超过10万人次,但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仍是其面临的现实问题。金融机构的工作要求其从业人员应该拥有更高的职业素养,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多设立在县、乡两级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受工作环境和薪酬限制,很难吸引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因此大部分机构只得从当地聘任从业人员。他们大多素质相对较低,专业知识匮乏,业务经验不足,缺少系统化的培训。人才缺口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难以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也限制了其进一步发展。

(四)信用风险问题突出

信用情况是金融机构存在和成长的根基,受农村经济的脆弱性、目标客户的多样性和金融生态的复杂性影响,很多农户信用意识淡薄,信用风险成为阻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重大风险。除此之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缺乏新型管理技术,信用档案的建立建设不够完全,更新不够精准实时,无法对客户的不良记录进行有效识别,加重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五)偏离服务“三农”轨道

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设立村镇银行时打着服务“三农”的口号,但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偏离“三农”轨道,转而寻求商业利益。从地域分布上看,县域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较多,而欠发达地区所设立的数量明显偏少。[3]从上文对村镇银行地域分布数据来看,县级以上地区的机构数量高达2454家,接近总数量的50%。从贷款流向上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客户定位于高盈利的高质量项目,其贷款集中度偏高,单笔贷款规模逐步变大,向农民的贷款占总贷款额度的比例很低,致使那些真正需要信贷资助的穷困农民很难得到贷款。这违背了我国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初衷,无法实现有效为“三农”服务的目标。

三、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社会认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放宽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制度管辖,降低融资门槛,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有序介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所占的比重,改善机构资金结构,壮大机构实力,发挥大中型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资金供给方面的作用,鼓励实力雄厚、财务状况健康的金融机构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起。提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业务能力,显露“三农”特色,发展企业品牌文化,以当地的特色优势为宣传重点,提高社会认知度。

(二)降低运营成本,注重金融创新服务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帮扶力度,通过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手段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减负和补贴。除此之外,降低运营成本还要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提高运营效率,减少交易费用,针对农村的特殊环境制定制有特色的运营方式和金融产品。摒弃以传统信贷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创新金融产品,打造多元化服务,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真正达到支农扶农的效果,留住客户,增加利润。

(三)提高人员素质,健全人力资源管理

要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目标、建立系统完善的培训机制、严格把控培训结果和人员素质考评的方式落实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审查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遵循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原则,通过高薪酬、津贴等多种奖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建立与各大型金融机构的人才交流机制,提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

(四)强化风险管理,优化农村金融市场

聘请相关人员针对机构自身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制定符合机构情况的企业制度。加强风险管理体制和监督制衡机制的建立,强化人员素质测评,加强贷款目标客户筛查管理,建立内部审核制度等,提高机构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金融风险设置的预警、预防机制,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积极给与帮助和指导,保证农村金融的运营按照制度办事,减少工作过程中的随意性引发的风险,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提高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明确市场定位,全力服务“三农”事业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全力把握政策方向,把握农民的主体地位,明确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坚持支农支小的导向,做出自己的特色,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因地制宜的发展战略,要利用好自身灵活性强和贴近农民的发展特点,根据农户和农村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开发符合实际需求的新型金融产品,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更好的服务“三农”。

(六)加大政策支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健全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进步的保障。政府可以通过多个维度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融资限制的放宽增加机构的资金来源;引导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入已经成熟的支付结算系统和信用档案系统;拓宽惠农支农政策的广度和深度,建立补贴制度,鼓励机构针对闲散农户开展业务;减少对市场利率的管制,提高机构运营的自由度。

结束语:三农问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作为服务三农的基层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程的重要窗口。

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真正为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提供针对性强的贷款和服务,有利于通过农村金融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降低农村经济的脆弱性带来的农村金融风险,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才能更好的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通过本文的探究,认识到当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尚且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发展困境相信从以上方面加以完善,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会更具有发展前景,能够更好的顺应时代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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