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规则意识深入人心
2019-01-03陈有勇
陈有勇
党员干部应该带头遵守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因事情与个人、单位的利益有损,就罔顾规则、破坏程序。如果要修改规则,也是按照程序来修改。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在阳光下坦荡存在
近日,北京大学在河南省招录“国家专项计划”工作中的退档事件,引发舆论热议。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其规则意识还不够强。在现实生活中,违规事件屡见不鲜:高铁上霸座、破坏景区公物、一群人集体闯红灯、公交坐过站后抢夺方向盘……
规则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概念,既包括看不见的公序良俗、社会规范、文明道德,也包括看得见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则不是天然存在、一成不变的,而是在社会发展中建立健全起来的。在传统熟人社会,人员流动性不强,周围人的道德评价可以构成足够强大的约束力,指导着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活进入陌生人社会状态,熟人社会道德评价的约束力下降。此时,社会公德、社会规则、国家法律就全面规范着人们的生活。这些外在的社会规则,只有转化为人们的内心自觉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如何让规则意识深入人心?这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规则制定者、执行者必须信守规则。各种规则都是一种公共契约,对于制定者、执行者、普通民众的约束力是一样的。规则制定者不可因为自身对规则更高的解释权而无视规则,打折扣地约束自己,随意加码约束他人。每一个人都要相信契约、尊重契约、信守契约。比如,“新官不理旧账”就是一种典型的缺乏契约精神、诚信精神的表现。《论语·颜渊》里记载: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在孔子看来,国家治理最重要的是诚信,取信于民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粮食与军队。在社会治理中,政府、企业等社会组织讲信用、信守各项规则,才能取信于民。每个人都做信守规则的个体,整个社会就会是一个信守规则的共同体。
树立法治观念,注重程序正义。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追求的理想和目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则、制定法律,就是要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个正义包括实质正义,也包括程序正义。实质正义是规则本身的正义,强调结果公正;程序正义是对规则的公正执行,强调过程公正。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是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统一。中国社会有一种思维惯性—重结果、轻过程,只要最终获得了公正的结果,过程是否正当合理不那么在意。其表现在,有的民众缺乏按法律程序办事的意识,遇事总想着找关系、走捷径。也表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手束脚,排斥走程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并指出,“守法律、重程序,这是法治第一位的要求”。党员干部应该带头遵守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因事情与个人、单位的利益有损,就罔顾规则、破坏程序。如果要修改规则,也是按照程序来修改。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在阳光下坦荡存在。
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有些人随意违反规则就在于违反规则的“代价”不高,有时候还能占“便宜”。现实生活中,就有人用身体堵住高铁车门,只因为自己的家人还没赶到。如此自私自利、任性妄为,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如不严惩,规则的约束力也就会逐渐丧失。对违规违法行为的纵容,就是对守规守法民众的伤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甚至是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严惩违规者,要从小事抓起,闯红灯、在禁烟区吸烟、随地乱扔垃圾、在景区建筑物上乱刻乱画……这些看似是小事,如果不去严管,社会公共规则就会沦为摆设,民众的权益就会受损。当然,加大处罚力度,也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作出,规范、透明、文明地执行规则。
教育者言传身教,培育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教育往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能起到长远的作用。培育规则意识也需要从教育入手、从娃娃抓起。教育者必须身体力行,用言教、更用身教。《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里记载这样一个有趣且富含深意的小故事:曾子的妻子要去赶集,儿子跟在后面哭着要去。妻子哄骗儿子回去,说自己赶集回来会杀猪给他吃。妻子回来后,曾子真要杀猪,妻子想制止,曾子说:“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以成教也。”于是,真把猪杀了。教育者以身作则、言行一致、信守规则,直接影响被教育者对规则的认知。身为家长,不能让孩子晚上在书房看书学习,自己却在客厅打麻将;身为老师,不能要求学生不迟到、不早退,自己却时常晚到早走;作为学校,不能因为自己的招生政策没有招到自己满意的学生,就出尔反尔地退档……家长、老师、学校等教育者,一旦自己违反了规则,要知错、认错、改错,而且要及时改、真诚改。“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万不可因为所谓的“面子”问题,知错不认错,认错不改错,或者改错不认错。教育者要为孩子、学生树立起信守规则的榜样,长远地增进整个社会的规则意识。
重视网络舆论的作用,让民众在对社会事件的关注、讨论中增强规则意识。人们规则意识的强弱,还来自对规则介入的多少。在制定社会规则时,要切实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让民众在参与中增强对规则的认同感。尤其是要重视发挥网络的力量,让民众通过网络来投票、听证、讨论关系自身的各项规则。网络就像放大镜,把一个人的过失和好事放大地呈现在民众面前;网络又像显微镜,让一个人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无所遁形。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把我们拉回到熟人社会,一个人无论做了好事还是坏事,都有可能曝光在网络上,成为舆论焦点。很多违反规则的事,在网络上成为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在网络上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只要合理监管、科学引导,网络舆论监督作用会成为一种强大的外部力量,规范着人们的言行。民众也会在对社会事件的广泛关注和深入讨论中,深化对社会规则的认知和认同。
让规则深入人心,让社会和谐有序,让民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