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药》关于书写论文作者单位名称的要求
2018-12-31
安徽医药 2018年2期
不少作者在投稿时,对所在单位的中、英文名称的书写不够规范,不少单位在开具“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时,使用的公章与文稿中所书写的不一致。单位名称书写不规范,将影响编辑部与作者、读者与作者之间的联系及文稿发表后文献计量学的统计等工作。为此,本刊就作者单位名称的书写要求如下:(1)作者在投稿时,首先应列出单位名称的全称,具体到所在科室,并且写明单位所在城市名及邮编。(2)单位的英文名称应根据所在单位统一的英文名称书写。(3)单位科研部门开具文稿推荐信上的公章内容,须与文稿中所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4)由不同单位共同撰写的文稿,各个单位的名称均须分别列出,由论文的资料提供单位(一般即为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开具“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