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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刿论战》题目刍议

2018-12-29宗兆忠

语文教学之友 2018年12期
关键词:误导编者课标

摘要:初中语文教材老篇目《曹刿论战》以议论文的题目、记叙文的内容给人以不伦不类之感,颇失典范。教材编者所加的这个题目会误导师生对文中人物的理解,会误导教师阅读教学活动的展开,会影响作文教学与评价。《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非常重视文体,并且对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教材中文本的内容是已定的,不可更改,用原著《左传·庄公十年》做教材文本的题目更为恰当。

关键词:编者;题目;误导; 课标;更换

《曹刿论战》是初中语文教材的老篇目,但这个题目存在一定问题,值得商榷。

查《现代汉语词典》,“论战”“指在政治、学术等问题上因意见不同互相争论”。上网搜索,“论战”义为:

1.谈论战事。 唐朝诗人王建《送魏州李相公》:“闲来不对人论战,难处长先自请行。”

2.在政治上、学术上因意见不同而争论。 梁启超 《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四节:“ 先秦诸子之论战,实不及希哲之剧烈。” 鲁迅 《三闲集·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他后来真是暮年景象,因为反对白话,不能论战,便从横道儿做一篇影射小说,使一个武人痛打改革者。”

纵观《曹刿论战》全文,其内容不属于“政治”,也不属于“学术”,即使在“等问题”范围之内,曹刿与 “乡人”、曹刿与鲁庄公之间的问答也仅仅是对话,不存在“因意见不同而争论”。因而“曹刿论战”之“论战”当属“谈论战事”之意。据此,《曹刿论战》题目下的文章应是一篇议论文,论者大致应当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行文,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就是这方面的经典之作,开篇以 “中国必亡论”和“中国速胜论”做引子,然后针对这两种错误观点进行了一一驳斥,接着引出自己的观点:抗日战争是持久战,最后的胜利是中国的。毛泽东用大量篇幅阐述抗日战争为什么是持久战,怎样进行持久战,我们为什么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我们怎样做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虽然教材文本中曹刿谈论了为什么作战、何时开战、何时追击等战事——这应当是当初编者取此题目的理由,但是,文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记叙文的六要素俱全,而且通篇写人记事,特别是以记叙为主要表达方式,因而文章属于记叙文无疑。

议论文的题目,记叙文的内容,是不是有点不伦不类呢?笔者认为颇失典范。这样会误导教学。

第一,会误导对人物的理解。根据“曹刿论战”这个题目,文本的主要人物自然就是曹刿,庄公就只能落个“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而成为陪衬。曹刿固然有家国情怀,有责任担当,有勇有谋,是鲁国的中流砥柱,但其不过是鲁庄公的一个臣子而已,其意见是否被采纳,其本人是否被重用,都取决于鲁庄公。正如 “汉初三杰”,纵然张良能“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萧何能“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韩信能“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刘邦“不如”,但三人都是刘邦的棋子。曹刿是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但不应当是文本的主要人物。试想:经传是记录历史的,须客观“实录”的,而且《左传》载明的是(鲁)“庄公”“庄公十年”,应当突出鲁庄公才对,怎么能喧宾夺主让曹刿成为作品的主人公呢?

第二,会误导阅读教学。文本虽然是文言文,但教材是放到“阅读” 部分的,应起到范文作用的。给一篇记叙性文章扣上一顶议论文的帽子,无论如何是讲不通的。不少人把文章的中心理解为曹刿的“远谋”,认为文章紧紧围绕“論战”来取舍材料。教材课后的“研讨与练习”要求“想一想:作者是怎样安排详略的?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这都是基于《曹刿论战》这个题目而衍生出来的,其逻辑是:“曹刿论战”是题目,“论”是中心,“战”与中心联系不密,这些决定文章的详略。但是,这是与作者的本意是相左的。当初作者——据传是左丘明写《左传》是为了给儒家“五经”之一的《春秋》作注解。《左传》的“经”文即《春秋》记载这段历史仅用了“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13个字,别无多言。而《左传》的作者撰写的“传”文即教材的文本有377字,对那场战争的过程记载得详细而生动。不过,《左传》作为编年体史书,逐年逐月记载着鲁国的历史事件,从鲁“庄公元年”到“庄公三十二年”——是为记录历史,而非为创作一篇篇的文章,所以对于一篇篇传文,作者连个题目都没起,也谈不上什么 “中心”。至于一篇篇传文被后人当作一篇篇独立的文章来拜读,甚至该篇一直被冠以《曹刿论战》的题目,应当出乎当初作者的预料。后人人云亦云,天长日久,不知不觉就以流为源了——因为对事实浑然不知,所以讲起来还理直气壮、振振有词。皮之不存 ,毛将焉附? “论战” “中心” “剪裁”之说都成了假命题。

第三,影响作文教学与评价。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题目”亦文章的眼睛,据此可以窥见文章丰富的内容世界。题目是全文的“纲”,标题即文章的名字,“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对于命题作文,教师应要求学生认真审题并严格按照题目来作文,而且内容必须切题,否则就是偏题跑题。对于半命题作文、材料作文、话题作文等,教师会要求学生必须先反复斟酌拟好题目,然后按照题目来布局谋篇、挥笔行文。语文试题很多时候要求“题目自拟,除诗歌外文体不限”,但文体不限并非文体不分。假如有人在中高考中把作文写成议论文题目的记叙文,恐怕其直接就被阅卷教师定为三类甚至四类文了。如果有某位考生以教材“阅读”中的这篇范文为自己申辩,语文教师甚至整个语文界将何言以对?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第四学段(7~9年级)的要求是“在阅读中了解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对“阅读简单的议论文”“阅读新闻和说明性文章” “写记叙性文章”“写简单的说明性文章”“写简单的议论性文章” 分别提出明确的要求。由此可见,课程标准对文体是非常重视的。

既然“标题是编者加的”, 那么题目的问题就只能出在编者——此时的“编者”早已非彼时的编者,只不过是沿用了彼时的做法,但症结还在当初的编者那里。

当然,我们逆流而上探寻根源只是为了说明事实,对历史不能求全责备。不管是谁确定了《曹刿论战》的题目,当时自然有其一定的道理。但对于上述问题,当初的编者应该没有预料到。现在追究其责任不仅毫无意义而且完全没有必要,重要的是亡羊补牢——考虑作者的创作动机与全文的内容等因素重新确定一个恰当的题目。既然用“曹刿论战”做题目不妥,用“长勺之战”做题目,如何呢?也不行。文本固然记录的是长勺之战这一历史事件,战前、战中、战后也都很完整,但是如果现在让学生以《……之战》为题作文,假如学生对战斗过程一笔带过,我们会怎么给学生写评语打分数?教材中文本的内容是已定的,不可更改!怎么办?学术界与语文教学不是都提倡“原汁原味”“读原著”“ 读整本书”吗? 返璞归真——直接用原著原文“左传·庄公十年”做教材文本的题目,这应当是个恰当的选择。

作者简介:宗兆忠(1968—),男,山东省济南第五十二中学高级教师,主研方向为中学语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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