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美育的创新思考
2018-12-29陈荣谦
陈荣谦
摘要:书法具有重要的美育功能,但这并不等于在书法教学中同时实施了书法美育。传统书法中德艺并重、德重于艺的思想对学生完整人格的塑造有着重要意义。当下对技法的努力和对美育的轻视成为书法专业教育的通病。技法教育不是书法学科的全部,学科健康的发展需要在新形势下认真审视和重新思考专业定位、教学方法和培养目标。作为中华民族文化核心代表的书法,拥有极高的审美价值和强大的益智美育功能,且不会随着科技的进步而褪色。创新书法美育的思考和实施,旨在陶冶学生性情,使其成为身心健康、人格完整的人。
关键词:创新 美育 书法教育 道德 人格
中图分类号:J2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19-0025-03
书法之所以能在众多艺术学科中,一枝独秀,乃在于其独特的认识、教育、审美等社会功能,也正为此,通过书法教育以达培养学生才情、道德及促其审美提高之目的,有着深刻而特殊之意义。是以唐孙过庭云:“夫潜神对弈,犹标坐隐之名;乐志垂纶,尚体行藏之趣。讵若功宣礼乐,妙拟神仙,犹挻埴之罔穷,与工鑪而并运”[1]。书法艺术发展至今日,从本科、硕士直到博士后,学科建制已成齐备。同时,电脑及其他输入方式的广泛普及及其效率使书法丧失了部分实用功能。而有人据此妄议书法纯学科化、艺术化,从而过分夸张书法之造型与书写艺术,并刻意与识读性拉开距离之主张与行径,殊为不妥。因为,书法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核心代表,其极高的审美价值和强大的益智美育功能,始终不会随着科技的进步而退去颜色。相反,当代教育中,加强书法教育和凸显其美育功能有着特殊的意义。
一、当代书法教学中技法的努力和美育的忽视
书写最初的功能是记录与传达,美化的表现是长期使用过程中品位与智慧的积淀。长期的历史探索与书写努力下,经典的书写样式开始呈现,此即书家与法帖。当代,职业型赛展、书家大量出现,线条质量意识和展厅效果的竭力追求成为现代书法教育的重头戏,而书学者道德的培养和人格的修炼却被淡化了。
任何学科都应由专业教育和道德教育构成,完整的书法教育应该是专业技法教育和道德教育并重。当代书法教育,其专业和培养以技法、赛展为核心,所有的培养思考、教学计划、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探索都在此核心下努力和实施,学生培养的目标也指向职业书家,这固然无不当之处,但却有失全面。书法技法教育不过是书法教育的一个分支或内容,完整书法人才的培养还要同时观照和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审美感受,以达净化其心灵,陶冶其性情,提高其审美品位并最终提升其审美境界之目的。否则,一切的书法努力都有流于单纯线条语言的危险。
二、书法的美育述要
传统中国书法,最强调人的品格修养,凸显的是德重于艺的观念。由此,“人品”和“书品”的完美结合便为古代书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所以,古代书法教学,其实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质、道德情操、价值观念、审美个性培养之过程。书法经典范式的树立如王羲之、颜真卿以精湛之书艺和高贵之人品为双重标准。一如著名艺术教育家丰子恺所言:“人民每天瞻仰这样完全无缺的美术品,不知不觉中,精神蒙其涵养,感情受其陶冶,自然养成健全的人格”[2]。至于蔡京、秦桧之流,便如东坡《书唐氏六家书后》所云:“古之论书者,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也”。[3]也因此,“字如其人”[4]“心正则笔正”[5]“人奇字亦古”[6]便为千古警语。
书法艺术,是线条艺术的表达,在简单的外在形式中内寓饱满的中国传统儒家和哲学思想。其线条承载着千年中华民族民族文化、民族精神、民族审美心理等文化内涵。谨慎细微、严肃认真、谦虚好学、勇于创新、吃苦耐劳的人格品质,在学习书法的学生那里更容易养成。其原因就在于从执笔、点画技法、字形结构、章法布局到作品整体精神气韵,学生提升技能,渐入佳境的同时,审美品位、言行规范也因长期的古帖熏陶而在不觉中发生质的飞跃与变化。千百年过去,王羲之、王献之、褚遂良、怀素、张旭、颜真卿、柳公权、苏东坡、米芾、黄庭坚等等伟大的书家仍活在我们内心,就在于他们已经由人的具体形象化而为浓重的历史感、民族自豪感、爱国之心的经典范式。
学科在学理上的相通与相似性让学科交叉成为可能,其他诸如体育、美术、舞蹈、音乐、设计等学科也能在某种程度上进行美育。但相较而言,书法美学教育却具有全面性特点。宏观而言,人的全面发展包括智力、体力和美育。书法教育从动手书写到对比修正再到最后的眼、心、手合一的培养,需要长期的付出。在此操作与体验过程中,各种感悟与自然物象的获取都会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书法,并最终在教育背景、学识积累等因素的综合下在内心深处得到升华。对美育的重视和努力,直接指向对人身心健康的忧虑与观照。从这个意义而言,书法美育的重视程度其实也是书法学科能否健全发展的重要指标和参照依据。
三、书法美育的特点
以汉字为书写对象,凝聚中国独特的审美与思维方式,且因高度抽象和概括之特点而内涵丰富、独具魅力的书法艺术,多方面体现了书者人格秉性。所以,书法富于感染力,堪称艺术与人高度合一的表现样式。
(一)美育功能藉汉字以传达
藉文字而传达美育,这是中国书法独特的功能。汉字早期是实物描摹,书写效率的使然,简化是情理之事,这也让汉字一步步走向高度抽象与概括。在和谐中求变化,形体结构上奇正相依,布白上虚实相应,点画上长短相较这些都是中国传统辩证思想的反映。依象而赋情,寓哲思与审美追求于笔墨线条中,这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同时,这也是汉字特殊的形体造型及其相对宽松范围的可变允许下造成的。这说明,在书法教育中,我们可以依象而触其内核,在这种文化表达的反向溯求中感知书法美育。
(二)以完整人格的塑造为目标
无论是在古代实用与美学双重要求语境下,还是在书法学科专业化教育的今天,完整人格的塑造都应该是美育重要的目标。通过获得审美感受进而在思维、言行举止及其他事务与处理中实现根本性改造,是个长期的过程。心灵的净化和审美品格的提升,最终都是以人的改造及其完整人格的塑造为根本目標。
(三)書法美育多样性特点
宏观而言,书法分技法、书史和书论三个方面,也有人概而为技法和理论两大板块。作为实践性很强的艺术,技法和理论两个方面具有相互交融、相互促进、相互检验、共同进步的特点,任何一方面都不单独存在,且任何一方面的美育影响都是具有互补性的。技法的操作属于行动与过程之美,而完整作品则具有全方位、整体美的观照。这高度符合国家深化课程改革、更新教育观念与思想,培养学生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发潜能的重要要求与目标。
四、新形势下的创新性书法美育
在20世纪的特殊年代下,书法出现了学术断层。经过近几十年书法人的努力,终于迎来苏醒,但离复兴与春天尚有不小的差距。在国家大力弘扬、提倡和复兴传统文化的号召下,如何开展好书法教育,以实现书法艺术的美育功能和创新性传播,具有深刻的文化意义。
(一)从书法文化层面展开的美育
书法线条背后,是千年的中国文化思想支撑。无论你知道还是不知道,按传统笔法完成的一些列点线,展示的都是古代文化之思。换言之,在初级的层面,是可以通过古代流传至今的一些笔法来传达文化内涵的。以书写的心态而论,东汉书法家蔡邕提出“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7]。唐代大书论家孙过庭则在其书论巨著《书谱》中更加细化出了有利和妨碍书写的条件各五种,后人总结为“五乖五合”。孙过庭概言:“又一时而书,有乖有合,合则流媚,乖则彫疏”。这既是一种高度符合人心理的分析,同时也是书者作书时的心理辅导。接下来,我们再以书法的某些笔法及来论书法文化。古人书写过程中,遇到某些字需要避古贤、帝王、尊长等的名讳,此时会故意写错或写缺笔字。这样的本意是在于尊重和避讳,如若不知,据此书写,必然出错。接着,我们再看古人的作品的章法形式处理问题。古人作品中遇到尊称、姓名字号等,往往会转头、换行或单独高居以示尊仰,加上另外一些特殊留白之处,就成了章法构成。流传过程中,人争宝爱、收藏及鉴定者往往会加盖自己的印章,久之,章盈是作。又加上年代的久远,自然灾害、人为破坏、风尘印记等都会赋予法帖和碑刻特殊的效果。所有综合因素下的面目,我们都视为法帖、碑刻中的有机部分而全盘接受了。展厅效应的使然,很多书写者会通过染色做旧、打磨破坏、多盖印章、喷洒墨液、拼接等等来追求艺术效果。如果从书法文化方面展开书法美育,我们就不会作出这种非艺术本体之举。
(二)从书史层面展开的美育
以书史壮志,激发爱国情怀是书史层面书法美育的重要着眼点。书史上有众多书、人、事高度合一的大家。这其中,最为人熟知者,莫过颜真卿。如以其《祭侄稿》为例,先作一背景式介绍,指明其书写是在其兄、侄平定叛乱中惨遭杀害,身首异处,以致后来去搜寻遗体几乎都找不到的情况下,颜氏和笔墨血泪写成的祭文,那作品的意义将变得更加深刻。这之中,除了他的书法造诣而外,更重要的是一门忠烈的爱国之情赢得了历史的尊重和世人的敬仰。再介绍颜氏自己遭人构陷,依然不顾个人安危,劝降李希烈,终为“乱臣贼子”所害,那其浩然之气便更加凛然。由此,自能激发学生充分感知法帖的精神底蕴与人文内涵。
书法作品同时承载着书者的学养、品行。一个人仅书法佳,人品不好,断不会被人推崇。我们尚可给学生列举北宋的蔡京因为人奸诈而被人从“苏、黄、米、蔡”四大家中换掉、元代赵孟頫因为折节而为人指点、王铎因为降清而半生郁郁寡欢来给学生解说。这对学生在书法学习中感悟人生、提高学养大有裨益。
(三)从书法审美层面展开的美育
气韵与意境是中国书法艺术精神及其审美的最高体现。书家向来重视书法的气韵,故王羲之《记白云先生书诀》曰:“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七宝齐贵,万古能名。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把笔抵锋,肇乎本性”。气与韵相依相存,气韵畅通,则书乃可贵。凡得气韵之作,纵然形质稍逊,神必超群。南朝齐王僧虔《笔意赞》云:“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书法乃是人心灵之写照与情感之流露,有本真之情自然有本真之境,只有气韵的生动的书法作品,才能呈现卓尔不凡之象。意境之美,乃是超逸于作品之外的深层境界的建构,既来自作品笔墨情调,通过作品创造,又高于作品本身。有了意境,书法作品才会观之常新、思之有味。气韵与意境作为书者作品的最高追求和观者的最高品评标准,在美育中有重要价值,是美育功能质的提升与飞越。
五、结语
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哲学思想最强烈的符号和沉淀,书法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品格提升的不竭之源。较之其他形式的美学教育,书法美育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潜移默化的特点。赛展和展厅效应的膨胀化让绝大多数学校和专业唯书法技巧技法是瞻,忽视对学生的书法美育及道德情操培养成为必然。而事实上,任何忽略了对人道德培养的学科都很难实现健康与长远的发展。在国家大力倡导和扶持传统文化的大好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培养方式、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以最大化实现书法的美育功能,培养艺术技巧和道德品质双重过硬的专业人才,应该成为书法学专业积极思考与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马永强.《书谱》译注[M].郑州:河南美术出版社出版,2007.(参见郑晓华编著.书谱[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2012).
[2]姚全兴.中国现代美育思想述评[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1989.
[3]张春林.苏轼全集(下)[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1999.
[4]欧阳中石.欧阳中石谈书法[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2015.
[5]乔志强.中国古代书法理论解读(经典版)[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2016.
[6]陈方既.中国书法精神[M].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1992.
[7]崔尔平.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