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规划是核心
2018-12-29郑雪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2018年2月4日,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了“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的奋斗目标。
第一,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领导重视是关键。早在2014年2月,习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就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顾大局,谋长远的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制定。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做规划制定的总负责和排头兵,立足现状,亲自参与规划编制、研究政策措施,各级分管领导要抓紧、抓实、抓好规划制定的具体工作,要将规划编制责任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第二、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充分调研是前提。甘肃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着眼于在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紧扣乡村振兴战略“20字方针”,充分体现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彰显甘肃乡村振兴的特色和优势。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分组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有效破解全省乡村发展的瓶颈制约,精准选定突破口和着力点,结合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精准对焦,按照意见要求,撰写课题报告,既要使规划的制定不脱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能切实提升甘肃乡村振兴发展质量,确保规划可持续、管长远。
第三、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专业团队是支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制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综合考虑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既要有总体规划,又要有专项规划。必须有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又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规划团队来完成。规划团队人员的组成既要有党政部门的领导,也要有当地的“土专家”,其核心成员应该是“三农”专家、各类专业研究人员及专业规划人才。
第四、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尊重民意是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由之路。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制定中必须顺应民心民意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一定要考虑到农民情感上的认同感、利益上的获得感。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就会流于形式,在规划制定之初就要让农民主动参与具体工作,在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奠定群众基础。
第五、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因地制宜是原则。我省历史悠久,不同的地区,农村居民在长期的农耕生活中,形成了不同的产业特色。因此在制定乡村振兴规划时,既要统筹谋划,又要各有侧重。要将潜在特色需要开发,现有特色需要提升作为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一些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要做好专项规划,要着重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作为产业发展的目标,着力做好“特”字文章。实际规划中,城郊地区与农业地区要有所区别,近郊与远郊要有所区别,川区、塬区与山区要有所区别等等。编制的规划要有特点、有个性,切忌一哄而起、千篇一律。
第六、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资金投入是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健全投入保障制度,财政预算中要列支安排规划经费,建立乡村规划基金。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作者单位:中共灵台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