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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及总体评价

2018-12-29蔺国勤

发展 2018年10期

一、实现程度

目前,国家和省上还没有发布最新的全面小康监测数据,按照2013年全面小康指标体系测算,到2014年全国小康实现程度为89%,甘肃实现程度为72.36%,低于全国16.64个百分点,仅高于西藏(65%),比周边的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分别低14.84、6.14、3.94和1.44个百分点。根据新修订的统计监测体系测算,2016年酒泉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1.28%,比2010年提高了21.3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56个百分点(见表2),实现程度处在甘肃省前列,仅次于兰州、嘉峪关、金昌三市。从甘肃省统计局确定监测的38个二级指标看,实现程度达到100%的有25项,实现程度在90%以上的有3项,80%~90%之间的有3项,80%以下的有7项(见表1),主要集中在文化、科技和资源环境领域,这是酒泉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二、总体评价

按照甘肃省统计局简化后的2016年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测算,2016年酒泉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数为91.28%(甘肃方案,下同),比2010年提高21.3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3.56个百分点。从五大指标看,民主法制实现程度最高,发展指数达94.77%资源环境实现程度最低,发展指数为85.28%;人民生活、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分别为94.45%、92.3%和88.9%(见表2)。从全国、全省来看,酒泉全面小康指数2014年达到85.47%,低于全国3.53个百分点,高于甘肃平均水平13.11个百分点。

(一)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经济总量2003年跃上百亿元台阶,2012年突破500亿元,2017年达到580.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是2000年的5.4倍,年均增长10.4%,人均GDP达到51741元(现价),按当年平均汇率折算为7663美元,经济发展指数由2000年的45.36%提高到2016年的92.3%,年均提高2.9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年均增速1.6个百分点。从分项指标看,人均生产总值、科技进步贡献率、城镇化率三项指标实现程度已达到100%;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9.9%,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6.37%,均已接近全面小康目标,实现程度分别为99.8%和96.37%。但研发投入明显不足,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只有1.05%,远低于2%的全面小康标准,实现程度仅为52.5%(见表3)。

(二)民主法制进程加快。2016年,酒泉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主法制实现指数为94.77%,比2000年提高29.96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10.43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74个百分点,是五大方面实现程度最高的指标,有望率先达到全面小康目标。从分项指标看,除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为1.58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79.06%外,基层民主参选率、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均达到或超额完成全面小康目标(见表4)。

(三)文化建设全面进步。2016年,酒泉市全面小康的文化建设指数为88.9%,比2010年提高20.13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35个百分点。从五个分项指标看,除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78%,与目标值5%的差距较大外,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等四项指标均实现目标值(见表5)。

(四)人民生活质量提高。2016年,酒泉市全面小康生活质量目标实现程度为94.45%,比2010年提高33.7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5.63个百分点,在五大方面实现程度仅次于民主法制。从分项14个指标看,2016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达19838元(2010年不变价),比2010年增长77.55%,年均递增10.04%;失业率、城乡居民收入比、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平均预期寿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指数、单位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10项指标已达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小康指数为99.19%,接近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79.07%,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率为86.2%,实现指数分别为83.23%和86.2%;公共交通服务指数实现程度较低,只有61.78%(见表6)。

(五)资源环境不断改善。2016年,酒泉市全面小康的资源环境指数为85.28%,比2010年提高12.03个百分点,年均提高2.01个百分点。这说明,在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的同时,生态文明建设得到重视,资源利用水平提高,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其中,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10年的1.03吨标准煤下降到2016年的0.56吨标准煤,污水集中处理率2010年的37.2%提高到2016年的89.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2010年95.77%提高到2016年的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99%和87.59%,这五项指标已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由2010年的213.56公顷/亿元下降到2016年的141.85公顷/亿元,实现指数为66.97%;单位GDP用水量由2010年的659.21立方米/万元下降到2016年的383.38立方米/万元,单位GDP水耗指数仅为30%;环境质量指数达84.9%,低于全面小康目标近15个百分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52.2%,低于目标值20.8个百分点(见表7)。总体来看,实现资源环境全面小康目标的难度较大,必须从调整产业结构、加强节能减排等方面综合考虑,努力降低单位能耗和水资源消耗,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地表水合格率和城市环境质量。

(六)实现进程全省靠前。按照2013年版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测算,2013年酒泉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数为82.33%(西部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76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位居全省第四,分别低于兰州、嘉峪关和金昌市5.3、1.84和1.49个百分点,在河西五市中位列第三(见表8)。从全国和各大区域相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2个百分点,比东部地区2012年低5.26个百分点,比中部地区2012年高2.91个百分点,比西部地区2012年高4.53个百分点。从五大分类指标看,人民生活、文化建设、经济发展三项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民主法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资源环境在全省处于中等发展水平。

(七)县域发展基本均衡。从全市7个县市区看,2014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数敦煌市最高,为88.89%,其次是阿克塞县85.18%,最低的肃州区为81.41%,其他4个县(市、区)在82%~83.5%之间,依次是金塔县83.40%、瓜州县83.08%、肃北县82.47%、玉门市82.31%。从五大方面看,各区(县)的人民生活实现程度普遍较高,有3个县(市)指数达到了97%以上,最低的肃州区也达到了83.33%,经济发展、民主法制、资源环境方面基本均衡,文化建设差距较大,最高的敦煌市已达100%,最低的瓜州县为69.14%,主要是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差异较大(见表9)。总体来看,县域之间全面小康进程基本均衡,具备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