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加大财政投入 助推精准扶贫
2018-12-29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合作市财政部门发挥职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努力破解扶贫资金短缺、投入不足的瓶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提高扶贫支出绩效,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力资金保障。
一、加大扶贫投入
建立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按照当年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安排专项扶贫预算。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新增财力重点向扶贫开发倾斜,足额落实市级扶贫配套资金。自2014年以来合作市本级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共计1911万元(其中:2014年安排30万元;2015年安排100万元;2016年安排380万元;2017年安排637万元;2018年安排764万元);投入扶贫贷款担保金共计2050万元,扶贫产业贷款担保金2000万元。
二、积极争取资金
在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精准扶贫转移支付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合作市扶贫资金短缺实际,得到上级财政的大力支持。自2014年以来上级下达合作市扶贫科目专项资金共计43143.97万元,分年度为:2014年2811万元;2015年度8289.37万元;2016年度6241.8万元;2017年度16198万元;2018年度9603.8万元。分项目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15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8840万元;以工代赈专项资金2843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3423.83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2336万元;中央基建项目(藏区专项等)12981万元;其他扶贫项目(帮扶队工作经费、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等)1405.14万元。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足额拨付。
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建立市级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部门协调机制,并制定了市级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方案及管理办法,创新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重点向生态文明小康村、贫困村、旅游专业村倾斜,整合情况具体为:
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98.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46.16万元,省级资金540.7万元,市本级资金211.92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282.68万元,农牧业生产发展816.1万元)。
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041.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895.18万元,省级资金2146万元。用于农牧村基础设施建设4806.17万元,农牧业生产发展3235.01万元)。
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544.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756.73万元,省级资金3642.27万元,市级资金1145.35万元。用于农牧村基础设施建设4989.32万元,农牧业生产发展5555.03万元)。
四、严格扶贫资金监管
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从资金使用、分配、监督管理到项目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贫困村所有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在村级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