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2018-12-29
(辽宁盛典律师事务所,辽宁沈阳,110000)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给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但是其也导致民众个人信息被侵犯的事件数量大大增加。侵犯民众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及到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因此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的责任类型也十分复杂。法律应当对每一位公民的利益的进行保护。本文浅谈个人信息权保护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之上浅谈完善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措施。
1 个人信息权保护的重要性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民众在网络上进行活动的过程当中经常会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而他人通过不当的方式就能够轻易的获得民众的个人信息,从而对民众的隐私造成侵犯。只要民众通过互联网终端设备连接了互联网,那么民众其个人信息就是公开透明的,因此必须要加强民众的个人信息权保护。如果民众的个人信息遭受到,侵犯,那么不仅会对民众的个人隐私和人格利益造成影响。同时也不利于民众维护自身的个人尊严和人生自由。
除此之外,随着时代的发展,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也随之与日俱增。民众个人信息的泄露将会对民众的财产权益等多方面的内容造成严重损害,这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来说有着非常不利的影响。因此,制定一个民众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借此有效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势在必行。借此不仅能够有效促进我国社会的稳定性,保护民众的个人信息安全,同时还可以促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而在电子商务之中,如果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没有进行诚信交易的话,那么消费者就会对商家产生信任危机,从而严重影响到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而在电子政务过程当中,如果政府没有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对民众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话,那么就会对民众的个人利益造成严重影响,从而大大降低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并且其他关于民众的各方面工作的开展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必须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民众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借此可以有效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1]。
2 加强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措施
2.1 提升立法模式的适用性
通过结合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司法实践情况,在此基础之上借鉴统一立法模式以及分散立法模式的优点,制定出一个完善的个人信息权法。针对一些特殊的行业,可以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借此满足我国各个行业领域对于民众信息权利保护的需求。除此之外,政府部门在建立个人信息权法的同时,应当和其他多部法律共同施行,借此有效完善相关法律系统。通过在企业内部实施内部自律管理,在此基础之上联合行业的自律以及国家法律,从而系统、完善的对民众个人信息权进行管理。
2.2 成立专门的个人信息监管机构
建立的个人信息监管机构,应当包含两个级别,分别是中央和地方两个个人信息监管机构,其中中央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和规范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信息,同时对其他执法部门进行协调。地方信息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对自己自身行政区域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管,同时在进行实际工作的过程当中应当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管机制[2]。
2.3 对个人信息权进行合理限制
第一点,应当将公共利益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这主要是因为法律除了需要对个人权益进行保护之外,还需要对公共利益进行维护,而公共利益能够为个人利益的实现和维护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之下,我国社会发展的核心就是信息,因此信息具备较高的经济价值。通过对信息进行传播和使用,能够有效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如果不对个人信息权进行合理限制的话,那么将无法进行个人信息的交互,进而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第二点对个人信息权的具体内容进行合理限制,个人信息权中主要包含决定权、更正权已经删除权等多方面的内容。其中决定权为核心,在实际应用的过程当中政府机构以及相关部门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因此他们具备一定的权力。如果民众将更正权给予他人,并且为他人提供了正确的个人信息,那么该单位也不能够对个人信息进行错误的更改。删除权就是将信息永久删除。
3 结束语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民众的个人信息也随之变得越来越重要。侵犯民众个人信息的行为将会对民众的利益产生严重影响,同时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加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就势在必行,借此有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