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设计
2018-12-26王勇
摘 要:随着“一带一路”战略、“中国制造2025”及国企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得到了较快发展。然而与其他组织形式相对比,在招投标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有序推进。鉴于此,笔者以国有企业为研究对象,以招投标管理为切入点,在明晰国有企业招投标活动必要性的基础上,分析当前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研究制定对策,从而为招投标工作提供相应的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监管机制;竞争
引言:招投标是货物、工程招标方按照市场规则提供一些基础性技术、商务需求信息,吸引有资质、有实力、有目的性的投标方,通过良性竞争的模式来国有企业投标。招投标是一种交易行为,对于投标而言就是承包商或是销售方,对于招标而言就是购买方。投标与招标实际上是市场交易的两个相对面,在双方交易过程中均有一定的义务及权利责任,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使得双方均在经济合理范畴中获得良好收益。
一、国有企业招投标活动的必要性
首先,国有企业实施招投标活动可以有效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维护社会公共核心利益。通过设置科学、公证的项目招投标程度,可以最大程度上规避项目建设过程中衍生的贪腐及徇私行为,使得有能力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方进入项目建设过程,更大程度维护社会利益,提升国有企业的公信力。
其次,国有企业采用招投标程序可以有效扩大供给,增强供给结构改革的灵活性及适应性,促使社会持续稳健的发展。这种遵循市场规律的需求操作在一定程度打破国企内部封闭式经营,符合国家对国企改革的期望及需求,提升国企的市场竞争力。
最后,实施国企招投标管理可以使得更多投标人参与至招投标活动之中,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交易对象之间的局限性,通过多种投标方案之间的有效对比,引入充分竞争机制,实现高性价比的选择,有利于国有企业在经营中降低运维成本,显著提升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综上可知,针对国有企业启动招投标管理十分必要,是市场竞争体系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新时期下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发现国有企业在招投标环节中遇到了多重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
1.评估过程衍生的问题
国有企业在招投标评估过程中的问题主要聚焦两大层面:
一方面,在评标专家的选择方面。一般采用随机方式来确认,由于对招投标专家不甚了解,为贿赂的产生提供了机会;在专家的评分机制上,缺乏科学合理的体制评价,导致产生巨大的结果差异。根据实践案例及工作经验可知,国有企业招标书的评定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而大部分在招标书审阅时仅仅半小时就完成,呈现出“形式化、走过场”,无法保证国有企业招标项目的建设质量。
另一方面,在评标方式上。国有企业在项目招投标不仅需要考虑整体性价比,同时也需要对工程的最低成本有所了解,防止由于出现低价而衍生的“豆腐渣”工程。但是,目前在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中,给出的评估分数也大多呈现出一定的感情色彩,使得评估结果难以实现精確化。
2.缺乏系统的监管体制
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国有企业在招投标操作过程中,缺乏系统的监管机制,对相关投标企业缺乏有效的认知,也对招投标流程缺乏合理的考评监督,导致在实际工作展开中,衍生不公平甚至腐败现象,对国有企业的项目建设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3.不公平市场竞争
在国有企业竞争体系内,招标企业为了谋求经济利益,部分企业为了增加中标的概率及眼前的利益,在招投标过程中利用不正当手段,存在诸多竞争不公平现象,给招投标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4.组织结构设计不合理
当前,很多国有企业并没有设定专门的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进行全程管理招投标项目,因此这种组织架构也使得很多责任无法落实到具体个体部门。之所以产生上述状况笔者认为根源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部分国企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对招投标项目的重视程度不足,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的执行力。(2)缺乏常态化的监督机制,使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缺乏“合力”效应,致使招投标工作质量降低。
三、优化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的应对策略
结合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中衍生的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多重视角展开对策制定。
1.增强评估过程的科学性及严谨性
一方面,对于评估专家,国有企业可继续使用原有随机抽取的方式来进行确定,但是在招投标工作没有完成前,必须要完全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在专家的选取上,要综合考虑职业道德及相应的职业素质,建立科学的入选机制;招投标专家在进行具体项目的评估时,必须要隐去相应的内容,排除主观意识的干扰,保障评估过程的有序及公平。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面向国有企业招投标的科学评分方法。在方法制定上,要充分考虑专家对经济方面知识的欠缺,对报价较高或者较低的企业,要提出相应的意见,从而不断促使企业竞争的科学有序;确定招投标的标准值,一旦进行确认后,超出或低于该范围的报价均视为作废,从而对市场定价形成导向作用。
2.完善市场招标的监管机制
公平性是国有企业进行有序竞争的根基所在,对于国有企业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构建完善科学的招标监管机制必不可少。它需要贯穿于国有企业招投标的整个生命周期,做好评审专家及投标企业之间的双向监督,避免出现串标、沟通等不良状况的行为出现;同时,启动群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市场监管。一旦国有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了违法乱纪的事情,则需要严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从而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这样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对招投标企业的行为进行了有序规范,同时对企业的能力及信誉进行科学的评价,最大程度保障了国有企业招投标工程的质量。
3.严格规范企业之间的竞争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在招投标环节上,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循序渐进,规范投标企业之间的竞争模式。互联网时代下,要构建投标企业的综合化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网络交流及沟通,使得企业对于招标的各方面均有所掌握及了解,对当今市场的基础运维设施进行强化完善,加之政府发挥引导效应,营造一个良性的招投标环境。除此之外,应建立明确化、指标化的企业入选指标,根据企业的诚信度、经营规模、支付工人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合同履约状况综合分析,从而最大程度保障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的有序进行。
最后,要加强国有企业招投标人员培养。国有企业掌握国民经济的重要资源,更应加强对员工的培养与进修,鼓励项目运行部门工作人员或法务人员学习招投标知识,取得招标师资格。能够在复杂的招投标流程中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行动有所监控,防范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同时能够自主地开展对比选或遴选的招标活动,降低运营成本,能够更好地维护企业自身利益。
四、结束语
新时期下,国有企业领域的招投标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然而受市场、体制等多重因素限制,也逐步暴露出多重问题,如串标、招标评审走流程、过度招标等一些不合乎规范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威胁到人们的财产及生命安全,影响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因此,營造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招投标环境非独立事件,需要多部门联合协作,才可以对规范投标企业之间的竞争、完善市场招标的监管机制等发挥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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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勇(1976.02- ),男,四川达州人,本科学历,经济活动监管,政工师(拟评高级经济师),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