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精准扶贫中小额信贷问题的研究
2018-12-25郝卫红董良杰
郝卫红 董良杰
摘 要:一直以来,我国农村市场金融供给不足,资金短缺是农业生产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当前大力推行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是金融扶贫的重要举措,有效地解决了单个农户尤其是贫困户资金难的问题,充分体现了精准扶贫的要义。山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发展起步早,但发展较为缓慢。目前山西小额信贷扶贫主要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还贷风险比较大、部分地区金融支持不足等问题,建议从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促进贫困户合作互助、创新金融惠农产品等方面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良性发展。
关键词:山西扶贫小额信贷;做法;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8)19-0008-03
Research on Microfinance in Poverty Alleviation in Shanxi
Hao Weihong et al.
(Shanxi Radio 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Taiyuan 030027,China)
Abstract:For a long time,The shortage of funds is a major difficulty i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At present,it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of financial poverty alleviation to carry out the policy of microfinance,It effectively solved the financial difficulties of individual farmers,especially poor households,and provided a guarante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fully reflecting the essence of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It started early but developed slowly in shanxi.At present,the poverty alleviation of small-sum credit in shanxi mainly has problems such as non-standard use of funds,large loan repayment risk and insufficient financial support in some regions,It is suggested that strengthening the rural credit system,improving credit risk prevention mechanism,promoting cooperation among the households,and innovating financial products for agriculture.
Key words:Shanxi small loans for poverty alleviation;Practice;Problem;Countermeasures
扶贫小额信贷是指金融机构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信贷产品,用来解决贫困户生产资金难题,达到增收脱贫的目的。具体内容为农信社、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3年以下、免担保免抵押、最高限额为5万元的扶贫信用贷款,按银行基准利率放贷,由财政进行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与其他商业性贷款相比,扶贫小额信贷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门槛低。贫困户无需任何抵押和担保,只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具备“四有两好”条件,都可以获得贷款;二是成本低。银行按基准利率放贷,政府有贴息;三是政策扶持力度大。不仅有政府财政贴息,还有立贷款风险补偿金,政府与银行按7∶3的比例分担信贷风险。
1 山西小額信贷扶贫的主要做法
1.1 政府重视,凝聚合力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是金融扶贫的重要内容,山西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省扶贫办、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等部门成立了金融扶贫专项领导组,印发了“五位一体”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出台了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对小额信贷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建立了完善的考核、评价、奖励、约谈等制度,强化任务落实,保证信贷投放效率;深入调研,召开扶贫小额贷款现场会,树立典型,交流经验,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截至2018年5月,山西省贫困地区在58个贫困县的660个乡镇实现了金融服务全覆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余额83.14亿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8.02万户。
1.2 严把三关,确保“贷得准还得上” 在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中,重点是要管控好贷前、贷中、贷后3个环节,确保信贷资金“贷得准,用得好,还得上”。一是做好贷前宣传、授信评级工作,确保“贷得准”。基层信贷员把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贷款条件、贷款申请流程、贷款用途范围、还款事项向贫困户进行宣传,将贫困户诚信度、家庭劳动力和可能还款能力作为贫困户评级授信的主要内容,村委干部、扶贫工作队、扶贫第一书记落实责任,针对贫困户贷款意愿、产业发展需求、还款能力等进行走访入户调研,尽量保证申报资料真实。按照“村级评议、乡镇审查、县级审核”程序,对贫困户评级授信公示公告。二是贷中合理优化、简化流程,确保“贷得快”。繁琐的贷款流程可能会使申贷贫困户产生畏难情绪,因此,县级人行、金融办、财政、承贷银行、保险机构共同制定合规的、标准化的、简化的申贷流程,相互协作,确保贫困户尽快获得贷款,用于生产脱贫。三是贷后资金有监管,确保“用得好”。小额信贷工作是助力产业扶贫的主要金融扶贫方式,对贷款用途严格限制,只能用于产业的发展,帮助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贫困户获得贷款后,信贷员、村委、村扶贫工作队、扶贫第一书记要相互配合承担起贷款核查工作,对项目进展、贷款使用情况等定期进行走访调查,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农业生产中。
1.3 “五位一体”,合作共赢 山西省政府充分认识到小额扶贫信贷推进的难点所在,即商业机构市场化赢利性与农户自主发展能力不强、还贷能力弱之间的矛盾,创新机制,实施“政府、承贷银行、保险公司、项目实施主体、贫困户”五位一体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模式,为银行贷款安全、扶贫产业发展、贫困户脱贫增收装上“安全阀”。政府建立财政风险补偿,保险公司承担保证保险并引导有投保意愿的贫困户进行人身意外伤害险,增强银行扶贫小额贷款投放能力,极大地分散了承贷银行的小额信贷经营风险。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强,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实现了政策支持与市场化带动的良性互动,提高了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获贷率。
2 山西扶贫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
2.1 资金使用存在不规范 小额信贷资金使用中有冒贷、转贷、用于子女教育、婚姻开支、装修房屋等家庭非生产性支出现象。课题组在五台县某乡对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走访入户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统计(表1)。
在调查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户中,改变贷款用途的14户。其中买车及运输2户;子女教育3户;婚姻开支2户;开公司1户;开饭店1户;医疗开支4户;装修房屋1户。在调查的邮储银行贷款户中,改变贷款用途的24户。其中光伏发电1户;买农用车1户;养殖(或计划养殖)7户(其中养殖5户,计划养殖2户);子女教育2户;开公司1户;开饭店3户;搞加工2户,借人使用4户;暂无使用1户。综合上述情况,在调查对象中,约75%的贫困户能按约定使用贷款。改变用途的贷款户中一部分仍用于农业生产性支出;一部人从事加工业、服务业等;一些贷款户用于医疗、教育、婚嫁、装修房屋等消费性支出;还有贷款户资金闲置或借他人使用;还有一些有户贷款用途不明。
2.2 还贷风险比较大 课题组在对贷款贫困户走访调查时,发现贷款户如期还款风险比较大,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客观因素表现为:一方面,农业产业先天具有弱质性,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影响,收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贫困户面临盈利不足无法清偿贷款本金及利息的问题;另一方面,国家农业产业保险发展滞后,农民保险意识差,农业生产得不到应有的保险保障。主观因素为:贫困户信用意识薄弱,农村缺乏良好的征信体系,部分农民对自身信用不够重视;有的人把扶贫贷款误解为扶贫资金,缺乏自我发展的主动性以及按时还款的能动性。
2.3 部分地区金融支持不足 2016年底,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山西省进行脱贫攻坚巡查情况时,指出山西省存在“金融扶贫严重缺失”。经过近2年时间的追赶,全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在一些深度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占全省的比重不高。部分金融机构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认识不到位,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强,把扶贫小额贷款等同于一般性商业贷款,怕担风险,积极性、创新性不足,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得力,项目推进缓慢。有的金融机构扶贫基层金融服务人员不足,贷款发放重数量轻质量,片面追求贷款规模和对贫困户的覆盖面[1],没有真正建立长效服务农村的金融供给机制。有的县区财力有限,贷款风险补偿不能及时到位,相关部门间衔接、对接不畅,对不良贷款补偿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动摇了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的决心。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降低信用风险 首先,加强扶贫小额农村信贷的政策宣传工作,让贫困户了解小额信贷的目的意义、用途范围和有偿使用属性,树立“户贷户还”的金融意识,不能把贷款混同于补贴;进行诚信教育和乡规民约以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树立诚信户典型。其次,信贷员要深入农村,入户掌握农户信用资料,同时要求村集体出具用户的信用证明,把好信贷第一关,建立“诚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对于能够按照约定进行产业发展的、按时还息的贷款户适当给予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的优惠;对一些恶意拖欠本金利息的贷款户,要在征信系统内降低其信用等级,甚至列入黑名单;对一些改变贷款用途或闲置资金的贫困户,要进行批评教育,由村委干部、扶贫工作队员分析原因,针对性地进行必要的帮扶指导,督促按计划完成生产项目。
3.2 多方协力,完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 普通的商业贷款,由商业金融机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扶贫小额信贷项目与一般商业贷款不同,其具备政策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又由于农业生产的天然弱质性,使得其从一诞生就面临着比较大的经营风险,需要政府、承贷银行、保险公司、农户共同承担风险,保障项目良性发展。作为政府来说,要真正把贷款风险补償金落到实处,根据银行投放贷款进度,及时足额匹配风险补偿基金,打消金融机构“惜贷”顾虑。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一方面要做好扶贫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另一方面,要切实研究适合本省的农业保险品种,这是服务农业生产的长效保障机制[2]。对于农户来说,要树立风险意识。借鉴马鞍山小额信贷扶贫经验,政府要积极引导建档立卡贷款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特色农业保险,政府对保险费进行适当补贴。承贷银行要加强信用审核管理,更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贷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多方面的风险防控,使承贷银行愿意放贷,真正解决好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的难题。
3.3 牵线搭桥,促进贷款户互助合作 扶贫小额信贷多为“户贷户用户还”模式,贫困户处于分散的小生产经营,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应积极引导和帮助贫困户与贫困户、与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一般农户等结队抱团合伙发展,通过接受订单生产、代种代养等方式获得相对专业的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通过联合实现批量购买,也可以减少生产成本。通过这种相对松散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生产趋向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4 创新信贷产品,满足农村实际需求 农村市场资金需求巨大,而且多元化。涉农金融机构要妥善平衡好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关系,深入农村市场,调查农村资金需求,创新开发更多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的信贷产品。比如,由于农民收入单一,农业生产的周期性(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农民还贷期相对来说中长期更为适合,因此在金融产品设计上,还款期限应适当放宽[3]。再比如,农民婚丧嫁娶、修房建屋、教育这些专项支出是基本的,也是必须的,但是目前相关金融机构并没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总的来说,涉农金融机构应该从国家长远的支农、惠农战略角度规划农村小额信贷项目,制定多样化的惠农产品,真正发挥乡村振兴中的金融支持作用。
参考文献
[1]代雪梅.如何帮助农民朋友用好小额农贷[J].中国农村金融,2014(3).
[2]赵敏.安徽省小额信贷扶贫发展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4).
[3]方锦.农村小额信贷问题研究[J].农村金融,2017(12).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