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重要路径
2018-12-24胡均民
摘 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一直是近期讨论和研究的热点问题。普遍认为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仅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主要路径,更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重要目标,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重要路径既有必要性,又有现实意义。本文在探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区域协调发展的关系,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区域协调发展作用的基础上,着重探究如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可行策略。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域协调;协调发展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区域协调发展的关系
基本公共服务包含内容十分广泛,从就业服务到社会公共治理都是其具体内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其具体内容来讲就是基本民生服务、公共事业服务、公益基础性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等方面的均等化。而区域协调发展是指缩小城乡差距,减少由于经济社会各种因素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区域差异。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在于通过政策倾斜和公共设施建设来改善落后地区的经济社会现状,缩小各个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差距(比如缩收入差距)。保障各个区域的居民都有享受改革结果的权利,促进宏观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区域协调发展的关系。一是两者存在目标的一致性,都是发挥政府的作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朝向一个稳定、协调、持续的方向发展。二是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使不同区域的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够享受到保障其基本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强调“底线保障”和“兜底作用”,促进各个地区的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够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当各个地区的每个社会成员都获得同样的发展机会时,区域间的发展就会朝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统筹协调的目标迈进。
正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我们不断要建立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机制、在党的领导下创新发展理念,立足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和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围绕努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水平,最终达到区域协调发展。更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坚决破除地区之间的利益藩篱和政策壁垒,加快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发展新机制。
综上所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仅是从科学发展、共享发展的角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之一,更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重要路径。由此可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其发展的条件。只有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目标,才能保证不同地区的居民享受到大体相等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服务等公共服务。最终达到新机制下区域发展共享共赢的目的。
二、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扩展人的发展能力和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旨在为各个地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满足其基本生存与发展需求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只有丰富的物质资源和充足的精神资源普及到每一个地区、社区、家庭;那么每一个社会成员才能够感受到社会的进步,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提高对党的领导的信任和国家的认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劳动就业、都取得了相当突出的进步和成就。但是从发展的眼光来看,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正在不断变化,传统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有待我们及时调整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及水平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当前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这是因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扩展人的发展能力,即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能有效促进人的综合素质提高,人的综合素质提高后将为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本,反作用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可立足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不断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二)有利于反贫困、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与发展的权利,推动区域间的发展公平
国内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当下的贫困主要结构性贫困,而结构性贫困主要是由于贫困人口缺乏最基本的发展机会导致的。因此,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过程中倾向于贫困人口、困难群体,有利于缓解其困难群体的贫困程度,推动其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发展。我国反贫困实践证明了通过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大幅减少贫困人口和降低贫困发生率,为世界反贫困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际上会加大困难群体和落后地区的资助力度,无论是基本教育还是公共医疗资源都应该适当向弱势群体和落后地区倾斜,这样才能够迅速改善落后地区的民生状况。其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手段上是具有差异性的,按照不同地区和居民的需求,实行差异性的社会保障有利于实现教育、就业等机会的平等。再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重视机会均等、过程公开透明和结果大体相当三个方面。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公共支出促进社会公平。从财政角度,重视对于社会收入的再分配来关注社会成员的发展,通过再分配的主要形式——税收来调节个体群体的收入差距,促进各个区域的公民现有基本的受教育机会、医疗保障、社会服务。其中我们也不可忽视转移支付制度的透明化和标准化,注重对于再分配调节的监督体制。比如我们拿基本民生性服务中的就业服务来说,只有为落后地区和困难群体提供适合他们需求的服务,给予充足的就业指导和帮助,在就业贷款、资金帮扶上有所倾斜;那么弱势群体也能够发挥出自己的社会价值,为他所在的地区创造相应的经济贡献,也就有利于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从长远意义上推动区域的协调发展,保证每一个公民享有到社会改革发展的福利,最终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有利于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问题的解决,为区域协调发展营造和谐共享的社会环境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主要任务之一。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当前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平衡的问题仍然较严重。就教育而言,东西部受教育程度、学历程度的差距相当明显;又如文化服务方面,就拥有图书馆的数量一项西部地区远不及东部沿海地区;再如卫生健康方面,西部地区的三甲医院、医院床位数量等医疗设施均大大少于东部地区。所以,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要关注这些具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各区域的施策,也要看其在实施的过程中对在改善社会现状、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的实效。通过给予贫困人口、困难群体最基本生存与发展的帮助和支持,来缓解由于社会转型带来的不满和失落,缓解由于各区域禀赋不同和经济发展差异带来的社会矛盾,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营造和谐融洽的现代社会环境。
三、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转变公共服务提供形式,提高供给的效能和效率
从以往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角度来看,不可忽视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作用。政府作为一个主要的引导者、管理者、资源提供者应该承担起推动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职责。另一方面,要重视其他社会组织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作用。近年来,像在增加优质教育,推动科技文化均衡发展等方面,许多社会组织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大量经验表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或由社会组织直接供给公共服务,可以让公共服务更加地专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也会相应提高。要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这将会是更为主动和积极的方式。总之,以政府作为供给主体,社会组织广泛参与供给基本公共服务,使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专业化、高质化、高效化,对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来说,这是不可或缺的模式。
(二)深化财政供给改革,确保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均衡
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標,深化财政供给改革是关键步骤。一是加大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和设施建设的投入资金。二是要进一步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使其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像匹配。三是要进一步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使其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像匹配;调整财政支出的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适当向贫困人口、困难群体和落后地区政策倾斜,提供更多的政策福利和经济支撑,保障不同区域和群体间居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机会,最终达到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的目标。四是进一步简化政府管理层级,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治理结构。各个政府部门都应该将便民利民作为工作要求,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中,要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中心,让各个区域的居民都享受到平等发展的权利,最终达到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展的目的。
(三)加快公共服务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区域协调发展的机制
依据各个区域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各类公共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标准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条件。因此,加快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制度化和管理清单化,是各级政府做好这项工作的首要任务。
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首先要对其内容作出明确的界定。标准化要明确应该涵盖的内容,其中包容应该包括就业服务、养老保障、社会救助这样的基本民生性服务;基础教育、公共科技文化这样的公共事业性服务;社会治安、国防安全这样的公共安全服务;公共设施、生态维护这样的公益基础性服务。
目前基本民生性服务和公共事业性服务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相对较完善,公共安全服务和公益基础性服务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滞后,所以各地要加强公共安全服务和公益基础性服务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只有在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作出明确界定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清单。其次,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底线保障供给规模和质量标准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和居民需求,各地在遵从国家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水平可适当调整标准和增加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但国家应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把各地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控制在合理均衡的范围内。再次,为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率性和公正性,需要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和公众监察制度。基于此,加快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很有必要。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内容主要应该包括这样两方面:一是政府自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的建设。就目前来看,政府自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各地均基本建立,关键是要让其发挥作用,对于政府供给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绩效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提高公众的满意度。二是建立健全公众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和监察制度,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反馈给各级政府,以便各级政府及时整改。同时发挥好公众监察制度的作用,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全过程加强监督。如健全群众举报制度、网上反馈制度,让公众作为最有效的监督方监督的具体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情况,并与政府一起协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服务的质量,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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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胡均民(1966-)男,土家族,经济学博士、研究员,研究方向:应用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