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委如何主动发现线索
2018-12-24蒋霞
摘 要 发现案件线索是决定每一件案件得到高效办理的开始。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时,如何进行初查,是否立案,都与案件线索密切相关,也来源于案件线索。选准案件线索突破口,是整个案件查办的关键。那么基层纪委如何主动发现线索呢?本文则对此给出几点看法。
关键词 基层纪委 主动 线索
作者简介:蒋霞,贵阳火车站党办。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065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铁路改革的不断深入,铁路案件呈现出隐蔽性强、金额大、范围广等特点。而基层纪委的职责即是将纪律和规矩置于首位,严格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纪律来实现管人,管党的目的 。不过现实生活中,部分纪检监察组织在案件办理时不懂得采取多样化手段进行线索的挖掘与分析,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存在坐等群众主动进行线索举报等现象,不能及时发现与获得线索,办案效率差,而这正是本文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几点思考
(一)去伪存真深挖细究,锁定线索可疑点
1.信访举报顺藤摸瓜。充分发挥举报案件这条主渠道线索的作用,主动出击拓展案源,从信访件中的单个线索捕捉连带线索,注重顺藤摸瓜,彻查案中案,努力以小案带大案,以个案带串案。每逢接到举报信件,信访办要仔细的阅看,认真的分析,对每一个举报电话都要认真接听,详细记录,对每一位来访者都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做好笔录,形成信访办与纪委的信息及时互通 。
2.实地走访由浅入深。一方面,主动出击走访了解情况。改变以往做家听、看、等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来源,要深入到科室、车间、班组进行走访,特别是职工反映强烈、问题较多、容易发生问题的部门,从走访中发现案件线索。另一方面,不正常交往发现问题。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件看,党员干部如果与私营企业老板交往过密、打得火热,往往可能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为。
(二)转变思路寻找规律,瞄准信息异常点
1.异常信息发现问题。干部职工的一些不寻常信息,往往是发现案件线索或突破案件的关键点。如2010年,某县纪委发现县就业服务局原局长刘某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竟连续购买两台新车。针对这一异常财产情况,办案人员先把刘某平时交往人群纳入视线,从其中一些老板身上发现问题,再到发现刘某的问题线索,成功突破其收受贿赂10万余元,违规截留、挪用培训经费69万余元,借用公款或授意他人借用公款12万余元长期不还等问题。
2.异常情况排查问题。捕捉异常情况,并及时进行排查,有助于发现案件线索。如,某县纪委在办案中发现县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原队长何某对办理集体安置土地制作分户宗地图时,设置“关卡”收受“辛苦费”。一项正常的业务办理,何以生出阻挠之音?办案人员转变思路,深入挖掘,发现“辛苦费”下的受贿案。
(三)厘清关系找准角度,直击特殊点
1.厘清“小人物”与“大人物”的裙带关系。最近几年来,“小人物”的腐败现象,在全国各地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趋势。据有关机关分析,“小人物”的腐败,出现了“五个”不断上升,即:涉案行业不断上升,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大案不断上升,窝案不断上升,案犯外逃不断上升 。如有网站报道,办案人员发现浙江理工大学设计研究所原所长沈某仅为一个科级干部,却可以左右该校党委书记。沈某因挪用资金等问题被调查时,该校党委书记为了应付调查,竟然为沈某做了假证明,说沈某是设计研究所所长,是该研究所的承包人,办案人员觉得可疑,于是抓住沈某这个“小人物”与校党委书记这个“大人物”之间的特殊关系,一举将“大人物”的腐败案件与“小人物”得违纪案件查办。
2.揭露小人物“科长经济”的权力运作。如,有媒体报道,一家企业本打算落户某地,当公司老总到该地工业园区考察时,具体经办的一名科长竟公然提出“给点钱,办手续只要三个月;不给钱,要一年以上”,结果是小科长吓跑了大投资者。“批不批在局长,办不办在科长”、“上面很好,下面好狠”,这是对一些政府部门个别科、股级“小人物”的真实写照。具体办案人员发现“小人物”也有滋生腐败的可能,于是在办案中锁定“大人物”审批权腐败的同时,非常注重“小人物”经办权滋生的腐败,将“大人物”与“小人物”一网打尽。可见,这“科长经济”中的“科长”是一种指代,指在我们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人数众多、手握一定权力、直接面对群众的一个群体;而所谓的“科长经济”也就是一种“权力经济”,即在巴掌大的地盘上,玩转自己的那一丁点权力,“变现”为个人私利。
(四)排除干扰集中力量,突破案情关键点
当前,作案手段日趋复杂化、隐蔽化,一些腐败分子从直接贪污、受贿发展到投资入股、委托理财、利用职务便利买卖商品、以亲属名义收钱、期权交易等,隐藏于庆贺、过年过节等人情往来中。为有效发现线索并突破案件,要善于排除干扰,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五)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形成查办合力点
一是借助网络舆情发现问题。网络舆情或突发事件、重大事件成为发现案件线索和突破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途径。如,部分网帖举报时提到,湖南省江永县用6名县级领导干部为了帮助自己的子女在当地行政或事业单位就业,从而伪造其在外地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的虚假档案,以此来逃避统一招考。接到举报后,江永县纪委立即介入调查,发现这6名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子女确实存在履历造假行为。
又如,通过网络曝光的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安置门”事件,严肃查处了旧城改建指挥部原副部长吴某某等人违纪违法窝案,涉及党员干部11人,违纪金额达1194万余元。
二是协助审计部门查处问题。近几年来,审计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已建立并逐步完善,这一机制弥补了审计手段的局限,使很多案件得以深入查处,而部门间的联动合作在审计中更显重要。一方面,协助审计部门内查企业资金走向。一些违纪违规和贪腐案件大都发生在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之间,除了建设单位,大部分承建单位都是私企,对这些单位的延伸必须借助纪检、检察、公安、工商、稅务等部门的职能手段。如工程层层转包问题,除了国有企业可延伸审计外,私营企业几乎不可能支持配合审计,纪委与审计的配合协作,可以对这些企业取得建设资金的真实合法性进行调查,从企业经济往来账面中,获得企业全面的资金走向,从而锁定线索。另一方面,启动执法协作机制外围调查取证。并非所有机构都能积极配合审计调取需要的信息,特别是涉及个人资产、行业规则等较为敏感的信息,审计调查受阻的情况屡屡发生。当审计遇到干扰并处于被动的时候,及时启动执法协作机制,进行外围调查取证。
二、几种方式
(一)带案下访
带案下访属于问题分析、案件线索甄别的关键举措之一。具体做法包括:(1)梳理摸排。对于上级转办、交办与各级信访、组织与审计等部门掌握的信息资料等,纪检监察人员均给予统一梳理,登记造册,制定台账;(2)案情分析。将参与巡视的相应人员集合起来,进行案例各要点的总结分析,实现“疑难杂症”的诊断,明确后续着手办案方向;进行档案制定,确保一案一卷、一人一卷,对相关人员的诉求以及问题反映均引起重视,并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做好取证,对各项线索与资料均进行多方验证,力求能深入源头,寻找更多线索。
(二)个别谈话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部分腐败犯案的人员即便是心思在缜密,做得再周全,只要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则不免会露出蛛丝马迹。那么就要求纪检监察人员通过各种谈话方式来探口风,挖实情,找出隐情。首先,普遍谈。即分批次的或单独的和干部群众进行交谈,多渠道、广撒网进行深层次问题、苗头性问题与干部群众相当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线索的收集;其次,自主谈。对于所交谈对象因和交谈者不熟会产生防御戒备心理,可能在交谈时会有所保留,或不愿详谈,或怕讲出了实情遭受报复等情况,需充分做好交谈对象的思想工作,并依照工作接触、熟悉程度等自主进行交谈对象的选择;最后,约谈。通过和在押嫌疑人、举报人等对象进行交谈,进行更多线索的挖掘。
(三)重点撒网
唯有抓住重点,方可确保有的放矢,事半功倍。那么还需从如下四个重点着手,进行线索的挖掘。(1)突出重点监督对象;(2)突出反腐败重点领域与核心环节;(3)突出反映的违纪问题与线索;(4)工作生活里所遇的热难点问题;应用以下三种撒网模式:一是明察暗访。带着问题,深入一线,直接到群众反响较大的、矛盾较突出的地方作“微服私访”;二是问卷调查。进行调查问卷的合理设计,明确参与问卷填写的人员,提前3-5天进行问卷发放,保证问卷填写时间充足,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回,及时获得第一手真实资料;三是查阅资料。重点了解各工程项目有无公开招投标、费用开支合理性、“三重一大”事项有无认真执行等,挖掘探寻线索。
(四)横向联系
注意和当地监察、纪检等部门取得横向联系,力求能找到更利于案件解决的线索。其一,对其它部门所提供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履职建立、审计报告等资料给予全面分析,找出相互间存在的关联信息;其二,加强和检察、纪检机关的交流沟通,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展开深层次剖析,思索出重要线索,将注意力转移到在押人员身上,找出一些未暴露的线索,也是案件办理的重要突破口,在打“苍蝇”时,能顺藤摸瓜、找出最终“老虎”;其三,若案情需要,可到党员领导干部以前工作的单位进行线索取证,了解实际情况,甄别印证案件线索。
(五)强化宣传震慑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与举报的热情。第一,广泛动员。通过动员会的召开,使目的、内容与要求均更明确;第二,公告发布。借助微信微博、办公网等现代化信息传播工具,将举报电子邮箱、联系方式等进行公布,使群众能主动提供线索,参与到监督举报中;第三,舆论造势。对于党委、行政主要领导所发表的讲话及时经多渠道进行公开,增强影响力,提升震慑力,驱使部分违法人员主动到纪检监察组织进行“思想汇报”,讲明情况。
总之,基层纪委需紧跟反腐倡廉新形势步伐,接受新任务挑战,坚定信念,大胆创新,以多种举措进行线索的挖掘,使反腐倡廉工作的開展取得新成效,案件办理更高效,营造和谐稳定社会。
注释:
樊宇.基层纪委履职能力问题研究.内蒙古大学.2016.
侯文杰.浅析基层纪委如何做好查办案件的工作.法制与社会.2012(33).174-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