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研究
2018-12-21王春玲
摘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我党顺应时代发展的新选择,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应当建立党领导一切的工作机制,完善发展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法治保障作用。
关键词:共建共治;社会治理;公众参与;法治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为我们在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出的重要意义
(一)体现了我党对社会治理规律的新认识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党以高度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社会治理的本质、路径和方法进行了持续地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意味着我党对社会发展本质的认识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转向以人为中心,治理主体从政府单一主体转向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合作,治理内容从强调政府管控转向服务型政府建设,治理方式从传统的行政性行为转向多元主体协商共治。这些转变均体现了我党对社会治理规律的新认识和新发展。
(二)是我党顺应时代发展的新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黨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一些社会治理难题得到有效破解,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结构及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动,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之多亦前所未有。但是,在社会治理实践中,一些地方思维僵化滞后,仍然习惯于老套路老办法;一些地方盲目照搬西方模式,结果水土不服、事与愿违。面对这些现象和问题,亟须深刻把握社会治理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格局。而十九大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正是我党在新时代的新选择。
(三)是我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新体现
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民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需要比以往更迫切、更强烈,这就要求我党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破解社会治理能力不平衡、社会治理机制不协调等问题,努力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谋划、广泛参与、共同享有。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正是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彰显了我党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
二、共建共治共享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共建是基础
共建,即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社会建设。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治理要有效,就必须在治理中建立起凝聚共识、汇聚民力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实践也已经充分证明,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前提下,扩大公共服务市场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发挥作用创造更多机会,可以增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活力,有效弥补政府单一社会建设主体的局限性和服务供给的不充分。可见,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突出公众参与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是关键。
(二)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共治是关键
共治,即让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创新社会治理格局,其核心在于改变政府“单兵作战”模式,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为此,必须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事务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努力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三)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共享是目标
共享,即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治理成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就要求我们在社会治理中不断创新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利益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此,必须着力构建构建实现共享的体制机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治理成果,使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三、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对策探讨
(一)建立党领导一切的工作机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加强各级党委对社会治理的领导。为此,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责任,把加强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安全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加强对社会治理工作的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完善发展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以人民为中心,是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要义,也是解决社会治理中突出问题和难题的治本之策。应高度重视和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努力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要注重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引导,推动社会组织明确权责、规范自律、依法自治、发挥作用;要健全社会治理的多元参与合作机制,促使社会组织依法发挥优势,与政府协调互补;要建立完善群众权益维护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推进群众议事决策机制建设,确保社会治理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成果人民共享。
(三)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要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加强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促进和谐,通过社会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明确预期、稳定信心、激发活力。
作者简介:
王春玲,女,1972年出生—,临沂市委党校管理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