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化与异化的使用
2018-12-19贾智晨
摘 要:归化与异化的取舍一直是翻译中争论不休的议题,归化主要是要把源语本土化,以目标语或译文读者为归宿,采取目标语读者所习惯的表达方式来传达原文的内容。而异化是“译者尽可能不去打扰作者,让读者向作者靠拢”。本文选择了美国著名作家薇拉·凯瑟的代表作《我的安东妮亚》的两个译本为切入视角,分析比较曹明伦及周微林两位译者在归化与异化上的不同取舍,最后笔者认为在文学翻译的过程中过度使用归化可能导致文化的误读,应当找到二者的平衡。
关键词:归化;异化;我的安东妮亚
一、简介
归化与异化是翻译当中的两种非常重要的翻译策略,而归化与异化的侧重一直是译者争论的一个焦点话题,本文将以薇拉·凯瑟的《我的安东妮亚》的两个译本为切入点,分析曹明伦及周微林两位译者在归化与异化上的不同取舍以及最终对译本所产生的影响。
薇拉·凯瑟(Willa Sibert Cather)是美国著名作家,其著作包括《啊,拓荒者!》及《我的安东妮亚》等,描写了美国早期移民的拓荒生活,其文学价值与艺术成就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她的笔墨着重描写了美国拓荒时代的普通移民,他们平凡却富有激情,充满了对新生活的追求渴望与不懈奋斗。她的语言诗意、清新,自然流畅,《我的安东妮亚》是让读者从第一人称“我”的角度看到了一位波西米亚姑娘一家来到异国他乡,语言不通、寄人篱下、土地贫瘠荒芜,艰难却积极地成长的历程,让读者仿佛亲眼看到了一位少女成长为坚强而充满力量的女拓荒者,展现了她对于生活的热爱与追求。
本文所选择的译本为曹明伦与周微林的译作。曹明伦是中国著名翻译家,为中国翻译协会理事;著有《英汉翻译二十讲》等翻译专著,译有《爱伦坡集》、《威拉凯瑟集》等多种文学经典,周微林的译作有《悲惨世界》、《我的安东妮亚》等。
二、译本比較
(一)归化的使用
归化旨在将源语本土化,向目的语靠拢,归化的使用往往能使得译文更加流畅,语言生动形象,让读者更容易融入原文所营造的氛围,更深层地理解当时的情境与人物的性格
例1`Very glad,very glad!` she ejaculated.
周译:“高兴得很!高兴得很!”她突然喊道
曹译:“非常高兴!非常高兴!”她大声嚷道
可以看到,“高兴得很”这一表达更符合中文口头的表达习惯,在这里周译采用了归化的译法,让语言表达更加流畅自然,而“非常高兴”作为书面用于虽然并不存在问题,但是在文章的语境中,安东妮亚当时的英语并不好,这里只是非常口语化的表述,不适合使用“非常高兴”。同样的情况在其他的对话中也可以发现,例如“very nice! ”,周译为“好得很”,曹译为“真是太好了”,尽管意思一样,但周译更加符合中国读者的口头语言表达习惯,能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更能沉浸在原文设置的情景与氛围之中,也更能充分感受到人物的性格与习惯。以及例如“Got him in the head first crack,didnt you?”,周译为“头一下先叫它脑袋开花”,而曹译为“你头一铲子就砍中了他的脑袋”,这句话是奥托对主人公所说,周译中的“叫它脑袋开花”比曹译中的“头一铲子就砍中了他的脑袋”更加朗朗上口,在这里使用归化译法也更加符合译入国语言的表达习惯。
例2:but he had cheated them in a trade
周译:有一次同他们做生意敲了他们的竹杠。
曹译:但他在一笔交易中敲过他们的竹杠。
在这里,曹译和周译都将“cheated them in a trade”翻译为了“敲竹杠”,给原文增加了市井色彩,比翻译为欺骗更加生动形象,也能让中国读者更深刻地理解原作。“归化法通俗易懂,能让目标语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但是如果异化不能传达原文的内涵,我们就不应该拘泥于原文的句法结构,努力寻找汉语中相对应的表达来传达原文的涵义。”
中文常常采用四字词语或成语使行文流畅,朗朗上口,而在翻译中,两位译者常常将英文表达采用归化的方法译为中文的四字词语。
例1:probably his wild gesticulations and:his generally excited and rebellious manner gave rise to this supposition.
周译:大概是他那种粗野的手势以及经常激动和不信邪的态度使人家产生了这种怀疑。
曹译:那这种说法也许只是他粗犷的手势以及他那种桀骜不驯且容易激动的态度所引起的推测。
在这一句当中,曹译将“rebellious manner ”译为“桀骜不驯”,比“不信邪”更加符合原文的语境,这里四字词语的运用使译文的节奏更加有序,加深了中文读者的理解。
例2:here,I felt,what would be would be.
周译:我感到,在这里只好听天由命了
曹译:因为我总觉得在那样一个地方,该发生的事情总会发生
此处“听天由命”更加简洁,且准确地传达了原文的语义。
然而,并非任何地方都可以采用归化译法,过度地使用归化译法有可能会导致对于原文的误解,无法准确传递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
例1:like a heros death——heroes who:died young and gloriously
周译:像一位英雄的死——光荣地少年夭折的英雄
曹译:那时刻犹如英雄捐躯之时——年轻的英雄光荣献身之时
在这里,周译采用了归化的译法将“died young” 翻译为了中文对于早逝的常用词“夭折”,但是夭折一词本身并非为褒义词,而原文作者在此是想要表达少年英雄的捐躯,是要传递褒奖和赞美,因此,在这里采用归化译法并不合适,相反的,曹译当中的“年轻的英雄光荣献身”则更加符合原文。
例2:I was now a big fellow.
周译:我现在是个大好佬了
曹译:我现在已经是个大小伙子了
这里周译将“big fellow”翻译为“大好佬”,这种表达过于口语化,“好佬”是流行在苏北、鲁南的方言,有霸道和无赖两层意思,首先原文在此处是“我”打死了一条蛇,自称是“big fellow”,意为褒义,在此处用“好佬”并不符合语境,其次,这一表达较偏,甚至不了解方言的中国读者都无法理解该词的准确含义,因此归化译法的使用一定要符合作者的意图,也要让读者能够理解,过度的归化可能导致文化上的误读。
(二)异化的使用
异化是”译者尽可能不去打扰作者,让读者向作者靠拢”。因此异化往往能更好地保留原文语言和文化特色,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感受异域文化,不至于产生文化上的误解。
例1 he was a `perfect gentleman
曹译:十足的绅士
周译:不折不扣的君子
“gentleman”一词本身的含义为绅士,旧指地方上有势力的地主或退职官僚。中西交往之后,该词被作为英语gentleman的意译之一。现代是指行为优雅有礼的男士。而君子一词出自先秦典籍,现代与古意区别不大,是中国文化语境下的特有词汇,在这里周译采用了归化,而曹译采用了异化。对于对外国文化没有足够了解的中国读者来说,如果看到了君子一词,虽然可以理解原文索要表达的意义,但也有可能产生国外也有君子一说的误解。而曹译则更好地传达了原文所体现的英文文化特色。
然而,异化的使用也必须保证译文的流畅和意义的准确传递,不能随意使用。
例2:As for Jim,no disappointments have been severe enough to chill his naturally romantic and ardent disposition.
曹譯:至于吉姆,任何挫折和失望都不足以改变他那种富于幻想和热情的天性
周译:吉姆这边呢,挫折并没有使他的性格有所改编。小时候常常使人感到他非常有趣的那种罗曼蒂克气质
周译将“his naturally romantic”译为“罗曼蒂克气质”,这里是采用了异化的方法,而曹译将之译为“富于幻想和热情的天性”,毋庸置疑曹的译文更加生动,也便于读者理解,而罗曼蒂克气质则显得生硬而拗口。
三、结语
《我的安东妮亚》完满地展现了美国西部草原上荒凉而又充满生命力的大自然风貌,既艰苦贫困又朴实坚强充满热情的拓荒者的精神气质。两位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结合了归化与异化的方法,例如周译在对话语言上的归化处理,曹译在很多细节上巧妙地运用了异化的处理方法,前者使中国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小说所要表达的情景,而后者更好地传递了一种异域文化,只是在一些细节的处理上,周译过于归化而掩盖了原文的文化与思想内涵,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应当“在原著提供的有限范围适当地进行再创造,这种创造是有局限性的,只能在原著提供的有限空间进行,过分美化的译文和过分拘泥于原作的译文都从主观与客观两方面与原作拉开了较大的距离,并未做到尽可能最大程度地忠实于原作,都会给译文带来损害。”尽量忠于原文,翻译类似的文学作品时,译者不仅要考虑翻译方法和翻译技巧的取舍,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到文化的交流与传播,实现传递民族文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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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郭银玲.文学翻译中归化与异化的辩证统——《爱玛》两个中译本的对比研究[J].福建论坛,2009(4).
作者简介:贾智晨(1991- ),女,四川南充人,现任职于西昌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笔译专业,硕士,职称助教,研究方向:英语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