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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 共建绿色长江

2018-12-15本刊编辑部

中国水利 2018年22期
关键词:水土保持生态工作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研究部署新时期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

11月11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治水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省长尹力出席会议并讲话,贵州省省长谌贻琴到会致辞,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副部长陆桂华主持会议,委员会秘书长、长江委主任马建华作工作报告,委员会委员、贵州省副省长吴强宣读《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贵阳倡议书》。云南、贵州、四川、甘肃、湖北、重庆、陕西等七省(直辖市)在会上作交流。

切实增强新时期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把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的组成部分,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性资源,治水兴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尹力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处理好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大局,对治水兴水以及保护好中华民族母亲河长江,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略;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实施好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等工程;要正确把握五大关系,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习近平总书记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要求,对做好长江上游的水土保持工作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陆桂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心和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多个场合指出,要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增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担负起水土保持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的政治责任。

马建华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上游七省(直辖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注重预防监督,突出综合治理,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初步形成了水土保持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生态保护与民生福祉同步改善的良好局面,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基本形成。同时,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形势依然严峻,与中央的要求、与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是:水土保持制度体系尚不健全,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有待加强,综合防治任务繁重,以提质升级为主的坡耕地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十分迫切,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建立等。

抓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业,是长江上游七省(直辖市)共同肩负的历史责任。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并对水土保持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尹力强调,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工作,持之以恒抓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努力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深刻把握新时期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按照《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和《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要求,今后一段时期,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目标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将长江上游七省(直辖市)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成我国生态环境优良的绿色廊道。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下降,水土流失状况总体改善,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第二阶段为,到2035年,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水土流失治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水土流失状况根本好转,为建成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带提供有力支撑。

尹力指出,为实现上述艰巨而光荣的目标,七省(直辖市)要坚决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在总结经验中提升行之有效的做法,实现理念、思路和方法的转变。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长江上游地区生态脆弱,治理水土流失难度大、成本高,有的甚至无法逆转。水土保持管理要把重心放在预防上,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我们要切实转变观念,坚持发展经济决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理念,决不能再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坚决不欠新账,努力还好旧账。

二是坚持统筹谋划、系统防治。过去单一项目、点对点的治理方式,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水土保持涉及水域、道路、港口、河岸、产业和生物、湿地、环境等多方面,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强化山水田林湖草系统治理,全面把握,系统规划,逐步构建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放大效益。长江上游既是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也是老、少、边、贫集中的地区。要把水土保持和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民增收致富等工作结合起来,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在突出生态效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是坚持依法监督、严格管控。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现象。要坚持监督管理这条水土保持的生命线,认真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提升监管科技水平,强化执法督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着力落实当前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重点

尹力强调,要切实推动当前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工作落实,加大执法监管、重点工程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智慧水保”建设的力度。

第一,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综合采取业主自查、汛前巡查、重点督查等手段,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涉水弃渣等方面的监管,抓好长江干流岸线违法违规利用项目整改,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厉查处。积极配合流域机构对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专项检查。同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第二,加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方案,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储备,细化完善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将资金分解到项目区(县),尽早建成、尽早发挥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三,加大坡耕地综合治理力度。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重要抓手,在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内,突出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贫困人口集中的区域,特别是金沙江下游、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乌江与赤水河、岷江沱江等重点区域,加大投入力度。对农业、国土、水利、扶贫等相关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第四,加大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力度。中央出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建成一批生态清洁小流域。我们要将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地方有关规划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体系,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和资金安排。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完善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显著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加快建成一批典型示范工程。

第五,加大“智慧水保”建设力度。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资源,围绕水土保持重大科技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遥感数据、无人机等手段,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监测监控体系,搭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地掌握流域水土流失动态变化趋势,全面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有效管控。

马建华在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和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八个坚持”主要内涵,准确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期治水十六字方针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当前治水主要矛盾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为主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为主发生深刻转化的重要判断。

二是系统治理、两手发力,补齐水土保持短板。加快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将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作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的优先项目,协调相关部门聚焦坡耕地集中区域,统筹规划,实行高质量高标准治理和水土资源集约化利用。大力推进生态小流域建设,以金沙江下游、嘉陵江上游、西南石漠化区和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区域以及长江上游深度贫困区为重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水土流失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发展生态农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政策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和水土流失区广大群众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生态修复进程。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加强监测和信息化基础工作,提升监管工作科技支撑能力;按照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管全覆盖的要求建立生产建设项目基础数据库和天空地监测体系;持续对国家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全覆盖动态监测,精准掌握各级行政区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和水土保持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本行政区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加快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现有信息资源和水利部“智慧水利”平台搭建水土保持监管系统,实现水土保持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支撑水土保持监管,服务社会公众。

三是强化监督,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坚持问题导向,修订完善现行水土保持法规制度体系,建立水土保持依法履职逐级督查制度,确保依法履职到位;抓紧制订省级政府对市县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确定的省级防治目标任务。要调整工作重心,履行好水土保持部门牵头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发挥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相关部门水土保持工作职责和任务;认真履行水土保持行业监督职责,大力开展生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动态监测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履行好自身职责。要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制定监管制度,禁止开垦陡坡地,加强已开垦禁垦陡坡地监管,督促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和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产建设项目严格实行限批禁批,加快山丘区林草植被自然恢复。要对长江经济带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地、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覆盖的动态监管;近期配合水利部开展好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造成新的人为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形成监管高压严管态势。

贵州威宁县海拉乡水土保持工程肖冰摄

四是稳定水土保持队伍,提升人员能力,动员全社会建设美丽长江。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按照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标准提升水土保持队伍能力水平,增强水土保持干部“四个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成效。要加强依法履职的逐级督查指导,开展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等业务培训,提高监督管理人员贯彻执行政策法规水平。要不断深化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把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推向深入,进一步强化全社会水土保持法治意识,积极创建和巩固提升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生态文明工程及中小学生教育实践基地等载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浓厚氛围,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携手共建美丽长江。

推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陆桂华强调,进入新时代,面对新矛盾,水利部党组提出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思路,对此水土保持工作也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作为、新成效。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总的思路和要求是,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要紧紧围绕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要把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围绕“发现问题、认定问题、严格追责”三个要素,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统筹考虑体制、机制、人员、设施设备等问题,构建完善的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和问责体系,让违法者、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同时,要持续推进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权责清单管理,依法高效履行政府职能,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底,该服务的服务好。

二是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真正摸清不同区域贫困群众的水土流失治理需求,精准使用资金、精准安排项目、精准配置措施。要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政策机制创新,加强技术人才支持,充分激发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要积极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在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协同推进流域水系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农业推广、人居环境改善,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

三是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着力解决坡耕地水土流失突出问题。长江经济带特别是长江上中游是我国坡耕地分布面积最多、最为集中的区域,面广量大的坡耕地是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各省(直辖市)水利部门要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高度,把解决坡耕地问题作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尽快见到阶段性成效。要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水土保持法》和省级实施办法规定的禁垦坡度,划定并公告禁垦陡坡地范围。要加强禁垦陡坡地监管,依法依规、严格查处禁垦范围内违法开垦等行为。要创新政策机制,发挥各部门协同作用,统筹各方面资金,充分调动广大农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坡耕地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紧紧围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科学完备的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支撑体系。监测和信息化是水土保持强监管和补短板的重要支撑。要切实抓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面掌握到县级行政区的水土流失动态变化,为国家相关决策和考核提供支撑和依据。要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创新,大力推进智慧水保建设,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快高新技术与水土保持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管理效能和水平。

凝聚合力,为长江上游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尹力指出,要努力构建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齐抓共管大格局。

一是进一步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全面落实中央出台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层层压实责任。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细化考核评估工作,强化结果运用与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协作合作。健全完善七省(直辖市)水土保持联动协作机制,推进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实行信息共享、联合监测、联动监管,做到全盘部署、共保共治。充分发挥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政府有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又加强密切配合,强化相关生态治理项目规划的有效衔接和统筹安排,形成整体合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建立多元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建立完善以奖代补、村民自建等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受益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是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强化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代媒体载体,构建宣传教育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推进水土保持进党校,强化科普教育,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氛围,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格局。

陆桂华指出,长江上游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富集地,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同时也是我国生态环境最为脆弱、人地矛盾最为突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做好新时代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需要广泛凝聚各方面力量。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希望七省(直辖市)人民政府一如既往地关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加快建立对市县人民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组织各有关方面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二是要创新机制体制,形成联动共治格局。希望各部委继续支持水土保持工作,共同组织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各级水利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创新水土保持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水土保持以奖代补政策,充分发挥中央投入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三是要强化科技引领,提升综合防治水平。必须紧紧抓住创新这个核心,通过创新推动工作、提升水平,为水土保持管理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科技支撑。要重点围绕坡耕地综合整治、石漠化地区水土流失治理、长江流域高效植物开发利用等重大水土保持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力争取得一批有实实在在作用的科技成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技术推广,提升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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