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红色住宅”初探
2018-12-14黄一如HUANGYiru张佳玮ZHANGJiawei
■ 黄一如 HUANG Yiru 张佳玮 ZHANG Jiawei
维也纳福利住宅是欧洲公认的成熟而有效的住房供给机制。迄今为止,“60%的维也纳人居住在福利住房内,其中的220 000套是政府所有的社会住宅”[1]。而一战过后的20世纪20年代,社会主义民主党派掌权后大规模建设的一批归政府所有的工人住宅,构成了这些社会住宅的共同起源。这个时期的维也纳被称为“红色维也纳”(Roten Wien),笔者将这一特殊时期建设的特殊住宅统称为维也纳“红色住宅”, 其中,较为典型并为国内所知的当属马克思院宅(Der Karl Marx Hof)。本文以红色住宅为主线及研究对象,概览其自19世纪以来的前世今生,作为维也纳福利住宅研究的敲门砖。
1 19世纪中叶以来维也纳城市与工人住宅的发展
1.1 维也纳城市第一次扩张和最早的工人住宅“敞廊住宅”
红色住宅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随着工业和经济的发展,大批劳动移民拥入作为经济文化中心的首都维也纳,城市面临第一次的扩张需要。1858年,维也纳的护城河被填平,在原有河道上规划了环城路(Ringstrasse)及沿线新区。
19世纪60~70年代是维也纳的大工业时期,也是维也纳城市大发展的时期,沿环城路建设了许多工业新区,维也纳人口数翻了三翻,远超19世纪50年代时期的增长率。该时期涌入的工人,由于租金和房价的问题,大部分居住在距环城路新区还有一定距离的远郊。那些区域残留一些集合作坊,便成为了大部分工人临时的家。这些集合作坊通常有一个院子,三层楼高,围绕院子是大走廊,大走廊连接该层所有的套间,工人们集合居住,也因此得名“敞廊住宅”(Pawlatschenhaus)。
到19世纪70年代末,远郊在被动城市化过程中无序生长。工人居住的套间被不断细分,也少有配套设施,有些工厂主还效仿集合作坊建造了一些更高密度的工人住房。最后,这些远郊工人聚居区域变得黑暗混乱,生活状况极其恶劣。
1.2 社会主义民主党派的成立和维也纳城市大规划
19世纪的奥地利涌现了一批社会主义学家,他们是马克思主义学者的一个分枝,被称为“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1889年,代表工人团体的奥地利社会主义民主党成立,在1907年获得议会选举权后,23%党派人士参与选举,获得议会516个席位中的87席,逐渐展现其在奥地利的地位。
为了改善工人群体的居住现状,他们推动了维也纳城市大规划(Generalstadtplan)(图1)。首先,重新定义其城市范围,囊括内城(旧城)、近郊(环城路附近)及远郊(工人聚居区域),维也纳城市分区也上升到20个,每个分区按自身情况设定了城市及住房建设的规范,实行新的街道和街区划分方式;其次,为了缝合断裂的内外城市关系,规划并着手建设包括城郊铁路在内的维也纳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图2)。新规梳理和缓解了远郊工人居住区域的混乱局面,但对工人生活质量的改善还是收效甚微。
同时期以皇帝登基50周年为契机,他们还举办了关于工人住宅的设计竞赛,通过在该竞赛中获奖并实施的工人住宅被统称为“银禧住宅”(图3)。这些住宅都有依附新城市规划,以院为中心集合居住等特征。但由于没有政府的补贴,很多底层工人还是负担不起这类住宅的租金,不过“银禧住宅”还是被认为是维也纳红色住宅最初的设计原型。
1.3 奥地利第一共和国的成立及维也纳“草根住宅运动”
经历一战的洗礼,维也纳经济下滑,粮食短缺,难民涌入,使得本来就悬而未决的城市及居住问题日益激化,民不聊生。此时,在战前对城市环境改善有些许作为的社会主义民主党被视为最后的救命稻草,也赢得广泛的群众基础,被人民认为是唯一能带领维也纳走出战后阴影的党派。1919年的5月,维也纳推举产生了第一个社会主义领袖,奥地利第一共和国成立,而此时最紧迫的两大挑战就是:财政赤字和住宅危机。
对于刚上台的政府,虽然他们想推动住宅改革来解决住宅危机,但囿于社会的动荡和经济的不稳定,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在最初不可能实现,于是,他们转而从改造战时临时住房开始。
图1 维也纳城市大规划VII-4(1895)
图2 维也纳铁路规划图(1896)
图3 某“银禧住宅”总平面图
所谓战时临时住房,是在一战期间,由于食物、住房极度短缺,很多下层的工人和难民在远郊无归属的土地上自发建造的住房及农场。这种自发建造的住房和农场确实缓解了部分维也纳城市的压力,到1918年,10万人口居住在这些区域,650万m2的荒地被开垦成农田,为14 000个家庭提供了食物。随后,他们自己也慢慢形成了区域“合作组织”,来组织自己区域的粮食供给、住房建造,乃至经济运作。1919年后,政府首先合法化了这些区域及组织,对他们的自发建设进行补贴,并邀请建筑师指导住房及区域的改造及建设,这便是维也纳历史上的 “草根住宅运动”(图4)。该时期的很多政策及设计尝试都成为了后续红色住宅的发展基础。
2 “红色住宅”的建设及基本特征
2.1 “红色维也纳”和维也纳“红色住宅”
经过几年的战后调整,维也纳无论是经济还是政治上都趋于稳定,酝酿已久的平民“住宅改革”终于得以实施,大批平民住宅设计得以实现与建设。该时期建设的平民住宅有其鲜明的自身特色,即为笔者开文定义的“红色住宅”,1923~1934年,可称其为“红色住宅”大建设时期。
2.1.1 理论背景
对于这场波澜壮阔的住宅改革和建设,有两个人的影响至关重要,社会主义民主党人格斯塔夫·舒尔(Gestav Scheu),以及作为建筑师的奥托·瓦格纳 (Otto Wagner)。
格斯塔夫·舒尔在1919年4月发表了一篇关于维也纳住房发展的文章,名为“住宅改革” (Zur Wohnungsreform)。在这篇文章中,他驳斥了政府促进而非直接干预社会中住房的做法,认为这个做法强烈阻碍了城市其他区域与居住区域在交通联系、水暖输送等基础设施方面的联动发展,并指出维也纳的公共交通依然是严峻而迫切的城市问题。和战前的民主党人不同,他认为住房建设不仅是建造房屋,配套的城市建设也要跟上,提倡政府直接介入住房建设;对于住房类型,他推荐低密度家庭联排住房;对于选址,考虑地价的问题,他建议建设地选在远郊,同时也提出可以在内城内试行,因为内城内大部分土地归政府所有。
图4 “草根住宅运动”霍尔伯格(Heuberg)农区住宅,设计阿道夫·路斯
在“红色住宅”的建设中, 190个私人建筑事务所先后投入到红色住宅的设计中,而这些建筑师大多毕业于“瓦格纳建筑学院”。至于为什么维也纳战后政府对于“瓦格纳建筑学院”的建筑师如此偏爱,一直说法不一,而这些建筑师也几乎都不是社会主义者。但从结果来看,“瓦格纳建筑学院”的建筑教育原则深深影响了1923年后“红色住宅”的发展,其中包括“场地的适应”“功能复合化”“关键视角的处理”等等。瓦格纳认为,建筑师应思考对应“每个时代的人的生活”,而对于现代建筑师,面临的挑战便是现代大都市的生活。
2.1.2 开发模式
受到格斯塔夫·舒尔的影响,“红色住宅”的开发模式可以概括为:政府主导和直接介入,政府购地,出资建设和监管,产权也为政府所有。
“虽然维也纳并不是唯一战后住房改革的城市,但它的项目(红色住宅)可能是唯一将住房改革和土地税收政策改革完美结合的项目——马克思·埃尔梅尔斯(Max Ermers)”[2]。
“红色住宅”的购地和建设资金募集主要基于社会主义民主党上台后的两个政策改革。第一个是“联邦租金控制行动”,维也纳在一战后为了提升自己工业输出的竞争力,直接的一个办法就是降低成本,即工人的工资。但为了保证工人群体的生活,政府承诺,若降低薪水,就会在全国范围把工人租房的租金控制在超低水平,什么时候不需要以降薪带动发展了,租金控制也会取消。租金控制的直接结果就是私人住房市场的崩溃,因为无利可图,无人买地,无人造房,地价急剧下滑;第二个政策是新的税收政策“住房税”(Wohnbausteuer),不同于以往的住房税,即按土地所有人的租金收入比例计税,新的政策是按土地所有人拥有住房面积的比例入税,直接将政府的经济重压放在了富人阶层。
“红色住宅”建设资金的40%源自“住房税”。1923年“住房税”改革颁布,8个月后,“红色住宅”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也随之启动——每年建设5 000套新公寓,同时,利用租金控制政策所造成的土地市场低迷,政府在这一年购入了一大批建设用地。这是1923~1934年间红色住宅可以大规模顺利建造的土地资源基础,也是红色住宅呈现区块化发展的土地原因。
“红色住宅”的设计工作一开始是由政府的建筑协会(Architeckturabteilung)完成的,在1923年后,建筑协会的角色慢慢从方案设计转变为建筑咨询,参与制定各种规范和研究。所以,1928年以后,大部分的“红色住宅”设计工作改由私人建筑师通过竞赛获得,1934年间,190个私人建筑师参与了400栋红色住宅的设计并实施完成。
2.1.3 区位特征
受到格斯塔夫·舒尔“住宅改革”文章中一些中心思想的影响,“红色住宅”建设往往城市先行,即在住宅建设之前,周边已经是一定程度的城市化区域并配备了城市公共设施,特别是交通设施。再出于地价的考虑,“红色住宅”的最初选址往往临近环维也纳的近郊火车站,或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中心,不仅已经相对城市化,也达到了一定的居住密度(图5)。
2.1.4 建筑特征
从平面组织来说,“红色住宅”发展了“敞廊住宅”(Pawlatschenhaus)的原型,取消了冗长负面的长廊,转而采取周边式布局,围合出一个较大而完整的内院,街道通过拱券入内院,以保证建筑完形;内院从楼梯间入户,每层一般4户左右,集合居住;建筑通常6~7层,套间一半朝向内院,一半朝向街道。相比传统的围绕天井组织的维也纳市内中产阶级住房(图6),这种布局拥有宜人的较大内院,向内向外的套型优劣也就不再那么明显,同时,内院的组织,不仅有利于社区氛围的营造,也有利于街区内部的使用(图7)。
内院设置公共设施是维也纳构建“有无产阶级文化的住房”的一部分,也是“红色住宅”的一大设计特色。内院或底层按住宅的规模和区域,规划配置医务站、图书馆、公共厨房、剧院、绿地、游乐场、集会厅等(图8)。这种设计初衷也源于一种工人情怀,从古至今,工人家庭之间总是存在很强的依赖纽带,而这种纽带又是由看似落后的那条公共走廊和那些公共厨房所维系的。所以,在新的住房设计中,这种纽带和它所带来的生活状态希望能够得以延续,如果说走廊这个载体已经无法延用,那么就要创造出新的载体,而内院成为最好的选择。设计师和开发者希望通过设置内院设施,在内院创造社区活动,让工人阶级重新利用起内院这个载体进行交流,从而延续这种无产阶级文化和生活。
基本户型以小户型为主,以没有孩子或有一个孩子的工人小家庭为设计对象,同时也基于对工人阶层经济承受能力的考量。设计原则包括:一个套间必须有一个或两个房间、结合小起居室的起居厨房和厕所;所有套间都有电、煤气和自来水供应;所有套间必须直接采光和通风。基于这些原则,发展出“红色住宅”初期的两种基本户型:①38m2户型,包括一个入口小门厅、和小起居室结合的起居厨房、厕所和一个完整尺寸的房间,大概20 m2;②48m2户型,相比较前者,这个户型增加了一个小房间。1924~1927年间建造的“红色住宅”,75%运用的是前一种户型,而25%用的是后一类(图9)。
图5 维也纳住宅建设情况
图6 图解原中产住宅城市关系
图7 图解红色住宅城市关系
由于受到瓦格纳“场地的适应”的影响,“红色住宅”的建设量虽然巨大,却依旧属于十分温和的城市环境改造,建筑师不约而同地默认要尽量遵循19世纪90年代以来原有的城市规划。即使“红色住宅”有着很强的建筑设计规律及原型,在面对不同场地,建筑师都会依据场地对原型加以适应性改造,从而形成了丰富的“红色住宅”平面类型和布局类型,包括嵌入式、单街区式、多街区式等。
(1)单街区式,是最忠于“红色住宅”理想模型的街区(图10),没有过多的街区与街区或是街区内部的城市关系,“红色住宅”完全可以遵守自己的理念,共享的内院、内部设施、周边式布局及底层商业上部住宅,最典型的莫过于贝贝尔院宅(Bebelhof)(图11~13)、梅茨莱尔施塔尔院宅(Metzleinstalerhof)等。
图8 马克思大宅中央洗衣房
图9 红色住宅基本户型平面图(左,38m2户型,右,48m2户型)
(2)街区嵌入式,它的场地大多位于更城市化的近郊以内,一部分是城市的空余用地,一部分是原来集合住宅的重修或改造(图14、15)。通常的策略是补牙,自己在街区背后划出一个小院,供入户用,如迪特里希街道(Dietrichgasse)住宅。也有像修塔奥院宅(Schüttauhof)(图16),充分改造原有内院为己所用,即符合“红色住宅”的理念,又解决了城市死角问题。
(3)多街区式,该类“红色住宅”具城市性的,它需要在尊重原有城市环境的基础上,重塑城市道路等级及其与建筑的关系。这类住宅往往拥有多个内院,形成从开放、半开放到私密的内院入户序列(图17)。哈尔本院宅(Rabenhof)就是这类红色住宅的典型(图18~21)。
3 二战后的城市更新及“红色住宅”改造
二战后,社会住宅的概念被引入,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住宅被统称为社会住宅。“红色住宅”作为政府直接投资并拥有的住房,在政局转变之后,也被纳入到社会住宅体系中,并按情况进行了一些整改,一直延用到现在,市民可以在满足收入条件或其它居住困难条件的情况下下申请居住(表1)。
图10 图解几种单街区的布局形式图
图11 贝贝尔院宅总平面图
图12 贝贝尔院宅一层平面图
图13 贝贝尔院宅建成初期的内院
图14 图解迪特里希街道住宅
图15 图解修塔奥院宅
图16 修塔奥院宅一层平面图
图17 图解跨街区红色住宅基本处理策略
图18 哈尔本院宅原有基地
图19 哈尔本院宅设计总平面图
图20 哈尔本院宅中心曲线道路、二层联系及广场
图21 哈尔本院宅生活内院
表1 主要“红色住宅”案例的改造时间和项目表
从时间上看,政府对“红色住宅”的改造,除了在1986~1988年间集中全面加建电梯以外,总体上是循序渐进、分年代,并按照“红色住宅”的使用状态进行的。
就改造项目而言,为了更加符合现代人的生活和居住群体的老龄化,基本改造、无障碍和热工性能改造是必要项目;其次,为了在不影响城市环境的前提下提高旧有住宅的居住面积,维也纳在20世纪90年代推行了一系列屋顶改阁楼的计划,“红色住宅”改造也位列其中,部分住宅增加了了阁楼;同时,延续建筑城市性的话题,在改造方面,“红色住宅”很注重本身城市属性的公共空间功能置换改造,以及面向现代人生活需求的内院重构,并对居住者的公共生活加以组织管理,这一改造措施被统称为“红色住宅”的环境改造。这种改造不仅停留在物理层面,更在管理层面,也是较有借鉴价值的改造理念。
在运营人和资金方面,维也纳的居民管理属于社区管理,居民从属于各居住社区,而社区管理居住公共文化建设等事宜。例如,社区内学校、消防站等都是社区管理者组织自行建设,也包括社区内旧有住宅的翻新改造;建设资金来源于社区内居民缴纳税金中政府划给社区建设的部分,以及社区自己的运营收入和银行贷款。“红色住宅”由于产权归属政府,又属于历史文化类建筑,所以还略有不同,往往是维也纳市政府直接拨款改造,但运营管理还是由社区统筹。
4 结语
发展至今,经过一系列的改造,作为维也纳住宅保障的基石,“红色住宅”依然保持着自身的活力和人气,同时又作为一段特殊的城市记忆和象征,被维也纳人和维也纳城市所珍藏。
与我们所熟知的,以德国为代表的主流欧洲住宅发展历史相比,“红色住宅”和维也纳的社会住宅一样有其特殊性:一是对城市和历史的尊重。维也纳无论是城市还是社会住宅的发展,都是以继承为基础的稳步发展。因此,它的城市和建筑的基础深、底蕴足,具体到社会住宅,虽然维也纳的房价也高,但却很少因为“蜗居”而降低社会居住满意度。二是对生活和文化的尊重。从瓦格纳建筑学院开始,其建筑观念就注重“人”和“生活”,使得城市和包括“红色住宅”在内的建筑更具有人情味与生活趣味,发展到现在,对于环境改造和精神层面的关注,也是这方面的体现。这也是维也纳和“红色住宅”给予我们的、不限于住宅设计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