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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军干部工作的回顾与启示

2018-12-14

军事历史 2018年4期
关键词:红军部队干部

在十年艰苦卓绝的土地革命战争中,随着中国工农红军的创建和发展,我军初步建立了干部管理制度,从组织上保证了中国工农红军的发展壮大,革命根据地的扩大巩固,反“围剿”斗争和红军长征的胜利,为人民军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回顾本时期我军干部工作历史过程,对我们发扬干部工作优良传统、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具有重要意义。

一、土地革命时期我军干部工作的历史回顾

(一)初步形成了党管干部原则雏形。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拉开了中国共产党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大幕。起义部队设立党的前敌委员会,作为党领导起义部队的最高机构,在团以上单位建立党组织,并明确规定部队“党的作用高于一切”原则。8月7日,中共中央召开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新方针,提出了整顿队伍、纠正错误而“找着新的道路”的任务。会上,毛泽东根据大革命失败的教训,在发言中指出:“以后要非常注意军事。须知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卷,2页,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开始走上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随后,中国共产党开始恢复和整顿党的组织,并陆续领导和发动了秋收起义、广州起义、百色起义等一系列武装起义,起义部队大多建有党的组织,设立党代表。

1927年9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进行了三湾改编,前委将已不足千人的部队由原来的1个师缩编为1个团;建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代表制度,党支部建在连上,班、排有党小组,连以上设党代表,营、团设党委;成立各级士兵委员会,实行民主制度;部队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由党的前敌委员会统一领导,毛泽东任前委书记。这样,党在部队中的组织,从前敌委员会到支部,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从组织上确立了党对军队的领导。古田会议进一步发展了三湾改编时的建党原则,重申每连建设一个党支部,每班建设一个小组,这是红军中党组织的重要原则之一。军队中党支部建在连上的做法奠定了党管干部的基础,实际上是党管干部原则的雏形。1928年11月25日,毛泽东写给中共中央的报告指出:“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毛泽东选集》,第1卷,65~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建军初期,中共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对军队干部的管理没有明确的级别和范围划分,上级可以统管下几级干部。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党的干部数量比较少,机构也不健全,所有军队干部都由中共中央及各级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有利于党把军队牢牢地掌握在手中。正是由于坚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红军的面貌焕然一新,革命根据地建设得到迅速发展,革命的星星之火遂成燎原之势。

(二)通过多种途径补充红军干部。红军大规模反“围剿”后,部队发展很快,作战频繁激烈,对军政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迅速给部队补充干部,对夺取反“围剿”斗争胜利起了重要作用。红军主要通过三个渠道补充干部:

一是从工人、农民和士兵中选拔干部。1928年7月9日,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指出:“必须从农民、工人和游击武装起义队伍中(反对地主的农民、有军事经验的工人)创造出自己的军事指导人材”;“召集农民协会和职工会内革命分子,作为红军将来的干部,作为红军最可靠的柱石。”

二是抽调地方党政干部参加红军。1930年,鉴于红军急剧扩大,急需干部,中央军委致电各省军委并转各级党部,要求从速调查所属人员中,有无军事、军医、交通、修理枪械和政治工作人才;如有,可就近送到红军中去,也可送中央军委后再向各部队分配。1933年9月22日,红军总政治部《关于政治干部问题给各军区政治部的指示信》指出:“关于干部问题,必须得到当地党、团和政府、工会的大力的帮助,才能得到实际的完满的解决”;“革命战争的扩大,红军的干部的产生,要求地方上能供给一大批新的干部到红军中来工作,最近从地方上动员一千干部到红军,便是这一工作的开始。”

三是从旧军人和投诚、俘虏人员中选拔干部。1930年4月15日,《中央军委军事工作计划大纲》指出:“公开招用旧有下级军官,用群众路线输送到红军中去,各军更可登报征求。”对国民党起义投诚部队的军官,实行教育改造、量才使用原则,根据其在战争中的表现任命职位。如宁都起义部队改编为红军后,原有军官大多成为红军的各级干部,不少成为建军的骨干。到1934年底,红军指挥员中的俘虏成分已占14%。

(三)依托实战和创办军校培训干部。红军诞生后,中共中央通过多种渠道培训干部,相继创办了军政干部训练班、教导队、随营学校、红军学校和专业技术学校,为红军培养了大批军政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人民军队造就了一大批优秀人才。

一是开展短期集训,提高干部的作战指挥能力。每次战役战斗后,只要条件许可,红军参战部队一般都要利用作战间隙进行短期军政整训,组织干部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弥补不足,最大努力地提高军事技战术。1932年12月,红一方面军发布《关于军事政治训练问题的训令》,要求所属部队抓紧进行一周军政整训。强调要把练为战作为指导思想,规定干部主要是学会战斗组织指挥,如在遭遇战中如何占先机之利;在进攻战中如何选择主要、次要和钳制方向,确定进攻部署;战斗胜利后如何组织兵力、火力追击以及防敌反扑,巩固阵地和整理部队等。红军将组织侦察、警戒,保持顺畅的通信联络,特别是对迅速、秘密、集中兵力各个歼灭敌人战法的掌握、运用,列入了整训内容。

二是创办各类军事学校,提高干部的军政素质。1927年12月,为解决基层干部缺乏问题,毛泽东在江西宁冈县砻市龙江书院创办了红军第一个教导队,挑选了150多名班排骨干和作战积极分子,经过几个月培训后,分配到部队担任基层干部。1931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除各地区、各部队继续办好教导队、随营学校外,在江西瑞金创办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后改称工农红军学校,简称红校)。之后,又相继建立了工农红军大学(简称红大)、红军第一步兵学校(又称彭杨步兵学校)、第二步兵学校(又称公略步兵学校)、特科学校等。仅工农红军学校,自1931年秋到1933年秋,就培训了1万余人。

(四)逐步建立了干部工作政策制度。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干部的管理主要是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的管理,到20世纪30年代才初步形成比较明确的干部工作政策制度,适应了当时革命斗争的需要,并为我军干部工作的发展与完善奠定了基础。

一是建立干部考察制度。1930年3月,红4军颁发《关于官兵考绩问题的训令》,指出:“没有考绩调查,对于官佐则无从有计划而适宜地调用,对于士兵也无从提升;军官军佐之任免升调的适当与否,主要决定于考绩调查;应主要从‘管理法、训练法、游击工作、指挥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等。

二是建立干部任免制度。红军初建时期,部队在各地进行游击作战,各部队的领导机构和干部,主要由领导起义、建军的党组织或负责人直接研究确定。1930年后,各地红军统一编制,对干部任免作出规定。1935年7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在《关于一、四方面军番号及干部任免的决定》中,任命了前敌总指挥、政治委员和各军军长、政治委员、参谋长。

三是建立干部奖惩制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和红军多次颁布和修改《纪律条令》和《奖惩条例》。当时,红军把奖励分为个别口述奖励、队前口述奖励、通令笔记奖励、在各种集合中的口述奖励、颁发奖品、升级等6项,惩戒分为劝告、警告、严重警告、在队前悔过、罚站、罚任各种勤务、入悔过室、降职撤职、开除军籍、枪毙(1936年取消)等10项。

四是建立干部优抚制度。中华苏维埃政府于1931年和1932年分别制定了《红军抚恤条例》和《红军优待条例》,对红军指战员参与分田分地、代耕代种、免纳捐税、车船交通、通信、子女教育、休养治病以及牺牲、病故、残废、抚恤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后,临时中央政府和中革军委又相继颁发了《关于执行红军优待条例和各种办法的训令》《优待城市红军家属的办法》和《关于优待技术人员的指示》等。

五是建立军事、政治机关分别管理干部体制。红军建立后,为适应武装斗争需要,中共中央决定对从事军事工作的干部实行单独管理。1929年12月28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指出:“红军里面用人行政,军事政治两个系统,各有独立的路线。”之后,红军各部队都实行了这一办法,在司令部设立了干部管理机构。红军干部由各级军事、政治机关分别管理,即军事、后勤工作干部由司令部管理,政治工作干部由政治机关管理。这个办法在战争年代一直沿续了下来,直至建国以后各类干部才统一由政治机关管理。

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军干部工作的经验启示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共中央把我军干部工作作为中国共产党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了一支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忠于党、忠于人民、英勇善战、能打胜仗的干部队伍,为土地革命战争提供了强大人力支撑,为即将开始的全国抗日战争作了组织上的准备,我军干部工作在探索实践中也留下了宝贵的经验。

(一)“政治工作实质上是党领导和掌握军队的工作”,必须把党管干部作为政治建军的核心关键,确保枪杆子始终听党指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路线、组织路线上出现了3次“左”倾错误,党的干部工作曾发生较大失误,给党和红军造成了严重危害。尤其是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者错误统治中共中央长达4年时间,直接导致中央根据地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几乎断送了中国革命,一大批干部受到打击和摧残。 193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纠正了“左”倾教条主义者在中共中央的统治,随后开展了反对张国焘的分裂主义斗争,实行了正确的干部政策,增强了红军干部队伍的团结,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有力保证了长征朝着正确方向前进,最终取得了伟大胜利。1938年11月6日,毛泽东在总结这段历史时深刻指出:“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该懂得这个真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毛泽东选集》,第2卷,5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枪杆子听党指挥是人民军队与生俱来的基因血脉,是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

习近平指出,政治工作实质上是党领导和掌握军队的工作。要坚持从政治上考察和使用干部,使枪杆子始终掌握在忠于党的可靠的人手中。要坚持党管干部集体决策,把坚决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的好干部用起来,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成就强军事业,要在得人”,必须把选准配强干部作为强军兴军的基本保证,确保“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翻开恢宏的历史画卷,可以发现正是由于我党我军在革命战争中培养聚集一大批人才,才赢得战争的胜利,夺取了政权。在土地革命战争中,中共中央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总结,通过多种途径为红军部队补充干部,使部队战斗力大为提高。红军从工人、农民和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使这些成员成为红军干部的主体,使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军事素质得到了基本保证,不少人成长为我军的高级将领。我党动员调集一些地方干部参军入伍,弥补了红军初创阶段的干部不足,使红军干部熟悉地方情况,密切与地方政府的联系,这一优良传统一直保持到建国以后。在旧军人和俘虏分子中遴选干部,是红军创建时期选拔干部的一大特色,它对扩大红军干部队伍、瓦解敌军和发展人民军队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指出,成就强军事业,要在得人。当前,强军兴军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要把“对党忠诚、善谋打仗、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任用好。要让作风正、能力强、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得到重用,保证我军在关键时刻能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三) “我军根本职能是打仗,战斗力标准是军队建设唯一的根本标准”,必须把练兵备战作为提高战斗力的根本经验,确保各级指挥员能打仗打胜仗。在创建革命根据地的武装斗争中,以战场为课堂,从战争中学习战争,是红军培养锻练干部军政素质的主要办法。为适应大规模反“围剿”作战的要求,各根据地加强对红军的训练和干部的培养,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军事训练的原则和制度。在指导思想上,从实际出发,反对形式主义,按实战要求规定训练内容,加强应用训练。参战部队把练为战作为指导思想,规定干部主要是学会战斗组织指挥,组织干部研究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弥补不足,提高军事技术与战术,达到“打一仗进一步”的目的。正是由于在战争中锻炼培养了一大批英勇善战的指挥员,红军才能运用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冲破数十万国民党军的围追堵截,长驱二万五千里。

习近平指出,我军根本职能是打仗,战斗力标准是军队建设唯一的根本标准。各级干部要扭住能打仗、打胜仗这个关键,强化使命担当,带头立起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带头对“和平积习”“二八现象”等“和平病”来一个大起底、大扫除,保证全部心思向打仗聚焦,各项工作向打仗用劲。要紧跟战争形态和作战方式演变,始终让眼睛盯住战场,提高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锻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精兵劲旅。

(四)“军事人力资源制度,是军队政策制度改革的重头戏”,必须把干部政策制度改革作为军队改革成败的重要环节,确保凝聚军心鼓舞士气。我军干部工作制度,是随着人民军队的诞生和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依据马克思主义建军学说,逐步建立了保证中国共产党对红军绝对领导的干部工作基本原则和制度,创造性地解决了建设新型人民军队人才建设、制度保障等重大问题,并对人民军队干部政策制度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我军的干部工作制度,基本满足了当时革命斗争和部队发展的需要,鼓舞了红军官兵的革命斗志,维护了红军的纪律,激发了红军官兵的战斗热情。正是有了这些政策制度,红军才能始终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

习近平指出,军事人力资源制度,是军队政策制度改革的重头戏,关系广大官兵切身利益。军事人力资源制度,涉及领域多、专业性强,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要紧紧抓住强军目标这个“牛鼻子”,建立增强军人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的政策制度体系,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以更好凝聚军心、稳定部队、鼓舞士气,使军事人力资源充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为把我军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坚强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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