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前景和推进策略
2018-12-13张玉阁
张玉阁
日前,在会见香港澳门各界庆祝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访问团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点希望,其中之一就是希望港澳“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建设,是港澳“探索发展新路向、开拓发新空间、增添发展新动力”的重要平台,是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必由之路。随着一系列重大项目、重大举措的相继落地,大湾区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9月23日,来自东莞的自由行游客和列车员一起庆祝广深港高铁通车
大湾区将“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与纽约、旧金山、东京三大世界级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已经是世界级湾区,但还不是世界一流湾区。据测算,到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GDP将接近2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第十大经济体。然而,若想实现人均GDP超过5万美元的目标(当前三大湾区中,东京湾区人均GDP最低,约为5.26万美元),还需很长时间。因此,大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提高发展质量,“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国家大科学装置布局、香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举措的集合,其目标为构建国际化、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涵盖四条主导路径。一是构建新机制,推动科技创新要素资源便捷流动,建立开放型科技创新体系。二是培育新主体,培育国家级科研工程中心和高等院校,培育高研发投入的民营企业和科创型企业,培育机制灵活、创新活跃的社会机构和团体。三是拓展新空间,构筑科技创新走廊和科技产业带,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成立城市创新科技联盟。四是打造新动能,打造无缝对接的大湾区信息基础设施,打造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
构建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是大湾区核心竞争力、综合竞争力的实体支撑。包括构建以金融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构建以高科技为引领的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打造制造与研发、软件与硬件有机整合的共享、高端产业价值链,发展新经济新业态等。大湾区将建设“科技+金融”核心圈,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世界級现代服务业基地,发展海洋经济,打造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圈。
构筑“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区。大湾区将“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高水平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新平台,构筑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对接融汇的重要支撑区”。将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枢纽,推动金融领域开放率先突破等,充分发挥港澳自由港和单独关税区的特殊优势,利用港澳优质资源,为中国资本和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综合服务,推动“一带一路”项目落地。
共建优质生活圈。大湾区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加优质公共服务和生产生活产品供给,打造国际化教育高地,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人文交流、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推进区域旅游发展,支持澳门打造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共建健康湾区,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建设绿色低碳湾区”。将率先探索态文明体系和绿色发展路径,率先构建绿色发展体系,着力打造绿色生态湾区;将发展高端旅游业,建设世界级旅游区;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城市;将建设国际社区和人才高地,打造国际人才、海归人员创业就业的首选之地。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大湾区建设的基本前提。其中,世界级空港群涉及空中航线的开拓,世界级海港群涉及远洋航线的整合;构建高通达性综合交通运输网,以轨道交通为核心打造通勤都会区将成为大湾区交通建设的重点,高铁、城轨、地铁的有机衔接成为重中之重;面向“泛珠三角”区域的公路大通道建设,城市间交通衔接,口岸通关便利化等将提上日程。此外,稳定安全的能源和水供应体系不可或缺,区域能源和供水合作将进一步深化。
加快重大合作平台建设。重大合作平台是大湾区建设实现政策创新和突破的重要空间。未来,大湾区将重点加快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自贸片区、珠海横琴自贸片区、落马洲河套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东莞滨海湾新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中山翠亨新区(中山粤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惠州百里滨海现代产业带、佛山禅南顺(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
大湾区建设的推进策略
大湾区的最大特点是“一国两制”,这要求大湾区建设必须努力破解现实难题。具体而言,大湾区需要解决要素便捷流动问题,粤港澳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标准差异及衔接问题,粤港澳公共服务和税制等方面的制度差异和衔接问题,粤港澳思维理念和文化差异问题,以及建立中央、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等不同层次和领域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问题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好大湾区,关键在创新。”大湾区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稳妥、审慎的推进策略。
一是先易后难。优先推进轨道交通、跨江跨海大桥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通勤都会区;优先推动经济贸易领域合作,逐步向社会、文化等领域拓展;先解决人员和货物的通关问题,再逐步实现资金和信息的互联互通;在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率先开放制造业、法律与会计等服务业的准入限制,再推动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的放开等。
二是先局部后整体。大湾区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制度创新,需要在特定区域(载体)进行局部探索和先行先试。大湾区建设要找到关键突破点,形成破局带动作用,再整体推进。目前,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广州南沙、珠海横琴三个片区以及深港落马洲河套地区、中山翠亨新区、江门大广海湾、东莞松山湖等区域,港澳与内地合作基础较好,应善加利用。
三是先单向后双向。鉴于“两制”差异和港澳承载力有限,港澳与内地在短期内不可能实现“完全对等”的开放。从国家与区域发展大局和港澳实际出发,考虑政策实施效率,应先推动大湾区珠三角城市向港澳单向开放,单向为港澳企业和居民到珠三角城市提供便利措施,并不要求港澳对大湾区内地企业和居民提供对等的安排。待大湾区建设达到一定程度时,再考虑港澳对内地的同等开放举措。
四是注重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解决问题。一方面,世界一流湾区无不是市场力量和政府作用共同发力的结果,市场力量是决定性的,因此应将市场视为解决区域合作中经济、社会、生态等问题的主导方式和基础手段,市场化方式应成为大湾区建设的方法论和工具库,充分体现在从思维到行动、从决策到执行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另一方面,大湾区的特殊性要求用法治化方式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法治化方式的核心要义是坚持“一国两制”、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具体表现为“三个有机结合”: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特别行政区法治有机结合起来。
〔作者系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经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