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民国时期的湖南省银行(连载2)
2018-12-12周红岩
周红岩
现代治理结构与保守的企业文化相结合
看到这个小标题是不是觉得有点穿越?竟然把“现代治理结构”与“企业文化”这两个时尚的词汇安在一家民国时期银行的身上?其实,这两个概念近些年来多少有些被神秘化甚至是神圣化了。能够成为一家与众不同的银行,就必然会有一些独到的做法。
先说说它的治理结构问题。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主要是规范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在二十世纪末到二十一世纪初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这个原本并不新鲜的概念却显得特“高大上”。而就在80多年前的1929年,湖南省银行就有了这种治理结构。银行设有监理委员会,后改为理事会及监察人会,再改为董事会和监事会。监理委员会主席及以后的理事长(后为董事长)照例由省财政厅厅长兼任,理(董)事由省政府从各厅厅长、国民党省党部委员、各国家银行长沙分行经理及著名士绅中聘任,只监事一人由地方审计机关指派。董事会和监事会虽定期开会,而实际上讨论提案时一般只“照案通过”。这就确保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管理模式实施,在客观上保证了地方权力更迭、掌权者人事变动,不会对银行运行管理产生太大影响。而银行货币发行等重大业务事项则要一一通过董事会甚至省府办公会审议的做法,又避免了经理层独断专行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当时任省主席的何键并没有把湖南省银行当成自家银行,这与以往各界军政大佬有所不同。6年后(1935年)何键与刘建绪等醴陵籍军官创办了醴陵农民银行,也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复兴银行(复兴实业银行),那才“算是”他们的自家银行,那家银行也是民国时期省内商业银行中的翘楚。
其次,再说一下湖南省银行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其实并不神秘,其定义可以表述为人们互相作用时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所信奉的主流价值观或企业通过物体布局传达的感觉或气氛等。并不是只有好的企业才有企业文化,一些不良企业专门以次充好、坑蒙拐骗、偷税漏税、欺行霸市,其实这背后也是受一种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文化理念驱使。银行是经营货币的机构,维护钞票信誉是银行长久不衰的关键。北洋时期出现的湖南银行、裕湘银行等省立银行在成立之初都曾立过规矩:要求发行钞票必须有相应数量的银元、金银作为保证,可惜当“督军”或“省主席”们为了打仗需要,无休止地要求从银行库中提走银元时,这规矩最终没能够坚持下来。因此说,规章制度只是停留在书面上还不能算是真正的企业文化,只有当这些规章制度都变成企业管理者和全体员工共同的自觉意识和自我约束准则时,才能算作是真正形成了企业文化。湖南省银行凭什么走出以往省立银行短命的怪圈?自然是有一套维护其钞票(兑换券)长期不贬值的企业文化。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湖南省银行发行的纸币与以往省立银行发行的纸币都是一种以金银或金属货币为基础的兑换券,既可作为支付工具,又可直接兑换金银或金属货币,这与后来民国“中央”、“中国”、“交通”三大银行发行的法币性质不同,法币为非兑换货币。
湖南省银行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说直白一点就是围绕钞票长期保值而设计的。在民国时期,发钞银行要钞票保值其实也简单,只要做到发钞量不过底线就可以了。什么是底线?就是发钞量与硬通货准备金的合理配置比例。举例来说,发行多少银元兑换券就要准备相应数量的库存银元以备兑付。用现在的话讲,就是要慎用“杠杆”,要保证“杠杆”不被随意放大。这当然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知道有多难。湖南省银行前后存在20年,几乎年年都是战火连天。“大炮一响黄金万两”,看着银行金库里摆着白花花的银元却不能提用,估计各任省主席、司令长官没有一个不是手心痒痒的。为此就需要建立一套制度体系来约束经理人、董事会乃至省主席。作为一种文化理念,相比当时其他银行发行钞票没有底线的做法,湖南省银行长期坚守“十足准备”不加杠杆的发行原则,显得相当“保守”。前后20年间,历经了八任行长、七任省政府主席,不管政局变幻、战火蔓延,都始终在坚守钞票不超发的原则。对此,首任行长赵恒先生功不可没。湖南省银行的基本规章制度建设、运行机制设计主要出自此公之手。
赵恒与北宋第三位皇帝同名,虽比起能写出“书中自有黄金屋”等佳句的赵皇帝来可能“略输文采”,但其经营管理的才能却绝非等闲之辈。在没有省立银行的日子里,湖南省财政年年吃紧,1928年湖南省金库出现亏空,金库主任被撤职查办。在民政厅厅长曾继悟的再三相邀下,赵恒接任金库主任。读者可能要疑惑民政厅为什么要管财政金库的事情?那时的民政厅长级别可不低,财政、公安等很多事务都由其管理。曾继梧是何键的心腹,甚至在何键率兵赴广西“讨伐”桂系期间,曾继梧还暂时代理省主席一职。赵恒任金库主任后恪尽职守,苦心经营,成绩斐然。三个月后,除补充金库亏空后,竟还盈余200多万元,妥妥的大师级理财高手!湖南省政府正是以此款为基础,命赵恒负责筹建湖南省银行。银行采取总行制,总行内设文书、营业、会计、出纳及金库5课,营业课直接对外营业。经营的业务主要有存款、储蓄、国内汇兑、放款及票据贴现,买卖金银与外币、信托及投资、代公司行号收解款项,并受湖南省政府特许发行兑换券,受中央及地方政府委托代理公库、经理公债与证券等。赵恒担任银行行长后仍兼省金库主任。
为保证纸币发行成功且币值长期稳定,湖南省银行成立后先行制定《湖南省银行兑换券章程》,用以规范、约束货币发行工作,强调发行货币必须保持十足准备,其中现金准备不得少于60%;发行准备金必须分别存贮,不得与营业资金混合。兑换券发行额度由行长、副行长提交监理委员会议决,再呈请省政府核定,并由省政府派员会同各公法团代表按月检查,公布检查结果。
发钞还要讲究策略。赵行长等人经过市场调研决定暂不发元券,而是针对流通市场小面额辅币券缺乏的情况先发行辅币。方案呈报何键批准,1930年上半年在湘鄂印刷公司印制银元辅币券,面额为壹角、贰角、伍角3种,票为横式,准备发行,暂时存库。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货币首发尚未开始,工农红军第三军团就突然攻入长沙。原来,这时蒋介石忙于打中原大战,而何键的主力部队“奉旨讨伐”桂系,与张发奎、李宗仁的桂军已厮杀得难解难分,正在平江作战的彭德怀看准有利时机,率红三军团于1930年7月27日一举攻占长沙。何键虽然提前从衡阳调集部队增援长沙守军,仍然不敌红军,其残部分别向沅江、湘阴、宁乡、湘潭溃逃,银行被迫停业。红三军团8月6日就撤出长沙,但银行部分房屋在战火中被毁,库存银元又先后被张发奎、何键挪作军费,故直至1931年4月才正式复业。这时,银行发现其印制的横式绿色二角券在战火中丢失,立即宣布作废,改印直式紫色二角券。
1931年3月,为发行辅币券,湖南省银行又制定了《湖南省银行辅币券章程》。可見,赵行长的行事风格就是先立规矩后办事,干什么事情都要有章可循。4月1日辅币券开始发行,发行总额为50万元。第一次发行10万元,准备金亦为10万元,全部为现金,包括银元、银两及生金银,分别存于省城10家钱庄,每家1万元。辅币券按10角合1元照1银元等值通用,准许缴纳省地方赋税公款、清偿债务及其他一切交易。银行在营业时间内无限制兑现,并委托10家钱庄代兑,辅币券得以在长沙城顺利流通。
随后湖南省银行又发行了五角、一元、五元、十元券。由于提存充足的现金准备并采取其他控制措施,该行发行的纸币在市场竟能按面额十足流通,这在当时全国各省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中是少见的。此后,湖南省银行“信誉日增,业务进展迅速”。(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