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R”管理模式的负面效应
2018-12-12一止
□ 文/一止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我们对“目标与关键成果法”(OKR)都不陌生,其在实践工作中的正能量不言而喻,但其“负面效应”也是需要企业管理者加以提防和注意的。
(一)
OKR(Objectives and Key Results)即目标与关键成果法,是由英特尔公司前CEO安迪·格鲁夫(Andy Grove)根据德鲁克的目标管理理论设计的目标管理工具。OKR在1999年创建后,陆续推广到谷歌、甲骨文、通用电气、领英、脸谱网等国际知名企业。近几年,OKR在知乎、今日头条、豌豆荚等中国企业也得到应用。OKR作为新型目标管理工具,受到越来越多的创新型企业的欢迎。
员工全程参与目标和关键成果的制定,这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员工在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还可以鼓舞员工设定更高的目标,让员工“站得更高,望得更远”。这里以谷歌为例就能说明这个问题—
谷歌将OKR周期分为季度和年度,层级分为公司、部门、团队和个人。在每个年度开始之前公司组织制定OKR,要求设定的OKR要有“野心”、可衡量、有聚焦、公开,并且每个层级的目标都相互对齐,所有目标指向公司的愿景及使命。
在金融危机期间,谷歌重新审视业务,寻求增加公司营收的方法,最终以谷歌博客作为突破口。负责谷歌博客的经理按照OKR上下对齐的原则制定了三个目标及与目标相对应的关键成果来应对。
一是加速博客收入的增长。这个目标对应了以下几个关键成果:向所有用户增加放置盈利广告位的栏位;增加广告主通道以提高RPM(软件包管理器)的安装率达80%;启动3个收入调查,研究是什么驱动了收入增长;完善博客广告网络的研发,确保Q1的工程师配量。二是博客流量获得60%的持续增长。这个目标对应了两个关键成果—增加功能点,以获取可衡量的博客增长;提高博客对404页面的处理,以404错误页面为欢迎页面的站点,使用户页面停留时长增加15%,提高30%的浏览量。三是提高博客声誉。这个目标对应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关键成果:在业界大事件中发声,以求重新建立博客的领先地位;协调博客10周年庆的公关工作;找到博客访问量排名前50的用户并前往拜访;完善数字版权的处理程序,消除音乐板块被取缔的风险;在推特上增加@blogger的功能,经常参与博客的话题。
在OKR的实施过程中,更为可贵的经验是,谷歌能始终做到各个层级都要对每个季度和年度的OKR进行评估打分。在谷歌OKR评估会议中,员工展示OKR的完成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估打分,这是内在驱动员工检验目标的完成。同时,员工还要接受团队、上级的评估打分,这是从外部监督检验员工的目标完成。这三方面的评估打分要求有充分的理由,以保证评估的公平性、可信度和高效性,最终的分数则依靠广大员工的集体智慧由大家商议决定。
(二)
企业在“目标与关键成果法”过程中,一定会借助“KPI”的力量来更好地实施这一管理,但要注意,KPI与OKR是有区别的,有好多企业在实践中错误的利用了KPI,结果使得OKR也有了走样。
KPI是由企业战略自上而下层层分解产生,员工是KPI的执行者而不是制定者。当企业战略经过层层分解到达员工时,已经支离破碎,员工很难从这些支离破碎的指标中领悟企业战略。KPI是企业战略自上而下分解产生;而OKR是员工目标自下而上匹配企业战略。
OKR是以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设定,员工首先根据自身的情况,如工作能力、擅长领域等设定OKR目标,然后与上级充分讨论,讨论的目的是确保员工所设定目标的合理性,即是否与企业的愿景、使命及战略相匹配。OKR目标的产生过程可以让员工清楚了解目标的来源和去向,也与个人情况更匹配。
KPI的战略目标是按部门和按层次分解得出的,在实施KPI的企业里,员工的薪酬制定、福利发放、职位晋升、奖金分配等都以KPI作为依据。如果目标稳定、具体指标与总目标之间关系明确,KPI可以像指挥棒一样指挥员工执行既定目标。如果员工偏离指标,KPI也能借助扣减绩效工资、批评警告等方式给予纠正。但是,在目标难以准确量化,或者具体指标与总目标之间关系变动的情况下,KPI的弊端就很明显。
OKR是目标和关键成果的跟踪与监督工具,与员工的薪酬、福利、晋升等无直接关系。因此,员工不用局限于具体指标的完成,不用担心具体指标影响自己的利益。在OKR设定过程中,员工全程参与目标和关键成果的制定,这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还可以鼓舞员工设定更高的目标,让员工“站得更高,望得更远”。
但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加以强调—
其一:KPI虽然强调抓住关键绩效指标,遵循“二八”原则,即企业20%的关键行为决定着80%的业绩,但因为KPI的考核需要采集企业各个经营活动的数据,对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所以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考核体系庞大,指标种类、数目繁多。OKR在设定目标和关键成果时强调“聚焦”,即明确目标和方向,把精力和资源放在重要的事情上。OKR要求员工至多设定5个目标和4个关键成果。其二:在KPI体系下,管理者一再强调“一切用指标说话”,忽视了对员工潜力的挖掘。尤其是KPI强调可量化,使得实际操作中用指标的“易获得性”替代了重要性,致使出现本末倒置。OKR提倡员工要做有“野心”的人,设定的工作目标相对激进,要使自己和团队感受到轻微的压力,挑战自我,逼着员工走出“舒适区”去“跳一跳”。OKR认为达到100分的目标是不合理的,而如果让员工“跳一跳”后能达到60—70分的目标是最理想的状态。
一言以蔽之,OKR与KPI的最主要区别是:KPI是企业决定员工要做什么,从外部驱动员工;OKR则是企业引导员工,员工可以决定要做什么,从内部驱动员工,让员工变得主动。
(三)
我们在实践“目标与关键成果法”过程中,还有三个重要环节需要把握。
一是OKR中的O(Objectives)即目标,由员工与管理者共同商讨决定。员工根据企业的愿景、使命、战略目标及部门的目标,制定符合自身能力及发展方向的目标,并与上级充分讨论所制定的目标是否符合企业的发展。企业一般会将OKR划分为季度和年度,在每个OKR周期中,公司从CEO到全体员工都要制定自己的目标。目标的叙述要求明确、具体。
一般来讲,其目标的设定有三大原则:首先是挑战性原则。员工设定目标的时候要有“野心”,也就是说要绝对具有挑战性。其次是聚焦性原则。如果目标或指标太多,工作就会主次不分,员工也会疲于应付。OKR制定要严格聚焦重点方向,将精力和资源放到高优先级的目标上。再次是公开性原则。公开OKR有助于团队沟通,并且能起到相互监督作用,因此,OKR倡导员工尽可能对部门、团队公开自己的目标。例如,某互联网公司对公开性的要求是“除保密事项外,OKR在公司内尽可能地公开,方便互相了解在忙些什么工作”。
二是明确可衡量的K Rs(Key Results),即关键成果(Key Results,或简称KRs)也是由员工与上级商讨决定,用来支持目标的达成。设定关键结果需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可衡量原则。OKR对KRs首要要求是可衡量,只有KRs可衡量才能监督目标的达成,员工行为才不会与目标偏离。因此,KRs必须是客观的、外部可观测的、描述清晰的,最好是上级或同事能够准确地对自己的KRs进行打分。其次是可调整性原则。KRs需要直接支持目标的达成,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影响企业发展的新因素,因此,需要员工不断问自己“这个KR和相应的目标有直接的支撑关系吗?”。当企业经营环境改变时,要求员工与上级充分沟通,及时调整KRs,以便不影响最终目标的达成。再次是数时性原则。数量限制是指每个目标下最多设置4个KRs。时间限制是指员工的KRs与目标的周期要相互对应,既要有年度的KRs,也要有季度的KRs,即有明确的时间节点。
无疑,这里需要“批判”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的企业管理者走进了误区,有人把OKR称为是“企业管理的多事一举”,还有的企业认为“用此管理就不需要基础管理了”,还有不少企业在实践过程中“沟通贯穿”没能始终,结果造成在OKR实施过程中员工没能不断地回顾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检查、反思工作行为是否有助于目标和关键成果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