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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单一税制改革畅想

2018-12-11刘丽珑施金平

时代金融 2018年32期
关键词:税收收入税种税制

刘丽珑 施金平

(厦门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4)

一、引言

富兰克林曾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逃不掉的,死亡和税收。”税收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为满足统治阶级本身的日常行政开支、财富积累及国民对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的需要,凭借其手中的武力,按照其所颁布或者主导颁布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直接参与国民的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其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是国家凭借武力,实现其财富控制和积累和纳税人进行不对等的利益交换。在人类刚有国家的时候,国家收税或者说统治阶级占有财富的方式就是使用武力赤裸裸的掠夺,后来这种掠夺变得更加的制度化和常规化,我们称之为“征税”;税收是一种再分配关系,具有无偿性和强制性,国家除了补偿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之外,还会收取额外的税收或者其他收入来源供统治阶级来积累财富,为统治阶级富贵豪华的生活提供经济来源。

税收收入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但是过于繁重的税负会把一个国家的资本、技术和人才赶出国门,会导致政府机构过于庞大而且没有效率,导致社会不公,更会导致人民的福利降低,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任何一个国家资本和人才都是经济生产的源动力,没有这些东西,国家的经济发展就会陷入停滞,甚至倒退,技术也很难得到创新,政府收入自然就降低了,更会导致失业率的升高,大量穷人找不到工作,最终降低整个国家人民的平均收入水平,降低国家在世界经济体中的地位和竞争能力,损失的是全国人民的福利,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度,这是中国目前应该避免的地方。

二、中国目前税负情况

纳税,对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纳税人来说只是必不可少的义务,很少会与痛苦扯上太大关系,然而在中国却不是同样一回事。根据2011年9月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的税收痛苦榜单显示,中国大陆人民的“税负痛苦指数”排列全世界第二位,这个也是继2009年中国大陆首次登陆该杂志“税负痛苦指数”排名第二位后,再一次位列第二名。根据美国杂志《福布斯》发布的2009年“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显示,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值为159,在其公布的6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列第二位,此排行榜一度吸引了国内媒体的关注;其实在古代中国就有苛政猛于虎之说,说明从古自今,苛捐杂税一直是中国老百姓头等痛苦的事情。

(一)中国现行的税种

中国的税种类别繁多,在目前中国税收种类按征税对象分为6大类24个税种,(1)销售商品和劳务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2)所得税类。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3)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契税;(4)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环境保护税;(5)特殊目的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和烟叶税。(6)个人劳务税,企业及个人的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这些还不包括各种行政事业单位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比如过路费、过桥费、燃油费、择校费、赞助费;各种名目的证照费用比如探矿证、采矿证等;还有各种的审批验收费用如消防验收、安全生产验收等非税收入。中国采用分税制;关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属于中央税收;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分成比例是增值税中央和地方按五五分成,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和地方按六四分成。其他税种属于地方税收,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种名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属于地方税收性质。

(二)中国税收负担情况

中国的税收负担情况见表1:

表1 中国税收负担情况表

2016年我国税收收入为130,354亿元,比上年增长17.86%;其中国内增值税收入40,712亿元,国内消费税收入10,217亿元,企业所得税收入28,850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10,089亿元,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2,781亿元;2016年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53,56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2016年总的税收入为196,704亿元,总税收收入占GDP的26.45%。

2017年度我国税收收入结构:其中货物劳务税收入(包括增值税、消费税)68,702亿元,占总税收比例为32.6%;个人所得税收入11,966亿元,占总税收比例为5.7%;企业所得税32,111亿元,占总税收比例为15.2%;社保费用收入66,400亿元,占总税收比例为31.5%;房地产5税(包括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6,437亿元,占总税收比例为7.8%,其他税收收入(包括关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印花税、和烟叶税等)15,114亿元,占总税收比例为7.2%,宏观税负率,即总税收收入占GDP的比例为25.49%,而政府公布的数据一般都是说税收收入占GDP的18%左右,因为政府把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没有计入税收收入,而其他国家都是计入税收收入。具体世界上主要国家宏观税负比较情况见表二。

表2 宏观税负比较表

从表2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宏观税负在不发达国家中是最高的,即使是在高福利国家也是属于中等偏上水平,这样也说明了目前中国的税负率比世界上同等的国家繁重很多。

三、中国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现代社会离不开税收,但是国家征税多少以及如何征税争议很大。国家收的税多了,则老百姓所能留下来的可支配收入就减少了;反之,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就多了;减税可以让税负更轻,让经济更良性的发展。

(一)大国轻税是必然选择

中国税收制度的现代化建设和税收政策的优化亟待确立“大国轻税”的理念。实际上,现代国家都有内在的财政支出扩张倾向、统治阶级也会有财富累积的巨大欲望,如果不能有效控制财政支出,抑制统治阶级的财富欲望,减少国家腐败;那么再多的税收也是不够用的,更不用说进一步减税。减税是以短期的税收制度合理化及短期的税收收入减少来换取更快、更健康的经济增长,让经济增长带来中长期更多的、良性的税收收入。按照“轻税”理念建立的税收制度,符合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才可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真正拥护。

现代社会是开放的社会,国际经济社会交往的增多,意味着“轻税”不能只是根据本国国情作出判断,而需要和国际社会作横向比较。随着全球化时代到来,国际税收竞争的激烈程度前所未有。一方面,世界主要国家在商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共同应对之策,另一方面,各国又在税制选择上角力,一个国家的减税,就可能是那只带来蝴蝶效应的蝴蝶在舞动翅膀。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强国,提出了大幅度的减税,其减税的影响超过了其他所有国家;全球很多国家的政府肯定会减税,不减税的话,对其的经济竞争非常不利,其生产的产品价格越来越高,竞争力就会越来越弱。在这种条件下,中国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之策。

(二)税收成本过高也呼唤税制改革

“轻税”一来要降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成本,第二要减少统治阶级明里或者暗里对平民百姓财富掠夺从而达到他们的巨大财富积累,第三要减少政府的腐败和不作为,减少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建立简约、高效型政府机构。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其中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提供同样数量同等品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所耗费的成本;成本越低,即所耗费的税收数量越少,那么这样的税负相对而言就是轻税负。“轻税”在这里的要求是政府部门的有效运作、抑制欲望及减少腐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成本随之增加,税务机关在征税管理的制度设计上,主观上都是想把纳税人的税收一分不少的全部征收上来,而没有考虑其征税的成本,更甚至税务机关为了便于监控纳税人,避免税收流失,其显失公平的制定了许多严密甚至苛刻的征管制度,完全没有考虑纳税人应有的权利。根据相关研究资料显示,目前发达国家的税收成本一般在1%-2%,比如意大利税收成本为0.5%,美国税收成本为0.6%,日本税收成本为0.8%;比较高的税收成本的国家比如加拿大为1.6%,法国的税收成本为1.9%。我国行政机关长期只对政绩在意对表面工程在意,对成本和效率问题缺少关注,因此税务部门一直没有进行专门税收成本的计算,根据各种研究资料,我国各地区税收成本有的说是5%-6%,有的说是7%-8%,个案调查有的说已经达到10%-20%的,差距极其悬殊。

四、中国税制改革的初步构想

近些年来,我国社会面临日益严重的信任危机,各种骗局横行,人与人之间没有基本的信任感;目前中国最大的交易成本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成本。较高的社会信任程度可以减少社会交往与经济交易的复杂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并提高社会的运行效率,最终促进经济增长和提升人民幸福感。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及民众个人的税负仍然较为繁重,其生存发展环境依然严峻,现代税收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目前我国实际开征的是有24个税种,税种繁杂,归类也不是很清楚,大多数税收都是堵漏洞形式的税收,税收要素叠加重复,存在明显的交叉重复及多环节征税的问题,税收政策又极其复杂,纳税人根本无法完全了解税收政策,很好应用税收政策,给纳税人平添了许多不必要的负担。其实整理归纳这24个税种,不外乎对社会商品的流转或者是对财富的占有征税,但是现行税收制度过于复杂,伴随“以票控税”的落后监管制度,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即便如此,中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的效果还是不理想,没有实现有效的征管,存在巨大的税收流失、税收成本过高及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

(一)税制简并的思路

整理我国目前的税制,现行的24个税种不外乎是对社会商品或者财富的流转、占有和特定经济行为进行征税,而且主要税收贡献主要来源于增值税30%左右,社保费用30%,个人所得税6%,企业所得税16%;这四大名目税收占了全部税收的80%。那么我们第一步就可以先取消所有的行政及事业性收费,同事也就撤销或者简并这些收费的机关单位,大大减少政府的冗员,降低政府的财政支出,提高政府的效率;第二步一些小的税种就可以慢慢取消掉,比如,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这15个小税种就可以逐步取消,这样就只剩下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了;那么第三个步骤就可以把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进行合并,变成社会保障税,消费税也可以进一步进行取消,这样就只剩下关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这种设计,既可简化税制方便征税,降低征收成本,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又可利用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手段保证确实能征到税。这样,将24个税种繁复的税税种简并成4个税种,大大地减少了税制的复杂程度,消除了上述24个税种并存带来的一系列弊病。24个税种简并剩下4个税种,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税收收入及其他财政如何满足国家的全部财政需要和统治阶级财富积累的需求。2017年我国各项税收合计21.08万亿元。简化税制,缩小政府行政规模、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减少政府支出,减少税收成本、减少腐败;简化后的税收收入是否能满足政府的需求,这就要估算税基总量,设计适当税率,从而估算出税收总量,加上其他的政府收入来源数量,得出政府收入总数,然后与政府需求总量进行对比,确保政府的总收入能满足政府总支出的基本需求。

其实减并税种,那些被取消税种的税源,并不会完全消失,他们中的一大部分会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的形式存在,在税收收入中体现出来,上缴给国家。你少交各种名目的税费后,那么你企业的毛利率肯定就上升了,毛利率一上升那么政府的增值税收入就增加了;同时你企业的税前利润也就上升了,那么你企业的所得税收入也上升了;你的企业净利润上升了,那么你的个人社会保障税收入也就上升了。所以这些被取消税种的税源并不会全部消失没有掉,其中有一大部分转化为其他税收形式上交给国家。

(二)减并后的税率设计

减并后的税率设计,增值税税率先按两档税率来设计,一档一般纳税人按10%的税率进行征税,一档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 税率,原来税率是6%的纳税人,通通归到3%税率那一档,所有的税收优惠政策都取消掉。企业所得税按单一税率15%来设计,所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地区差异全部取消掉;社会保障税也按单一税率来进行设计,抵扣基数提高为1万元,超过1万元也按单一税率15%来设计,其他的个人收入也全部按15%的税率来执行,抵扣限额也可以尝试按1万元来执行,取消加征减征规定,取消所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取消资本利得税,关税按实际的政治和经济的需求来进行设计,但是要本着简单高效的原则。这样一来,只剩下4个税种,税率也几乎都是单一税率;中国的税制就变成了简练与有效,这样就根本不会存在部门重复建设、存在什么国税与地税之分了,税务机构的规模可以极大的降低,相应的税收成本就会大幅度降低。国家财政支出也会有大规模的减少。简并税制的同时那些千千万万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要统统取消;简并税制后,当基本税收能力基本满足当前财政支出需求时,就要把增值税的税率变成单一3%的税率;之后如果财政支出得到进一步保障之后,流转环节的增值税也就可以取消了,只保留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最终实现减并税制与真正意义上的单一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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