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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产业如何完善体系建设

2018-12-10彭晓静

开放导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大数据应用河北

[摘要] 本文结合国内外及河北大数据发展应用现状,针对大数据发展存在的产业成熟度不高、产业发展基础薄弱、产业应用深度和广度不够等问题,提出应着力于大数据产业的体系建设,树立数据思维,加快行业大数据库建设,拓展大数据应用领域,构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大数据服务体系及完善大数据政策服务体系。

[关键词] 河北 数据开放 大数据应用

[中图分类号] F49;F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8)05-0080-04

[作者简介] 彭晓静(1983 — ),女,河南南乐人,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

数据是国家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是信息化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以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推动河北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是新时代河北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优势

河北大数据发展始于2015年前后,2016年9月京津冀被批复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之后,发展目标更加明确,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发展势头更加迅猛。

1. 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如《河北省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同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如在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中设立京津冀大数据综合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省发改委组织企业申请国家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项目预算内资金支持等。

2. 大数据产业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区域功能定位清晰。作为河北大数据重点发展区域,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廊坊、石家庄5个区域分别被定位为:京津冀大数据新能源示范区、京津冀旅游大数据示范区、京津冀健康大数据示范区、京津冀物流金融遥感大数据示范区、京津冀大数据应用示范区,并制定了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

3. 区域间的战略合作成为河北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主要模式。在大数据中心建设上,河北通过与京津的战略合作,按照低碳循环、绿色发展的要求,建设绿色数据中心。

二、大数据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河北大数据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

1.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处于起步阶段,产业成熟度不够。一是大数据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未显现。虽然河北针对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做出了全局系统的规划,石家庄、廊坊、秦皇岛、承德等地开始布局大数据中心,大数据产业雏形初显,但发展仍然滞后,有些项目处于战略协议阶段,有些则处于在建阶段,投产使用的项目不多,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较少。二是大数据产业规模小,集中度不高。企业受限于信息技术产业链低端位置,在数据收集、数据挖掘、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发展基础比较薄弱。很多大数据企业是中小型科技型企业,且处于创业起步阶段,市场影响力较弱,在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和服务业百强企业中,河北本土企业较少。

2. 产业发展基础薄弱,掣肘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一是科技研发基础弱,对产业发展投入不足。首先,R&D;经费支出较少,2016年R&D;经费支出占全省GDP的比重只有1.2%,不仅低于周边北京(5.96%)、天津(3.0%)、河南(1.23%)、辽宁(1.69%),也低于全国2.11%的水平,全国排名第18位。其次,政府研发投入使用结构亟待优化。政府的资金主要用于基础研发活动,对企业创新的投入有限。再次,信息社会水平低,虽然京津冀大数据企业近800家,但主要集中于京津,河北大数据企业较少。二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滞后,对产业发展支撑力不足。一方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少而弱”,导致对大数据的整合分析能力薄弱;另一方面,科技研发高端人才缺乏成为制约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人才问题尤其突出,特别是专业化数据人才缺口较大,本地大数据领域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服务型人才缺口较大。三是引进的大数据企业“水土不服”,无法与本地原生产业无缝契合。由于本地生产业实力薄弱,技术储备、人才储备十分有限,对引进的大数据企业的配套能力不足,致使某些企业孤立存在,不能与本地企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3. 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度远远不足。各级政府和产业界拥有海量的数据资源,但由于缺乏大数据思维,对数据资源的整合能力、获取能力、分析能力不足,一些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尚未意识到数据开放共享的价值。此外,由于目前还没有严格规范数据共享开放的政策法规,未形成数据共享开放的刚性约束,数据资源难以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之间分享、交换、整合。同时,京津冀之间信息化水平不平衡,政策和标准不一致,信息资源开放共享规则尚需要建立健全。

4. 大数据与其他产业融合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大数据贵在应用。虽然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已经开始应用于物流、医疗、教育、企业等相关领域,但是还处于应用的初级阶段,未能深入和普及。在政府决策、政务数据开放上的应用程度不够深,大数据对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从体系建设维度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大数据思维,充分认识大数据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适应DT时代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大数据发展对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带来的深刻变革,主动学习、重视、应用大数据,做到心中有“数”、管理有“数”、工作有“数”。

1. 以大数据引领重大改革和发展事项。抓住国内外大数据发展的机遇,推动河北大数据的大发展,使大数据发展真正见实效。按照“大数据技术+制度框架设计+精准施策”的思路,建立数据分析、数据决策、数据考核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2. 强化大数据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察。大数据应列入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校培训领导干部的主阵地作用,联合行政学院、科研院所对领导干部开展分批次专题性培训,并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到贵州等大数据产业发展较好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组织成立大数据研究院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及时分析大数据发展问题、预测未来大数据发展方向、需求。深入研究河北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的现实问题,为政府決策提供参考。

3. 建立大数据统计指标体系。为了便于对大数据长期跟踪研究提供科学依据,必须建立大数据相关统计指标。包括大数据产业规模、产值、就业人数、行业分布、企业数量、企业纳税情况、收益情况、薪资水平等。

(二)加快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挖掘“沉睡的数据资源”

1. 在政务服务等领域打造“云上河北”。推广贵州“交警铁笼”经验,结合国家对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专项督查,针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JQK”现象,运用大数据管理政府失信、监测各类懒政怠政问题。

2. 建立政府部门公共数据开放时间表和清单。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产业转型发展,制定年度数据资源开放计划,确定数据资源重点开放领域。鉴于大数据在民用和商用的指数偏低,可优先考虑开放工商、税务、司法、交通、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

3. 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打破“一亩三分地”,在京津冀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实现交通、生态环境建设、健康养老等领域的数据资源共享,建设京津冀数据开放门户。省内各地市由于数据资源和财力有限,可以与省里统一开放数据平台。

(三)加快重点行业大数据库建设,拓宽大数据应用领域

行业大数据库的建设要依托河北5个大数据示范区,重点建设工业行业大数据库、商贸物流大数据库、健康养老大数据库、旅游大数据库、精准扶贫大数据库等。

1. 建立钢铁、石化、煤炭行业大数据库。作为工业转型升级试验区的重点,加快建立钢铁大数据库,细分各类钢铁产品,运用大数据建立供给—需求—压减—升级的关联关系,科学确立钢铁产能规模、各类产品需求规模和技术升级结构、次序,促进钢铁产能精准压减、精准消化、精准“走出去”、精准转型,探索钢铁大省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道路,作为工业转型升级试验区的重点内容先试先行。

2. 构建商贸物流大数据库。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河北要建成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须以现有商贸物流基地和园区为依托,承接首都商贸物流业,利用廊坊物流金融遥感大数据示范区建设的机遇,构建货车帮、小商品帮等,推动商贸物流的升级发展。同时,通过商贸物流大数据分析挖掘,构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商贸物流发展指数,利用物流数据分析全国经济活动的运行情况。

3. 建设健康养老大数据库。依托秦皇岛大数据大健康示范区的建设,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建设京津冀“健康云”,实现跨机构、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统筹推进医药工业数据、中医数据、基因数据、健康数据、养老数据等挖掘分析和利用。

4. 建设全域旅游大数据库。依托承德京津冀旅游大数据示范区的建设,创新旅游产品的营销方式和商业模式,探索“互联网+旅游”的运行模式,整合河北旅游资源,利用移动互联网的旅游APP客户端,及时发布旅游信息及旅客情况,实现“一部手机游河北”。

5. 建设精準扶贫大数据库。依托石家庄京津冀大数据应用示范区的建设,借鉴贵州大数据扶贫的做法,构建河北大数据精准扶贫制度,利用大数据技术摸清贫困户底数,实现对贫困户致贫原因的精准摸底、精准分析、精准施策。

(四)建设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的大数据产业体系

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建设雄安新区、筹办冬奥会三大战略交汇,河北大数据的发展必须根植于、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

1. 打造大数据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纲要》提出“雄安要建设数字城市”,大数据发展所需的技术和人才等高端要素将集聚在雄安。因此,周边地区要利用雄安大数据要素外溢效应,发展大数据关联产业和融合产业。

2. 考虑建立国家政治数据中心。河北大数据发展要立足河北,放眼全国,可以把正定新区打造为国家政治数据中心,与国家治理、国家安全、战略物资调配相结合,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相结合,建设为国家服务的大数据中心。

3. 构建京津冀强有力的大数据网络体系。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京津冀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建设,打造层次分明、功能完备的大数据层级体系。着力发挥各节点城市的职能,打造大数据职能中心。

(五)完善大数据发展政策体系

1. 加快大数据立法,构建促进河北大数据发展的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安全等领域的地方性立法进度,以立法引领大数据制度创新。出台《河北省促进大数据应用条例》,明确各级、各部门推进大数据应用的职责,规范公共数据的采集、共享和应用,合理界定数据的使用方式与边界,建立大数据应用标准体系。制定《河北省数据资源保护条例》,围绕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合理规范数据资源权益,明晰数据产权,充分释放数据红利。积极对接京津立法机关,加快京津冀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立法,推动建立交通、环保、旅游、教育、健康等重点领域的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安全和数据应用共性标准。

2. 完善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一是抓住京津冀国家大数据试验区建设的机遇,对接国家和三地发展政策,研究制定河北大数据示范区的用电、用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人才等支持政策,积极推动示范区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建设规划,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二是整合张家口新能源大数据示范区、承德旅游大数据示范区等5个示范区的数据资源,建立河北大数据产业、交易和应用联盟,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构建产学研用共享机制,汇聚京津冀乃至全国的新能源、旅游、物流、金融、健康养老等数据资源,争取京津冀大数据交易所落户雄安新区,把雄安新区建设成为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三是建立多元化的大数据投资主体。整合省级各类支持大数据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数据产业链条完整,带动能力强的大数据产业项目,特别是大数据关联产业和融合产业的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创新大数据金融产品。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大数据产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担保支持力度,在担保风险分担比例和担保费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支持。鼓励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对给大数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给予补贴。

3. 加快建设支撑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对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创立大数据企业的国内外大数据领军企业家、海外高层次人才、院士、国家级专家学者、知名大数据高端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先纳入河北“巨人计划”、科技英才“双百双千”推进计划,视项目情况给予资金支持,在教育、医疗、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享受比其他省份更高的优惠和便利。推动大数据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与河北建立长效科技人才合作机制。

Abstract: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data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at home and abroad and in Hebei Provinc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low industrial maturity, weak industrial development base and insufficient depth and breadth of industrial application. It is proposed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big data should establish data thinking, speed up the construction of large industry databases, expand the application of big data, build a big data service system that serves the countrys major strategy, and improve the big data policy service system.

Key words: Hebei; Open data; Big Data Application

(收稿日期:2018-06-21 责任编辑:沈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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