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征环境税的经济影响分析
2018-12-08杜晖
文/杜晖
我国开征环境税的经济影响分析
文/杜晖
铜陵学院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的出现,我国建立的排污费制度已经适应不了我国目前对环境保护效益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我国决定开征了环境税这一新的税种,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本文基于我国的环境问题,从经济角度入手,通过分析环境税对企业的税负和经营影响与环境税对财政收入和GDP的影响论证环境税与经济的关系,最后从分析内容提出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对政府在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方面的政策建议、对政府在节能环保企业方面的政策建议、对政府完善环境税机制的政策建议。
环境污染;环境税;税负影响;财政收入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环境是一种资源,环境是人类社会的稀缺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对人类具有独特的经济价值。在人类对经济的加速发展过程中,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虽然给经济带来了高速的增长,但工业化的发展对资源的巨大消耗使得环境变得日益恶化。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资源消耗导致的环境问题逐渐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一些发达国家开始采取各种法律和政策手段,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治理污染和改善环境,环境税因此诞生。在20世纪90年代,实施环境税的国家越来越多,环境税也逐渐完善。
我国在环境问题上同样面临着环境恶化,人均资源匮乏,在改革开放40年的快速发展过程中,虽然给我国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能源的高度消耗却使得环境污染日益严峻。虽然我国有采取一些保护措施,部分地区的环境质量也有所改善,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环境污染仍然在加剧,环境质量继续恶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那么我国国民经济要想健康发展就得对环境污染问题采取法律和政策手段治理和改善环境,所以新设环境税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环境受损的必然要求。
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成为我国的第十八个税种。环境税开征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治理和保护环境的,但是任何一种政策不管是直接性还是间接性的,必然会给我国的经济带来一些影响,更何况是已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环境税, 对其经济效应的研究将帮助我们更全面的理解环境税。通过研究环境税开征对我国经济影响的分析可以为我国环境税开征与完善提供一些理论参考。
1 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的背景与现状
1.1 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的背景
十九世纪以来,环境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保护成为了世界各国的首要解决问题,各国开始使用环境税治理污染和改善环境。我国在环境问题上同样面临着环境恶化,人均资源匮乏,在改革开放40年的快速发展过程中,虽然给我国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也使得环境污染日益严峻。我国缺水严重,大气二氧化硫含量居高不下,环境质量呈恶化趋势,固体废物污染量大面广,噪声扰民严重。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一项报告表明:中国环境污染的规模占据世界前列。尤其是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较为严重。
1.2 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基本内容
1.环境税征税对象。依据环境保护税法,征税对象指《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值量》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应税污染物。
2.环境税计税依据和税额标准。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3.税收征管。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同时,环境保护税收入全部作为地方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2 环境税的经济效应分析
2.1 环境税对企业的影响
1.对企业的税负影响。环境保护税由“费”改“税”,遵循“税负平移”的原则,征税范围、税率基本没有改变。有关部门对部分省市进行了实地调研,环境保护税占企业缴纳税费的比重较低,一般在1%以下,不构成企业的主要负担。企业和地方相关部门普遍反映,费改税后对企业成本负担影响不大。
环境税的开征对传统企业来说无疑是影响重大。从环境税的角度看,传统企业就是高污染、高能耗、高税率的“三高”企业,环境税的开征就是对污染企业的负外部性进行调节。以钢铁企业为例,作为传统企业的高污染企业,其所负担的税负定然很高,那么就会使生产成本增加或生产规模减小,总体收益减少。那么传统企业在面对环境税的开征,势必要投入新技术以减少对污染物的排放降低所缴纳的环境税费。那么这减免税机制对节能环保企业无疑是一条喜讯。
2.对企业的经营影响。环境税的设立会导致环境成本的产生,而环境成本又归属在企业的成本中,最后使得企业的总成本增加。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那么企业就很有可能提高产品价格,将企业所承担的环境成本又转嫁给了消费者。从经济学的需求弹性看,价格的变动就会造成需求量的变动,所以企业一旦提高产品价格,那么消费者的需求就会大幅下降,企业的收入也会随之下降。如果企业选择不提高产品价格,那在企业缴纳环境税后,使得产品的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增加,而产品销售价格不变,那就会使得企业出现亏损,严重的会可能导致企业破产。那么对企业的经营就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企业的经营者必然要寻找新的经营管理方式:一是降低其他成本费用来抵消环境税所提高的成本;二是投入新技术,降低环境污染,减少缴纳的环境税,且实现节能环保的目标。
环境税的开征,对节能环保企业正外部性进行有效调节,政府的减免税机制给节能环保企业带来产品的相对价格优势与竞争优势,提高节能环保企业的利润。有了利润的提升,就有更多的资金投资在技术改进和扩大生产规模。
2.2 环境税对财政和GDP的影响
1.对财政的影响。税收执法刚性增强,由排污费改环境税,不是简单的名称变化,而是从制度设计到具体执行的全方位转变。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认定企业偷税,税务机关将追缴企业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相应税款50%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若构成犯罪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此前,对企业排污费的谎报瞒报、拒不缴纳等情况,《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仅仅规定了3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在实际执行中威慑力明显不足。环境保护税法其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税务部门依据法律条款严格执法,多排放多缴税成为企业生产刚性的制约因素。
那么在刚性的税收执法下,环境税的开征和实施能增加财政收入。环保税的收入规模在税收总收入中占比很小,开征环保税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是构建绿色税制,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引导企业既算经济账,也算环保账,助力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总目标。
2.对GDP的影响。税收是调控宏观经济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与GDP有着密切的相互关系。税收收入的大小取决于GDP的大小,所以,GDP越大,税收越多;但税收对GDP的影响是不确定的,这取决于税收的税率和税种。
董慧(2015)通过数据分析得出GDP增长是环境保护税增长的原因,但环境保护税增长不是GDP增长的原因。因为经济发展其税收收入势必会增长,但经济增长的因素众多,而税收收入只是经济增长因素其中一个。秦昌波(2015)利用GREAT-E模型分析得出环境税对实际GDP的影响非常小,在将环境税的征收标准分别提高2倍、4倍、6倍和8倍的条件下,实际GDP却仅下降0.018、0.055、0.092和0.128个百分点。可以说环境税对GDP的影响是几乎无影响。
3 政策建议
因“税负平移”的政策,环境税对企业的税负影响并不大;但环境税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具有很大影响,随着节能环保企业的发展,那些没有升级改造的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将会被淘汰,从而得以解决日渐显著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环境税开征能增长财政收入,同时为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提供了资金支持;而环境税对GDP的影响很小,小到几乎没有影响。那么总体来说,我国开征环境税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会增长财政收入但不会实质性的增长GDP,其主要的影响是通过对企业的影响,淘汰掉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或者使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向节能环保方向改变以及激励节能环保企业发展对环境进行改善和保护,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3.1 加强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转变生产方式的引导
具体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出发:一是为这些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提供些新技术的支持或者是为这些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在转变新生产方式的道路上设立一些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在转型时承担的压力;二是政府要加大宣传与动员,让企业了解环境税是促进企业生产力的,让企业意识到进行技术革新,改进生产方式、采取环保措施的重要性和不进行改革会面对企业淘汰的严重性;三是对不愿意改变的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必须严惩,以警示政府在实施环境税治理环境的态度,让企业知道治理环境是不能轻视的,要严肃对待,转变生产方式减少污染是必须的。
3.2 加强对节能环保企业鼓励促进减排的优惠政策
适度降低节能环保企业的相应税率。节能环保企业属于准公益性行业,直接关系民生健康和生态环境,且企业平均收益率已降低至6%-10%。虽然某些细分的领域利润率较高,但在全行业内并不具有普遍性,而税收优惠政策的取消却针对行业内所有企业,建议考虑节能环保企业的特殊性,维持节能环保企业原有的优惠税收政策或适度降低节能环保的相应税率。对于污水、垃圾、危废、医废、污泥处理等营业收入,降低税率或增加退还比例。比如以不高于自来水行业征收的3%税率为宜,或参照生活服务业6%税率执行。对于环保行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部分,不再征收所得税。在所得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优惠名录中,增加脱硝、除尘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完善即征即退相关细则,确保即征即退政策落地。简化脱硫石膏等副产物退税流程,降低企业退税等制度性成本。完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相关细则,合理界定违法责任,从而让社会资金自主流向节能环保企业,促进节能环保企业优化升级。
3.3 加强征税部门执法力度与认真态度
在税收征管方面,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责任主体发生转变,由原来的环保部门核定转变为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人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那么模式的改变,会对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造成一定的困难,增加税务机关在核对纳税人的数据的压力,这就需要税务机关在这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因为需要环保监测,所以环保部门的工作量也会增加,并且要时刻保持严谨。那么在征收初期,给征收部门带来的问题会比较多,所以在前期就需要保持细心耐心,以致在后期增加新的税目时能顺利进行工作。
[1]董慧.环境税的宏观经济学影响分析[J].商,2015.
[2]梁伟,朱孔来,姜巍.环境税的区域节能减排效果及经济影响分析[J].财经研究,2011.
[3] 秦昌波,王金南,葛察忠等.征收环境税对经济和污染排放的影响[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
[4]金舒.环境税经济效应及其开征思路[J].经济管理,2016.
[5]李莎.我国开征环境税的经济效应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5.
杜晖(1991-)男,安徽宣城人,本科,研究方向:经济学。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安徽农地流转方式金融创新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理及路径设计”(编号:AHSKY2016D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