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对绿色金融的探索与实践
2018-12-08魏方方
文/魏方方
我国商业银行对绿色金融的探索与实践
文/魏方方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在绿色金融政策引导和扶持下,2007年以来,我国绿色金融有了飞速发展,金融机构开始探索实施绿色金融战略和绿色金融业务。绿色信贷政策的颁布,使我国商业银行成为最早实践绿色金融业务的经济主体。本文以商业银行为主体,探讨绿色金融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问题,最后给出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的建议。
绿色金融;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环境风险
1 绿色金融的内涵
绿色金融概括来讲,指“绿色经济的资金融通”,强调在资金融通的目的、功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贯穿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传统的金融理论和实践中,人们主要关注金融体系的产出和效率,而对其社会影响、环境影响乃至对整个自然生态的影响重视不够,导致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环境发展等产生冲突和对立,引发人们对金融业自身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反思,对金融体系提出了全面改革要求。“绿色金融”以“绿色”二字,区别于传统的面向石油、煤炭燃料为主导的工业化进程而忽略自然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棕色”金融,强调金融体系对环境、自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注。
绿色金融是对原有金融体系的从理论到实践的“绿化”和重塑。从微观内涵看,绿色金融要求金融机构将环境成本、收益以及风险纳入经营决策,并通过多样化的金融工具促进社会环境优化,遏制环境破坏活动,主体是金融机构,核心是绿色金融服务;而绿色金融的宏观内涵,则是将绿色金融看作一个有机整体,即绿色金融体系,包括金融体系的监管和组织者、资金的需求者、供给者、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以及相应的中介服务,借助绿色金融产品,使用绿色金融准则等,连接成一个完整的资金融通体系。
2 我国商业银行践行绿色金融取得的进展
中国商业银行在监管和政策的引导下,近年来围绕着“绿色信贷”也积极进行着绿色金融的实践探索,成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先锋,且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进程中,已经取得了局部的、阶段性的成果。
2.1 大中型银行贯彻绿色金融的理念和政策
我国大型商业银行逐渐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先后加入一些国际可持续金融倡议;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都发布了关于可持续金融的整体政策。大型商业银行在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电力化工、循环经济等领域推出了绿色信贷的行业政策,主要商业银行对贷款实施环境标准一票否决,并将可持续政策范围扩展到项目融资、资产融资、一般公司信贷业务和其他业务。
以兴业银行为例,该银行是我国唯一一家赤道银行,也是第一家加入碳信息披露项目的银行。该行一直倡导绿色可持续发展经营理念,强调企业的环境和社会责任与使命,定期推出可持续发展报告,其可持续政策的适用范围几乎覆盖所有信贷业务,如节能减排贷款、排放权金融业务、项目融资使用赤道原则、低碳信用卡、绿色理财、绿色租赁等等。
2.2 部分银行建立了绿色金融管理组织架构
大型银行一般都建立了由高管层或董事会审批的可持续政策制度,并将高管的业绩报酬同可持续发展绩效挂钩。一些银行设有专业团队,评估信贷业务中环境与社会风险,例如,工商银行由行业绿色信贷中心负责,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有绿色信贷牵头部门。而管理架构较为完善的是兴业银行,在总部设立了环境金融部,牵头统筹管理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单独设立风险窗口,实现对绿色金融授信项目进行专业审批、专业管理,达到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全程融合。在分行层面,约80%的分行设立了环境金融中心,配置专业绿色金融岗位,实现对区域内绿色金融业务的专业化支持。
2.3 开拓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围绕着绿色信贷和可持续发展,各商业银行陆续开发了能效融资项目、碳资产质押授信业务以及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等;积极参与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碳金融产品设计、碳金融顾问服务等;涉足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资、绿色基金等,业务覆盖了政府、企业和个人层面。
(1)绿色贷款
绿色贷款是指银行用较优惠利率和其他条件来支持有环保效益的项目,或限制有负面环境效应的项目。绿色贷款包括针对个人的房屋贷款、汽车贷款、绿色信用卡业务,以及面向企业的项目融资、建筑贷款和设备租赁等。2007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我国信贷业务的开始。
(2)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又叫环境责任保险,一般以被保险人因污染水、土地或空气,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据统计,我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00亿元。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巨额赔偿和污染治理费用面前,往往事故企业即便赔得倾家荡产,受害者也难以得到应有的补偿,最终只能由政府、社会“埋单”。而绿色保险能够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或当事故发生时,帮企业和受害者挽回损失。2008年颁布的《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环境污染绿色保险的基本建立。
(3)绿色证券
2008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的基础上,推出一项新的环境经济政策绿色证券。基本内涵是上市公司在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过程中,要经由环保部门进行环保审核。随着中国资本市场规模的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寻求上市融资,因此,绿色证券政策从直接融资的角度限制了污染,并且将产生极强的示范效应。
(4)碳金融
碳金融是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金融活动和交易总称,因所有温室气体的排放权或减排指标折合成二氧化碳,作为量进行交易而得名。国际协议和国内政策使得碳减排量成为可交易的商品,而企业、金融机构则从中发掘商机,以盈利为目的但间接地实现了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开始在7个试点省市推行碳排放权交易,并将于2017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3 我国商业银行践行绿色金融面临的问题
3.1 主观方面对发展绿色金融的制约
我国目前仅有兴业银行承诺“赤道原则”,一些中小型银行并未将绿色金融提升到银行战略层面,对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更多是被动合规,缺乏主动性,从而在银行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激励机制中没有做出相应转变,在产品设计、金融服务提升、环境与社会信息沟通等方面进展缓慢。即便是大型商业银行,在市场化竞争压力下,由于很多绿色投资具有较长的周期,缺乏合理的政策信号和价格信号机制,导致商业银行不愿意开展相关业务。
3.2 客观方面对发展绿色金融的制约
主要表现为:环境配套政策法规不完善,环境风险责任认定、环境信息披露、强制性保险等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配套的市场环境有待培育,例如缺乏客观的企业环境影响数据体系、企业的环境评级等,商业银行发行绿色债券的标准有待统一,碳金融市场、绿色基金等政策还不明朗,这些均增大了银行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困难。
4 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建议
4.1 树立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
实施绿色金融不仅意味着商业银行自身的绿色运营、绿色信贷、在业务中化解环境和社会风险,还意味着应该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将其纳入机构发展理念和战略,将绿色环保,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理念纳入信贷政策制定、业务流程管理、产品设计当中。对商业银行而言,绿色可持续发展应该包括至少三方面内涵:一是自身的绿色运营,节能环保环境友好;二是管理信贷业务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寻找绿色金融领域内的新机遇,引导社会资源向绿色可持续发展领域倾斜;三是践行社会责任,实现人和自然、环境、社会和谐发展的良性循环。
4.2 建立并完善绿色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绿色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应该覆盖全行,可以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建立公司贷款绿色信贷分类标准,并据此对全部公司法人客户风险进行全面分类和管理,建立包括贷前调查阶段、贷款评审阶段、贷款发放阶段、贷款管理阶段等全流程的风险审核和评估。除此以外,商业银行还可建立行业信贷政策和黑名单制度,对客户进行详细筛选,依据环境和社会风险信息对潜在客户和交易进行分类管理,对识别的风险采用修改交易条款、要求客户投保或担保等降低风险。
4.3 改进绿色金融风险评估技术
绿色金融业务开展的难点在于对客户和项目的相关风险评估。对项目进行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时,应重点考察客户对相关风险的重视程度、管理能力和过往记录,通过客户的环境与社会风险政策、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等途径,可以了解客户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是否重视;通过客户环境管理体系、员工培训方式和与利益相关者的接触等途径,可以了解客户是否在组织、财务和技术上有能力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通过诉讼、事故、监管罚金及媒体报道等关注途径,了解客户的过往记录,从而形成系统化的风险评估指标,量化风险。
[1]赵以邗.绿色金融的中国实践:意义、现状与问题[J].武汉金融,2018(02):9-15
[2]卢树立,曹超.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困境及路径选择[J].现代管理科学,2018(03):42-44
魏方方(1996-)女,汉族,河南安阳人,河南大学经济学院,2015级本科生,金融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