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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难点和途径探析

2018-12-08周怡

商品与质量 2018年48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国有企业监督

周怡

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 100011

纪检监察组织作为一个专项监督组织,主要监督对象是国有企业和行政机构,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对国有企业领导者、决策者所做出的决策、政策、方针等进行审核,即对决策是否合理、政策的可行性和方针是否正确等内容进行审核,以确保企业依据党的路线和方针进行发展建设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国有企业的基本利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是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为新时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指明了方向。国有企业和中央管理下的国有企业骨干企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应在企业治理体系的优化和治理能力提升方面进行探索。现阶段国有企业在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工作难点使得纪检监察组织不能完全发挥出工作职能。基于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国有企业将面临更多严峻的考验,所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强化具有重要意义。

1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是管理国企工作人员和战略发展的重要措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也是国企中重要组成,对国有企业领导者、决策者所做出的的决策、政策、方针等进行合理性、正确性、可行性审核。主要监督工作内容如下:第一,监督纠察企业内部的贪污腐败;第二,监督落实党组织指示;第三,体现党建工作在国有企业中的重要性;第四,监督企业行为是否依法合规;第五,向国有企业员工普及法规法纪;第六,促进国有企业内部自我监督;第七,提高国企人员对我党理论的学习水平和认知;第八,合理分配国有企业内部人员,合理界定国有企业内部人员职责,提高岗位工作效率和岗位职能。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是有效预防企业内部贪污腐败问题的重要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贪污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并且对企业内部人员的思想、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具有极强震慑力,同时可以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和规划提供参考,企业的发展规划、战略决策向科学化、合理化转变,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由此可见,纪检监察组织与国有企业间紧密相关。能够正确认识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利于企业更加长远发展,帮助企业正风肃纪、健康发展,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2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难点

2.1 缺少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国有企业缺少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未认识到其对国有企业自身有一定的纪检监察监督作用,也并未认识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是国企中重要组成部分,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不重视,投入少精力,抓工作浮于表面,部分企业管理者认为在企业内部搞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是形式主义,一定程序上会影响企业效益,束缚企业发展。由于未能正确认识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纪检监察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不赞同、不支持、不理解甚至排斥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开展,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开展和纪检监察组织职能。缺少预防企业内部贪污腐败问题机制,企业内部人员的思想、行为缺少约束的作用和震慑力,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不能顺利开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作用不能完全发挥,严重影响国有企业未来的发展。

2.2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制度体系不完善

(1)机构设置不健全。就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机构来看,机构的设置和制度体系的建立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的内容与事业行政单位有所不同,更加注重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乱纪行为的监督。有最为常见的两种机构设置形式,一种是未能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一个部门共同承担党群、审计、工会等职能,不能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存在纪律检查监督内容单一、不符合国有企业纪检监督检查标准等问题,基础环节薄弱,监督效果不佳。另一种是不重视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对工作内容定位不清,使得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开展浮于表面,职能被大大削减、弱化,纪律检查人员的基本需求得不到有力保障,监督工作组织队伍人员管理不强,激励机制不健全,无法激发纪检人员工作的动力,影响纪检人员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影响监督效果。

(2)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在国有企业当前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中,制度的设计不够科学,与系统完备的要求还有差距。在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部分制度出台后,修订不及时,随着当前纪检形势的变化,有的制度已不适用当前的新情况和一些隐形变异的问题,制度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有的制度陈旧没有废止,有的制度制定后执行监督抓的不够,有的制度出台后没有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员工不熟悉、不了解。导致监督工作缺少主动性,处于被动地位,导致国有企业当前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缺乏依据、困难重重。

(3)组织地位低。在国有企业的体系中,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地位不高,从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职级、领导关系都可以了解到。从行政和职级方面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负责人职级的确定和负责人的调动调配都是由企业内部决定的,企业自己做主,而并非上级直派;从工作性质上看,纪检监察组织在工作职能和权力方面与其他职能部门处于同一等级,缺乏职能和权力上的权威和震慑力,且无法直接参与到企业决策的制定实施中,工作内容的部署具有局限性、不全面的缺陷,监督工作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从领导关系上看,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中,纪委、纪检监察部通常是一整套办公机构,纪委的工作主要针对的是党纪维护,受到单位党委领导人和上级纪委领导人的共同领导;纪检监察部的工作主要针对国家法律法规的维护和企业政治纪律的维护,受到行政负责人的直接领导,在这种领导关系之下,监督工作存在一定局限性且时而产生矛盾,影响国有企业当前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实施质量和监督效果。

2.3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还比较薄弱

(1)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还比较薄弱。随着国有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内部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有了普遍提高,但大多数工作人员过去从事的党建工作,没有经过专业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和锻炼,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比较滞后。面临的问题种类繁多且内容复杂,部分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人员对问题的认识不清,思想落后,仍然用落后的思想处理新形势的问题,阻碍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开展和发展。且国有企业各基层党组织所设的纪检监察均为兼职,甚至身兼多职,存在着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无法聚焦纪检监察工作主业等问题。企业的监督重点领域是经济、采购、财务、法律等方面,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很难全面、准确的完成新形势下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处理国有企业内部贪污腐败、违规违纪的问题时不够专业、能力不强、问题解决不全面,对于界定模糊的一些行为缺乏有效的处理、判断,甚至出现判断失误的情况,且不能及时准确的对反映的一些情况及时做出回应和处理,无法正确面对和处理对上级领导的纪检监察监督,影响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因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应引起高度重视。

(2)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过程中,要伸张正义遵守法制,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保障国有企业发展方向和方针的正确性。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面对和处理对上级领导的纪检监察监督的工作时,常常畏手畏脚,态度不清,责任意识不强,甚至有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违背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原则,破坏了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队伍的正义形象,也暴露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同时,企业的廉政教育还缺乏总体规划和系统周密安排,还存在重过程、轻效果的问题,在增强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方面还有很大空间。

3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途径探析

3.1 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高目前国有企业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大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加强企业管理者对企业内部开展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党的精神和政策的学习,正确认识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从根源上预防贪污腐败的发生。纪检监察工作不能只停留在表面,要深入开展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正确发挥纪检监察组织职能,加强企业内部贪污腐败问题预防机制的建立,促进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作用,促进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3.2 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制度体系

(1)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做出战略部署,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国有企业也应学习借鉴国家的监督体系,逐步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围绕权力运行全过程及各环节,进一步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健全监督体制机制,指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建立落实监督责任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形成监督工作闭环。强化纪检监察“再监督”职能,建立对各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机制。深化巡视巡察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法务等部门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纪检人员的监督合力。

(2)完善监督制度建设。结合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具体要求和我国具体国情,企业应立足廉洁风险防范,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运用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监督工作程序表单化建设,形式和内容两手抓,丰富监督工作手段,加强执纪力度。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梳理企业权力清单、查找廉洁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加强“关键少数”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权力阳光运行新途径,将“三重一大”事项、招标采购过程及结果等情况依规予以公开,实现权力运行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加强关键岗位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关键岗位人员准入制度,严格实行“职业禁止”。通过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制度,预防企业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3.3 提升国有企业纪检队伍整体素质

要想开展和落实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首先要普遍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内部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作风、能力建设。通过对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人员的专业训练和培训,增强纪检人员在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学习储备,使得纪检监察组织在处理国有企业内部贪污腐败、违规违纪的问题更加专业更加全面的解决问题,提高处理能力、判断能力,避免出现判断失误的情况,对一些界定不清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处理、判断,及时准确的对反映的一些情况及时做出回应处理,正确面对和处理对上级领导的纪检监察监督,填补纪检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漏洞,促进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为满足现阶段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的需求,定期举办专业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学习,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思想的先进性,加强党的意志的培养,更加坚定的维护党的意志,在党正确的指引下,才能正确认识种类多、内容杂的问题,做出正确判断和处理,打破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人员对问题的认识不清,思想落后,责任不强的局面,用先进的思想处理新阶段新形势的问题,促进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开展。

4 结语

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能够约束国有企业干部员工的思想和行为,预防贪污控制腐败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避免国家资产的损失,同时确保企业依据党的路线和方针进行发展建设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国有企业的基本利益,所以应当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有针对性的对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工作中的难点做相应的改进和途径的探析,通过分析对当前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法,促进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开展及其作用的有效发挥,从而推动国有企业的良好发展。综上所述,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约束着国有企业领导者,是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和企业战略落实的有效保障,保护国有企业利益,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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