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的改进及应用探析
2018-12-08刘学坤
文/刘学坤
公允价值的改进及应用探析
文/刘学坤
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随着我国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自身以及社会公众对于企业内部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愈发强烈。因此,对于公允价值的争议仍然层出不穷,本文对于公允价值的概念以及意义进行剖析,并且提出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修改意见。
公允价值;本质;改进;应用
我国于2014年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其充分借鉴了SFAS 157(2006)和IFRD13(2011)相关规定,重新定义了公允价值,制定了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框架,规范了公允价值的披露要求。随着公允价值在我国应用范围的扩大,特别是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应用范围的扩大,公允价值计量或估计所具有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也随之增加,导致公允价值审计复杂程度增加。因此公允价值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其一是计量特征不明确。从各种计量属性来看,历史成本计量的是资产或负债在以前某一时刻的交易价格,即历史成本。重置成本计量的是现在重新购置资产的支付金额或现在偿付债务的支付金额,即现时价格。可变现净值计量的是资产经过预期的完工、销售、税费等之后的净所得额,即资产按照现时条件能给企业带来的净现金流入。现值计量的是资产或负债预期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的折现金额,其计量的是资产或负债的折现价值。以上四种计量属性的计量特性明确,只要给定其中的一种计量属性就一定能获得其专属的计量结果,并且没有歧义。然而,对于公允价值人们却道不明其计量的是资产或负债的何种特性,因而无法得到专属的、唯一的计量结果。
其二是名称与定义、计量方法的矛盾。假如已经默认了公允价值定义的准确性,即用市场价格来计量公允价值,那么就不能用评估的价值来计量公允价值。因为市场价格与评估的价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可能同时等同于公允价值。市场价格是由市场中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决定的,而评估价值则取决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以及估值模型等,二者性质不同,数额亦可能会相差甚远。况且,若用评估的价值来计量公允价值的话,受评估模型本身复杂程度和管理人员主观干预等因素的影响,其数额的公允性就更难以保证。由此可见,公允价值的名称和计量方法都存在不妥之处,可能会出现公允价值“不公”的情况。
其三是公允价值与内在价值相混淆。一般情况下人们在听到公允价值的名称时,很可能会联想到资产或负债的内在价值,尤其是针对股票等证券产品时,更容易将公允价值理解成证券的内在价值。内在价值又称为非使用价值,就是资产本身内在固有的、不因外在于它的其他相关事物而存在或改变的价值,是一种真实价值或理论价值。通常,在证券的实际交易中,由于市场情绪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很难反映出其自身的内在价值,因此,证券内在价值并不等同其市场价格。只有在强式有效的证券市场中,当所有的信息均能得到充分披露时,证券市场价格才可能接近或等于内在价值。但实际生活中几乎不存在强式有效的证券市场,而我国的证券市场被实证结果证明还属于弱式有效市场。此时,如果把公允价值理解成内在价值的话,既与公允价值的定义相冲突(根据定义一般将公允价值理解成市场价格),又与公允价值的市价法计量方法相冲突(该方法下公允价值用市场价格计量)。由此可见,公允价值与内在价值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然而公允价值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社会以及企业提供有效的信息。
首先,公允价值只是人们对会计信息的一种理想化追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我们总是力争使每项会计要素金额都真实、客观、公允,不偏不倚,因为只有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才能更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进行正确的经济决策。因此,公允只是我们对会计信息的一种理想化追求,我们在选择各种计量属性计量会计要素时,同样要力求公正、允当。其次,公允价值虚无缥缈,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因为对待“公允”我们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和标准。可以从产出的角度认为一项资产未来收益的现值是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可以从投入的角度认为用其重置成本来计量一项资产更为公允。最后,公允的价值难以得到。公允价值的运用环境不够成熟,难以取得完备的信息,估价方法也不够明确。对于有完全竞争市场的商品或强式有效市场下的金融工具,我们或许可以定义其市场价格即为公允价值。然而,对于没有活跃市场的商品或金融工具,其公允的价值就难以获取。虽然有人认为可用评估模型进行估值,但笔者认为评估模型本身的可靠程度无法考量,再加上参数的主观估计、管理人员的刻意操控,其估值结果的公允性难以保证。
因此,笔者建议对于公允价值应作出如下改进。一是明确现行市价计量属性。现行市价是指在计量日,资产或负债在有序交易市场上的买卖价格或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自愿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价格。市场价格可以通过市场直接获取,也可以由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自愿当事人协商确定。获取过程简单、便捷,具有可验证性,可靠性较强。二是新增评估价格计量属性评估价格是指运用一定的估值技术方法对资产或负债价格所作的客观估计。估值技术方法又具体细分为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三种。通过估值技术获取拟计量项目的计量金额,获取过程复杂,可验证性相对较低,可靠性略逊于现行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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